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谁?你是谁派来的?”
听到伤疤男这么问,米粒郁闷得想一头撞死。敢情他以为她在演谍战片吗?如果不是他这个邪恶的伤疤男强行把她抓来,她现在何至于吃这样的苦头。
当然,要米粒当面顶撞这个杀气腾腾的男人,这是不可能的。
她紧紧拎住遮挡**的衣服,一面怕得牙齿打架,一面鼓起莫大的勇气说:“我是夜场的掏粪工,我,我是被你抓来的。总的来说,我们之间纯属误会。江湖相见,留人一线,要不你给我一张出入证,我们就此别过,相忘于江湖?”
这一通乱七八糟的话听得斯加特皱起眉头:掏粪工,自己抓一个掏粪工来干嘛?
“我把你抓来的?”再次仔细地扫过那张清秀的脸庞,他实在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个伎。当然,他也懒得在伎人身上花费太多工夫,“说说看,我什么时候把你抓来的?”
想起那段经历,米粒就不由得心惊肉跳,声音瞬间低得跟蚊子似的:“四天前,在黑洞城堡那里。”
“黑洞城堡……”斯加特眼神大亮,“你是那个哑巴?哦,不对,你装成了哑巴。”
米粒硬着头皮说:“不是我想装成哑巴,是伏波不准我说话的。”
斯加特点点头:“你是伏波的什么人?”
米粒暗自思量:如果说自己是伏波的未婚妻,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离开夜场。伤疤男显然压根不怕伏波,依他那种土匪脾气,可能会以她未婚妻的身份向伏波勒索赎金啥的。伏波倒是说过要娶我,但毕竟没有白纸黑字地定下来,万一到时候绑票的信息传过去,伏波不认账,伤疤男一气之下岂不是会把她撕成肉条喂狗吃?
想到这里,她哆嗦了一下,就没敢乱说,只是老老实实交待:“我跟他才认识六七天,说不上什么关系。”
幸好她没有把“未婚妻”的身份抛出来,就算真的抛出来,斯加特也是不信的,就连米粒的实话实说他也不信:“六七天?”他冷笑:“那时候那个没骨气的男人可说了你是伏波的密友,才认识六七天,就能被引为密友?”
“他……”反正人都死了,我随便乱掰也死无对证,米粒横下心,嘴皮翻得飞快,“狗急跳墙、病急乱投医,什么不敢说啊!我发誓我是无辜的,我最多搭过伏波的顺风船,在他的黑洞城堡歇了下脚,其实大家已经准备分道扬镳的,只是你恰好在那个时候过来,对我产生了误会而已。你大人有大量,还请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啦,嘿嘿……”
斯加特笑着点点头,好像非常赞同米粒似的:“先前是我误会了,那么现在你在干嘛?”
米粒愣一愣:“洗澡。”
“不,不,我是问你深更半夜不睡觉,在我夜场里晃来晃去,是在做什么?”
“掏粪――那是我的工作。”
“好吧,也可能我又误会了一次。请你解释一下:身价不菲、可以让男人一掷千金的上品豢养宠物为什么跑到我的夜场来做一名掏粪工?”
“因为,因为……我不想做伎……”
“哦?”斯加特露出怀疑和鄙薄的神色,好像在说:你这是既想当**又想立牌坊吧!
米粒的面色顿时涨得通红,她带着一丝怒意对伤疤男狂喷口水:“你看什么看?夜场里的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罔顾人命,下流恶心。但凡有一点办法,谁愿意做伎卖身赔笑?你要敢放我走,我今生绝不再踏入夜场半步。”
斯加特这人性子极怪。夜场的伎人明明为他日赚斗金,他偏偏极其憎恶伎人这种存在。米粒明明对他很不客气,他倒有些欣赏米粒的骨气了。
“敢在我面前说三道四的伎,好久没见过了。穿上衣服吧,我可不习惯跟一个全裸的宠物秉烛夜谈。”话虽然这样说,他却眨也不眨地盯住米粒,一点回避的意思都没有。
米粒咽咽口水,满脸无奈:“那个……非礼勿视,我换衣服的时候,你能不能背过身去?”
斯加特懒懒地靠在墙上,语带不屑:“放心吧,我对你们这种人不感兴趣。只不过,第一,我不想随便把自己的背暴露给陌生人;第二,我怕一转身给你偷跑的机会――我看得出,有机会你是一定会这么干的,对吧?”
