想来,我也快六十岁了,也到了“耳顺”之年。但今天“摸金校尉”这个久违的称谓,却忽然蹦进了我的耳朵里,这实在是刺耳!尽管,稍微有一点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摸金校尉”那是江湖上的一个专干盗墓营生的门派,但我要说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比我更清楚它的含义和秘密!
我出生于1960年,我八岁那年的冬天,我们一家四口正吃火锅。几个身穿军绿色衣裤,袖套红章,头戴绿军帽的中学生模样的年轻人
闯进家门说:看见我们只顾吃火锅,而不顾他们在外为新中国清扫余毒辛苦的这份儿德行,就心寒。
我爸妈听到这话,吓得发抖。我爷爷却微微一笑,问道:照你这么说,新中国并不干净连累你扫?你既然寒心,那也坐下吃点儿?
我爷爷天生就是个硬脾气,他在我家方圆百里名气很大,还有个绰号:“魔爷”。未解放前,他是家里做着“黑生意”的雅痞,精通中国历史,看画只须半尺,看物一瞟、一掂、一摸,即见真假,从不失手。这样的一身本事,让他很受人尊敬,他也以此为荣。
到养猪场后,我问他:爷爷,你当时不怕吗?爷爷哼了一声说:鬼子放大炮,爷也没怵!小妮子,还“心寒”了,我看是“眼热”了!
那女生听后气得开始抄家,扯下我爷爷画的梅花图,说:这画儿画得红红绿绿,它在歌颂春天,就是歌颂资产阶级温情主义!”说完就踢了火锅,那锅里沸腾的热汤、燃烧的炉火都向我冲了过来,我爷爷眼疾手快,把桌布拽过一挡,把我抱进怀里。
爷爷大喝一声:“放你娘的屁!在你心里资产阶级是春天?就连开国的领袖还写过“咏梅”呢!”
别的男生们搜出了我爸的“命根儿”——成化斗彩鸡缸杯。我爸紧紧盯着,眼球充血鼓胀,像酷夏鸣蛙吹起的腮帮。好像一粒针尖大小的尘埃都会刺破他那对儿薄薄的眼球表膜,让他崩溃泣血。但是,那斗彩鸡缸杯薄脆雪白的瓷片可要比尘埃锋锐得多!我爸捂着双眼惨叫一声,好像那些瓷片都扎进了他的眼睛,接着一口鲜红的血被喷到了地上。他哭着大喊:我该死!我是千古罪人呐!几百年来,经过多少前辈的手,传到我这里,竟碎了!”说着又“哇哇”得吐起了血。
我爷爷气得一脚踹翻桌子,砸倒了那个摔杯子的小男生,就因为这个爷爷被打断了左腿和肋骨,留下了一辈子的咳血、跛脚的病根儿。
那些年轻人翻出我妈20岁烫着卷发的老照片,就拿开水烫秃了她的头。我妈因此感染破伤风,去世了。
后来,我爸也被关在草棚里好几天不给水米吃,硬生生得耗死了。
我爷爷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并有严重的洁癖。组织为了让他“接受社会主义劳苦教育”就把他下放到陕西富县的劳改场去养猪,父母双亡,年幼无依的我自然也得跟着去。
一天晚上在那个猪圈里,爷爷似乎有些落寞,眼神透漏出了些许悲凉,那时候我年纪还小,也不明白爷爷心中的失落,就瞪着那铜铃般大的眼睛,问爷爷:“爷爷,爷爷,你怎么了?”。爷爷淡淡的低头看了我一眼,轻轻的用他那粗大的手掌抚摸了一下我的头,慈祥的说:“孩子,要不要听个故事呀?”。“故事?我最爱听故事了!”。说着话我就一下子坐进了爷爷的怀里。爷爷眼神更加深邃了,淡淡的说起了一个很久以前的故事。
