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唯--

  离开上海后,我去过很多地方。

  重庆,成都,厦门,深圳,广州,最后落脚在云南丽江。

  在那里我呆了三个月,从春天走到夏天,蓝天白云,百看不厌。刚去的第一个星期,我认识了一个唱歌的彝族女孩,她叫阿喜,个子很高,不算瘦,眼睛大,爱吃肉。

  阿喜在奥丁酒吧当歌手,也经常跑场,一开嗓唱阿桑和梦飞船,瞬间迷倒一片。

  我们一眼相中彼此,喝了杯啤酒后就约着白天骑车游玩,在湖边抽烟,钓鱼,谈天说地,一拍即合,最后索性退掉青旅,同她住在一起。一张床,虽然刚认识,但一点都不别扭。

  她在丽江流浪好几年了。大学毕业,同学选择了上班,她选择了流浪,跑场费刚好够生活,偶尔拮据,但潇洒自在。她说,再过两年,玩够了,回去上班,找个合适的人结婚,生孩子,过所有人千篇一律的生活,生俩孩子,教孩子唱歌,夜晚被老公的鼾声吵醒,从一开始的讨厌到习惯再变成不可或缺。然后,一辈子就到头了。

  白天我四处闲逛,骑阿喜的单车,棉麻刺绣围巾裹住脖子的脸蛋在清风蓝天下自在穿行,湖水清澈,偶尔有钓鱼的彝族小伙儿邀请我一起,有旅行的情侣让我帮忙拍照,文艺青年在湖边写生。每天带一盒烟,不是因为上瘾了,只是习惯了一个人的时候,静坐的时候,一定要点一根。

  没有手机在身边,没法联系任何人,所以每天傍晚,我会去阿喜唱歌的酒吧喝一杯冰凉沁人的啤酒,听她唱歌。她眼睛很大,再画上厚实流畅的黑色眼线,整双眼睛好像会说话,深情脉脉时闭着眼再缓缓睁开,简直不要太迷人。我永远坐在一个角落里,她招呼吧台的调酒小弟照顾我,会穿越人群给我一个笑。

  我们在午夜骑单车回住处,买两杯酸奶,坐在台阶上喝,忘了拿吸管,阿喜说扯开盖子直接喝,结果弄得满嘴都是,我要去找餐巾纸擦嘴,她抓着我的手笑,眉眼弯弯。

  那天晚上,阿喜教会我添瓶盖。

  阿喜问我,什么时候讲讲你的故事?从见你第一眼我就看得到,你满身的故事。

  我叼着烟,侧脸看阿喜时,她的那面天空挂着圆月和星辰。

  我说,故事太长了,不知从何说起。

  她说,来丽江的人,装逼的不少,艳遇的不少,跟风的更不少,但像你这样来发呆什么都不想的,真不多。不过,你不像我,你很快会离开。因为我的心在这儿,而你的,不在。

  我伸长了双腿舒展,她看见我脚踝上的蓝色蝴蝶,说很漂亮。

  我说,漂亮,但是展开翅膀,却从未飞翔。

  后来,阿喜给我介绍了一家小店,说那家店的明信片非常漂亮,我可以写给我想念的人。贴上邮票盖上邮戳,飞去我想去的地方。

  阿喜说,如果故事还没有结束,那地球那么远,走着走着,一定会再相遇。

  阿喜有一双漂亮的眼睛,能读懂人心。

  --顾承中--

  在看守所那段日子,是我人生中,最寂寞的时光。身陷囹圄的紧要关头,不止这一次,但不知为何,我非常想念一个人。

  杨小唯。

  看守所的洗浴室集中在一起,每天清晨起床刷牙的时候,日光从高墙上的窗户缝隙里溜进来,叼着牙刷,薄荷味在口腔里蔓延开,我看见光晕里尘埃飞扬的轨迹。

  我哭了。在她把胚胎DNA鉴定报告和体检报告给我的第二天早上,我在盥洗室哭得昏天暗地。盥洗台前两排男人盯着我看,他们不知道我为何落泪,不知道一个男人何至于流泪不流血。

  大约是那时候,我才幡然醒悟,这些年我太过自信这个女人会被我紧紧攥在手心里,只要我不松手,她永远无法逃离。但我忘记,他是杨小唯,是一把虽然细小,但是坚硬自尊的沙子。她会倔强地从我指缝中溜走,假如我更加用力地抓住。

  文渊说我用错了方式去爱一个人。

  我一直不肯承认,而当我承认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同我诀别。

  我追悔莫及。

  那天她离开后,我捡起地上的报告单回到住处,一个人呆坐了一下午。尽管我曾告诉自己,我不在乎那个孩子,我不在乎。可当我看到亲子鉴定上99.99的数字概率时,我的心脏像是被一万只箭同时射穿,那种没有立即死去而要忍受漫长无边的痛苦折磨,最叫人煎熬。

