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诺没有说话。
古人说“此处无声胜有声”,这句话就像万能胶,用在很多地方都合适,比如现在。
录音笔的事情关乎商业利益,郭诺做的没有错,他不需要解释。解释了,这事才会真的成为我们之间的芥蒂。郭诺何等聪明,肯定明白我的意思。
“裴天明已经和我们签署了合作意向书,虽然还不能对市场公开信息,但应该基本确定了。”我知道,郭诺这是在变向地告诉我,他不需要录音笔也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男人只要有机会还是希望向异性证明自己的实力,哪怕对方只是普通朋友。
“太好了!那我又能敲高唤好几顿了!“比起在我心里一直战无不胜的郭诺,我更为高唤激动。这次她为家里立下了大功,肯定得嘚瑟个十天半个月。
郭诺被我逗笑了:“你那么喜欢蹭饭,不如我经常请你。”
我的笑容僵持了半秒才重新恢复自然:“好啊!那Anna不会让我私底下发她红包还饭钱吧?”
我知道,自己这样说很扫兴,但我必须这样做。
郭诺没有露出一丝一毫的尴尬之色,他似乎永远是那位出尘隽秀的陌上公子,却又知人间情趣。
一顿晚餐很愉快的结束,到家以后我才忽然意识到,虽然今天我和郭诺都没有喝酒,可我还是高兴得晕晕乎乎的,飘飘然像要起飞一般。
当清晨的大太阳从窗户外照进来时候,我一面骂自己得意忘形睡觉连窗帘都忘记拉,一面从被子里找出手机,居然已经九点多!而裴炎炎的订婚典礼是十一点开始。
我一个鲤鱼打挺完成了全套醒盹动作。
裴炎炎的订婚仪式选在郊区的一个酒庄举行。W州这个地方并不适合种葡萄,所以这酒庄的葡萄园倒没它那一片绿油油的草地辽阔。
“高唤,你到了没?我怎么只看见车子进车出却找不到婚庆地点啊?”我打的出租车刚到酒庄入口便被拦下了,这里只允许有通行证或提前登记过的私家车出入,我只好自己沿着柳树下林荫道慢慢往前走。
高唤那边听起来很热闹:“我的天还婚庆?别说你认识我行么!主场地是小教堂,你一直往西北方向走。再不行你随便找个人问问得了!”
我环顾四周:“除了我根本没有行人!只有车!”
“滴!”我听到身后有人按喇叭,回头一看,熟悉的宾利正打着右闪。
“行了,我找到主儿了,拜拜!”不等高唤回复我已经挂断了电话。
刚坐进车里,我便被常雨林扔过来的袋子吓了一跳。
“帮我把领带拿出来!”他看都不看我。
“什么?”我没反应过来。
“袋子里!”常雨林又开始不耐烦了。
我赶紧打开印着Corneliani的袋子开始翻找,“这个?给你。你开车怎么系啊?”
常雨林没理我,他扶着方向盘的手没动,另一只手开始调整衬衫领子准备系领带。
我看他用白皙而骨节分明的手指掌控着小而柔软的丝织品,那本来软塌的事物便好像有了生命一样,在他手里被乖巧地打成结。最后,那只漂亮的手顶住领结轻轻一推,原本露出脖颈的衬衫口便被一下收紧,遮住了对男人来说过于光滑的皮肤。
我看着已被打理妥当的灰色领带,上面竟有些驼粉色的特别却不扎眼的花纹,“你不是为了我和般配,特意选的这个颜色吧?”
“我不是为了和你般配,是为了和我选的耳环般配。”
“常雨林!你和其他女生聊天时也这么简单粗暴么?”我真不敢相信这个家伙的女人缘有传说中那么好。
“我和其他女生不需要聊天。”
常雨林说得太自然,好像根本没在“开车”一样。
过了一会,他忽然说:“今天早晨有事,没去接你。”常雨林的语气生硬,显得对我的这个解释像格外开恩一样。
我压根也没觉得他有义务接我,便随口敷衍:“好说好说,下次注意。”
常雨林终于扫了我一眼:“女人适当的时候可以给男人提一些要求,这样男人会比较重视你。”
我梗了梗脖子:“我又不在乎你重不重视我。”
常雨林没说话,但他过下一个减速带的时候完全没有慢下来。
酒庄的西北角有一间很小的教堂,教堂和它前面的白色花海便是裴炎炎订婚仪式的主场地。
常雨林下车后过来替我开了车门,我知道他这是要在外人面前给我做足“女朋友”的面子,否则他才懒得理我。既有美男服务,我肯定要享受当下,可当我款款地抬脚迈出车门的时候,常雨林又挑刺了:“鞋子呢?”
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脚丫,立刻反应过来,“你送我的鞋子不好穿。”
常雨林正要说什么,忽然有人叫他:“常总!”