虽然这样说没错啦,但在夜场里又能跑到哪里去?老天爷,你赶紧把这个邪恶的妖怪收了吧!米粒愤愤然腹诽一通,但是形势比人强,权衡之下,她不得不两害权取其轻,把自己光溜溜的背留给可恶的伤疤男,然后手忙脚乱地穿衣穿裤。
哎,果然出来混始终是要还的,刚刚看过男人**没多久,现在就被男人看了精打光。又羞又窘的米粒自我安慰:反正男人女人的背面都差不多,但愿伤疤男看得眼睛长针、嘴巴生疮、屁股流脓。
从斯加特的角度看过去,这无疑是一副动人的画面。这个女人长得不算绝色,但是白皙细腻的肌肤和曲线柔滑的腰身是一等一的好,说明他品质上成,耗钱无数。他回忆那似是而非的惊鸿一瞬,想不通是什么引得他心旌动荡。
不管怎么说,直觉告诉他,这个女人很特别。
至少,别的女人在同样的情况下绝不会对自己的**紧张兮兮。伎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取悦男人,他们没有这样的羞耻之心,纵然有惺惺作态的也不过是欲擒故纵的手段而已。而这个女人却是真的很怕他看到自己的**。
他很好奇:黑洞城堡带回来的女人身上到底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呢?
斯加特的书房十分气派。五米左右的层高,十米左右的进深和宽度。在水晶灯晃动、斑驳的光影之下,天花板上笔触细腻的壁画仿佛活了过来,似乎在讲述某个遥远的神话故事。除大门之外的三面墙壁全是书架,而且排满了书籍,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的图书馆。即使隔着一层鞋底,厚厚的地毯也让脚底板十分放松。数个落地的条形玻璃窗外是夜场后院的小花园,黎明的微光使花园景色笼罩上一层朦胧之色,很容易让人沉静其中。
空旷的书房中仅有一个做工考究的书桌,书桌后有一个高背椅,足以同时容纳三个人并坐。安身这样的书房中,足以让人感觉渺小而自卑。
伤疤男一身土匪气,米粒甚至怀疑他是否识字,让他焚书坑儒也许可以,至于这些书已经多到不可能仅仅用作充面子,大概是他把别人的书房抢来霸占了吧?米粒自动将他划归为秦始皇之流。
斯加特看着面带好奇、东张西望的米粒,心里很有些奇怪。他对米粒的初步判断是卡特那家族重点培养的上品宠物。这种宠物是在必要的时候通过美人计(或者美声计)拉拢引重要的人物,或者偷取重要的情报,为贵族家族谋利的人。
这种宠物的价值自然不是普通的供人娱乐的伎人可比。这样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什么向来拒伎人而远之的清教徒伏波・卡特那愿意带他同行,也能解释为什么卡特那会出动亲卫队的一纵来寻人。因为他勾搭了上了重要的人物或者身上带着重要的情报。
但是疑问也同时存在。既然他有这样的价值,为什么伏波会把他留在防卫力量薄弱的黑洞城堡?此外,按理经过多年的培训,这样的伎人应是长袖善舞之辈,为什么他在很多方面的表现非常无知而且异常天真?
“现在,我们可以好好聊聊了。”斯加特在高背椅上坐下,好整以暇地问:“首先,你不叫小四吧?”
“当然,这间书房也不是你的吧?”穿上衣服的米粒镇定了许多,毫无为奴为仆的自觉,在书房中闲庭信步,跟斯加特抬杠,好像她是别人特邀来做嘉宾或者贵客似的。事实上,她确实没有把自己当做面前这个男人的仆婢或者属下,作为地球来客,她对于南星女人应有的低姿态还没有那么深刻的认识,自然就没法扮演好这个角色。
斯加特笑了:这个女人真是很特别,不知道应该说她胆大包天呢还是天真愚蠢。
“你的名字是?”
“米粒。”名字没什么好隐瞒的,米粒甚至还伸出右手表示友善。当然,这只手除了让斯加特露出一点奇怪的眼神,什么都没有得到。她也没觉得尴尬,一心跟对方攀谈起来,“怎么称呼你呢?”
斯加特似笑非笑地看了米粒好半天,才慢慢回答:“兄弟们叫我团长,而女人们通常应该称呼我‘大人’。”
“好吧,团长大人,”为了以后的日子着想,米粒决定稍微配合配合这个男人的自大。她甚至微微点头行礼,以示恭敬,但同时又挺直脊梁骨以维护自己的自尊,“我是个直性子,不如我们开诚布公吧:伏波这个人我根本一无所知,我误入阿贡山脉,正碰上他在逃命。为了求生,我们结伴同行,如此而已。我个人宁死也不做伎的,如果你愿意高抬贵手,不妨摆出条件,看看我是否能完成你的条件;如果不行的话,你就让我做一名掏粪工吧,我也不会碍着你什么事。怎么样?”
