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和尚名叫王欢,在几百年后的世界里,他也叫王欢,不过不是和尚,而是正牌矿业大学的大四学生,正在毕业实习的阶段,已经进入一间巨型矿业公司做实习小哥,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靠谱的野外操作经验,已经在公司里站稳脚跟,很得上司的赏识,公司人事副总裁已经找他谈过话,准备在他毕业后,就正式签约。
跟大多数还茫然不知毕业后工作为何物的同学来说,王欢是非常成功的佼佼者,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正因为此,一帮子大学同学凑份子给他庆祝签约,王欢也是豪爽之辈,在大排档上喝的人事不省,当他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居然穿越了。
穿越也没什么,说不定以他所学所会,在古代挖个金矿当个沈万三也能逍遥一辈子,享尽人间富贵。可千不巧万不巧,王欢偏偏穿越到了明朝末年,兵荒马乱的年代,而且好死不死,附身到了一个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少年身上。
当他好不容易打听到,现在是大明弘光元年四月,自己所处的地点是扬州城内时,差点没有昏死过去,因为历史成绩优异的王欢知道,自己穿越来的时代,正是明末清初,史可法扬州殉国的时候。城外满清豫亲王多铎大军压境,将孤城扬州围得老鼠都逃不出去,而惨绝人寰的扬州十日屠城,即将发生。
在墙角独自哼哧哼哧的挣扎一番恢复过来后,王欢才定下神来,先是正视一番目前这副躯体本尊的身世,发现这个少年出身贫寒农民家庭,父母家人在明末兵灾中死于战乱,自己一人逃入扬州城内乞讨度日,完全没有其他穿越者那样附身于豪门子弟的幸运,更是觉得悲从中来。王欢努力回忆之下,依稀记起,在一本历史书上有记载,清兵为了有人搬运尸体,没有杀和尚,于是为了保命,毅然冲到一间寺庙之中,抱着住持的大腿嚎啕大哭,坚定的要剃去三千烦恼丝,一心要青灯古佛长相侍奉,将老住持感动得当场收下这个小沙弥。
还没有来得及给他取个法号,第二天扬州城就破了,如狼似虎的清兵冲入城内,毫无悬念的开始了烧杀抢掠,与王欢预料的略有不同,清兵没有顾忌庙宇庄严,同样进入自己藏身的寺庙,将想同他们讲道理的住持一刀砍了,将庙里值钱之物搜了个干净,连大雄宝殿上的金身如来像都搬走了。
庙里的和尚死的死,逃的逃,剩下十来个和自己一般大小的小沙弥被清兵关在庙中柴房里,当作尸体搬运工,因为城里死人尸体太多了,如果不及时清理搬走,很容易爆发瘟疫,这是清兵不愿意看到的。
一连几天,每天都目睹如同修罗地狱一样的杀戮场面,王欢的世界观已经崩溃了,人怎么能这么残忍?虽然不同种族,但城里的士兵基本上都逃光了,剩下的只是老百姓,手无寸铁,毫无反抗之力,怎么会有这样的军队,以纯碎的杀人为乐?王欢所接受的教育,一直是民族和睦,大中华同乐的观念,虽然他也知道,几百年前的世界,民族这个概念还是如同国家一样的对立,但对立到这个地步,是他始料未及的。
他的心已经完全绝望了,在这样的世界里,他就像一颗小草一样渺小,哪怕他胸中韬略满腹、所学足以振兴国家,却毫无用武之地,他完全可以想象到自己今后的下场,那就是被某个满洲贵族掳为奴隶,悲惨的在田间地头劳作一生,最后毫无尊严的死去。
“你妹的,我可能是穿越史上最悲催的一个了!”王欢这样想着,看着即将把自己劈为两半的长刀,悲愤的自语道。
就这样解脱吧,我不属于这个世界,也改变不了这个世界,死了更好,死了最好,死了一了百了!
