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织云被送去新房后就开始装睡,期间一直有人要过来找她,好在因为有新郎官的嘱咐,那些人都被一个小姑娘挡回去了。不过林织云总觉得那新郎官的声音十分耳熟。
等到夜深了,那新郎官带着一身酒味回来了,林织云也紧张了起来。新郎只手就掀开了她的红盖头,因那灯罩是红的,盖头是红的,四周的枕套被子窗花都是红的,也映得林织云满面红霞万分娇艳。再看那张脸,眉毛眼睛鼻子嘴唇无一处不好,生得十分招人。尤其是那一双眼睛,黑晶晶水汪汪的,十分清亮。
林织云那双原本可人漂亮的杏眼,在看清新郎官长相的时候,忽然瞪得跟铜铃一样圆,惹来了一声轻笑。
“恩公?怎么是你?”林织云惊讶极了,“你就是沈三哥?”
穿着新郎红袍的俊美少年笑道:“怎么?有那么值得让人意外吗?”
林织云不好意思道:“恩公之前没说,我就没有想到,确实十分意外。”
沈君川笑道:“那天你忽然跑到我跟前说你那好姐姐想嫁给徐秀才的时候,我也十分意外。”
林织云顿时就更不好意思了,想她那天还让沈君川给沈君川带话呢,也难怪他说不用加钱了,因为他早就听到了。
沈君川见林织云脸上的红晕越发明显,娇艳得跟朵海棠花似的,看着愈发招人了,叫他有些口干舌燥。早就知道她生得好,所以当初救了她之后会叫她少出门,也是怕她因容貌招惹是非,又是个弱女子护不住自己。
“你可想好了,真要嫁给我吗?”沈君川又问,“若是想要反悔,现在还来得及。你爹留的那些书我都弄出来了,就在床底下呢,你大可以带着这些书离开。若是今晚不离开,你这辈子就只能绑在我这条船上了,我不会再放过你。”
他说着,从床底下拖出一个箱子来。林织云见了,连忙起身蹲下打开那个箱子,只见她爹留给她的那些书每一本都好好地放在里头,甚至还被擦去了不少灰,其中几本还有了被翻阅过的痕迹。林织云不由想起当年他爹认真看书又一笔一笔在书上写下心得的模样,眼眶发热。
“我爹当年读书其实不错,可徐家叔叔死后,我爹为了照顾徐家孤儿寡母每日又要读书又要做好几份工,就把身体熬坏了。他后来身体不好,动不动就咳嗽,天一冷就要病上好几日,根本无法科考,他干脆绝了这个念头,只安心地供养徐家。可他到底喜欢读书,每回领了工钱都会去书肆走一趟,挑几本可心的回来,寻了空就摸出来看看,每一本他都看到烂熟于心为止,还留了不少心得体会。他说这些书徐博闻日后也用得上,还说徐博闻是个可塑之才,等我带着这些书嫁过去,说不定就能助他平步青云。”
林织云顿了顿,又红着眼睛道:“我原本也是这样想的,爹爹既然喜欢他,又在他身上付出那么多心血,那我自然是要嫁给他的。虽然爹爹去世了,如今再帮不了他,我名声也不好,可我们家于他有恩,他身为读书人总不能忘恩负义?谁知道他会默许他娘想出李代桃僵的主意来呢?”