“郭总。”常雨林回头和郭诺打招呼,可此时他还站在车门前,我被挡在座位上。
郭诺很快走近,他看见了车子里的我,“五月?”
我刚开出一朵笑脸花,还没来得及说话,常雨林便插话道:“昨晚说了让你穿那双你不听,看看,这双把脚都磨了。”
常雨林说得太自然,自然到我真的下意识低头看自己的脚。等等!这双鞋哪里磨了!再等等!昨晚?!
“我先过去了。”郭诺没有等我开口,已经先行告辞。
我眯着眼睛盯着常雨林:“你什么意思啊常总?”
“怎么?昨晚没梦到我么?”常雨林说完,头也不回地朝教堂走去。
我简直气炸!
为了防止自己“过失”勒死走在前面的男人,我决定先去找高唤碰头,而且晚上我便要回帝都,不和她告个别怎么行。
“你咋了?感觉脑袋顶上要喷火啊!”高唤正在露天的餐台前拿着香槟和帅哥聊天,看我过来她立刻很义气地丢下帅哥过来陪我说话。
我夺过她手里的香槟:“还不是常雨林,神经病啊!故意让郭诺误会我和他有什么!”
“他不会真看上你了吧?啧啧,这品味,我也是服了。”高唤一副好猪都让烂白菜毒死了的表情。
我挖了她一个眼刀,又愤愤地喝了一口香槟:“哎,今天这嘉宾们颜值够高的啊!还是我太饥渴了看谁长得都帅呢?”
“我看你不是饥渴,是眼瞎!最帅的都让你骂神经病了,还看别人帅呢!”高唤又拿了一杯酒,然后向场地里几个聚在一起的海拔明显高于旁人的俊男美女扬了扬下巴:“那些都是冯如墨的朋友,他在加拿大的时候因为兴趣走了几场秀,结果居然小火了一把,现在也算时尚圈的人吧!今天订婚的事估计能上BASHA。”
我艳羡道:“有钱人家就是好啊,走个秀就火,办个订婚典礼就能上BASHA。”
“别看热闹了,你再不过去找你家的神经病,他就要被吃干抹净了。”
我顺着高唤的目光看过去,果然见两位穿着正常得体却因身材而显得异常火辣的模特正和常雨林说着什么,常雨林笑得很温柔,似乎真的在仔细聆听。
古人说“此处无声胜有声”,这句话就像万能胶,用在很多地方都合适,比如现在。
录音笔的事情关乎商业利益,郭诺做的没有错,他不需要解释。解释了,这事才会真的成为我们之间的芥蒂。郭诺何等聪明,肯定明白我的意思。
“裴天明已经和我们签署了合作意向书,虽然还不能对市场公开信息,但应该基本确定了。”我知道,郭诺这是在变向地告诉我,他不需要录音笔也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男人只要有机会还是希望向异性证明自己的实力,哪怕对方只是普通朋友。
“太好了!那我又能敲高唤好几顿了!“比起在我心里一直战无不胜的郭诺,我更为高唤激动。这次她为家里立下了大功,肯定得嘚瑟个十天半个月。
郭诺被我逗笑了:“你那么喜欢蹭饭,不如我经常请你。”
我的笑容僵持了半秒才重新恢复自然:“好啊!那Anna不会让我私底下发她红包还饭钱吧?”
我知道,自己这样说很扫兴,但我必须这样做。
郭诺没有露出一丝一毫的尴尬之色,他似乎永远是那位出尘隽秀的陌上公子,却又知人间情趣。
一顿晚餐很愉快的结束,到家以后我才忽然意识到,虽然今天我和郭诺都没有喝酒,可我还是高兴得晕晕乎乎的,飘飘然像要起飞一般。
当清晨的大太阳从窗户外照进来时候,我一面骂自己得意忘形睡觉连窗帘都忘记拉,一面从被子里找出手机,居然已经九点多!而裴炎炎的订婚典礼是十一点开始。
我一个鲤鱼打挺完成了全套醒盹动作。
裴炎炎的订婚仪式选在郊区的一个酒庄举行。W州这个地方并不适合种葡萄,所以这酒庄的葡萄园倒没它那一片绿油油的草地辽阔。
“高唤,你到了没?我怎么只看见车子进车出却找不到婚庆地点啊?”我打的出租车刚到酒庄入口便被拦下了,这里只允许有通行证或提前登记过的私家车出入,我只好自己沿着柳树下林荫道慢慢往前走。
高唤那边听起来很热闹:“我的天还婚庆?别说你认识我行么!主场地是小教堂,你一直往西北方向走。再不行你随便找个人问问得了!”
我环顾四周:“除了我根本没有行人!只有车!”
