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囊之下 第109章 (我爱你)

小说:皮囊之下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8-20 07:00:58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十月的布拉格天天天晴,再一个周一来到,许戈和厉列侬站在从医院后面绕过的河的河畔上。

  厉列侬完成了他最后的一次复诊,河对岸上淡黄色的树叶也变成了金黄色。

  凝望对岸似乎成了他唯一的任务,长久的凝望让男人似乎变成凝固的大理石雕像。

  他在看对岸,她在看他。

  当那些叶子还是青色的时候,他和她说许戈等它们变成金黄色,我会告诉你一些事情。

  头搁在他肩膀上,叫了一声阿特。

  “嗯。”

  “不告诉也行的,反正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会原谅你。”

  沉默――

  “许戈。”

  “嗯。”

  “我给你买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

  投递进屋里的夕阳以一种极具绚烂的色彩释放着最后的能量,那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就挂在她可以看到地方,采用米白和小麦光泽渐变混合色配橄榄绿宽腰带小礼服。

  那套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让许戈目光好几次都忍不住往着放礼服的方向。

  这般的欢喜雀跃无他,只是因为那礼服是他给她买的,用那种正经八百的方式:耐心的等在一边,在她提着裙摆从试衣间羞羞答答走出来时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那样的神情,那样的站着姿态,宛如――

  那英姿勃发的王子呵,经过长久的等待终于等来了和邻国公主的初见。

  刹那间,红了眼眶,仿佛回到晦涩的少女时代,那头发剪得短短的,不是黑就是灰的女孩终于迎来了属于她的光彩夺目。

  那时光承载着姗姗来迟的小小美好。

  “不会有人会把它偷走。”对面传来浅浅笑声。

  就像是偷偷擦了口红,却硬要想狡辩那是草莓果酱的小小女生,无比认真着:“我只是在看窗外。”

  厉先生很给面子:原来是在看窗外。

  “当然。”

  各自碟子干干净净了,厉列侬叫住想要离开的她。

  乖乖坐下,做认真倾听状。

  橙黄色的落日光辉一点点变深,许戈听到厉列侬这么问她:“想不想见他?”

  “他?”

  男人声音听上去有点故作轻松:“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人,我知道一直以来你都想见见他。”

  许戈一直在找一个人,许戈一直想见到某一个人,一个在繁星闪烁的夜晚来到她面前的人。

  离开耶路撒冷后,她就再也没有见到他,极度寂寞的时候她常常想念他凝望着她的时刻,世界温暖而寂静。

  她一直在找他,可一直都找不到他。

  偷了哈桑家牛仔裤的圣殿士,宛如人间蒸发。

  厉列侬的话让许戈精神开始高度集中,手不知不觉握紧杯子,小心翼翼的试探:“他?圣殿士?”

  她的话让他敛起了眉头。

  眉头是敛起的,声音是嘲讽的:“圣殿士?够幼稚。”

  这时许戈一门心思都集中在厉列侬口中的那个‘他’上了“阿特?!”在他那声哼出的“嗯”中许戈眉开眼笑了起来。

  眉开眼笑着:“我怎么可能不想见他!他现在在哪里?他长高了长壮了没有?有没有比以前好看些?还有……”

  冷冷的叱喝打断她的语无伦次:“许戈,不要忘了你现在身份是厉太太,是有夫之妇。”

  呐呐合上嘴,刚刚她的表现怎么看都像是急于见到旧情人的姑娘,其实那是年轻姑娘们在面对久别的异性时表现出的一种本能。

  投递进屋里的落日日光失去了的光泽,变成红茶色。

  她安静坐着的模样似乎让他有一点满意了,不情不愿:“他现在也在布拉格。”

  意思就是说――

  咧嘴:“我是不是很快就可以见到他了?”

  “嗯。”

  那是多快呢?联想到今天出现在医院的金沅,以及停在医院外头那一排黑色轿车。

  于是,小心翼翼试探:今晚?

  “嗯。”

  强忍住那种下一秒也许就蹦出口中的笑声,看了一眼天色。

  距离变成夜晚好像还有一点时间,目光再次落在那世界上最漂亮的礼服上,心里有着小小的心思,那可是五金店老板家小女儿独一无二的一千零一夜。

  浮想联翩之际。

  “许戈!”