沈君川听着也觉得徐博闻不是东西,十年寒窗苦读大概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只是见林织云穿着一身嫁衣蹲在他的房里一口一个徐家的,心里也怪不是滋味,到底这姑娘如今是他的新娘了。
虽然说从前他没想过要换新娘的事,但如今真换了,他也没有不愿意的,毕竟他和林绣月也没见过几次,谈不上感情。
“你心里若是还想着他,那我可以现在就带你去徐家闹一场,逼他们不得不……”
“他既无情我便休,这样的话恩公还是莫要再说了。”林织云站起来看着沈君川认真道,“徐家忘恩负义,我不欲与他们多做纠缠。到底当年施恩的是我爹,不是我,只恨我爹养出了两只白眼狼。恩公说可以放我离去,可我又能去哪儿?林家是回不去了,其他地方也不是我一个孤身女子可以闯荡的,只要恩公不嫌弃我,我是愿意跟着恩公的。”
“真的愿意?”沈君川挑眉,“怕是你对我们沈家不够了解吧?我们沈家原本也算村里的富户,可我二叔好赌,败光了我爹攒下的所有家产,最终气死了我爹。如今我们这一大家子过得十分贫困,我娘又是个病秧子,动不动就要吃药,每月都得花去不少银子。而我名声不好,如今还瘸了一条腿,你真的觉得没关系?”
林织云道:“我记得恩公这条腿是能治好的吧?”
“是能治好,但钱不够,耽搁久了应该就彻底瘸了。”
林织云听了顿时松了口气:“那就没关系,只要我们努力,总能赚到药钱的。”
沈君川见她还挺乐观,不由笑了:“我这人脾气也不好,关于我的事情你应该有所耳闻?”
“可我的名声也不好呀,恩公也应该有所耳闻。”林织云无所谓道,“况且恩公当初救了我一命,怎么看都是个好人。”
“那你是跟定我了?”沈君川又问。
林织云想了想认真道:“我觉得恩公是个好人,只要恩公这辈子不拈花惹草,不吃喝嫖赌,不偷鸡摸狗……”
“行了,我知道了,只要我不犯事你就跟定我了?”沈君川可不想听到她说出更过分的词来,连忙打断了她。
林织云点头道:“是这样。”
有句话是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还有句话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只要沈君川不做什么过分的事情,那她既然嫁过来了,自然是跟定他了。
沈君川看着她笑道:“这可是你说的,既然如此,我便不客气了。”
林织云不解:“什么不客气?”
沈君川笑笑没有回答,只一把将人拦腰抱了起来,压在了床上。林织云这才反应过来,一张小脸羞得通红,却主动勾住了沈君川的脖子。自此春宵良辰,鸳鸯交颈,一夜尽欢。
等到夜深了,那新郎官带着一身酒味回来了,林织云也紧张了起来。新郎只手就掀开了她的红盖头,因那灯罩是红的,盖头是红的,四周的枕套被子窗花都是红的,也映得林织云满面红霞万分娇艳。再看那张脸,眉毛眼睛鼻子嘴唇无一处不好,生得十分招人。尤其是那一双眼睛,黑晶晶水汪汪的,十分清亮。
林织云那双原本可人漂亮的杏眼,在看清新郎官长相的时候,忽然瞪得跟铜铃一样圆,惹来了一声轻笑。
“恩公?怎么是你?”林织云惊讶极了,“你就是沈三哥?”
穿着新郎红袍的俊美少年笑道:“怎么?有那么值得让人意外吗?”