“滴!”我听到身后有人按喇叭,回头一看,熟悉的宾利正打着右闪。
“行了,我找到主儿了,拜拜!”不等高唤回复我已经挂断了电话。
刚坐进车里,我便被常雨林扔过来的袋子吓了一跳。
“帮我把领带拿出来!”他看都不看我。
“什么?”我没反应过来。
“袋子里!”常雨林又开始不耐烦了。
我赶紧打开印着Corneliani的袋子开始翻找,“这个?给你。你开车怎么系啊?”
常雨林没理我,他扶着方向盘的手没动,另一只手开始调整衬衫领子准备系领带。
我看他用白皙而骨节分明的手指掌控着小而柔软的丝织品,那本来软塌的事物便好像有了生命一样,在他手里被乖巧地打成结。最后,那只漂亮的手顶住领结轻轻一推,原本露出脖颈的衬衫口便被一下收紧,遮住了对男人来说过于光滑的皮肤。
我看着已被打理妥当的灰色领带,上面竟有些驼粉色的特别却不扎眼的花纹,“你不是为了我和般配,特意选的这个颜色吧?”
“我不是为了和你般配,是为了和我选的耳环般配。”
“常雨林!你和其他女生聊天时也这么简单粗暴么?”我真不敢相信这个家伙的女人缘有传说中那么好。
“我和其他女生不需要聊天。”
常雨林说得太自然,好像根本没在“开车”一样。
过了一会,他忽然说:“今天早晨有事,没去接你。”常雨林的语气生硬,显得对我的这个解释像格外开恩一样。
我压根也没觉得他有义务接我,便随口敷衍:“好说好说,下次注意。”
常雨林终于扫了我一眼:“女人适当的时候可以给男人提一些要求,这样男人会比较重视你。”
我梗了梗脖子:“我又不在乎你重不重视我。”
常雨林没说话,但他过下一个减速带的时候完全没有慢下来。
酒庄的西北角有一间很小的教堂,教堂和它前面的白色花海便是裴炎炎订婚仪式的主场地。
常雨林下车后过来替我开了车门,我知道他这是要在外人面前给我做足“女朋友”的面子,否则他才懒得理我。既有美男服务,我肯定要享受当下,可当我款款地抬脚迈出车门的时候,常雨林又挑刺了:“鞋子呢?”
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脚丫,立刻反应过来,“你送我的鞋子不好穿。”
常雨林正要说什么,忽然有人叫他:“常总!”
“郭总。”常雨林回头和郭诺打招呼,可此时他还站在车门前,我被挡在座位上。
郭诺很快走近,他看见了车子里的我,“五月?”
我刚开出一朵笑脸花,还没来得及说话,常雨林便插话道:“昨晚说了让你穿那双你不听,看看,这双把脚都磨了。”
常雨林说得太自然,自然到我真的下意识低头看自己的脚。等等!这双鞋哪里磨了!再等等!昨晚?!
“我先过去了。”郭诺没有等我开口,已经先行告辞。
我眯着眼睛盯着常雨林:“你什么意思啊常总?”
“怎么?昨晚没梦到我么?”常雨林说完,头也不回地朝教堂走去。
我简直气炸!
为了防止自己“过失”勒死走在前面的男人,我决定先去找高唤碰头,而且晚上我便要回帝都,不和她告个别怎么行。
“你咋了?感觉脑袋顶上要喷火啊!”高唤正在露天的餐台前拿着香槟和帅哥聊天,看我过来她立刻很义气地丢下帅哥过来陪我说话。
我夺过她手里的香槟:“还不是常雨林,神经病啊!故意让郭诺误会我和他有什么!”
“他不会真看上你了吧?啧啧,这品味,我也是服了。”高唤一副好猪都让烂白菜毒死了的表情。
我挖了她一个眼刀,又愤愤地喝了一口香槟:“哎,今天这嘉宾们颜值够高的啊!还是我太饥渴了看谁长得都帅呢?”
“我看你不是饥渴,是眼瞎!最帅的都让你骂神经病了,还看别人帅呢!”高唤又拿了一杯酒,然后向场地里几个聚在一起的海拔明显高于旁人的俊男美女扬了扬下巴:“那些都是冯如墨的朋友,他在加拿大的时候因为兴趣走了几场秀,结果居然小火了一把,现在也算时尚圈的人吧!今天订婚的事估计能上BASHA。”
我艳羡道:“有钱人家就是好啊,走个秀就火,办个订婚典礼就能上BASHA。”
“别看热闹了,你再不过去找你家的神经病,他就要被吃干抹净了。”
我顺着高唤的目光看过去,果然见两位穿着正常得体却因身材而显得异常火辣的模特正和常雨林说着什么,常雨林笑得很温柔,似乎真的在仔细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