  收回那些小心思,目光对上厉列侬冷冷的目光,干咳一声,娇嗔:阿特干嘛用那种目光看我?

  “许戈,我警告你,想都别想。”

  “你在说什么?”假装不知道。

  “衣服是我买给你的。”1942领导人用一种无比严肃的语气说着。

  大发娇嗔:“谁说不是你买的。”

  “知道就好。”

  小一丁点时间过去。

  许戈软着声音:“阿特,别那么小气,嗯?嗯嗯?”

  “看来你的自我感觉不错,”厉列侬做出头疼状:“你还当真以为穿上那件衣服就天下无双了?”

  拉下脸来,许戈心里有点不高兴了:“那时你可是说了,厉太太穿上那件衣服就像是雅典娜女神。”

  厉列侬脸上表情写满了“我说你可真傻。”

  狠狠瞪了他一眼,这男人真让人有点倒胃口。

  “许戈你可真傻,在男人眼中,那件穿在女人身上的衣服漂不漂亮就取决于他的速度,就是把女人丢到床上的速度,与之相反的是,类似于雅典娜女神、公主女王、天使这类的赞美其背后意义是……”手搁在餐桌上,他的身体朝着她这个方位靠近,声音真诚:“那衣服可真乏味,我连吻她都提不上劲。”

  厉列侬的话让许戈一下子坐不住了,站了起来:“那样不是更好,起码,厉先生不用担心别的男人在见到厉太太时想入非非。”

  “嗯哼。”

  “厉列侬!”

  “想都别想,那是我掏钱给你买的衣服。”

  许戈还想再说什么。

  “许戈,我得告诉你,距离你和你那位幼稚的朋友见面时间就只剩下三十分钟。”厉列侬以一种无比幸灾乐祸的语气宣布:“还得提醒你一点是,从这里到你们见面的地方需要十二到十五分钟的车程。”

  什么?!这个混蛋一定是故意的。

  顿脚,朝着自己房间走去,也就是说,给她准备的时间就只有十五分钟。

  十分钟后,许戈拿着手袋横抱胳膊朝着那个挡在她门口的男人呲牙:“把手拿开,混蛋。”

  厉列侬大半个身体挡在她房间门口,而横跨的脚牢牢拦住剩下的空间。

  这个男人提出的交换条件让许戈瞠目结舌。

  抓狂,哭笑不得:“赴约擦口红是礼貌!先生!”

  不为所动:“不仅要擦掉口红,而且还得把那轻浮的耳环拿下。”

  耳环?轻浮的耳环!耳环哪里轻浮了?许戈真想把包狠狠往着厉列侬那张一本正经的脸上砸去。

  她并不是爱美的姑娘,偷走哈桑家牛仔裤的圣殿士对于她来说是特殊的存在,总不能让她逢头垢面的出现在他面前。

  起码她在他眼里得那样:嗯,还不错。

  顿脚,目光有多凶就有多凶。

  自然,他是不会把她的凶相放在眼里,嘴里轻飘飘的:“这样也好,我打电话给金沅,说实在的,我压根不想开车。”

  混蛋,混蛋!

  狠狠擦掉口红,恨恨的:“一人让一步。”

  厉列侬还在做思考状。

  这个混蛋!

  “不管怎么样,耳环我是!不!会!摘!”

  第十五分钟,厉列侬拿开手,从他面前经过,不甘心,回头,许戈把竖起的中指送到厉列侬面前。

  厉列侬开着车,许戈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车子往着距离他们最近的小广场。

  华灯初上,半人高围墙圈起来的广场大约可以容纳一千人聚会,那是从前住在这里人们用来兜售香料,节日聚会的场地。

  车子停在围墙外,刚好是约定的时间点。

  拿着手袋的手被拉住。

  “又想干什么?!”脸看也没看他,冲冲说着。

  “女人让男人等五分钟也是一种礼仪。”他如是说道。

  哈!

  侧过脸,脸朝着他,用一种夸张的不以为然语气:“这话我可没听过。”

  厉列侬再次敛起眉头,在那道视线下许戈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刚刚她趁着他不注意的时偷偷的擦了口红。

  目光停在她唇瓣上,他说:“许戈,你说接下来的五分钟里我们要做点什么?”

