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怡俊武功再怎么好,也无法在这样的重击下拾起身,他只有双手护头部,让身体受击打。

  司机头脑还算清醒,知道头部致命,他只击打身子。

  鲜怡俊忍受着疼痛,心里还想着那个帅哥,不知他看见我没有,不知他去了那里?

  突然,传来洪亮有力的声音响起:“住手!”

  鲜怡俊没有再受击打,他跃身起来,一眼看见帅哥站在面前。他的面容美得如天使,使人来不及仔细观赏就先沉醉了。他穿着浅灰色的直筒裤,白色衬衣掖在裤子里,淡蓝色马甲。

  高个司机显然怕受报复,撒腿就跑,一转眼就跑远了。

  “你受伤了吗?”帅哥关切地问。

  鲜怡俊看到如此俊美的男子这样关心自己,竟然有点紧张,如受宠一般,话不择语:“没……有,谢谢你……。”很快他这样想,我至于道谢吗,要不是关注他自己能被打倒吗?

  帅哥的语气是诚实的:“受伤的话我送你去医院。”

  鲜怡俊有点受宠若惊:“真的没有受伤。”

  “那就好。以后小心点。”帅哥说过转身就走。

  帅哥走路很精神,昂首挺胸,目不旁视,那架式好像步行千儿八百路也不在话下。

  鲜怡俊长这么大,得到多少的人的赞美,吸引了多少惊叹的目光。然而,眼前走过的小伙子竟然没有多望他一眼,不知是对方是傲慢,还是正因为他长得太美而没发现鲜怡俊的美。

  小伙子身高在一米八三以上,而鲜怡俊身高勉强一米七。这使他感到有点沮丧,还有一点点的自惭形秽。还有一点也让他心里黯然伤感,那就是自己走路绝对没有这个小伙子帅气。他不明白对方为啥那么精神那么地潇洒?以致自己汗颜。

  鲜怡俊缓过神来,下意识地朝小伙子走去的方向奔去。小伙子已不知去向。他心里竟然空荡荡的难受,有那么一点点的遗憾,霎时感觉大地上美好的事物淡化了。

  鲜怡俊以前受过同性的骚扰,从来没有交往同性朋友的意愿,和育苗队的年轻人也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然而,自从见了那位极品帅哥,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对同性产生了好感,第一次想强烈地结识对方。

  鲜怡俊的傲气消退不少,再也不敢自认为是完美男人。他有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那就是每个星期天去场部,目的就是和那个小伙子相遇。

  过了四五个周日,鲜怡俊愿望没能达到,心里很是失落惆怅,怨命运不公,即然不能结交,又何必相逢呢?

  育苗队的女工人于红有着同样的艳遇。

  于红是个美女,高挑的身材,园园的脸庞,一双大眼睛,鼻子隆直,嘴唇适中,皮肤白皙。

  于红有“军官太太”的绰号。那还是去年征兵时,场部号召青年们应征入伍。

  育苗队几个小伙子大谈参军的荣耀及复员后的待遇。

  于红听得动心,向往道:“我也想参军,争取将来当个女军官。

  小伙子们议论开了,焦点放在在于红的身上:

  “我们同甘共苦一年多,你当了军官可别忘了我们。”

  “将来你转业到林业局当了官,直接把育苗队撤消,我们再也不吃这个苦了。”

  “育苗还叫苦吗?采伐作业才叫苦呢。”

  “还是我们命好,没有赶上那个年代,要不然非让我们当伐木工人。”

  “别做美梦了,听说不在这里招女兵。”

  “太可惜了,你这么优秀,命里却注定当不上女军官。”

  “你要是当了军官,眼里还我们吗?

  于红心里不悦,头一扬,理直气壮地说:“我军官当不上,当军官太太总可以吧?”