  我回想起当初,或许我对小唯多一丝信任,哦,不对,应该是我给自己多一份自信,而不是面对她和林阳感情时的自卑与不自信,兴许,我和她,有不一样的结局。

  但一切,都太迟了。

  也是那一刻我就意识到,她会想尽一切办法离开我。

  我不会同意离婚,哪怕这辈子她恨我,我也不会同意。

  她永远不知道,领结婚证的那天,我是下了多大的决心才把自己的真心掩藏在利益和威胁身后。我怕任何人触摸到我的真心,看到我的爱倾注到她身上。因为我不知道我背后有多少双眼睛在虎视眈眈,而她,也永远同危险相伴。

  文渊来劝说我同她离婚,只有同意离婚,她才会给我钢笔,我才能在林彩秀的案子里洗清嫌疑。既然林阳和顾骏一早设好了局,就切断了我所有路子,我别无选择。

  我说不可能,就算坐牢,我也不会和杨小唯离婚。

  文渊说我太执拗了,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现在硬气给谁看,人反正一直在,只要我有心,就能追回来。

  我说,别劝了,我不会离婚,我宁愿坐牢。

  文渊气得不行,我俩在会客室打了一顿,他气急了,恨铁不成钢。我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哪里知道,倘若我此时放弃了小唯,那这辈子,我都没机会了。我能用一次威胁她结婚,用不了第二次。再说,我哪里还敢?

  爱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软肋和铠甲。

  杨小唯是我的软肋,也是我的铠甲。

  可当她说她和林阳在一起换来钢笔时,我才知道,她还是一把刀。

  ---杨小唯—

  给刘思涵写明信片的那天,丽江下了一场雨,街道上很冷很冷。我裹着围巾小跑进咖啡店里,密云给我送来一杯热可可,叫我先暖暖手,后厨新招来一个帅气的小年轻,她要先去带带,晚点才能陪我聊天。

  一个月前,阿喜介绍我来这家店写明信片,我来看了许多,的确很漂亮,但我一张都没有选。点了一杯一杯的热可可,捧着一本又一本小说,度过一个又一个无聊的下午。

  密云是店里的服务生,来自哪里不清楚,年纪不清楚,但看眼睛,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她说她四处走走,打工赚钱,再走下一程,永远不知道下一程在哪里落脚,呆多久,或许哪天心血来潮,到车站买张票,背上包就走了。不同任何人联系,不留下任何念想。

  她说,她从来不告诉任何人来自哪里,不建立太多的感情,不牵绊,不想念,不回头。

  我们认识的那天,天气也很冷,突如其来的大雨淋湿了衣裳,误打误撞进了正确的门店,首先看到的就是密云的笑。她嘴角有两只浅浅的梨涡,但笑容只礼貌地停留一瞬,转瞬即逝。她很酷,左边耳朵上打了十来个耳洞,全都戴上耳钉。她说,那些是为了纪念每一任轰轰烈烈的前男友。

  但右边耳朵上,只有一个。密云说,那是唯一。

  我捂着热可可,翻开记事本,发现这些日子在店里,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写了不少东西。

  因为下雨,店里一下子多了很多人,三五成群或是俩俩作伴的人满座,只有我的位置空着。

  这天很冷很冷,我抱着热可可,在氤氲的热气里,看见玻璃窗外一对年轻的情侣快速穿过雨雾奔向打伞下的卡座,男孩把外套挡在女孩头顶,为她隔断风雨,一高一矮的两人依偎在一起,言笑晏晏,青春飞扬。身侧是悄然绽放的栀子花和白茉莉。对面是暴雨如注。

  我看着这对情侣发了一会儿呆,忽然有人问我对面的位置有没有人坐,我摇了摇头,看见一张明媚的笑脸,正要回以微笑时,那人忽然把我对面的椅子抽走。

  我看着空荡荡的对面,忽然觉得很寂寞,前所未有的寂寞。

  我给刘思涵写信,我第一次感伤,我需要她的怀抱。

  可当我真正下笔时,我却写不出此刻的寂寞,孤独。

  密云忙完来找我聊天的时候,可可已经凉透了,明信片上,也只写了一句话,“思涵,见信佳。”

  密云看了一眼,从兜里掏出烟点燃,问我,“你知道什么叫孤独吗?”

