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文瑾醒了——”是个半大男孩的声音。
“哎,来了,来了!”
一个妇人,端着一碗清水,急匆匆走进来!她淡眉细眼,五官清秀,只是太瘦了,脸上没有什么肉,以至于两颊凹陷,颧骨下有一抹淡淡的阴影。不过,这并不影响文瑾对她的好感,妇人看的过来目光,很是慈爱祥和,让她本就柔和的面容,多了一份亲切。
天哪,这是什么地方?
钱文瑾睁眼看到的,是一间狭小的茅草屋,除了床,屋里没有其它的家具,她身上穿的,是一身满是补丁的男孩衣服,样子怪异,破旧的被褥,硬邦邦的。
一场车祸,自己竟然,竟然这么穿越了?成了个女扮男装,家中贫穷的病女孩!
就在文瑾胡思乱想时,那妇女把她扶起来,柔声道:“文瑾,喝点粥,喝点粥病就好了!”
天哪,这竟然是粥,文瑾看到简直能数清米粒的碗底,勉强不会坚持把这叫开水。
温热的水流滑进肚子,那股子恶心被压下了,身上的疲乏,似乎也减轻了一些。文瑾一口一口,把大半碗的稀粥都喝了。
妇女特别高兴,脸上露出一抹欣慰:“好孩子,你歇会儿,今天能吃饭了,再好好休息,病就好了”
她把碗收起来,帮文瑾重新躺好,大概心里高兴,做事的动作,都显得特别欢快。
“文翰他娘——!”院子里传来脚步声,一个男人对屋里喊话,带着抑制不住的欣喜,“翰他娘,我回来了!看我带回什么了?”
“你,你挣到钱了?”妇人走到房间门口,带着惊喜地说道。
“嗯,嗯,哈哈哈,看我带回米来了,二十几斤呢!”男人说话语调缓慢,带着足够的耐心,文瑾听了却是一阵心寒,四个人吃,能坚持几天呢?
不管今后如何,接下来两天,有稠稠香香的小米粥喝,文瑾终于有力气爬起来,能走到院子里晒太阳了。
二伯又去给石举人抄书赚钱去了,家里只有三个人,二伯母韦氏和堂哥钱文瀚,他们吃的粥掺了大半的野菜,只有文瑾,是纯粹的白粥!
“二伯母!”继承了前主部分记忆,文瑾知道这是二伯家,爹死娘嫁人,她是孤零零一小孤女。这几天,一边养病,她一边熟悉环境,知道生活在一个闻所未闻的朝代里,叫什么巨荣,皇帝姓钱。
她也姓钱,可惜,皇帝不是她姥爷,悲哀。
钱家所在的小镇,叫林津,往北五六里,就是大山,那里山峦叠嶂,层林尽染,景色美丽得如诗如画。
正是丰收的金秋时节,镇上的人,几乎都跑到山上采摘野果了,当地的人,把这项活动,叫赶山。
“瑾儿叫我吗?”韦氏在纺线,嗡嗡地摇着纺车,声音从北边的屋里传出来。
对了,本主钱文瑾,是个见人就发怯,十天难说一句话的木头人儿,难怪韦氏惊奇。
“二伯母,明天,我跟着文翰哥去赶山吧。”
镇上就有收购山货的,立刻就能变成铜钱,换回粮食。
“赶山?”韦氏惊讶地问完,忽然放下手上的活儿,从屋里冲出来,把文瑾吓了一大跳。
“你文翰哥赶山去了?”韦氏的脸上,全是焦急:“文翰去赶山了?这孩子怎的这么犟?山上有狼,前几天,你姑父还说,邻居让狼趴脊背上了!”
姑父杨柄娃说得神乎其神,邻家肩膀被狼爪抓得稀烂,据说,若不是拼命缩着脖子,狼没法下口,一起赶山的人听到呼救,过来赶跑了狼,不然,早就没命了。
“往年只有后山有狼,今年前山也有了,听说是一窝呢,两只大狼,还有一窝狼崽。”韦氏念念叨叨,捶胸跺足,可面对文瑾,她又能怎样?最后,情绪略微平复,还是返回纺线了,工钱早就借着花了,她是个守信的人,就是挂念儿子,也不忘还债。
嗡嗡的纺线声里,夹杂着喋喋不休的念叨,文瑾能够听出韦氏心里的不安与担忧,可她,又想不出办法安慰她,心里也有些后悔给她说了那话。
韦氏给文瑾道,“你去门口张望一张望,看你文翰哥回来没。”
文瑾应声出去。现在,赶山的人都一起出去,人多,狼就不敢出来,虽然不比以前收获大,也不是那么危险的。
谁在秋天不赶山呀,还能因为怕,就不生活了?
二伯念过书,写一手好字,平日替人写写算算,本来能养活一家人,他就是脾气太好,常常被赖账不给,一年半数血汗都收不回来。
文瑾已经决定了,自己这身体已经大好,明天就去赶山去!
她在竞争激烈的上一世,都能活得有房有车,没理由掌握了先进的思想和技能,在这里活不出个人样来!