爷爷说:“富县,在唐朝的时候叫做鄜州,距离古都长安将近600里。长安,那可是13朝的皇都,风水旺得很。就是来条黑狗用爪子在地上刨两下,都能刨出几个“肉粽”甚至一座龙楼出来”。
我争辩说:“没有龙楼,只有猪圈”。爷爷呵呵一笑,把我抱到腿上。问我:“臭小子,你知道啥是龙楼吗?你就敢说没有?”我说:“就是有龙的楼,龙王的楼!”。
爷爷笑着说:“你说的那是龙王庙!听爷爷告诉你啥是龙楼:所谓龙楼啊,就是专门让摸金校尉进去,拿肉粽子的好地方!”。
“肉粽子,金华火腿馅儿的好吃”。
“哎!真是驴唇马嘴风马牛啊,也不知道你这小子有没有这样的天赋机缘”。说着爷爷就从脖子上摘下了一个金嵌爪牙的吊坠,套在了我的脖子上,我拿起来看:
那东西总共一寸多长,上端三分之一处包金钻孔,用来穿绳。包金下方则是乌黑透亮、坚硬、锋锐的钩形物体,那上面有着古老而神秘的图形和文字,但对于幼小的我,唯一关注或者可以感觉的则是它材质的触感。润泽、细滑,但却不像玉、瓷、石、贝一类与皮肤隔着一层。它滑/润、亲肤,有点像牛角梳。可是,它又很冷。手指放上片刻离开,便可看见一层薄薄的水汽逐渐蒸发缩小水印的面积。这种冷,是那种让人浑身毛孔本能锁紧得冷。后来我才知道:那种感觉不是冷,而是寒,是一种通经彻骨的阴寒。这股“阴寒”正是它的灵气所在。再高明的古董骗子,就算找来相同得材质,外观上仿得再像,也只能骗骗外人的眼,而骗不过人的感觉。那种感觉只要碰过一次的人,就再也哄不住了。
爷爷问我,“看明白没?”我说:“这是什么怪东西啊!凉飕飕的!”爷爷好像吃了一惊,不信似的,急忙伸过手去往我怀里一摸。竟然有一种难以抑制的惊喜直呼:“造化!造化!自今日起,摸金校尉,后继有人!”。
接着,爷爷不再跟我逗笑,而是像老师一样,把那个钩状物体,一点点的指给我看,说:这挂绳金头上的字读作“摸金”,是汉朝的篆体。这个东西叫做“摸金符”,是正统摸金校尉的身份认证。
摸金符周身遍布辟邪用的飞虎纹。底下的那个钩子是穿山甲的指爪,传说穿山甲伏垄开山,神鬼莫当。摸金符取用穿山甲的指爪为制作原料,正是看中了这个辟邪的功效。但是要制作摸金符可不是随便取下一截穿山甲指骨就能用的,它必须选用穿山甲最锋利的爪子,先浸沟在巂腊中七七四十九日,还要埋在龙楼百米深的地下,借取地脉灵气八百天。最后请钦天监观星象、查时历则天时地利的黄道吉日方可上形制器,之后再请仙道打醮,高僧开光。最后再进行祷祝与卜筮,得到上上大吉之卦,方可佩戴。
爷爷说:“校尉”的名衔在战国末年就已出现,汉朝时达到鼎盛时期,其地位仅次于各将军,手中握着千军万马。而“摸金”的封号则更具传奇色彩,不仅在后来演变成了盗墓行为的代名词,就算仅仅从字面来看,任何一个识字的“门外汉”听到这个名头,也绝对知道:摸金校尉,那是“大富大贵”之人。
三国时期,曹操雄踞北方,挟天子以令诸侯,权倾天下。刘备以皇叔身份占据川蜀的荆州、益州,有诸葛武侯屡出奇谋。孙权占据江东之险,父子兄弟,厉兵秣马经营三世,兵精粮足。这三个军阀将整个天下割据成三足鼎立之势,彼此征伐,天下战争不断。而这“摸金校尉”的称号就是由曹操所封赐的。
我问道:摸金校尉是盗墓的,那什么是盗墓?