刀锋带起的劲风已经切到了他的皮肤,王欢却依然眼也不眨的看着黄脸兵丁和他手中的刀,甚至嘴角都带起了一点笑意。
这笑意让黄脸兵丁心中发毛,也让他更为的恼怒:“见过不怕死的,但像这样敢嘲笑老子的还是第一个,这小和尚留他不得,一定要砍死他!”
心头杀心起,手上的动作自然而然的快了几分,眼看王欢就要血溅当场,身首分家,缩在后面的小和尚们已经由惊叫改为了尖叫,那一高一矮两个小和尚,甚至已经在情急之下,跳了出来,想要将呆立着的王欢拖走。
千钧一发之际,黄脸兵丁身后陡然有一只大手伸出,稳稳的托住了黄脸兵丁的手臂,将他下劈的刀势生生止住,黄脸兵丁用了全力砍下的一刀,被突然半途制住,差点将自己的手腕甩断,急忙撒手扔刀,才避免了手腕脱臼的下场。
那飞出的钢刀,擦着王欢的耳朵飞了出去,“啪!”的一声脆响,插进数丈开外的一段土墙上,没入半截,刀柄犹自还在“嗡嗡”发颤。
王欢恍然不觉,还愣在当地,没有任何反应,直到身后的一高一矮两个小和尚扑了上来,将他强行拖走。
高一点的小和尚长着一副浓眉粗眼,见王欢傻了似的双眼发直,知道他是在生死关头走了一遭,神经傻了,伸手“啪啪”两个大耳刮子,直接将他扇了过来。
王欢懵懂的张着一双眼睛,好一会才明白过来怎么回事,摸摸自己几乎被打出血来的脸,苦笑着对高个小和尚说道:“陈二狗,你下手真黑啊。”
高个小和尚不以为然,憨然一笑,矮个小和尚却喜道:“二狗是在救你,你刚刚都被吓傻了,亏得他两个耳光将你扇了回来。”
王欢笑容更苦了,心道:救我干什么?我活着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意思?不过话说回来,谁这么大胆子,居然敢在清兵刀下救我?
他挣扎着起身,连忙向黄脸兵丁看去。
黄脸兵丁站在原地,脸上的表情更加愤懑,阴沉得可怕,他用左手揉着手腕,瞪着一双金鱼眼恶狠狠的冲着一个同样身着清兵衣甲的魁梧大汉怒吼:“李老三,你他妈什么意思?”
魁梧大汉身高起码一米八五,方面阔耳,一蓬络腮胡子从左耳根一直连到右耳根,高鼻大嘴,眉毛浓密,一双眼睛如铜铃大小,额头上纹路深深,饱经风霜,彰显着沙场老将的风范。他将右手放回身后,面无表情,没有说话,看来刚才就是他出手拦住了黄脸兵丁。他不说话,身后却闪出另一名清兵,拦在黄脸兵丁面前,沉声喝道:“田熊,不得无礼!竟敢对参将大人咆哮!”
此人身材高大,不比魁梧大汉矮上多少,年纪却要小上很多,同样高鼻梁大眼睛,虎目含威,往那儿一站气势逼人,森然杀气扑面而来,黄脸兵丁田熊似乎对他有些害怕,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一步,面生怯意,继而想起了什么,“哈哈哈”怪笑几声,阴沉沉的道:“参将?李严,你他妈还当李老三是参将军官呢?也罢,你是他的亲兵,要把他当你爹都行,但别跟老子来这套!刘总兵已经带着我们投了大清,我们就是大清兵了,大家都是兵,谁他妈还在乎明朝官职?”
他越说越得意,伸手指着李严的鼻子骂道:“你居然还敢用明朝官职来压我,是不是还念着明朝的好处,不肯真心投靠大清,玩那套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把戏?信不信老子禀报额真大人,砍了你俩的狗头!”