  “什……什么?”结结巴巴的,因为他正在朝着她靠近。

  一靠近,气息灼灼,在特属于他独一无二的气息里,身体柔软双颊发烫,在他唇贴上她的唇时,没有志气的闭上眼睛。

  被吻得浑身发软。

  睁开眼睛时,唇瓣上的口红没了,连同她偷偷放进手袋的口红也没有了。

  这个混蛋。

  终于,忍无可忍,握紧手袋,手袋朝向他。

  他没有做出任何躲避动作。

  最后那一下,她还是没有把手袋往他头上砸。

  恼怒瞪着他:“说我幼稚,幼稚的人是你!”

  猝不及防间――

  “许戈,我嫉妒。”

  一呆……

  “我嫉妒那些繁星闪烁的夜晚,嫉妒你为了去见他戴耳环,嫉妒你为了去见他擦了两次口红,还有……”他垂下眼帘:“你的耳环一点也不轻浮,不仅不轻浮而且还很可爱,关于那件衣服,穿在别的女人身上我不知道是什么效果,但穿在你身上时,我第一时间在心里想的是,这衣服的设计师是怎么想的,这不是在变相的增加男人的犯罪率吗?”

  这些话就这样猝不及防间来到她耳畔,说这些话的男人和傻里傻气撞到广告牌的男人一样可爱,一样的让她怦然心动。

  “阿特……”那唤着他名字的声音软软的,甜甜腻腻的。

  “许戈,我还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硬装成那种很大度的好人,让你去见他,还有……”又长又密的眼睫毛抖动着,掀开:“你现在很好,即使不穿漂亮的衣服,即使不擦口红,即使不戴耳环也可以很骄傲的站在任何人面前。”

  “阿特……”塌着嘴。

  “五分钟时间到了。”笑了笑,把口红递给她:“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接过口红,扯下耳环,把耳环口红一起塞进手袋里,把手袋递给他保管,打开车门,这下厉先生应该安心了吧?

  这个混蛋,目的达到了!

  那是自然,五金店老板家的小女儿即使不穿漂亮衣服,即使不擦口红,即使不戴耳环也可以很骄傲。

  很骄傲的站在他面前,成熟又稳重的伸手“嗨。”

  用来环住广场的围墙外墙墙灰早已经脱落,这个小广场是近期被布拉格政府列入修复的场地之一。

  广场外罗列着游人止步的标语。

  偌大的广场只亮着两盏灯,男人背对着广场入口站在那两盏灯下,男人的身影高大肩膀宽阔,在晕黄的路灯下,似曾相识。

  依稀间,许戈产生出一种错觉,某年某月某日,她和他肩并肩过,某年某月某日她曾经追着那个背影跑。

  那些某年某月某日在距离她很近的距离,近到往前一步、或者是一回头间就可以触到。

  脚踩在不是很平滑的场地上,往着那个背影,停在距离那个背影三步左右开外,整理头发衣服。

  呼出一口,举起手,手掌朝着那个背影“嗨。”

  在那个背影回过头时,许戈扬起了嘴角,她要给她的圣殿士献上甜美的笑容来表达感激,还有那种不会被时间斩断的热络。

  嘴角扬起的弧度凝结住。

  似乎还不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往前一步,上上下下打量着,确信到自己眼睛看到的没错时。

  厚刘海、黑框眼镜,那是许戈认识的一名免费劳工的标志性打扮。

  “方……方为其,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一边问着,目光一边在广场上找寻着。

  广场的角落都一一展现在面前,除了她和方为其之外无其他人。

  不死心,继续寻找,广场灯光不是很足,也许……

  “我在等一个人。”方为其说。

  点头,真巧,方为其也和人约在这里见面。

  “这个人迟到了五分钟。”

  一滞,心里一动,把那副黑框眼镜从他脸上拿下了,再拨开那些垂落在他额头上的厚刘海。

  真是的,真是的,三十出头的男人老是学那些整天宅居在家里的网瘾男孩们的打扮,害得她老是把他想象成为书呆子,害得她一直没有把他认出来。

  心里发着牢骚,可夜空、灯光、连同这片广场以及广场上站着的男人已然被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气。

  广场上还保留着昔日类似于广告位的石台。

  他和她坐在石台上,脚从石台下垂落,有一下没一下晃动着,抬头仰望星空。

  这是布拉格为数不多可以把整帘星空看进眼底的夜晚。

  今天晚上,满天繁星。

  繁星满天的夜,有从圣殿山乘坐苍鹰而来的圣殿骑士,耶路撒冷距离布拉格得有多远,那么遥远的距离对于圣殿士来说是小菜一碟,也就是“咻”的一个发音时间,这个许戈坚信。

  “对吧?”她微笑询问。

  “对的。”他微笑回答。

  “没有第一时间把你认出来,生气吗?”