斯加特的眼神愈发古怪,这个女人不是没见过自己杀人的场面,现在却镇定自若地试图跟他谈判,单从这一点来说,他已算是勇气可嘉了。
只有米粒自己知道,此刻她整个头皮都在发麻,腿肚子也在发抖,幸好被书桌遮住没有露出马脚而已。
斯加特哈哈一笑:“既然敢跟我讲条件,想必有一些底牌吧,说说看吧,你能给我什么好处?”
底牌?米粒手上什么底牌都没有,不过好歹是500强的白骨精,她倒是应对如流:“那得看你需要什么。”
斯加特点点头:“我要你手上掌握的关于卡特那的秘密。”这种说法显得他好像已经知道了什么,而且“关于卡特那”是个含糊其辞的概念,用来诈人通常很有效。
可是米粒一脸迷糊:“卡特那是个什么东西?”
斯加特脸色一沉,这是在跟自己装糊涂吗?真是不知死活!刚要开口,大门轰地被撞开,胖子凡特一头闯进来:“天啊,斯加特,你知道我刚才听说了什么了不得的大新闻吗?”
斯加特叹口气:“凡特,麻烦你下次进门前先敲门。而且,我这里还有人呢!”
凡特扫了一眼米粒,以为是夜场里的哪个伎人,也不在意,小步跑到斯加特身边,附耳说了几句悄悄话,看他两眼闪光的兴奋样,就像中国人中了五百万彩票头奖似的。
然而,斯加特听过凡特的话以后,神情却顿时肃然。他瞟了一眼米粒,平静地说:“我知道了,凡特,你先下去。”
“可是……”
不等凡特发表意见,他就哼了一声:“我叫你下去就下去,这件事我自有分寸,你和青红都把嘴巴闭上,否则我会要了你们的小命。”
凡特兴冲冲地来讨赏,结果吃了一顿排头,只得悻悻然退下。
等到凡特把大门一关上,斯加特以前所未有的犀利眼光锁定米粒,看得米粒毛骨悚然,良久,他突然大笑三声:“喂,女人,现在我们也许可以做一笔交易了。”
听到伤疤男这么问,米粒郁闷得想一头撞死。敢情他以为她在演谍战片吗?如果不是他这个邪恶的伤疤男强行把她抓来,她现在何至于吃这样的苦头。
当然,要米粒当面顶撞这个杀气腾腾的男人,这是不可能的。
她紧紧拎住遮挡**的衣服,一面怕得牙齿打架,一面鼓起莫大的勇气说:“我是夜场的掏粪工,我,我是被你抓来的。总的来说,我们之间纯属误会。江湖相见,留人一线,要不你给我一张出入证,我们就此别过,相忘于江湖?”
这一通乱七八糟的话听得斯加特皱起眉头:掏粪工,自己抓一个掏粪工来干嘛?
“我把你抓来的?”再次仔细地扫过那张清秀的脸庞,他实在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个伎。当然,他也懒得在伎人身上花费太多工夫,“说说看,我什么时候把你抓来的?”
想起那段经历,米粒就不由得心惊肉跳,声音瞬间低得跟蚊子似的:“四天前,在黑洞城堡那里。”
“黑洞城堡……”斯加特眼神大亮,“你是那个哑巴?哦,不对,你装成了哑巴。”
米粒硬着头皮说:“不是我想装成哑巴,是伏波不准我说话的。”
斯加特点点头:“你是伏波的什么人?”
米粒暗自思量:如果说自己是伏波的未婚妻,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离开夜场。伤疤男显然压根不怕伏波,依他那种土匪脾气,可能会以她未婚妻的身份向伏波勒索赎金啥的。伏波倒是说过要娶我,但毕竟没有白纸黑字地定下来,万一到时候绑票的信息传过去,伏波不认账,伤疤男一气之下岂不是会把她撕成肉条喂狗吃?
想到这里,她哆嗦了一下,就没敢乱说,只是老老实实交待:“我跟他才认识六七天,说不上什么关系。”
幸好她没有把“未婚妻”的身份抛出来,就算真的抛出来,斯加特也是不信的,就连米粒的实话实说他也不信:“六七天?”他冷笑:“那时候那个没骨气的男人可说了你是伏波的密友,才认识六七天,就能被引为密友?”