钱家附近有个街坊叫王大山,为人热情,还是个半个猎人,每天跟着他上山的人有十几个。文翰和文瑾求了韦氏两天,一再保证紧跟大山伯,绝不乱跑,这才获准上山的资格。韦氏实在舍不得儿子冒险,可看到空空无也的米缸,她实在没法坚持了。男人的下一次收获,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她纺线的钱,早就预支了,日子逼得她实在没了办法。
早上,两人匆匆爬起,啃了两个小米粑粑,便上了路。
看着很短的一截路程,真走起来,还不少费时间,因为一路都是上坡,走得文瑾气喘吁吁的。文瑾身体还虚弱,文翰,别人都叫他“小秀才”,可见以前是个读书人,没怎么干过农活,因此,也没有同行的人有劲儿。
咬着牙硬撑着,才上到半山腰,文瑾和文翰,都已是满脸的虚汗,脸色也累得苍白。
“瞧,核桃树!”文瑾忽然兴奋地指着前面!
前些天,她还是个鬼魂,远远望着,山上的核桃板栗,一棵挨着一棵,等爬到山上来,才发现一棵距离另一棵,竟然那么遥远,密密匝匝的树枝树叶,还有无处不在的藤蔓,把视线挡得严严实实,十几米之外就看不清了。
身边的人无一有反应,文瑾猜测他们都没有看到。
或许是她个子矮,看到的角度与众不同。
大山伯用柴刀砍断一丛藤蔓,众人顿觉眼前豁然开朗。
“哦,有三棵核桃树!”文瑾惊喜地叫道。
“这孩子,眼睛就是亮!”大山伯夸了她一句。
今天来的十几个人,刚开始都不愿意带文翰和文瑾兄妹,他俩又没力气,又不够机敏,若是真遇到狼,肯定还是被袭击的对象,尤其是文瑾,又瘦又矮,还一副病容,一看就是个累赘。
大山伯这夸奖,就是给众人听的,是他答应带钱家兄弟。
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文翰先挺起了胸膛,骄傲地环视了一圈:哼,还敢说他和“弟弟”没用吗?
文瑾和文翰是孩子,可孩子有孩子的好处,身量轻,被大人从下面推着,送到了树上,用长长的竹竿,把树上的果实打下来。
十几个大人在下面捡拾,收完一棵树,便移向下一棵。
事实证明,文瑾的眼力,的确比常人亮得多,一天时间里,她看到的果树最多,中午傍着山溪,吃了些干粮,他们又干了一个时辰,所有人的背篓,都满当当的了。
“哎,来了,来了!”
一个妇人,端着一碗清水,急匆匆走进来!她淡眉细眼,五官清秀,只是太瘦了,脸上没有什么肉,以至于两颊凹陷,颧骨下有一抹淡淡的阴影。不过,这并不影响文瑾对她的好感,妇人看的过来目光,很是慈爱祥和,让她本就柔和的面容,多了一份亲切。
天哪,这是什么地方?
钱文瑾睁眼看到的,是一间狭小的茅草屋,除了床,屋里没有其它的家具,她身上穿的,是一身满是补丁的男孩衣服,样子怪异,破旧的被褥,硬邦邦的。
一场车祸,自己竟然,竟然这么穿越了?成了个女扮男装,家中贫穷的病女孩!
就在文瑾胡思乱想时,那妇女把她扶起来,柔声道:“文瑾,喝点粥,喝点粥病就好了!”
天哪,这竟然是粥,文瑾看到简直能数清米粒的碗底,勉强不会坚持把这叫开水。
温热的水流滑进肚子,那股子恶心被压下了,身上的疲乏,似乎也减轻了一些。文瑾一口一口,把大半碗的稀粥都喝了。
妇女特别高兴,脸上露出一抹欣慰:“好孩子,你歇会儿,今天能吃饭了,再好好休息,病就好了”
她把碗收起来,帮文瑾重新躺好,大概心里高兴,做事的动作,都显得特别欢快。
“文翰他娘——!”院子里传来脚步声,一个男人对屋里喊话,带着抑制不住的欣喜,“翰他娘,我回来了!看我带回什么了?”
“你,你挣到钱了?”妇人走到房间门口,带着惊喜地说道。
“嗯,嗯,哈哈哈,看我带回米来了,二十几斤呢!”男人说话语调缓慢,带着足够的耐心,文瑾听了却是一阵心寒,四个人吃,能坚持几天呢?
不管今后如何,接下来两天,有稠稠香香的小米粥喝,文瑾终于有力气爬起来,能走到院子里晒太阳了。
二伯又去给石举人抄书赚钱去了,家里只有三个人,二伯母韦氏和堂哥钱文瀚,他们吃的粥掺了大半的野菜,只有文瑾,是纯粹的白粥!