林织云不好意思道:“恩公之前没说,我就没有想到,确实十分意外。”
沈君川笑道:“那天你忽然跑到我跟前说你那好姐姐想嫁给徐秀才的时候,我也十分意外。”
林织云顿时就更不好意思了,想她那天还让沈君川给沈君川带话呢,也难怪他说不用加钱了,因为他早就听到了。
沈君川见林织云脸上的红晕越发明显,娇艳得跟朵海棠花似的,看着愈发招人了,叫他有些口干舌燥。早就知道她生得好,所以当初救了她之后会叫她少出门,也是怕她因容貌招惹是非,又是个弱女子护不住自己。
“你可想好了,真要嫁给我吗?”沈君川又问,“若是想要反悔,现在还来得及。你爹留的那些书我都弄出来了,就在床底下呢,你大可以带着这些书离开。若是今晚不离开,你这辈子就只能绑在我这条船上了,我不会再放过你。”
他说着,从床底下拖出一个箱子来。林织云见了,连忙起身蹲下打开那个箱子,只见她爹留给她的那些书每一本都好好地放在里头,甚至还被擦去了不少灰,其中几本还有了被翻阅过的痕迹。林织云不由想起当年他爹认真看书又一笔一笔在书上写下心得的模样,眼眶发热。
“我爹当年读书其实不错,可徐家叔叔死后,我爹为了照顾徐家孤儿寡母每日又要读书又要做好几份工,就把身体熬坏了。他后来身体不好,动不动就咳嗽,天一冷就要病上好几日,根本无法科考,他干脆绝了这个念头,只安心地供养徐家。可他到底喜欢读书,每回领了工钱都会去书肆走一趟,挑几本可心的回来,寻了空就摸出来看看,每一本他都看到烂熟于心为止,还留了不少心得体会。他说这些书徐博闻日后也用得上,还说徐博闻是个可塑之才,等我带着这些书嫁过去,说不定就能助他平步青云。”
林织云顿了顿,又红着眼睛道:“我原本也是这样想的,爹爹既然喜欢他,又在他身上付出那么多心血,那我自然是要嫁给他的。虽然爹爹去世了,如今再帮不了他,我名声也不好,可我们家于他有恩,他身为读书人总不能忘恩负义?谁知道他会默许他娘想出李代桃僵的主意来呢?”
沈君川听着也觉得徐博闻不是东西,十年寒窗苦读大概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只是见林织云穿着一身嫁衣蹲在他的房里一口一个徐家的,心里也怪不是滋味,到底这姑娘如今是他的新娘了。
虽然说从前他没想过要换新娘的事,但如今真换了,他也没有不愿意的,毕竟他和林绣月也没见过几次,谈不上感情。
“你心里若是还想着他,那我可以现在就带你去徐家闹一场,逼他们不得不……”
“他既无情我便休,这样的话恩公还是莫要再说了。”林织云站起来看着沈君川认真道,“徐家忘恩负义,我不欲与他们多做纠缠。到底当年施恩的是我爹,不是我,只恨我爹养出了两只白眼狼。恩公说可以放我离去,可我又能去哪儿?林家是回不去了,其他地方也不是我一个孤身女子可以闯荡的,只要恩公不嫌弃我,我是愿意跟着恩公的。”
“真的愿意?”沈君川挑眉,“怕是你对我们沈家不够了解吧?我们沈家原本也算村里的富户,可我二叔好赌,败光了我爹攒下的所有家产,最终气死了我爹。如今我们这一大家子过得十分贫困,我娘又是个病秧子,动不动就要吃药,每月都得花去不少银子。而我名声不好,如今还瘸了一条腿,你真的觉得没关系?”
林织云道:“我记得恩公这条腿是能治好的吧?”
“是能治好,但钱不够,耽搁久了应该就彻底瘸了。”
林织云听了顿时松了口气:“那就没关系,只要我们努力,总能赚到药钱的。”
沈君川见她还挺乐观,不由笑了:“我这人脾气也不好,关于我的事情你应该有所耳闻?”
“可我的名声也不好呀,恩公也应该有所耳闻。”林织云无所谓道,“况且恩公当初救了我一命,怎么看都是个好人。”
“那你是跟定我了?”沈君川又问。
林织云想了想认真道:“我觉得恩公是个好人,只要恩公这辈子不拈花惹草,不吃喝嫖赌,不偷鸡摸狗……”
“行了,我知道了,只要我不犯事你就跟定我了?”沈君川可不想听到她说出更过分的词来,连忙打断了她。
林织云点头道:“是这样。”
有句话是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还有句话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只要沈君川不做什么过分的事情,那她既然嫁过来了,自然是跟定他了。
沈君川看着她笑道:“这可是你说的,既然如此,我便不客气了。”
林织云不解:“什么不客气?”
沈君川笑笑没有回答,只一把将人拦腰抱了起来,压在了床上。林织云这才反应过来,一张小脸羞得通红,却主动勾住了沈君川的脖子。自此春宵良辰,鸳鸯交颈,一夜尽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