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我不想成为别人喜欢的样子,我只想成为我自己
因为热爱,所以坚持。
无法妥协,所以拼命。
一
2009年初,我一个人到了墨尔本。
最初的新鲜感过去之后,就要第一次面临时差这个玩意儿。
那时还流行在qq群里聊天,我们几个小伙伴建了群,怎么聊天也不觉得累,每天的信息都是几千条。有时我们谈天说地,聊着所谓的梦想,想着自己未来会变成什么样的人;有时我们分享日常,八卦大家最近的生活,分享着自己喜欢的歌。
我也常常聊得兴奋起来,加上时差,我就这样开始熬夜。
很多年过去了,我们从qq换到了微信,那个群早就没有人说话。熬夜这个习惯却留了下来。
第二个养成的习惯是听歌。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爱听歌是因为那时我总一个人生活。
我有几个好朋友,可都隔着一个太平洋;在墨尔本的室友,跟我不同专业总碰不到一起;我那时喜欢的姑娘,只有周末才会登录qq。我那时住的地方,离学校有一个小时的车程。
于是只能每天早起,赶四十分钟一班的车。一个人上课,一个人吃饭,再一个人回家。
或许听歌是在智能手机如此普及之前,掩盖孤独的最好办法。
还有一个习惯也跟听歌有关系,就是每当在看电影时听到好听的背景音乐,我都会第一时间把那些音乐下载下来。每天半夜拿着音响,一遍遍地听,这时候我通常都会坐在电脑前,开始写东西。
一晃八年过去,我这些习惯居然一个不差都留了下来。
人总是这样不知不觉地养成了很多习惯,再不知不觉就着习惯过了很多年。
二
2011年,熬夜变成了通宵。
我总是习惯看着城市被唤醒,然后再沉沉睡去。
我想我这么喜欢黑夜,是因为在黑夜中我才是我自己。
这一年的八月,被房东赶出门。
我一个人拖着两个20公斤的箱子,在城市里游荡。我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可我不能停下来,因为我怕停下来我会难过。
好朋友给我打来电话,问我在哪里。
我说,就想一个人走走。
他说:“你在哪儿,我去接你。”
他知道我被房东赶出家门,他也知道我不愿意麻烦他,宁可一个人游荡。所以不由分说,一定要来接我。我也实在走不动,就坐在路边的台阶上。一左一右两个绿色箱子,比我人还高,我就靠在右边的箱子上,睡着了。
梦里是曾经真实的场景。
那是我妈跟我去逛街,她看中了一条裙子,因为太贵没有买,却因为我要离开家了,执意要给我买一双一千多的鞋子。
醒过来是我朋友焦急的脸,他说,我给他的地址离这里差了两条街,我的手机也没人接,他是沿着路找到我的。
他问:“为什么不找我们借钱。”
我说:“我自己被骗,我自己承担。”
朋友无可奈何地看着我,帮我把箱子搬上车。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他说:“别让我妈妈知道。”
后来我妈还是知道了,打电话给我,我笑着说:“没事,别担心。”
挂上电话,那是我印象里,来墨尔本之后唯一一次哭。
三
于是开始打好几份工,因为有目标,倒也不觉得很累。
拿到第一笔钱的时候,请朋友吃了顿大餐,光所有的钱。
我这钱不是为了庆祝什么,而是证明我也能好好地活下来。
心里有一个梦没熄灭,就是写书这件事。
就这么写了好几年。
在这之前,我一直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
有阵子想学钢琴,学了没多久放弃;又发誓要学一点极限运动,想了想还是算了。羡慕那些画画的人,有那么一种特殊技能,可以把所有心事藏在画里。
我当然也知道,那些熠熠生辉的人,背后付出的努力。
可我总是觉得,有些事情不适合我,于是自动放弃。
留在生命里的,反而是那些没有刻意去坚持的事情。
倒是印证了村上的那句话:“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因为热爱,所以坚持。
还能以年为单位来计算的,是我的几个好朋友。
我们曾经集体失恋,像是中了魔咒,半夜我开车集体跑去了南京投奔老刘。老刘二话没说,包吃包住,买了三箱啤酒四个人喝到天亮。
我们其实没有那么多时间每天聚在一起,更多时候我们都在各忙各的,可一年里总还有那么几天,能燃起剩下为数不多的热情,每个人请假都要聚在一起。
也不说什么矫情的话,也不聊那些所谓的梦想,就坐在一起喝酒扯皮,再一起看日出。
原来这么仔细盘算,你会发现你拥有的比你想象的多,只是你平时都记不起。
我的人生曾经偏了航,是这些让我重回正轨。
四
2014年生日,写完东西,收到朋友的信息。
他拍了一张以前我留下的刷牙杯。
我说:“三年前的刷牙杯你还留着,你是不是暗恋我?”