爷爷说:“就是挖死人坟”。
听到这儿,年幼的我在脑海中闪过无数个疑问。我知道,对于“摸金校尉”,你一定也很好奇。
比如:第一个摸金校尉盗墓,动机是什么?在那个年代,他不怕犯法不得好死?不怕死后被打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什么人的坟墓,就这么非挖不可呢?
如果“摸金校尉”的名衔是曹操给的奖励,那为什么别人挖坟就得死,他挖坟反而受到如此重赏?那曹操权倾天下,怎么就把一个盗墓贼抬举到这种程度?还让他开宗立派,专门盗墓?
再说,盗墓行业中,就属摸金派规则最多。可为什么要设立那么多规则?这些规则的起源是经验总结吗?如果是,那也就是说“人点烛,鬼吹灯”是因为第一个“摸金校尉”在盗墓的时候,真的经历过?“鸡鸣灯灭不摸金”、“三不一取”,在这些规则没有被人发现、总结出来之前,如果有盗门中的人无意违反了会遭遇怎样的危险呢?
摸金校尉始祖的故事,爷爷讲了很多年,一直到他临死还凭着一口不甘地心气儿吊着,告诉了我摸金校尉的人生结局,为得就是让我参透:摸金符流传了千年的秘密。
一开始我听“摸金校尉”故事的时候,我很害怕,但又忍不住贪图那份令人期待和好奇到心悸的刺激。这种感觉大概就像一个贪吃的“饕餮”怀念河豚汤肉的纯美。两者确有极大的相似之处:当浓汤入口,故事过耳,给人心灵上带来的幸福与满足是一致的。明知河豚有毒,中之无解,偏要去喝;明知故事可怕,听之不忘,还要再听。所以苏东坡在喝过河豚汤后说过一句极精辟又简短的话:“值那一死”,我在听完摸金校尉的故事,了解他全部的秘密以后,扪心自问也只有四个字可以表达:万死不辞。
谁能想到呢?一个在当时如此卑微的我,竟然还有另一重显赫的身份:我的祖先竟然是摸金校尉。
我出生于1960年,我八岁那年的冬天,我们一家四口正吃火锅。几个身穿军绿色衣裤,袖套红章,头戴绿军帽的中学生模样的年轻人
闯进家门说:看见我们只顾吃火锅,而不顾他们在外为新中国清扫余毒辛苦的这份儿德行,就心寒。
我爸妈听到这话,吓得发抖。我爷爷却微微一笑,问道:照你这么说,新中国并不干净连累你扫?你既然寒心,那也坐下吃点儿?
我爷爷天生就是个硬脾气,他在我家方圆百里名气很大,还有个绰号:“魔爷”。未解放前,他是家里做着“黑生意”的雅痞,精通中国历史,看画只须半尺,看物一瞟、一掂、一摸,即见真假,从不失手。这样的一身本事,让他很受人尊敬,他也以此为荣。
到养猪场后,我问他:爷爷,你当时不怕吗?爷爷哼了一声说:鬼子放大炮,爷也没怵!小妮子,还“心寒”了,我看是“眼热”了!
那女生听后气得开始抄家,扯下我爷爷画的梅花图,说:这画儿画得红红绿绿,它在歌颂春天,就是歌颂资产阶级温情主义!”说完就踢了火锅,那锅里沸腾的热汤、燃烧的炉火都向我冲了过来,我爷爷眼疾手快,把桌布拽过一挡,把我抱进怀里。
爷爷大喝一声:“放你娘的屁!在你心里资产阶级是春天?就连开国的领袖还写过“咏梅”呢!”