李严面容俊朗,年轻气盛,被田熊一激,额头青筋暴起,眼睛几乎都要喷出火来,盯着田熊怒不可遏,右手搭上了刀柄,立马就要抽刀。
田熊嘴上说得厉害,真看到李严要砍他,心头却害怕起来,脚下连退数步,惊叫道:“怎么?你,你要造反?”
李严踏前一步,刀子刚拔了一寸,就被魁梧大汉李老三拦了下来。
李老三将李严的刀柄推回鞘中,低声道:“不要造次,冷静点!”
李严四下里一扫,看到押解这群小和尚的几个兵丁,都已经散开,仰着手中长枪,有意无意的将两人围在当中。冷哼一声,道:“大人,这几个土鸡瓦狗,我还没有放在眼里!”
李老三叹口气道:“你我即已降清,就不必在此好勇斗狠,记住我的话,大好头颅,要用得其时,不要白白丢了性命,尤其是和这等小人。”
言罢,李老三迈步向前,对瞪着自己的田熊冷然道:“田熊,既然我们都同时跟着刘总兵归顺大清,也算两世同僚,怎么会做出心意曲张的事情?你刚才乱说胡话,陷害我等,就不怕我向刘总兵告发吗?到时候,看我们谁先掉脑袋!”
田熊一怔,心里明白,论和总兵官刘良佐的关系,他是拍马也赶不上面前这位爷的,而刘总兵在满清贵族面前正是红人,自己虽然是个游击,而李老三因为不愿领兵,情愿当个普通士兵,但如果真的闹到上面去,自己怕是要吃亏的。
想到这里,田熊胆气泄个精光,只是强自嘶声道:“那你刚刚为什么要阻止我?”
李老三又逼近一步,目露寒光道:“为什么?你把这些和尚打坏了,要我们自己去搬运尸体吗?”
围在四周的几个兵面面相窥,都觉得李老三说得有理,加上这几人都是汉兵,李老三的积威仍在,不自觉的将手中长枪放了下来,这让田熊更是说不出话来,只得将一口气闷在心里,冲着一堆小和尚吼道:“还他妈缩着干什么?赶快去搬尸体,等老子刀子来赶吗?”
跟大多数还茫然不知毕业后工作为何物的同学来说,王欢是非常成功的佼佼者,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正因为此,一帮子大学同学凑份子给他庆祝签约,王欢也是豪爽之辈,在大排档上喝的人事不省,当他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居然穿越了。
穿越也没什么,说不定以他所学所会,在古代挖个金矿当个沈万三也能逍遥一辈子,享尽人间富贵。可千不巧万不巧,王欢偏偏穿越到了明朝末年,兵荒马乱的年代,而且好死不死,附身到了一个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少年身上。
当他好不容易打听到,现在是大明弘光元年四月,自己所处的地点是扬州城内时,差点没有昏死过去,因为历史成绩优异的王欢知道,自己穿越来的时代,正是明末清初,史可法扬州殉国的时候。城外满清豫亲王多铎大军压境,将孤城扬州围得老鼠都逃不出去,而惨绝人寰的扬州十日屠城,即将发生。
在墙角独自哼哧哼哧的挣扎一番恢复过来后,王欢才定下神来,先是正视一番目前这副躯体本尊的身世,发现这个少年出身贫寒农民家庭,父母家人在明末兵灾中死于战乱,自己一人逃入扬州城内乞讨度日,完全没有其他穿越者那样附身于豪门子弟的幸运,更是觉得悲从中来。王欢努力回忆之下,依稀记起,在一本历史书上有记载,清兵为了有人搬运尸体,没有杀和尚,于是为了保命,毅然冲到一间寺庙之中,抱着住持的大腿嚎啕大哭,坚定的要剃去三千烦恼丝,一心要青灯古佛长相侍奉,将老住持感动得当场收下这个小沙弥。