想起三年前我住他家,顿时有点后怕。
他嗤之以鼻,说:“老子是直的!”
我长出一口气。
刚想再贫嘴,他说:生日快乐。
我回:谢谢。
他挂了电话。
我脑海里浮现出这些年的生活。
这几年,我先是打了几份工,又总是奔波在图书馆和家之间。生活终于重回正轨,就四处旅行。因为喜欢过一个人,所以追逐全世界的日出,最远去了埃塞俄比亚,常常奔波,见了很多人,却也弄丢了几个好朋友。我很喜欢一个人,也被另外一个人那么喜欢过,却没有跟任何一个人在一起。
后来我还做了很多莫名其妙的事。
我开了一个小书店,一个月后就盘给了朋友。我在一个地方住了两个月,然后又扔掉所有行李,去另一个城市。午夜时分我依旧睡不着,在陌生的城市晃荡。有次我在北京,天下大雪,明明很冷我就是不想回去,在街头转了一圈又一圈。
那时我暗下决心,将来我一定要在这座城市好好地生活下来。
我也会一个人发疯一样地看电影,总是买最角落的位置,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追逐日出那阵子,天不亮就出发。
不爱带什么行李,只带着几本书和一副耳机。我低估了山顶的寒冷程度,无奈地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有那么一刻,我开始怀疑,似乎连来这里的原因都忘了。
然后我才清醒过来,有那么几个日出,我答应过当初喜欢的那个人。答应过,要一起来看。
虽然到头来,我一个人实现,当初两个人的愿望。
包子有天跟我聊天,他也去了无数地方,做了无数张明信片,却不知道该寄给谁。后来他说:“我以为我去那些地方能够释怀,可我发现无论我去哪里,我看到的,都是她的影子。”
后来他问:“你呢?”
他问我这句话的时候,躺在我们家的地毯上。
当我想要回答他时,传来了一阵呼声。
包子喝多就会秒睡,我心想这样也好,把他扶上沙发,给他一条毯子。
他迷迷糊糊中醒过来,说:“你呢?”
我说:“天上星星扑闪扑闪,地上人们念念不忘。”
五
2015年,我来到了北京。
安顿好之后,我就开始跑全国巡回签售。
有一次去山东签售,签完第二天刚好有个空闲,就一个人去了泰山。
那天在泰山山顶,出乎意料地周围有很多人一起等日出。人人拿着相机,我也准备拿出手机。日出迟迟不来,手机渐渐没电,我轻叹一声把手机放回口袋。
包里放着一盒饼干,这是我唯一准备的食粮。
而我穿着一件单裤,一件短袖加大衣,饥寒交迫。
我对自己说,要不算了吧。于是拿起包转身准备回酒店,却瞥见远方一片日晕。
接着天亮,无精打采的人群终于有了生气,纷纷交谈起来,身旁的姑娘默默地擦眼泪。
我才明白,这世上有太多等日出的人。
等天亮,等释怀,等安慰,等晴天,这世上几乎人人都在等。
那是我看过最美的日出。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不用分享给谁了。
不是说不想去分享,而是原来这样的日出不用分享,也值得看。
就像我曾经看演唱会,总觉得要跟一个人分享,后来自己去看了,发现了另一种感动。
有些事大可一个人做,只是我们缺少了一个人做的勇气。
而等待也没什么难过的,如果你等的是日出,那它早晚会来;如果你等一个你也说不好什么时候会来的人和事,也没什么可怕,至少你可以边等边做自己喜欢的事。
如果你知道你等的永远也不会来,那你会学会死心的。
至于偶尔冒上心头的想念,就想念吧。
想念曾经的日子,想念曾经的人,想念曾经的日出,想念曾经躲雨的屋檐。
而你知道的,想念完你就会把自己拉回自己的生活中。
接着往前走。
这些话,是我当时对自己说的。
如果那个姑娘能看到这里,我想告诉你,这些话也是对你说的。
六
这一年,我没有好好地生活,因为四处奔波。
我常常忘了自己在哪个城市。
因为每天赶路,日夜打包行李,每天不远万里,难免精神恍惚。每个酒店通常只住一天,偶尔住上两天就得收拾行李,奔赴下一个城市下一家酒店。有时在火车上我会问我的助理,我们是去哪一个城市来着?他有时也得反应半天:沈阳?大连?