  “一点也不,那也是我想要的。”

  沉默――

  沉默过后,她低声问着:“为什么?”

  “许戈你不觉得问这个问题很奇怪吗?”仰望着星空,浅浅笑着:“你看,五金店老板家的小女儿多可爱,理所应当的,会吸引住全人类乃至于全宇宙的注意力。”

  许戈笑了起来。

  幼年时代,为什么那么酷的圣殿士会在繁星闪烁的夜晚来到她面前和她和同学们一起到杂货店去,杂货店老板娘光给她一个人糖果的道理一样,她可爱呗。

  笑眯眯的就像是一只招财猫,当然,后面是梅姨调侃她的。

  “不想说也是可以的。”许戈说着。

  现在五金店老板家的小女儿长大了,长大到对于这个世界有了小小的理解,每一个人在心里都有着特属于自己的小秘密,在那些小秘密面前不打破砂锅问到底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礼仪和尊重。

  挂在他们头顶上的那帘星空随着逐渐转厚的夜色更为耀眼了。

  遥望那帘星空,方为其淡淡开口。

  “很久很久以前,我有一位叫许醇的朋友。”

  果不其然,短短的话语惹来她的泪流满面。

  傻姑娘,其实叫许醇的人一直在你身边以另外一种方式存在着,只是现在他只能以方为其的身份生存着。

  那一年,真正死在东非暴.乱中的是方为其,但所有人都以为死的是许醇,那场暴.乱所岛主的后果是他在国际红十字医院躺了整整四个月。

  半年后,许醇回到了1942总部,当时他们问他想不想恢复身份。

  那个瞬间,许醇想起那眉目弯弯的小姑娘,心里一动,他和他们说不用这样也好,就这样许醇以方为其的身份生存在这个世界。

  在许醇还没有变成方为其之前,有若干个繁星闪烁的夜晚,他沿着从集市到五金店老板家的那条地道偷偷来到许戈面前。

  最初,他真的只是以一名哥哥看望自己妹妹的那种心情,但渐渐的,有什么开始改变了,五金店老板家的小女儿笑起来总是很甜,五金店老板家的小女儿说的那些话总是天马行空但又很可爱。

  很可爱不是吗?居然说他是圣殿士。

  只是这世界没有穿墙术,如果当真有的话,他一定穷尽所有。

  出现在父亲葬礼上时,他的身份变成了方为其,怀揣着深深的自责他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白色彼岸花的花语:无尽的思念、绝望的爱情、天堂的来信。

  白色彼岸花的花语会伴随着他一直到他离开这个世界。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他在想念她时能看她一眼,什么都没关系。

  她说方为其给我说说许醇的故事吧。

  这光景何其相似。

  当她从二十六岁回到二十岁的那个时空里,她也在他面前哭过,哭过以后也和他说了这样的一句话。

  当时他给她讲了dorabella密码的故事。

  看来,现在他得把dorabella故事再讲一遍。

  布拉格午夜钟声落下,那女人在车厢里熟睡,可以容纳数千人聚会的小广场传来两个男人的争执声音。

  最终争执声音变成抽烟竞赛,你一支我一支,气氛沉闷压抑。

  也不知道过去多少时间。

  之前听起来恨不得随时随地干一架的两拨声音回归理性。

  “厉列侬,今晚你说的话我会当做没听见。”

  “悉听尊便,我得让你知道的是,只要我愿意掏钱的话,多的人愿意干这样的事情,其中不乏射击能达到百之百的人选,到时候我照样能实现我想要达到的目的,之所以把你列入第一人选是想让你明明白白看清楚一些事情,不要老是把‘我是以一名哥哥的身份来守护她’这样的烂借口围着她转,我要让你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看清楚,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我不敢为她做的,看清楚后离她远点。”

  “厉列侬,你疯了。”