  大家被惹笑了。嘲弄道:“排长也是军官,你就当排长太太吧。”

  “排长军衔太低,再怎么的也要给连长当太太。”

  “那不一定,这样的大美女要给团长营长当太太。”

  在好长一段日子里,大家在背地里称于红为“军官太太”。于红偶然听见也不生气,好像还有那么一点点得意。

  也是个星期天。于红去场部最东端的制材厂找老乡。她在公路慢慢走着,想着心事。

  天空睛朗,阳光从东山顶斜铺下来,照耀大半山谷。三辆汽车在公路上爬行,一匹骏马尾随其后,一转眼骏马把汽车甩远了。

  骏马进入场部放慢了步伐,马背上是一位英俊的小伙子,他刻意望了于红一眼,策马朝商店奔去。

  于红停住脚步,望着马背上的小伙子,一脸的惊诧,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俊美的男子。她无心往前走了,转身急匆匆来到商店前,看见不远处拴着枣红马。

  于红走进商店,一眼看见那个小伙子。她又一次惊异万分,小伙子不但容貌俊美,身材更是健美罕见。

  小伙子正在柜台前挑选商品,他身材笔直,腿长肩膀宽,他稍往柜台伏,身材线条明朗,尤其是那个部位,鼓鼓的翘翘的,很是显眼很是性感。

  于红很想走近他的身旁,佯装买东西,设法接近他,只是柜台前站满了顾客,她无法走近他。她只好警告自己,就算能接近也不能那么厚脸皮。

  她感觉到自己的失态,只好走出商店,站在柳树下等待,想着如何寻机会和小伙子搭话。

  小伙子终于出来了,手里提着大包小包,昂首阔步、目不旁视朝骏马走去。他把包捆绑在马鞍上,然后从树身上解下缰绳,敏健地跃身马背,双腿一夹骏马,骏马立刻小跑而去,一上公路撒开四蹄飞驰……。

  于红的心头顿时有一种失落感,就好像美好的东西经过眼前,她伸手就可以逮到,而她一不留神错过了。

  鲜怡俊和于红的心里藏着同样的秘密。俩人平日关系一般,性格爱好各不相同,却在这件事上心有灵犀一点通。俩人思念着同一个人,期望再次遇到那个人。俩人时不时感到懊伤,感到遗憾,怎么就没有和那个小伙子搭几句话呢?说不定还能成为好朋友。

  又到了星期天。育苗队的年轻人来到场部,有的去找老乡亲友,有的去商店邮电所,有的等车去县城。

  于红去场部最东端的制材厂找老乡。她慢慢走着,偶而望前面一眼,想着心事,也想着那位帅哥。身后传来马蹄声,她急忙走到路边,不由得侧身望了一眼,顿时心花怒放,一脸的激动……。

  他就是上次遇见的那位帅哥。他不像是农牧民,难道是那个林场的职工?职工那来的骏马?哦,也许他是林场职工,骏马是向本地人借的。

  于红顾不上多想,急匆匆原路返回,近似小跑,好像去迟了那位美男子会消失,再也见不到他了。那样的话就成了一生中最大的遗憾。

  于红走过白龙江大桥,一眼看见商店前的大树下拴着枣红马。她悬着的心放下了,平静了下激动的心情,慢步走近商店,一眼看见那个身材高大健美的小伙子。

  小伙子正在挑选商品,一边和营业员说着话。柜台前站满了顾客。她很想走近他的身边,又觉得那样失态,只好站在柳树下等待,想着如何寻机会接近他。

  美男子终于出来了,手里提着一个包,目不旁视,昂首阔步朝骏马走去。他把包捆绑在马鞍上,然后走进一家小饭馆。

  于红左右为难,跟着进饭馆吧,似乎脸皮有点厚;不进去吧,可能失去接触的机会。她给自己找理由,肚子有点饿,吃一碗饭,随便问问他是那里的,或者问问别的事,问别的啥事呢?最好编个谎话,说在那里见过他。对,就说以前在家乡见过他,然后攀乡亲。

  于红大大方方走进小饭馆。里面有一张桌子几只板凳,卖的是酿皮凉粉。

  小伙子正在吃酿皮,他抬头望了于红一眼,大眼睛里无法掩饰一霎那的惊异。

  于红坐在板凳上,要了一碗凉粉吃着,心里慌乱不安,思忖着如何才能和小伙子搭上话。

  小伙子吃完后并没起身,向店家要了一杯茶水喝着,不时瞟于丽莲一眼。

  于红感觉到他的目光,心里越慌乱了,把心里的如意算盘忘了个一干二净。她怕他起身离去,就如他是鸟儿,一出门就远远飞去,再也难寻踪影。她再不行动,很有可能以后没有机会了,可是一个姑娘怎么能向陌生男子主动开口呢?要是被别人看见传了出去,会让人们耻笑的。可是,如果此生不能结识这样优秀的男人,那岂不是终身的遗憾?

  这时,店里走进来两个小伙子,坐在桌子边,用一种不友好,或着说不怀好意的目光打量着帅哥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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