后来才知道我们都错了,我们是要去哈尔滨。
相视一笑,拍拍脑袋,吐槽一句:老咯。
同学聚会也很少再去,毕竟没有选择留在自己的城市。很多圈子也不可避免地交流越来越少,很多人也不可避免地慢慢疏远。
2016年2月我搬家,有了几个室友,家里显得热闹了些。
3月我家来了一只猫,我很喜欢他,大概因为他跟我一样,总是一个人想着自己的事。从来不吵,从来不闹,虽然我每天给他吃,他也不太搭理我。
只有在晚上睡觉的时候,他会突然蹦到床上,走到我的枕头边,跟我一起睡着。
村上春树的作品里常出现猫,那时我还没有养过,不知道其中的意义。
现在我知道了,孤独的人,最适合跟猫相处。
他不黏人,也不任性,跟你有着默契,知道最合适的距离。
这只猫叫二筒。
很多人问,是不是因为打麻将老缺二筒,所以才这么叫?
其实不是。
在《离开前请叫醒我》里,我就提过想要养一只猫。
我想养一只猫很久了。
久到当初有一天我就跟喜欢的那个人说过,如果可以,养一只加菲吧。
养一只蠢萌蠢萌的加菲,养一只懒洋洋的加菲,天气好了,就一起晒太阳;犯困了,就一起窝在沙发上;如果你难过了,我就把他抱到你身旁,哄你开心。
你说,加菲猫是不是都很肥。
我说,是啊,胖成一团。
你说,那就叫一团吧。
我说,一团多难听。
你想了想,说那就叫二筒吧。
七
我的房间有一台日历,是读者送给我的。日历里是我的照片和我在书里写过的几句话,现在翻到了2017年的6月。
蒋莹来我家时,总会吐槽我家乱,可也忍不住夸我养的绿植。
有天来我家看电影,突然瞅到我放在茶几上的日历,说:“卢思浩你也太自恋了吧,为什么你的日历都是你的照片?”
我白了她一眼,说:“你懂个屁,这是我读者送的。”
她哈哈大笑,说:“你的读者也太可爱了吧,送这么少女心的日历。”
我也哈哈大笑,说:“废话,我的读者都是最可爱的。”
收拾房间是个体力活,读者的礼物放满了衣柜,我只好再买一个衣架放在阳台。
墙上贴了几张电影海报,朱茵的紫霞仙子在最显眼的位置。
客厅放着虎皮兰和几盆多肉。
刚来北京租的那个家,我没怎么住过,自然没有把它布置得很好。
从自己租房开始,才知道独自生活到底有多麻烦。
洗澡洗到一半家里停电,空调滴答滴答漏水,天板的灯泡接触不良,常需要人工调整。
我在那个家里,几乎从来没有做过饭,因为频繁出差,这房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像一个临时过夜的地方。
只是集中性地把重要的照片贴在冰箱上,再把衣服一件件整理。
除此以外,没有任何的布置。
后来,我终于正式稳定了下来,搬到了现在的家。
想要在这个不怎么能看到阳光的城市,找到一个能好好晒太阳的屋子。
找了很久的房子,终于安顿了下来。
我突然意识到,这不再是一个临时过夜的地方了。
我应该把它布置得更像家一些。
我开始注意到生活的琐碎细节,添置家具,塞满冰箱,再去市采购一些绿植,周末邀请朋友到家里一起看幕布电影。绿植放在每个房间、客厅,还有家具的角落,猫在一旁的猫爬架上趴着,家里顿时多了一些生机。
我告诉自己,就算房子是租来的,生活始终是自己的。
我想,这么些年,我终于成长了些,学会了自己给自己归属感。
八
有时我在想,我真的有什么改变吗?