还没有来得及给他取个法号,第二天扬州城就破了,如狼似虎的清兵冲入城内,毫无悬念的开始了烧杀抢掠,与王欢预料的略有不同,清兵没有顾忌庙宇庄严,同样进入自己藏身的寺庙,将想同他们讲道理的住持一刀砍了,将庙里值钱之物搜了个干净,连大雄宝殿上的金身如来像都搬走了。
庙里的和尚死的死,逃的逃,剩下十来个和自己一般大小的小沙弥被清兵关在庙中柴房里,当作尸体搬运工,因为城里死人尸体太多了,如果不及时清理搬走,很容易爆发瘟疫,这是清兵不愿意看到的。
一连几天,每天都目睹如同修罗地狱一样的杀戮场面,王欢的世界观已经崩溃了,人怎么能这么残忍?虽然不同种族,但城里的士兵基本上都逃光了,剩下的只是老百姓,手无寸铁,毫无反抗之力,怎么会有这样的军队,以纯碎的杀人为乐?王欢所接受的教育,一直是民族和睦,大中华同乐的观念,虽然他也知道,几百年前的世界,民族这个概念还是如同国家一样的对立,但对立到这个地步,是他始料未及的。
他的心已经完全绝望了,在这样的世界里,他就像一颗小草一样渺小,哪怕他胸中韬略满腹、所学足以振兴国家,却毫无用武之地,他完全可以想象到自己今后的下场,那就是被某个满洲贵族掳为奴隶,悲惨的在田间地头劳作一生,最后毫无尊严的死去。
“你妹的,我可能是穿越史上最悲催的一个了!”王欢这样想着,看着即将把自己劈为两半的长刀,悲愤的自语道。
就这样解脱吧,我不属于这个世界,也改变不了这个世界,死了更好,死了最好,死了一了百了!
刀锋带起的劲风已经切到了他的皮肤,王欢却依然眼也不眨的看着黄脸兵丁和他手中的刀,甚至嘴角都带起了一点笑意。
这笑意让黄脸兵丁心中发毛,也让他更为的恼怒:“见过不怕死的,但像这样敢嘲笑老子的还是第一个,这小和尚留他不得,一定要砍死他!”
心头杀心起,手上的动作自然而然的快了几分,眼看王欢就要血溅当场,身首分家,缩在后面的小和尚们已经由惊叫改为了尖叫,那一高一矮两个小和尚,甚至已经在情急之下,跳了出来,想要将呆立着的王欢拖走。
千钧一发之际,黄脸兵丁身后陡然有一只大手伸出,稳稳的托住了黄脸兵丁的手臂,将他下劈的刀势生生止住,黄脸兵丁用了全力砍下的一刀,被突然半途制住,差点将自己的手腕甩断,急忙撒手扔刀,才避免了手腕脱臼的下场。
那飞出的钢刀,擦着王欢的耳朵飞了出去,“啪!”的一声脆响,插进数丈开外的一段土墙上,没入半截,刀柄犹自还在“嗡嗡”发颤。
王欢恍然不觉,还愣在当地,没有任何反应,直到身后的一高一矮两个小和尚扑了上来,将他强行拖走。
高一点的小和尚长着一副浓眉粗眼,见王欢傻了似的双眼发直,知道他是在生死关头走了一遭,神经傻了,伸手“啪啪”两个大耳刮子,直接将他扇了过来。
王欢懵懂的张着一双眼睛,好一会才明白过来怎么回事,摸摸自己几乎被打出血来的脸,苦笑着对高个小和尚说道:“陈二狗,你下手真黑啊。”
高个小和尚不以为然,憨然一笑,矮个小和尚却喜道:“二狗是在救你,你刚刚都被吓傻了,亏得他两个耳光将你扇了回来。”
王欢笑容更苦了,心道:救我干什么?我活着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意思?不过话说回来,谁这么大胆子,居然敢在清兵刀下救我?