别的男生们搜出了我爸的“命根儿”——成化斗彩鸡缸杯。我爸紧紧盯着,眼球充血鼓胀,像酷夏鸣蛙吹起的腮帮。好像一粒针尖大小的尘埃都会刺破他那对儿薄薄的眼球表膜,让他崩溃泣血。但是,那斗彩鸡缸杯薄脆雪白的瓷片可要比尘埃锋锐得多!我爸捂着双眼惨叫一声,好像那些瓷片都扎进了他的眼睛,接着一口鲜红的血被喷到了地上。他哭着大喊:我该死!我是千古罪人呐!几百年来,经过多少前辈的手,传到我这里,竟碎了!”说着又“哇哇”得吐起了血。
我爷爷气得一脚踹翻桌子,砸倒了那个摔杯子的小男生,就因为这个爷爷被打断了左腿和肋骨,留下了一辈子的咳血、跛脚的病根儿。
那些年轻人翻出我妈20岁烫着卷发的老照片,就拿开水烫秃了她的头。我妈因此感染破伤风,去世了。
后来,我爸也被关在草棚里好几天不给水米吃,硬生生得耗死了。
我爷爷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并有严重的洁癖。组织为了让他“接受社会主义劳苦教育”就把他下放到陕西富县的劳改场去养猪,父母双亡,年幼无依的我自然也得跟着去。
一天晚上在那个猪圈里,爷爷似乎有些落寞,眼神透漏出了些许悲凉,那时候我年纪还小,也不明白爷爷心中的失落,就瞪着那铜铃般大的眼睛,问爷爷:“爷爷,爷爷,你怎么了?”。爷爷淡淡的低头看了我一眼,轻轻的用他那粗大的手掌抚摸了一下我的头,慈祥的说:“孩子,要不要听个故事呀?”。“故事?我最爱听故事了!”。说着话我就一下子坐进了爷爷的怀里。爷爷眼神更加深邃了,淡淡的说起了一个很久以前的故事。
爷爷说:“富县,在唐朝的时候叫做鄜州,距离古都长安将近600里。长安,那可是13朝的皇都,风水旺得很。就是来条黑狗用爪子在地上刨两下,都能刨出几个“肉粽”甚至一座龙楼出来”。
我争辩说:“没有龙楼,只有猪圈”。爷爷呵呵一笑,把我抱到腿上。问我:“臭小子,你知道啥是龙楼吗?你就敢说没有?”我说:“就是有龙的楼,龙王的楼!”。
爷爷笑着说:“你说的那是龙王庙!听爷爷告诉你啥是龙楼:所谓龙楼啊,就是专门让摸金校尉进去,拿肉粽子的好地方!”。
“肉粽子,金华火腿馅儿的好吃”。
“哎!真是驴唇马嘴风马牛啊,也不知道你这小子有没有这样的天赋机缘”。说着爷爷就从脖子上摘下了一个金嵌爪牙的吊坠,套在了我的脖子上,我拿起来看:
那东西总共一寸多长,上端三分之一处包金钻孔,用来穿绳。包金下方则是乌黑透亮、坚硬、锋锐的钩形物体,那上面有着古老而神秘的图形和文字,但对于幼小的我,唯一关注或者可以感觉的则是它材质的触感。润泽、细滑,但却不像玉、瓷、石、贝一类与皮肤隔着一层。它滑/润、亲肤,有点像牛角梳。可是,它又很冷。手指放上片刻离开,便可看见一层薄薄的水汽逐渐蒸发缩小水印的面积。这种冷,是那种让人浑身毛孔本能锁紧得冷。后来我才知道:那种感觉不是冷,而是寒,是一种通经彻骨的阴寒。这股“阴寒”正是它的灵气所在。再高明的古董骗子,就算找来相同得材质,外观上仿得再像,也只能骗骗外人的眼,而骗不过人的感觉。那种感觉只要碰过一次的人,就再也哄不住了。
爷爷问我,“看明白没?”我说:“这是什么怪东西啊!凉飕飕的!”爷爷好像吃了一惊,不信似的,急忙伸过手去往我怀里一摸。竟然有一种难以抑制的惊喜直呼:“造化!造化!自今日起,摸金校尉,后继有人!”。