我还是熬夜,甚至有时通宵到天亮;我还是爱听歌,总在深夜单曲循环;虽然有了室友,可我的生活习惯仿佛没什么改变。
旅行时我还是习惯一个人,带着一本书,四处游荡;心里虽然不再挂念谁了,可也没办法轻易爱上别的人。
我依旧固执。
有时我在想,我每做一件事情就在一个小本子上记下来,成功的打钩,失败的打叉。那么到后来,一定有很多打叉的事情,然后我再把那一页撕下来销毁,这样我就能知道自己做了多少傻事。可后来我又觉得,如果不是做了那些事情,我现在也不可能坐在这里写下这篇字。
如果让我回到过去,该做的选择我还是会做,该养成的习惯我还是会养成。
那这些年,我真的没有改变吗?
不是的,多多少少,改变了些。
我学会接受了。
我接受自己有时的傻x,接受不讲道理的分道扬镳,接受突如其来的无力感,接受无能为力的失去,接受那生离死别,接受那世事无常。因为只有接受这些,你才能知道什么是重要的。
我学会自我消化了。
喜欢的东西不再非要别人认同了,难过的事情也不再非要告诉谁谁谁了,情绪自我消化,就算很难调节过来,我也不再抗拒了。
天黑归天黑,下雨就下雨,该来的情绪都不抗拒。睡眠归睡眠,清醒就清醒,该做的事情都不忘记。随遇而安,因为有了能自己站稳的底气。
我现在在北京生活。
有几个很好的室友,有几个很好的朋友。
我们都在努力生活,在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城市里,竭尽全力制造些归属感。
曾经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要来这个城市生活?
或者,为什么明明很辛苦,却不愿意回家?
我想了很久,终于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仔细想想,我的所有选择:去墨尔本,写书,再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都是为了更大的自由。现在想来,这所谓的自由,无非是因为我受不了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无法妥协,所以拼命。
多多少少,路有不同,才明白凡事都有代价。
代价是身边的朋友逐渐变少,因为彼此生活不同,所以难以设身处地地理解,也失去了时间交流。
可你还是在这条路上坚持着,所有代价通通接受。
你不约会不逃避也不出走,天黑天亮你只是埋头做眼前的事。
你不知道现在做的事是不是绝对正确,可你想一个人去面对。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天晴,但天会晴的,你这么想着。
不需要安慰,不需要理解,你承受住孤独的重量,因为有想去的地方。
就这点坚持,没办法三分钟热度,做不到对自己敷衍。
因为我也是这样。
我们都是这样,一路丢弃一路成长的。
我们被迫放弃曾经单纯的自己,在路口痛哭的自己,在酒后失态的自己,为了更好地往前走。可也是这么一路丢弃,我们不小心丢弃了那些真正重要的东西。我们以为长大是变冷漠,我们以为热血不过是矫情,我们再也不对酒当歌,我们骗自己这个叫成长。
不是的,就算你不再单纯,你也要保持童真的那一面;就算你不再流泪,你也要留住感动的那些事;就算你喝酒学会克制,你也要跟朋友聚在一起大吵大闹真的快乐。
我不想成为别人喜欢的样子,我只想成为我自己。
我的活法就是这样,常常独来独往,深夜总是睡不着,有时遇到生活的难,也会纠结许久,好在有那么几个真心朋友,互相鼓励,日子也不那么难熬。
时间带不走的有两样东西,一个是跟自己相处的能力,一个是跟我步调一致的人。
我们独立,在自己的道路上奋斗,彼此看一眼都是安全感。
就这样变老吧。
我觉得这种活法很不错。
写给自己。
写给你。
(本章完)
因为热爱,所以坚持。
无法妥协,所以拼命。
一
2009年初,我一个人到了墨尔本。
最初的新鲜感过去之后,就要第一次面临时差这个玩意儿。
那时还流行在qq群里聊天,我们几个小伙伴建了群,怎么聊天也不觉得累,每天的信息都是几千条。有时我们谈天说地,聊着所谓的梦想,想着自己未来会变成什么样的人;有时我们分享日常,八卦大家最近的生活,分享着自己喜欢的歌。