“他……”反正人都死了,我随便乱掰也死无对证,米粒横下心,嘴皮翻得飞快,“狗急跳墙、病急乱投医,什么不敢说啊!我发誓我是无辜的,我最多搭过伏波的顺风船,在他的黑洞城堡歇了下脚,其实大家已经准备分道扬镳的,只是你恰好在那个时候过来,对我产生了误会而已。你大人有大量,还请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啦,嘿嘿……”
斯加特笑着点点头,好像非常赞同米粒似的:“先前是我误会了,那么现在你在干嘛?”
米粒愣一愣:“洗澡。”
“不,不,我是问你深更半夜不睡觉,在我夜场里晃来晃去,是在做什么?”
“掏粪――那是我的工作。”
“好吧,也可能我又误会了一次。请你解释一下:身价不菲、可以让男人一掷千金的上品豢养宠物为什么跑到我的夜场来做一名掏粪工?”
“因为,因为……我不想做伎……”
“哦?”斯加特露出怀疑和鄙薄的神色,好像在说:你这是既想当**又想立牌坊吧!
米粒的面色顿时涨得通红,她带着一丝怒意对伤疤男狂喷口水:“你看什么看?夜场里的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罔顾人命,下流恶心。但凡有一点办法,谁愿意做伎卖身赔笑?你要敢放我走,我今生绝不再踏入夜场半步。”
斯加特这人性子极怪。夜场的伎人明明为他日赚斗金,他偏偏极其憎恶伎人这种存在。米粒明明对他很不客气,他倒有些欣赏米粒的骨气了。
“敢在我面前说三道四的伎,好久没见过了。穿上衣服吧,我可不习惯跟一个全裸的宠物秉烛夜谈。”话虽然这样说,他却眨也不眨地盯住米粒,一点回避的意思都没有。
米粒咽咽口水,满脸无奈:“那个……非礼勿视,我换衣服的时候,你能不能背过身去?”
斯加特懒懒地靠在墙上,语带不屑:“放心吧,我对你们这种人不感兴趣。只不过,第一,我不想随便把自己的背暴露给陌生人;第二,我怕一转身给你偷跑的机会――我看得出,有机会你是一定会这么干的,对吧?”
虽然这样说没错啦,但在夜场里又能跑到哪里去?老天爷,你赶紧把这个邪恶的妖怪收了吧!米粒愤愤然腹诽一通,但是形势比人强,权衡之下,她不得不两害权取其轻,把自己光溜溜的背留给可恶的伤疤男,然后手忙脚乱地穿衣穿裤。
哎,果然出来混始终是要还的,刚刚看过男人**没多久,现在就被男人看了精打光。又羞又窘的米粒自我安慰:反正男人女人的背面都差不多,但愿伤疤男看得眼睛长针、嘴巴生疮、屁股流脓。
从斯加特的角度看过去,这无疑是一副动人的画面。这个女人长得不算绝色,但是白皙细腻的肌肤和曲线柔滑的腰身是一等一的好,说明他品质上成,耗钱无数。他回忆那似是而非的惊鸿一瞬,想不通是什么引得他心旌动荡。
不管怎么说,直觉告诉他,这个女人很特别。
至少,别的女人在同样的情况下绝不会对自己的**紧张兮兮。伎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取悦男人,他们没有这样的羞耻之心,纵然有惺惺作态的也不过是欲擒故纵的手段而已。而这个女人却是真的很怕他看到自己的**。
他很好奇:黑洞城堡带回来的女人身上到底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呢?
斯加特的书房十分气派。五米左右的层高,十米左右的进深和宽度。在水晶灯晃动、斑驳的光影之下,天花板上笔触细腻的壁画仿佛活了过来,似乎在讲述某个遥远的神话故事。除大门之外的三面墙壁全是书架,而且排满了书籍,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的图书馆。即使隔着一层鞋底,厚厚的地毯也让脚底板十分放松。数个落地的条形玻璃窗外是夜场后院的小花园,黎明的微光使花园景色笼罩上一层朦胧之色,很容易让人沉静其中。
空旷的书房中仅有一个做工考究的书桌,书桌后有一个高背椅,足以同时容纳三个人并坐。安身这样的书房中,足以让人感觉渺小而自卑。
伤疤男一身土匪气,米粒甚至怀疑他是否识字,让他焚书坑儒也许可以,至于这些书已经多到不可能仅仅用作充面子,大概是他把别人的书房抢来霸占了吧?米粒自动将他划归为秦始皇之流。
斯加特看着面带好奇、东张西望的米粒,心里很有些奇怪。他对米粒的初步判断是卡特那家族重点培养的上品宠物。这种宠物是在必要的时候通过美人计(或者美声计)拉拢引重要的人物,或者偷取重要的情报,为贵族家族谋利的人。
这种宠物的价值自然不是普通的供人娱乐的伎人可比。这样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什么向来拒伎人而远之的清教徒伏波・卡特那愿意带他同行,也能解释为什么卡特那会出动亲卫队的一纵来寻人。因为他勾搭了上了重要的人物或者身上带着重要的情报。
但是疑问也同时存在。既然他有这样的价值,为什么伏波会把他留在防卫力量薄弱的黑洞城堡?此外,按理经过多年的培训,这样的伎人应是长袖善舞之辈,为什么他在很多方面的表现非常无知而且异常天真?