  我摇头。

  密云说,“孤独这两个字拆开来看,有小孩,有水果,有走兽,有蚊蝇,足以撑起一个夏天傍晚的巷子口,人情味十足,稚儿擎瓜柳棚下,细犬逐蝶深巷中。人间繁华多笑语,唯我空余两鬓风。小孩走兽蚊蝇当然热闹,可那都和你无关,这就叫孤独。”

  说完,密云对我苦笑,回头看了背后热闹的卡座一眼。

  我提笔写下简单的字句,收拾了离开,踩着一路星辉往阿喜唱歌的酒吧去。

  ---顾承中---

  说来可笑,管教说我可以离开的那天早上,我整个人都是蒙圈的。我真抱着坐牢的心态等待法院的通知。

  文渊在看守所门口等我,不止他,还有言中。

  外面的天空很蓝,空气似乎也很不一样,我看着阳光灿烂的一角,不由地唏嘘,上海很少有这样的天气。

  上车后,言中说,辛苦了。

  我把包扔在一边,看着他腿上遮盖的厚实的绒毯,有些生气,“不方便还出来。”

  “怎么都要来接你。”言中说着,递给我一份财务报表,说,“该做的事情,我都替你做好了,接下来如何,靠你了。”

  我看了眼,笑说,“知道。”

  文渊坐在前排,从见面到现在,一直不敢跟我说话,我警觉地看着他,他眼神闪躲,只是一瞬,我便察觉不对经,那一刻的慌乱,无以言表。

  我疯了般扑上去抓着他胳膊,他回头来看我,“小唯呢?”

  文渊同我是多年好友,早就熟悉对方的表情所代表的意义,他欲言又止,最后说,“承中,对不起。”

  言中一直坐在边上看着,一个字都没说,但我知道他在看我。

  “她人呢!”

  文渊深吸了一口气,抱歉地说,“对不起,我答应她,用钢笔换她自由。”

  那一瞬,我只觉得血脉都在往头上翻涌,刚抬起拳头预备砸下去,言中在背后喝住我,叫我助手。

  “是我吩咐他做的,要打,你打我。”

  我一回头,迎上言中深邃静谧的双眼。

  我在他眼里,看到了落寞无措的自己。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办法接受小唯已经离开我的事实。我疯了般寻找她,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目标,她就像一阵风,总让我抓不住。来时汹汹,去时无影。

  无论是张骏还是刘思涵,这些人,一个都找不到她。

  看着满当当的衣柜,我总有总错觉,她没走,她就在这间别墅里,只是我没找到。

  我不曾醉生梦死,我清醒地接受寂寞的苦痛,我站在公司顶层看夜上海万家灯火,没有一盏为我。

  深夜我一个人回到陆家嘴的公寓。

  容嫂很久没来打扫,推开门的时候,我闻见空气中发霉的味道,带着潮湿和晦涩,我穿越黑暗,坐到沙发上。

  没有开灯,手机屏幕上是她的照片。

  十八岁那年他在这间房子里准备高考,挣扎在书山题海中累得常常趴书桌上睡过去。那张照片是我悄悄拍下的。她不知道。

  照片里,她扎着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双手枕在桌上,下巴靠在手臂上,睡着了。

  额角是细碎的头发,两条清秀的眉毛下睫毛很长,干净白皙的脸蛋没有一丝妆容,清水如芙蓉,纯洁如茉莉,穿白色的长袖卫衣和牛仔裤,纯净得叫人心动。

  那时候,她还喜欢叫我的名字,高兴时顾承中,生气时顾承中,莫名其妙时顾承中,全都是顾承中。

  我从未觉得我名字这样好听,从她喉咙里蹦出来,原本冰冷的三个字,忽然就有了温度。

  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留意她,在我潜意识里,我是不会留意这么一个小丫头的,可偏偏,她悄无声息地走进来。或许是温莎门口一个陌生的眼神里难以言喻的倔强,或许时她双眸中纯澈的波光,又或许时被人欺负的时候明明可以将人置之死地却还心地善良的柔光。

  文渊问我为什么是她。

  我说,这个女孩子身上在闪光。

  我看透了她虚张声势的故作坚强,却不忍心拆穿。

  或许从一开始我就是抱着私心开始策划另一盘棋局的,我自信不会输,算在我手心的人全都会按照我的设定走。只是我算漏了我冰封麻木的心,还能被一个小丫头温暖。

  我以为,我能掌控。

  我爱上了她,爱得发狂。

  言中说我疯了,不过是个女人而已。

  我也觉得我疯了,那么多女人,我的心竟然只为她跳动。我嫉妒,我霸占,我用冷漠在掩藏我的自卑,用强硬来掩盖我的真心。

  ---杨小唯---

  我从未想到,刘思涵竟然会打电话给我。

  那天我照常去店里看书,密云帮我送热可可上来,说昨夜我刚走,有人打电话来,问是否认识我。密云说是认识,但她不知道我是否愿意透露自己的信息,便没多说什么。

  密云递给我一张纸条,说,“上面这个电话是她的,我留了下来,你看看要不要联系一下。”