我也常常聊得兴奋起来,加上时差,我就这样开始熬夜。
很多年过去了,我们从qq换到了微信,那个群早就没有人说话。熬夜这个习惯却留了下来。
第二个养成的习惯是听歌。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爱听歌是因为那时我总一个人生活。
我有几个好朋友,可都隔着一个太平洋;在墨尔本的室友,跟我不同专业总碰不到一起;我那时喜欢的姑娘,只有周末才会登录qq。我那时住的地方,离学校有一个小时的车程。
于是只能每天早起,赶四十分钟一班的车。一个人上课,一个人吃饭,再一个人回家。
或许听歌是在智能手机如此普及之前,掩盖孤独的最好办法。
还有一个习惯也跟听歌有关系,就是每当在看电影时听到好听的背景音乐,我都会第一时间把那些音乐下载下来。每天半夜拿着音响,一遍遍地听,这时候我通常都会坐在电脑前,开始写东西。
一晃八年过去,我这些习惯居然一个不差都留了下来。
人总是这样不知不觉地养成了很多习惯,再不知不觉就着习惯过了很多年。
二
2011年,熬夜变成了通宵。
我总是习惯看着城市被唤醒,然后再沉沉睡去。
我想我这么喜欢黑夜,是因为在黑夜中我才是我自己。
这一年的八月,被房东赶出门。
我一个人拖着两个20公斤的箱子,在城市里游荡。我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可我不能停下来,因为我怕停下来我会难过。
好朋友给我打来电话,问我在哪里。
我说,就想一个人走走。
他说:“你在哪儿,我去接你。”
他知道我被房东赶出家门,他也知道我不愿意麻烦他,宁可一个人游荡。所以不由分说,一定要来接我。我也实在走不动,就坐在路边的台阶上。一左一右两个绿色箱子,比我人还高,我就靠在右边的箱子上,睡着了。
梦里是曾经真实的场景。
那是我妈跟我去逛街,她看中了一条裙子,因为太贵没有买,却因为我要离开家了,执意要给我买一双一千多的鞋子。
醒过来是我朋友焦急的脸,他说,我给他的地址离这里差了两条街,我的手机也没人接,他是沿着路找到我的。
他问:“为什么不找我们借钱。”
我说:“我自己被骗,我自己承担。”
朋友无可奈何地看着我,帮我把箱子搬上车。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他说:“别让我妈妈知道。”
后来我妈还是知道了,打电话给我,我笑着说:“没事,别担心。”
挂上电话,那是我印象里,来墨尔本之后唯一一次哭。
三
于是开始打好几份工,因为有目标,倒也不觉得很累。
拿到第一笔钱的时候,请朋友吃了顿大餐,光所有的钱。
我这钱不是为了庆祝什么,而是证明我也能好好地活下来。
心里有一个梦没熄灭,就是写书这件事。
就这么写了好几年。
在这之前,我一直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
有阵子想学钢琴,学了没多久放弃;又发誓要学一点极限运动,想了想还是算了。羡慕那些画画的人,有那么一种特殊技能,可以把所有心事藏在画里。
我当然也知道,那些熠熠生辉的人,背后付出的努力。
可我总是觉得,有些事情不适合我,于是自动放弃。
留在生命里的,反而是那些没有刻意去坚持的事情。
倒是印证了村上的那句话:“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因为热爱,所以坚持。
还能以年为单位来计算的,是我的几个好朋友。
我们曾经集体失恋,像是中了魔咒,半夜我开车集体跑去了南京投奔老刘。老刘二话没说,包吃包住,买了三箱啤酒四个人喝到天亮。
我们其实没有那么多时间每天聚在一起,更多时候我们都在各忙各的,可一年里总还有那么几天,能燃起剩下为数不多的热情,每个人请假都要聚在一起。
也不说什么矫情的话,也不聊那些所谓的梦想,就坐在一起喝酒扯皮,再一起看日出。
原来这么仔细盘算,你会发现你拥有的比你想象的多,只是你平时都记不起。
我的人生曾经偏了航,是这些让我重回正轨。
四
2014年生日,写完东西,收到朋友的信息。
他拍了一张以前我留下的刷牙杯。
我说:“三年前的刷牙杯你还留着,你是不是暗恋我?”