“二伯母!”继承了前主部分记忆,文瑾知道这是二伯家,爹死娘嫁人,她是孤零零一小孤女。这几天,一边养病,她一边熟悉环境,知道生活在一个闻所未闻的朝代里,叫什么巨荣,皇帝姓钱。
她也姓钱,可惜,皇帝不是她姥爷,悲哀。
钱家所在的小镇,叫林津,往北五六里,就是大山,那里山峦叠嶂,层林尽染,景色美丽得如诗如画。
正是丰收的金秋时节,镇上的人,几乎都跑到山上采摘野果了,当地的人,把这项活动,叫赶山。
“瑾儿叫我吗?”韦氏在纺线,嗡嗡地摇着纺车,声音从北边的屋里传出来。
对了,本主钱文瑾,是个见人就发怯,十天难说一句话的木头人儿,难怪韦氏惊奇。
“二伯母,明天,我跟着文翰哥去赶山吧。”
镇上就有收购山货的,立刻就能变成铜钱,换回粮食。
“赶山?”韦氏惊讶地问完,忽然放下手上的活儿,从屋里冲出来,把文瑾吓了一大跳。
“你文翰哥赶山去了?”韦氏的脸上,全是焦急:“文翰去赶山了?这孩子怎的这么犟?山上有狼,前几天,你姑父还说,邻居让狼趴脊背上了!”
姑父杨柄娃说得神乎其神,邻家肩膀被狼爪抓得稀烂,据说,若不是拼命缩着脖子,狼没法下口,一起赶山的人听到呼救,过来赶跑了狼,不然,早就没命了。
“往年只有后山有狼,今年前山也有了,听说是一窝呢,两只大狼,还有一窝狼崽。”韦氏念念叨叨,捶胸跺足,可面对文瑾,她又能怎样?最后,情绪略微平复,还是返回纺线了,工钱早就借着花了,她是个守信的人,就是挂念儿子,也不忘还债。
嗡嗡的纺线声里,夹杂着喋喋不休的念叨,文瑾能够听出韦氏心里的不安与担忧,可她,又想不出办法安慰她,心里也有些后悔给她说了那话。
韦氏给文瑾道,“你去门口张望一张望,看你文翰哥回来没。”
文瑾应声出去。现在,赶山的人都一起出去,人多,狼就不敢出来,虽然不比以前收获大,也不是那么危险的。
谁在秋天不赶山呀,还能因为怕,就不生活了?
二伯念过书,写一手好字,平日替人写写算算,本来能养活一家人,他就是脾气太好,常常被赖账不给,一年半数血汗都收不回来。
文瑾已经决定了,自己这身体已经大好,明天就去赶山去!
她在竞争激烈的上一世,都能活得有房有车,没理由掌握了先进的思想和技能,在这里活不出个人样来!
钱家附近有个街坊叫王大山,为人热情,还是个半个猎人,每天跟着他上山的人有十几个。文翰和文瑾求了韦氏两天,一再保证紧跟大山伯,绝不乱跑,这才获准上山的资格。韦氏实在舍不得儿子冒险,可看到空空无也的米缸,她实在没法坚持了。男人的下一次收获,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她纺线的钱,早就预支了,日子逼得她实在没了办法。
早上,两人匆匆爬起,啃了两个小米粑粑,便上了路。
看着很短的一截路程,真走起来,还不少费时间,因为一路都是上坡,走得文瑾气喘吁吁的。文瑾身体还虚弱,文翰,别人都叫他“小秀才”,可见以前是个读书人,没怎么干过农活,因此,也没有同行的人有劲儿。
咬着牙硬撑着,才上到半山腰,文瑾和文翰,都已是满脸的虚汗,脸色也累得苍白。
“瞧,核桃树!”文瑾忽然兴奋地指着前面!
前些天,她还是个鬼魂,远远望着,山上的核桃板栗,一棵挨着一棵,等爬到山上来,才发现一棵距离另一棵,竟然那么遥远,密密匝匝的树枝树叶,还有无处不在的藤蔓,把视线挡得严严实实,十几米之外就看不清了。
身边的人无一有反应,文瑾猜测他们都没有看到。
或许是她个子矮,看到的角度与众不同。
大山伯用柴刀砍断一丛藤蔓,众人顿觉眼前豁然开朗。
“哦,有三棵核桃树!”文瑾惊喜地叫道。
“这孩子,眼睛就是亮!”大山伯夸了她一句。
今天来的十几个人,刚开始都不愿意带文翰和文瑾兄妹,他俩又没力气,又不够机敏,若是真遇到狼,肯定还是被袭击的对象,尤其是文瑾,又瘦又矮,还一副病容,一看就是个累赘。
大山伯这夸奖,就是给众人听的,是他答应带钱家兄弟。
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文翰先挺起了胸膛,骄傲地环视了一圈:哼,还敢说他和“弟弟”没用吗?
文瑾和文翰是孩子,可孩子有孩子的好处,身量轻,被大人从下面推着,送到了树上,用长长的竹竿,把树上的果实打下来。
十几个大人在下面捡拾,收完一棵树,便移向下一棵。
事实证明,文瑾的眼力,的确比常人亮得多,一天时间里,她看到的果树最多,中午傍着山溪,吃了些干粮,他们又干了一个时辰,所有人的背篓,都满当当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