  何须纸条,她的号码我记得。

  密云拍了拍我肩膀,然后留下手机给我,回吧台招呼客人去了。

  我想了很久,然后拿起手机,到咖啡厅的后花园,拨通了刘思涵的号码。

  不瞬,那边传来刘思涵清脆的声音,不是喂,而是我的名字,“小唯。”

  我顿时心生暖意,一股热流从心田淌过,我说,“是我。”

  “亏得我聪明从网上百度了这家店的号码打过去,破邮政寄明信片太慢了!都快一个月了!老娘再晚点你是不是去其他地儿了?”刘思涵说。

  “还没走呢。”

  “你好吗?”

  “我很好。”

  “很想你。”刘思涵叹气,怅然地说,“但是呢,这次打电话给你,不是单纯说想你。你出去散心这么久,应该舒坦了些,我是来告诉你顾承中消息的。”

  听到顾承中三个字,多么久违了,我平心静气,丝毫波澜也无,轻声嗯了一句,“有什么好说的。”

  “顾骏这边出事儿了,先前不是顾氏财务问题严重么?顾承中不知道哪里抖来的机灵,竟然查出他作假账的事儿,原本所有人都以为证监会查出来的后果得摊在顾承中身上,但顾承中早有预料,里头的复杂我也不清楚,反正顾骏完蛋了。这件事儿没多久,林彩秀怎么死的也被爆出来,全都是顾骏的鬼主意!他还真是狠,为了弄死顾承中,竟然叫林彩秀丢命陷害他。”

  “林阳知道了么?”

  “知道,但那时候两人是盟友,且人都死了,反正能倒打一耙,何乐而不为?只是林阳没想到的是,顾骏在被抓过后,被揭发顾启中的死,和他有联系。警察查了医院的用药记录和病例,发现了猫腻,而顾骏也承认,导致顾启中肾衰竭的毒素,也是他一手研发的,为的是给他母亲报仇。他一直记恨顾启中和林彩秀的丑事,记恨林阳,记恨顾承中帮助林阳母子,没想到那么绅士的一个人,竟然心肠歹毒至此。”

  刘思涵说,顾承中重回顾氏,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恒丰和顾氏将会合并,因为从今往后,顾氏是他一个人的天下。

  林阳卖掉了手里的股份,去了高艺涵家的公司。

  顾骏的后半生,将在监狱里度过。

  她问我,你还回来吗?天下太平了,也许放下往事,你们会很幸福。

  我说,地球是圆的,真有缘分,有缘再聚。无缘不复相见。

  挂了电话后,窗外下去了小雨,淅淅沥沥的,最近丽江的雨,真是太多了。

  让人心烦。

  ---顾承中---

  文渊风风火火闯进办公室的时候,我在准备恒丰合并的案子,他西装挂在手腕上,扯着领带喘气说,“出事儿了。”

  我愣了愣,低头继续看文件,漫不经心地说,“什么事。”

  文渊拧眉叹气,说,“顾骏在看守所自杀了。”

  一瞬间的愕然,钢笔掉在桌面上,笔尖划花了文件,我肃然地看着他,“你说什么!”

  “刚接到看守所来的电话,他昨晚在宿舍自杀了,用磨尖了的牙刷刺破喉咙-------”

  我和文渊敢去看守所的时候,法医和警察都在,尸体停放在一二小小的房间内,浑身赤裸,盖上白布。我揭开白布,看到他瞪大的双眼,死不瞑目地盯着天花板,白炽灯下苍白的面孔毫无血色。

  法医把他自杀的牙刷取了出来,放在不锈钢磁盘里给我们看,说,“犯人是悄悄把牙刷在墙壁上磨尖了自杀的,尖锐的一头刺破了喉管动脉,导致失血过多死亡,排除他杀可能,死亡时间为昨天晚上凌晨两点到四点之间--------”

  文渊帮我去处理剩下的事宜,我一个人站在房间里,看阿骏年轻的脸,遗体早就没了温度,冰冷的。

  那一瞬我什么都没想。脑子里一片空白,明明是我想要的完美的解决,忽然实现了,我却觉得胜利感薄弱,甚至毫无喜悦可言。

  回去的路上,文渊问我后悔吗?他用这种决绝的方式结束一切,都不用接受任何人的审判,也把所有秘密都带进坟墓。

  我看着窗外,空洞茫然,我说,“不后悔。”

  “你为了保全他,什么都做得出来。”文渊有些生气地说,“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能挡住多久。”

  我摸着手心里的一块年久的疤痕说,“那是我欠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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