想起三年前我住他家,顿时有点后怕。
他嗤之以鼻,说:“老子是直的!”
我长出一口气。
刚想再贫嘴,他说:生日快乐。
我回:谢谢。
他挂了电话。
我脑海里浮现出这些年的生活。
这几年,我先是打了几份工,又总是奔波在图书馆和家之间。生活终于重回正轨,就四处旅行。因为喜欢过一个人,所以追逐全世界的日出,最远去了埃塞俄比亚,常常奔波,见了很多人,却也弄丢了几个好朋友。我很喜欢一个人,也被另外一个人那么喜欢过,却没有跟任何一个人在一起。
后来我还做了很多莫名其妙的事。
我开了一个小书店,一个月后就盘给了朋友。我在一个地方住了两个月,然后又扔掉所有行李,去另一个城市。午夜时分我依旧睡不着,在陌生的城市晃荡。有次我在北京,天下大雪,明明很冷我就是不想回去,在街头转了一圈又一圈。
那时我暗下决心,将来我一定要在这座城市好好地生活下来。
我也会一个人发疯一样地看电影,总是买最角落的位置,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追逐日出那阵子,天不亮就出发。
不爱带什么行李,只带着几本书和一副耳机。我低估了山顶的寒冷程度,无奈地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有那么一刻,我开始怀疑,似乎连来这里的原因都忘了。
然后我才清醒过来,有那么几个日出,我答应过当初喜欢的那个人。答应过,要一起来看。
虽然到头来,我一个人实现,当初两个人的愿望。
包子有天跟我聊天,他也去了无数地方,做了无数张明信片,却不知道该寄给谁。后来他说:“我以为我去那些地方能够释怀,可我发现无论我去哪里,我看到的,都是她的影子。”
后来他问:“你呢?”
他问我这句话的时候,躺在我们家的地毯上。
当我想要回答他时,传来了一阵呼声。
包子喝多就会秒睡,我心想这样也好,把他扶上沙发,给他一条毯子。
他迷迷糊糊中醒过来,说:“你呢?”
我说:“天上星星扑闪扑闪,地上人们念念不忘。”
五
2015年,我来到了北京。
安顿好之后,我就开始跑全国巡回签售。
有一次去山东签售,签完第二天刚好有个空闲,就一个人去了泰山。
那天在泰山山顶,出乎意料地周围有很多人一起等日出。人人拿着相机,我也准备拿出手机。日出迟迟不来,手机渐渐没电,我轻叹一声把手机放回口袋。
包里放着一盒饼干,这是我唯一准备的食粮。
而我穿着一件单裤,一件短袖加大衣,饥寒交迫。
我对自己说,要不算了吧。于是拿起包转身准备回酒店,却瞥见远方一片日晕。
接着天亮,无精打采的人群终于有了生气,纷纷交谈起来,身旁的姑娘默默地擦眼泪。
我才明白,这世上有太多等日出的人。
等天亮,等释怀,等安慰,等晴天,这世上几乎人人都在等。
那是我看过最美的日出。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不用分享给谁了。
不是说不想去分享,而是原来这样的日出不用分享,也值得看。
就像我曾经看演唱会,总觉得要跟一个人分享,后来自己去看了,发现了另一种感动。
有些事大可一个人做,只是我们缺少了一个人做的勇气。
而等待也没什么难过的,如果你等的是日出,那它早晚会来;如果你等一个你也说不好什么时候会来的人和事,也没什么可怕,至少你可以边等边做自己喜欢的事。
如果你知道你等的永远也不会来,那你会学会死心的。
至于偶尔冒上心头的想念,就想念吧。
想念曾经的日子,想念曾经的人,想念曾经的日出,想念曾经躲雨的屋檐。
而你知道的,想念完你就会把自己拉回自己的生活中。
接着往前走。
这些话,是我当时对自己说的。
如果那个姑娘能看到这里,我想告诉你,这些话也是对你说的。
六
这一年,我没有好好地生活,因为四处奔波。
我常常忘了自己在哪个城市。
因为每天赶路,日夜打包行李,每天不远万里,难免精神恍惚。每个酒店通常只住一天,偶尔住上两天就得收拾行李,奔赴下一个城市下一家酒店。有时在火车上我会问我的助理,我们是去哪一个城市来着?他有时也得反应半天:沈阳?大连?
