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上的药,每日一换,有半个月就能好。”
“多谢大夫。”
“也是你自己命大。”郭西县县衙一街之隔的某间老木屋内,大夫背着药箱,推门而出。李焱红穿好衣服,跟出来送一送,却被大夫婉拒,不咸不淡地说道:“李捕快留步吧,我也是收了你的钱才过来给你看病的,你我两不相欠。要是你没钱,我就不来了。”
“哇,你们这里的人,都这么现实的吗?”
大夫看李焱红一眼,笑道:“你看来是忘了不少东西,就当重活一回也好。”
李焱红没说什么,目送大夫离去。
然后又多看了几眼门外那古朴又破败的街景,失望地摇摇头,关上了门。
那天魂穿过来之后,他花了三天时间,才总算把这具身体原先的记忆消化掉。但副作用也很明显,就是他居然几乎快把自己前世的经历忘得七七八八。
不管怎么努力去回想,李焱红就是很难回忆起自己的往事来。
现在除了还记得自己前世貌似同样是个孤儿,压根儿也没什么好留恋的,剩下的,也就是一些零零星星、不具备什么实用意义的属于那个世界的记忆碎片了。
不过这样也好,大夫说得对,就当重活一次吧。
李焱红内心还算平静地回到屋里。昨晚上外面下了雪,他屋子的地炉里一直烤着火,现在倒也不是太冷。这会儿烤炉边上,还热着半只鸡,那是周秀春昨天送来的,李焱红只吃了半只,剩下的一半,刚好用来当今天的午饭。
他拿起地上一把小刀,直接坐在地炉旁,切下一块鸡肉,用手抓着就吃,没什么卫生不卫生的,完全没那么多讲究。毕竟如果需要讲究的话,那这里得讲究的地方,可就太多太多了。
李焱红环视四周,这间屋子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也一点都不过分。
家里几乎没什么像样的东西,火坑上铺的那床被褥,早就已经脏得发黑发油发硬,地炉上的水壶也是漆黑一片,不知道有多久没人收拾了。
他的全部家当,平时几乎就是全部带在身上的。
两身衙门发的捕快行头,就是他仅有的两身外套,里面的内衬、内裤、袜子,都是洗了穿、穿了洗,有时候晚上没能晾干,第二天甚至得靠体温去解决。
然后就是还有一把祖传下来的朴刀。
那把刀据说是当今大成朝立国时,京城六扇门定做,发到每一个“皇差”手里的。
所谓的“皇差”,就是吃皇家俸禄,子孙都能继承的差事。
也就是你爹干什么,你这辈子也就只能做什么,属于强行世袭。所以李焱红觉得自己运气还不错,他爷爷幸好当初是个捕快,而不是掏大粪的,或者收尸的,或者做其他更恶心的工作。
而且当衙役还挺威风,在自己的地头上,一般无人敢惹,甚至偶尔还能仗着这身皮,搞点欺男霸女的操作,不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能得到满足。
唯一的缺点,就是容易挂。
在原主的记忆中,他爷爷没活过四十岁,他爹更是三十岁不到就死在了荒郊野外,连尸骨都没能保住。至于他这個新身体的生母,在这个世道,女人是很难被当回事的。
李焱红听周秀春说,好像她是活活病死的。
没钱医治。
而且就算有钱,可能也会选择放弃治疗。
人命在这世道不值钱。
甚至李焱红自己这一回,要不是老和尚出手,他可能也很难从鬼门关那边走回来。是那个老和尚先稳住了他的病情,然后才有大夫发挥的空间。
为了配这点药,李焱红现在甚至都已经把这间房子抵押了出去。
再过几天等他病好,他可就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这尼玛……父母双亡固然是好事,但没车没房,也难顶啊……”李焱红心里吐槽。
这时外面忽然砰砰两声响,周秀春的声音就隔着门板传了进来。
“小红!”
“在呢……”李焱红有气无力地回道。
周秀春直接推门走了进来,带进来屋外一阵冷风。
“哎哟,可以坐起来了?大夫来过了?”