接着,爷爷不再跟我逗笑,而是像老师一样,把那个钩状物体,一点点的指给我看,说:这挂绳金头上的字读作“摸金”,是汉朝的篆体。这个东西叫做“摸金符”,是正统摸金校尉的身份认证。
摸金符周身遍布辟邪用的飞虎纹。底下的那个钩子是穿山甲的指爪,传说穿山甲伏垄开山,神鬼莫当。摸金符取用穿山甲的指爪为制作原料,正是看中了这个辟邪的功效。但是要制作摸金符可不是随便取下一截穿山甲指骨就能用的,它必须选用穿山甲最锋利的爪子,先浸沟在巂腊中七七四十九日,还要埋在龙楼百米深的地下,借取地脉灵气八百天。最后请钦天监观星象、查时历则天时地利的黄道吉日方可上形制器,之后再请仙道打醮,高僧开光。最后再进行祷祝与卜筮,得到上上大吉之卦,方可佩戴。
爷爷说:“校尉”的名衔在战国末年就已出现,汉朝时达到鼎盛时期,其地位仅次于各将军,手中握着千军万马。而“摸金”的封号则更具传奇色彩,不仅在后来演变成了盗墓行为的代名词,就算仅仅从字面来看,任何一个识字的“门外汉”听到这个名头,也绝对知道:摸金校尉,那是“大富大贵”之人。
三国时期,曹操雄踞北方,挟天子以令诸侯,权倾天下。刘备以皇叔身份占据川蜀的荆州、益州,有诸葛武侯屡出奇谋。孙权占据江东之险,父子兄弟,厉兵秣马经营三世,兵精粮足。这三个军阀将整个天下割据成三足鼎立之势,彼此征伐,天下战争不断。而这“摸金校尉”的称号就是由曹操所封赐的。
我问道:摸金校尉是盗墓的,那什么是盗墓?
爷爷说:“就是挖死人坟”。
听到这儿,年幼的我在脑海中闪过无数个疑问。我知道,对于“摸金校尉”,你一定也很好奇。
比如:第一个摸金校尉盗墓,动机是什么?在那个年代,他不怕犯法不得好死?不怕死后被打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什么人的坟墓,就这么非挖不可呢?
如果“摸金校尉”的名衔是曹操给的奖励,那为什么别人挖坟就得死,他挖坟反而受到如此重赏?那曹操权倾天下,怎么就把一个盗墓贼抬举到这种程度?还让他开宗立派,专门盗墓?
再说,盗墓行业中,就属摸金派规则最多。可为什么要设立那么多规则?这些规则的起源是经验总结吗?如果是,那也就是说“人点烛,鬼吹灯”是因为第一个“摸金校尉”在盗墓的时候,真的经历过?“鸡鸣灯灭不摸金”、“三不一取”,在这些规则没有被人发现、总结出来之前,如果有盗门中的人无意违反了会遭遇怎样的危险呢?
摸金校尉始祖的故事,爷爷讲了很多年,一直到他临死还凭着一口不甘地心气儿吊着,告诉了我摸金校尉的人生结局,为得就是让我参透:摸金符流传了千年的秘密。
一开始我听“摸金校尉”故事的时候,我很害怕,但又忍不住贪图那份令人期待和好奇到心悸的刺激。这种感觉大概就像一个贪吃的“饕餮”怀念河豚汤肉的纯美。两者确有极大的相似之处:当浓汤入口,故事过耳,给人心灵上带来的幸福与满足是一致的。明知河豚有毒,中之无解,偏要去喝;明知故事可怕,听之不忘,还要再听。所以苏东坡在喝过河豚汤后说过一句极精辟又简短的话:“值那一死”,我在听完摸金校尉的故事,了解他全部的秘密以后,扪心自问也只有四个字可以表达:万死不辞。
谁能想到呢?一个在当时如此卑微的我,竟然还有另一重显赫的身份:我的祖先竟然是摸金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