后来才知道我们都错了,我们是要去哈尔滨。
相视一笑,拍拍脑袋,吐槽一句:老咯。
同学聚会也很少再去,毕竟没有选择留在自己的城市。很多圈子也不可避免地交流越来越少,很多人也不可避免地慢慢疏远。
2016年2月我搬家,有了几个室友,家里显得热闹了些。
3月我家来了一只猫,我很喜欢他,大概因为他跟我一样,总是一个人想着自己的事。从来不吵,从来不闹,虽然我每天给他吃,他也不太搭理我。
只有在晚上睡觉的时候,他会突然蹦到床上,走到我的枕头边,跟我一起睡着。
村上春树的作品里常出现猫,那时我还没有养过,不知道其中的意义。
现在我知道了,孤独的人,最适合跟猫相处。
他不黏人,也不任性,跟你有着默契,知道最合适的距离。
这只猫叫二筒。
很多人问,是不是因为打麻将老缺二筒,所以才这么叫?
其实不是。
在《离开前请叫醒我》里,我就提过想要养一只猫。
我想养一只猫很久了。
久到当初有一天我就跟喜欢的那个人说过,如果可以,养一只加菲吧。
养一只蠢萌蠢萌的加菲,养一只懒洋洋的加菲,天气好了,就一起晒太阳;犯困了,就一起窝在沙发上;如果你难过了,我就把他抱到你身旁,哄你开心。
你说,加菲猫是不是都很肥。
我说,是啊,胖成一团。
你说,那就叫一团吧。
我说,一团多难听。
你想了想,说那就叫二筒吧。
七
我的房间有一台日历,是读者送给我的。日历里是我的照片和我在书里写过的几句话,现在翻到了2017年的6月。
蒋莹来我家时,总会吐槽我家乱,可也忍不住夸我养的绿植。
有天来我家看电影,突然瞅到我放在茶几上的日历,说:“卢思浩你也太自恋了吧,为什么你的日历都是你的照片?”
我白了她一眼,说:“你懂个屁,这是我读者送的。”
她哈哈大笑,说:“你的读者也太可爱了吧,送这么少女心的日历。”
我也哈哈大笑,说:“废话,我的读者都是最可爱的。”
收拾房间是个体力活,读者的礼物放满了衣柜,我只好再买一个衣架放在阳台。
墙上贴了几张电影海报,朱茵的紫霞仙子在最显眼的位置。
客厅放着虎皮兰和几盆多肉。
刚来北京租的那个家,我没怎么住过,自然没有把它布置得很好。
从自己租房开始,才知道独自生活到底有多麻烦。
洗澡洗到一半家里停电,空调滴答滴答漏水,天板的灯泡接触不良,常需要人工调整。
我在那个家里,几乎从来没有做过饭,因为频繁出差,这房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像一个临时过夜的地方。
只是集中性地把重要的照片贴在冰箱上,再把衣服一件件整理。
除此以外,没有任何的布置。
后来,我终于正式稳定了下来,搬到了现在的家。
想要在这个不怎么能看到阳光的城市,找到一个能好好晒太阳的屋子。
找了很久的房子,终于安顿了下来。
我突然意识到,这不再是一个临时过夜的地方了。
我应该把它布置得更像家一些。
我开始注意到生活的琐碎细节,添置家具,塞满冰箱,再去市采购一些绿植,周末邀请朋友到家里一起看幕布电影。绿植放在每个房间、客厅,还有家具的角落,猫在一旁的猫爬架上趴着,家里顿时多了一些生机。
我告诉自己,就算房子是租来的,生活始终是自己的。
我想,这么些年,我终于成长了些,学会了自己给自己归属感。
八
有时我在想,我真的有什么改变吗?