“刚换了药。”
周秀春带上房门,走到地炉前坐下,从怀里拿出一小坛酒和两个油纸包。包一打开,是一小份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肉,还有一大包的花生米。
“这些是我从衙门的库房里讨来的,黄捕头现在是明着吃我们的俸银,就拿这点玩意儿来糊弄我们,饿不死我们就行。要不是你身体没好,我连这点肉都要不来。来来来,你吃,这些肉你都吃了,抓紧把身子养好,这鬼地方也待不下去了,我们早点去郭阳府投奔新知府。反正两边都拿不出钱来,还是府城那边日子好过点,跟着知府总比跟着曹县丞有前途。”
周秀春这些都是经验之谈,李焱红对这番话,也是相当可以理解。
之前就是曹县丞为了省钱,派他们两个“皇班”衙役去府城运粮。不想当时遇上府城大乱,他俩兜里又没钱,别说贿赂府城的粮库官了,就是自己吃饭,都成了大问题。
两个人每天只能在府城内外走动,在城外的荒野上搞点野兔、田鼠,外加上一些野果、野菜,才勉强把那三个月熬了过来,等好不容易盼到新知府到任时,他俩俨然已经混得跟乞丐似的。
要不是身上带着的文书一直贴身保管好,而且身上还穿着衙役的制服,那位康知府都不见得敢认他俩。但好在最终有惊无险,事情还是办成了。
连那些民夫,都是康知府花钱雇的。
至于最后阶段,在黑石山上遇上那些不知道什么东西,那就纯粹属于运气不好。
“那个大师也是真个出家人慈悲为怀啊,去山里收尸,是他自愿去的,也没收衙门的钱。曹县丞就让黄捕头带着人,跟着大师一起上了山,匆匆忙忙顺便把粮食也运下来了。”
“那晚上我看得不真切,昨天上山后再一看,那些民夫死得是真惨啊,好多人内脏都没了,尸身也被扔得东一块、西一块的。多亏粮食没事,一车都没丢。”
“我们搬粮食下山的时候,大师还一个人在那儿给那几个民夫念经超度,说要把他们的骨灰送回郭阳府去,一点都不怕荒郊野外的那些东西……”
周秀春吃着花生米、喝着酒,自言自语似的对李焱红说着。
李焱红随手拿了一根木柴扔进地炉里,地炉里发出几声啪啪的轻响,他突然问道:“春哥,那些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是那天伱们说的天罗呢?”
“不知道……”
周秀春摇了摇头,“反正那些东西,各种各样的,什么奇奇怪怪的都有。见过的人,基本都死了。就算跟着大师那样的高人一起,估计大师也腾不出手来保护我们,还是得死。”
“不至于吧?”李焱红看了看周秀春脑袋上顶着的信息。
武夫,武力值2,朴刀 2,武力4。
虽然和他昏迷前看到的那个大和尚的数值差距不小,可是……
“咱们也算习武之人,想跑还跑不掉吗?”
“跑?”周秀春嘴角露出一抹苦笑,“我们这些人,武功一代不如一代,你爷爷,我爷爷,你爹,我爹,他们都没能跑掉,何况我们?”
李焱红沉默了两秒,跟着也坦然一笑。
“有道理哦……”
然后他看了眼自己的战斗力。
武夫,武力值1,朴刀 2,武力2。
这外挂好奇怪,好像不会算数。
为什么周秀春的2 2可以等于4,但自己的1 2,它却不等于3呢……
还有,为什么从昨天见到周秀春后,就特别有想要砍他一刀的冲动?
难道自己真的被什么天罗给附体了?
我原先的灵魂,就是那个什么天罗?
“多谢大夫。”
“也是你自己命大。”郭西县县衙一街之隔的某间老木屋内,大夫背着药箱,推门而出。李焱红穿好衣服,跟出来送一送,却被大夫婉拒,不咸不淡地说道:“李捕快留步吧,我也是收了你的钱才过来给你看病的,你我两不相欠。要是你没钱,我就不来了。”
“哇,你们这里的人,都这么现实的吗?”
大夫看李焱红一眼,笑道:“你看来是忘了不少东西,就当重活一回也好。”
李焱红没说什么,目送大夫离去。
然后又多看了几眼门外那古朴又破败的街景,失望地摇摇头,关上了门。
那天魂穿过来之后,他花了三天时间,才总算把这具身体原先的记忆消化掉。但副作用也很明显,就是他居然几乎快把自己前世的经历忘得七七八八。
不管怎么努力去回想,李焱红就是很难回忆起自己的往事来。
现在除了还记得自己前世貌似同样是个孤儿,压根儿也没什么好留恋的,剩下的,也就是一些零零星星、不具备什么实用意义的属于那个世界的记忆碎片了。
不过这样也好,大夫说得对,就当重活一次吧。
李焱红内心还算平静地回到屋里。昨晚上外面下了雪,他屋子的地炉里一直烤着火,现在倒也不是太冷。这会儿烤炉边上,还热着半只鸡,那是周秀春昨天送来的,李焱红只吃了半只,剩下的一半,刚好用来当今天的午饭。
他拿起地上一把小刀,直接坐在地炉旁,切下一块鸡肉,用手抓着就吃,没什么卫生不卫生的,完全没那么多讲究。毕竟如果需要讲究的话,那这里得讲究的地方,可就太多太多了。
李焱红环视四周,这间屋子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也一点都不过分。
家里几乎没什么像样的东西,火坑上铺的那床被褥,早就已经脏得发黑发油发硬,地炉上的水壶也是漆黑一片,不知道有多久没人收拾了。
他的全部家当,平时几乎就是全部带在身上的。
两身衙门发的捕快行头,就是他仅有的两身外套,里面的内衬、内裤、袜子,都是洗了穿、穿了洗,有时候晚上没能晾干,第二天甚至得靠体温去解决。
然后就是还有一把祖传下来的朴刀。
那把刀据说是当今大成朝立国时,京城六扇门定做,发到每一个“皇差”手里的。
所谓的“皇差”,就是吃皇家俸禄,子孙都能继承的差事。
也就是你爹干什么,你这辈子也就只能做什么,属于强行世袭。所以李焱红觉得自己运气还不错,他爷爷幸好当初是个捕快,而不是掏大粪的,或者收尸的,或者做其他更恶心的工作。
而且当衙役还挺威风,在自己的地头上,一般无人敢惹,甚至偶尔还能仗着这身皮,搞点欺男霸女的操作,不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能得到满足。
唯一的缺点,就是容易挂。
在原主的记忆中,他爷爷没活过四十岁,他爹更是三十岁不到就死在了荒郊野外,连尸骨都没能保住。至于他这個新身体的生母,在这个世道,女人是很难被当回事的。
李焱红听周秀春说,好像她是活活病死的。
没钱医治。
而且就算有钱,可能也会选择放弃治疗。
人命在这世道不值钱。
甚至李焱红自己这一回,要不是老和尚出手,他可能也很难从鬼门关那边走回来。是那个老和尚先稳住了他的病情,然后才有大夫发挥的空间。
为了配这点药,李焱红现在甚至都已经把这间房子抵押了出去。
再过几天等他病好,他可就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这尼玛……父母双亡固然是好事,但没车没房,也难顶啊……”李焱红心里吐槽。
这时外面忽然砰砰两声响,周秀春的声音就隔着门板传了进来。
“小红!”