“现在,我们可以好好聊聊了。”斯加特在高背椅上坐下,好整以暇地问:“首先,你不叫小四吧?”
“当然,这间书房也不是你的吧?”穿上衣服的米粒镇定了许多,毫无为奴为仆的自觉,在书房中闲庭信步,跟斯加特抬杠,好像她是别人特邀来做嘉宾或者贵客似的。事实上,她确实没有把自己当做面前这个男人的仆婢或者属下,作为地球来客,她对于南星女人应有的低姿态还没有那么深刻的认识,自然就没法扮演好这个角色。
斯加特笑了:这个女人真是很特别,不知道应该说她胆大包天呢还是天真愚蠢。
“你的名字是?”
“米粒。”名字没什么好隐瞒的,米粒甚至还伸出右手表示友善。当然,这只手除了让斯加特露出一点奇怪的眼神,什么都没有得到。她也没觉得尴尬,一心跟对方攀谈起来,“怎么称呼你呢?”
斯加特似笑非笑地看了米粒好半天,才慢慢回答:“兄弟们叫我团长,而女人们通常应该称呼我‘大人’。”
“好吧,团长大人,”为了以后的日子着想,米粒决定稍微配合配合这个男人的自大。她甚至微微点头行礼,以示恭敬,但同时又挺直脊梁骨以维护自己的自尊,“我是个直性子,不如我们开诚布公吧:伏波这个人我根本一无所知,我误入阿贡山脉,正碰上他在逃命。为了求生,我们结伴同行,如此而已。我个人宁死也不做伎的,如果你愿意高抬贵手,不妨摆出条件,看看我是否能完成你的条件;如果不行的话,你就让我做一名掏粪工吧,我也不会碍着你什么事。怎么样?”
斯加特的眼神愈发古怪,这个女人不是没见过自己杀人的场面,现在却镇定自若地试图跟他谈判,单从这一点来说,他已算是勇气可嘉了。
只有米粒自己知道,此刻她整个头皮都在发麻,腿肚子也在发抖,幸好被书桌遮住没有露出马脚而已。
斯加特哈哈一笑:“既然敢跟我讲条件,想必有一些底牌吧,说说看吧,你能给我什么好处?”
底牌?米粒手上什么底牌都没有,不过好歹是500强的白骨精,她倒是应对如流:“那得看你需要什么。”
斯加特点点头:“我要你手上掌握的关于卡特那的秘密。”这种说法显得他好像已经知道了什么,而且“关于卡特那”是个含糊其辞的概念,用来诈人通常很有效。
可是米粒一脸迷糊:“卡特那是个什么东西?”
斯加特脸色一沉,这是在跟自己装糊涂吗?真是不知死活!刚要开口,大门轰地被撞开,胖子凡特一头闯进来:“天啊,斯加特,你知道我刚才听说了什么了不得的大新闻吗?”
斯加特叹口气:“凡特,麻烦你下次进门前先敲门。而且,我这里还有人呢!”
凡特扫了一眼米粒,以为是夜场里的哪个伎人,也不在意,小步跑到斯加特身边,附耳说了几句悄悄话,看他两眼闪光的兴奋样,就像中国人中了五百万彩票头奖似的。
然而,斯加特听过凡特的话以后,神情却顿时肃然。他瞟了一眼米粒,平静地说:“我知道了,凡特,你先下去。”
“可是……”
不等凡特发表意见,他就哼了一声:“我叫你下去就下去,这件事我自有分寸,你和青红都把嘴巴闭上,否则我会要了你们的小命。”
凡特兴冲冲地来讨赏,结果吃了一顿排头,只得悻悻然退下。
等到凡特把大门一关上,斯加特以前所未有的犀利眼光锁定米粒,看得米粒毛骨悚然,良久,他突然大笑三声:“喂,女人,现在我们也许可以做一笔交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