他挣扎着起身,连忙向黄脸兵丁看去。
黄脸兵丁站在原地,脸上的表情更加愤懑,阴沉得可怕,他用左手揉着手腕,瞪着一双金鱼眼恶狠狠的冲着一个同样身着清兵衣甲的魁梧大汉怒吼:“李老三,你他妈什么意思?”
魁梧大汉身高起码一米八五,方面阔耳,一蓬络腮胡子从左耳根一直连到右耳根,高鼻大嘴,眉毛浓密,一双眼睛如铜铃大小,额头上纹路深深,饱经风霜,彰显着沙场老将的风范。他将右手放回身后,面无表情,没有说话,看来刚才就是他出手拦住了黄脸兵丁。他不说话,身后却闪出另一名清兵,拦在黄脸兵丁面前,沉声喝道:“田熊,不得无礼!竟敢对参将大人咆哮!”
此人身材高大,不比魁梧大汉矮上多少,年纪却要小上很多,同样高鼻梁大眼睛,虎目含威,往那儿一站气势逼人,森然杀气扑面而来,黄脸兵丁田熊似乎对他有些害怕,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一步,面生怯意,继而想起了什么,“哈哈哈”怪笑几声,阴沉沉的道:“参将?李严,你他妈还当李老三是参将军官呢?也罢,你是他的亲兵,要把他当你爹都行,但别跟老子来这套!刘总兵已经带着我们投了大清,我们就是大清兵了,大家都是兵,谁他妈还在乎明朝官职?”
他越说越得意,伸手指着李严的鼻子骂道:“你居然还敢用明朝官职来压我,是不是还念着明朝的好处,不肯真心投靠大清,玩那套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把戏?信不信老子禀报额真大人,砍了你俩的狗头!”
李严面容俊朗,年轻气盛,被田熊一激,额头青筋暴起,眼睛几乎都要喷出火来,盯着田熊怒不可遏,右手搭上了刀柄,立马就要抽刀。
田熊嘴上说得厉害,真看到李严要砍他,心头却害怕起来,脚下连退数步,惊叫道:“怎么?你,你要造反?”
李严踏前一步,刀子刚拔了一寸,就被魁梧大汉李老三拦了下来。
李老三将李严的刀柄推回鞘中,低声道:“不要造次,冷静点!”
李严四下里一扫,看到押解这群小和尚的几个兵丁,都已经散开,仰着手中长枪,有意无意的将两人围在当中。冷哼一声,道:“大人,这几个土鸡瓦狗,我还没有放在眼里!”
李老三叹口气道:“你我即已降清,就不必在此好勇斗狠,记住我的话,大好头颅,要用得其时,不要白白丢了性命,尤其是和这等小人。”
言罢,李老三迈步向前,对瞪着自己的田熊冷然道:“田熊,既然我们都同时跟着刘总兵归顺大清,也算两世同僚,怎么会做出心意曲张的事情?你刚才乱说胡话,陷害我等,就不怕我向刘总兵告发吗?到时候,看我们谁先掉脑袋!”
田熊一怔,心里明白,论和总兵官刘良佐的关系,他是拍马也赶不上面前这位爷的,而刘总兵在满清贵族面前正是红人,自己虽然是个游击,而李老三因为不愿领兵,情愿当个普通士兵,但如果真的闹到上面去,自己怕是要吃亏的。
想到这里,田熊胆气泄个精光,只是强自嘶声道:“那你刚刚为什么要阻止我?”
李老三又逼近一步,目露寒光道:“为什么?你把这些和尚打坏了,要我们自己去搬运尸体吗?”
围在四周的几个兵面面相窥,都觉得李老三说得有理,加上这几人都是汉兵,李老三的积威仍在,不自觉的将手中长枪放了下来,这让田熊更是说不出话来,只得将一口气闷在心里,冲着一堆小和尚吼道:“还他妈缩着干什么?赶快去搬尸体,等老子刀子来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