“在呢……”李焱红有气无力地回道。
周秀春直接推门走了进来,带进来屋外一阵冷风。
“哎哟,可以坐起来了?大夫来过了?”
“刚换了药。”
周秀春带上房门,走到地炉前坐下,从怀里拿出一小坛酒和两个油纸包。包一打开,是一小份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肉,还有一大包的花生米。
“这些是我从衙门的库房里讨来的,黄捕头现在是明着吃我们的俸银,就拿这点玩意儿来糊弄我们,饿不死我们就行。要不是你身体没好,我连这点肉都要不来。来来来,你吃,这些肉你都吃了,抓紧把身子养好,这鬼地方也待不下去了,我们早点去郭阳府投奔新知府。反正两边都拿不出钱来,还是府城那边日子好过点,跟着知府总比跟着曹县丞有前途。”
周秀春这些都是经验之谈,李焱红对这番话,也是相当可以理解。
之前就是曹县丞为了省钱,派他们两个“皇班”衙役去府城运粮。不想当时遇上府城大乱,他俩兜里又没钱,别说贿赂府城的粮库官了,就是自己吃饭,都成了大问题。
两个人每天只能在府城内外走动,在城外的荒野上搞点野兔、田鼠,外加上一些野果、野菜,才勉强把那三个月熬了过来,等好不容易盼到新知府到任时,他俩俨然已经混得跟乞丐似的。
要不是身上带着的文书一直贴身保管好,而且身上还穿着衙役的制服,那位康知府都不见得敢认他俩。但好在最终有惊无险,事情还是办成了。
连那些民夫,都是康知府花钱雇的。
至于最后阶段,在黑石山上遇上那些不知道什么东西,那就纯粹属于运气不好。
“那个大师也是真个出家人慈悲为怀啊,去山里收尸,是他自愿去的,也没收衙门的钱。曹县丞就让黄捕头带着人,跟着大师一起上了山,匆匆忙忙顺便把粮食也运下来了。”
“那晚上我看得不真切,昨天上山后再一看,那些民夫死得是真惨啊,好多人内脏都没了,尸身也被扔得东一块、西一块的。多亏粮食没事,一车都没丢。”
“我们搬粮食下山的时候,大师还一个人在那儿给那几个民夫念经超度,说要把他们的骨灰送回郭阳府去,一点都不怕荒郊野外的那些东西……”
周秀春吃着花生米、喝着酒,自言自语似的对李焱红说着。
李焱红随手拿了一根木柴扔进地炉里,地炉里发出几声啪啪的轻响,他突然问道:“春哥,那些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是那天伱们说的天罗呢?”
“不知道……”
周秀春摇了摇头,“反正那些东西,各种各样的,什么奇奇怪怪的都有。见过的人,基本都死了。就算跟着大师那样的高人一起,估计大师也腾不出手来保护我们,还是得死。”
“不至于吧?”李焱红看了看周秀春脑袋上顶着的信息。
武夫,武力值2,朴刀 2,武力4。
虽然和他昏迷前看到的那个大和尚的数值差距不小,可是……
“咱们也算习武之人,想跑还跑不掉吗?”
“跑?”周秀春嘴角露出一抹苦笑,“我们这些人,武功一代不如一代,你爷爷,我爷爷,你爹,我爹,他们都没能跑掉,何况我们?”
李焱红沉默了两秒,跟着也坦然一笑。
“有道理哦……”
然后他看了眼自己的战斗力。
武夫,武力值1,朴刀 2,武力2。
这外挂好奇怪,好像不会算数。
为什么周秀春的2 2可以等于4,但自己的1 2,它却不等于3呢……
还有,为什么从昨天见到周秀春后,就特别有想要砍他一刀的冲动?
难道自己真的被什么天罗给附体了?
我原先的灵魂,就是那个什么天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