我还是熬夜,甚至有时通宵到天亮;我还是爱听歌,总在深夜单曲循环;虽然有了室友,可我的生活习惯仿佛没什么改变。
旅行时我还是习惯一个人,带着一本书,四处游荡;心里虽然不再挂念谁了,可也没办法轻易爱上别的人。
我依旧固执。
有时我在想,我每做一件事情就在一个小本子上记下来,成功的打钩,失败的打叉。那么到后来,一定有很多打叉的事情,然后我再把那一页撕下来销毁,这样我就能知道自己做了多少傻事。可后来我又觉得,如果不是做了那些事情,我现在也不可能坐在这里写下这篇字。
如果让我回到过去,该做的选择我还是会做,该养成的习惯我还是会养成。
那这些年,我真的没有改变吗?
不是的,多多少少,改变了些。
我学会接受了。
我接受自己有时的傻x,接受不讲道理的分道扬镳,接受突如其来的无力感,接受无能为力的失去,接受那生离死别,接受那世事无常。因为只有接受这些,你才能知道什么是重要的。
我学会自我消化了。
喜欢的东西不再非要别人认同了,难过的事情也不再非要告诉谁谁谁了,情绪自我消化,就算很难调节过来,我也不再抗拒了。
天黑归天黑,下雨就下雨,该来的情绪都不抗拒。睡眠归睡眠,清醒就清醒,该做的事情都不忘记。随遇而安,因为有了能自己站稳的底气。
我现在在北京生活。
有几个很好的室友,有几个很好的朋友。
我们都在努力生活,在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城市里,竭尽全力制造些归属感。
曾经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要来这个城市生活?
或者,为什么明明很辛苦,却不愿意回家?
我想了很久,终于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仔细想想,我的所有选择:去墨尔本,写书,再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都是为了更大的自由。现在想来,这所谓的自由,无非是因为我受不了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无法妥协,所以拼命。
多多少少,路有不同,才明白凡事都有代价。
代价是身边的朋友逐渐变少,因为彼此生活不同,所以难以设身处地地理解,也失去了时间交流。
可你还是在这条路上坚持着,所有代价通通接受。
你不约会不逃避也不出走,天黑天亮你只是埋头做眼前的事。
你不知道现在做的事是不是绝对正确,可你想一个人去面对。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天晴,但天会晴的,你这么想着。
不需要安慰,不需要理解,你承受住孤独的重量,因为有想去的地方。
就这点坚持,没办法三分钟热度,做不到对自己敷衍。
因为我也是这样。
我们都是这样,一路丢弃一路成长的。
我们被迫放弃曾经单纯的自己,在路口痛哭的自己,在酒后失态的自己,为了更好地往前走。可也是这么一路丢弃,我们不小心丢弃了那些真正重要的东西。我们以为长大是变冷漠,我们以为热血不过是矫情,我们再也不对酒当歌,我们骗自己这个叫成长。
不是的,就算你不再单纯,你也要保持童真的那一面;就算你不再流泪,你也要留住感动的那些事;就算你喝酒学会克制,你也要跟朋友聚在一起大吵大闹真的快乐。
我不想成为别人喜欢的样子,我只想成为我自己。
我的活法就是这样,常常独来独往,深夜总是睡不着,有时遇到生活的难,也会纠结许久,好在有那么几个真心朋友,互相鼓励,日子也不那么难熬。
时间带不走的有两样东西,一个是跟自己相处的能力,一个是跟我步调一致的人。
我们独立,在自己的道路上奋斗,彼此看一眼都是安全感。
就这样变老吧。
我觉得这种活法很不错。
写给自己。
写给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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