  “数个月前,你也说过这样的话,其结果是我真的把她带回来了。”

  两个男人又开始竞赛起抽烟来,等到烟盒空空如也,其中站在左边方位的那男人泄愤般用脚踢向那个石台。

  右边那个男人叫了一声方为其,男人声音带着浓浓无奈:

  “方为其,你一定没有见过那个橙黄色箱子,那个箱子是我特意让人定做的,表面上看着像是来自于儿童乐园里的有趣玩意,其实里面装的都是药,什么药都有,她每次都会挑挑色彩最为鲜艳的那颗吃,因为它最好看吗?不不,因为那颗色彩最为鲜艳的是最苦的,苦到什么程度呢,苦到如果把它放在最后吃就没有勇气去尝试那滋味。”

  说到这里,男人停顿了下来,这话题似乎让他不堪重负。

  片刻:“那个橙色箱子里的药后来越放越多,方为其我很害怕有一天那个橙色的箱子再也装不了那些药,需要用更大的箱子来装那些药,我很害怕她会一直被困在那个橙色的箱子里。”

  “方为其,她现在才二十六岁,二十六岁!”

  山一般沉重的是呼吸。

  许久,许久――

  左边的男人声音艰涩:“厉列侬,你要知道,对于这个世界而言,你所想要做的事情是一个未知数,没有先例无法提供参考,没有人可以给你肯定的答案,没有人知道最终所带来的后果。”

  声腔淡淡:“这世界上的一些事情总得有人去做,有人去尝试,就像是在这个世界上,总得有人去好奇为什么那颗苹果会从枝头上掉落。”

  “厉列侬……”

  男人目光落在遥远的天际:“方为其,说不定,五金店老板家的小女儿也会像那万有引力论一样,以一种特别神奇的方式回到我们面前。”

  星星探出了头,古来的建筑群打了一个哈欠,在车厢呼呼大睡的女人翻了一个身,嘴里喃喃着“阿特”。

  许久,许久――

  “厉列侬,但愿你能拥有牛顿一样的幸运,被那颗最神奇的苹果砸到头。”

  一抹身影正在远去,一抹身影还站立在广场上。

  站立在广场上的身影朝着远去的身影:

  “我无法和你保证最后的结果,但我可以和你保证的是,那一枪我会把五金店老板家的小女儿吓得魂飞魄散,吓得从此以后她不敢到处乱跑。”

  “厉列侬,你说得对,这个世界一些的事情总得有人去尝试。”

  远去的身影放缓脚步,停在入口处,没有回头,朝着背后挥了挥手,动作潇洒又漂亮。

  迷迷糊糊中,许戈看了一眼窗外,还没有到家呢。

  窗外,歌剧院、查理大桥、伏尔塔瓦河一切都是静止的。

  睡意正浓,重新闭上眼睛,嘴里问着阿特我们在这里干什么。

  “我们在看夜景。”

  扬起嘴角,是的,他们在看夜景。

  思绪重新陷入混沌当中。

  “许戈。”

  迷迷糊糊中从鼻腔发出一个发音,来表示她听到,她有在看夜景。

  “我们来玩一个叫做答应的游戏,游戏规则就是我说什么你都得说好,哪怕一次反对都会变成小狗。”

  这游戏听着她是吃亏的一方。

  “许戈,游戏开始了。”

  “好。”迷迷糊糊中就这样脱口而出。

  这个男人弄了一个陷阱,把“许戈,游戏开始了。”说得就像是“许戈,你原意嫁给我吗?”

  “许戈,我们以后生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好不好?”

  “好。”

  “许戈,我们的男孩名字叫做赫伊里,女孩名字叫做阿塔依好不好?”

  “好。”

  “许戈,我们一起变老好不好?”

  “好。”

  “许戈,变老后我们一起经营我妈妈留给我的葡萄园好不好?”

  “好。”

  “许戈,我们在葡萄园附近种一片向日葵园,外加养三十五头牛好不好?”

  “好。”

  迷迷糊糊中,小段的安静让许戈以为游戏结束了,其实厉列侬和她说什么她也听不大清楚。

  那只是一个只需要她回答“好”的游戏而已。

  在许戈以为游戏结束时――

  “许戈,在实现这些事情之前,我得先破坏你的时光穿梭机。”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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