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鉴 宋光宗

小说:史鉴 作者:0历史的天空0 更新时间:2024-11-24 17:45:57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一

  孝宗急传位于其子,何为者也?春秋方盛,国步未康,廷无心膂之臣,子有愚蒙之质,而遽以天下委之,诚不知其何为者也。

  以谓高宗崩,哀慕切,欲执三年之丧,谢绝庶政,日奉几筵,曾是以为孝,非其饰辞,则愚甚矣。古之宅忧于谅阴者,总百官以听冢宰,六官之常职无与闻耳。

  至于宗社安危,生民生死,大臣进退之大政,则天子固居大位,操大权,而不敢以先君之付畀委之人,而孤致其哭踊。且所听之宰,抑必绰有余裕于负荷之亲臣。夫岂不欲专致其哀哉?尽道以尽孝,初不相为妨也。

  况乎高宗之恩,均于生我者,唯其以天下授己也。则所以慰高宗于冥漠者,亦唯以社稷有主,为精爽之所凭依。则孝宗之视天下也,如视高宗,亦殚心竭力以奠安天下,而以报高宗者至矣。

  若夫几筵之侍,必躬必亲,则但不息心以燕处,不分志于声色,罢昏祭之吉礼,停庆赏之覃恩,正自有余日余力以伸馈奠。奚必塞耳闭目,一不与物相接,而后可终丧纪哉?故以为哀之至而不能复居天位者,吾未之能信也。

  夫身未耄倦,而遽传位于子,以自处于一人之上,于古未之前闻,始之者赵主父,继之拓拔弘而已矣。斯皆蔑礼败度,以亵大位者也。若高宗之内禅也,则又有说:己未有嗣,而孝宗以久废之宗支,七世之疏属,拔之于幼冲,膺元良之休命。

  高宗年垂六十,内禅时五十有七。为三代以后人君之所希有,国无可顾命之宗臣,一旦危病至而奸邪乘之,不容不早防其变。且于时女直寒盟,兵争复起,衰年益馁,抑无以支不固之封疆。

  知孝宗之可与有为也,用其方新之气,以振久弛之人情,则及身之存,授以神器,亦道之权而不失其中也。自非然者,天子者既至尊而无尚矣,积累而上之,又有人焉,以俯而相临;则天位不尊,而事权相错,持两端者得起而售其奸矣。亦唯孝宗之犹堪负荷也,故高宗得优游于琴书花鸟之侧,而国事一无所问。

  则两宫之欢,无有从中闲之。非此,而理乱安危不能尽释诸怀抱,小有箴砭,遂授宵人以离闲之隙。

  基累者必倾,栋隆者且挠,大耋之嗟,焚如之咎,必不能保其终矣。又况光宗者,愚顽之声音笑貌,千载而下,犹可想见其情形,抑非有杨广之奸,可矫饰以欺其君父,则其不可以高宗之付己者付光宗,灼然易见。而何造次之顷,遽委神器于浮沉邪?

  与子之法,定于适长,诚大常之经矣。然而汉武舍燕王旦而立昭帝,光武舍东海王强而立明帝,卒以允臧。则变而能通,未为失也。晋武帝拒卫瓘之谏以立惠帝,贾氏之恶以宣;唐太宗徇长孙之请以立高宗,武氏之祸以烈。

  则守而不变,未为得也。夫光宗之视晋惠,差辨菽麦耳,其于唐高,犹在层累之下也。孝宗即守成宪,而不以意废置乎?则辅以正人,导以正学,惩其宵小,饬其宫闱,迨及弥留之际,简德望之大臣,受顾命而总百揆;即有雷允恭、任守忠之内蛊,无难施窜殛之刑;光宗虽闇,亦何至灭绝天彝,贻宗社以阽危之势哉?

  教之无方也,辅之无人也,俟之不待其时也,昏懦之习不察也,悍妻之煽无闻也。俄而使参国政矣,俄而使即大位矣。己已处于贵而无位、高而无民之地,乃恶李氏而有废之之语,嚅嗫于闲宫,以激其悖逆,岂非教不肖者以冥行乎?菀结而不永其天年,亦自贻之矣。

  高宗经营密勿者数十年,裁之以道,审之以宜,举以授之于己;己乃无所图维,急遽以授不肖之子,而坐视其败;孝宗之于孝也,抑末矣。汶汶无择,与其在位之用人行政,殊不相肖。繇今思之,诚不测其何心?

  意者嗣位之初,锐意有为,而功堕不就,故不欲居此位也已久;特以高宗在,而不容释,甫在苫次,迫欲脱屣,愤耻之余,激为卤莽。诚然,则亦悁悁悻悻,非君子之度矣。在位二十七年,民心未失,国是未乱,自可保遗绪以俟后人之兴。功不自我成,而能得守所付畀者,即其功也。亦何用此卞躁为也!

  二

  朱子知潭州,请行经界法,有诏从之。其为法也,均平详审,宜可以行之天下而皆准,而卒不能行。至贾似道乃窃其说以病民,宋繇是亡,而法终沮废。

  然则言之善者,非行之善,固如斯乎!盖尝探其原而论之,天下之理,思而可得也;思而不得,学焉而愈可得也。而有非思与学之所能得者,则治地之政是已。

  今试取一法而思之,无形而可使有形,无迹而可使有迹,张之使大,研之使密,委曲经营,即若有可绘可刊之图,了然于心目,如是者自信以为至矣。乃更端思之,又有一成型者,亦未尝不至也。

  则执其一以概见于施行,其不尽然者必多;而执其信诸心者坚,人固弗能辨也。故思者,利与害之交集也,故曰“殆“也。无已,其学乎!所学者,古之人屡言之矣。古人之所言者,亦既有行之者矣。然而言者非行也。

  古人之行,非我之行也;我之行,非天下之所行也。五味无定适,五色无定文,五音无定和。律吕在,而师旷之调,师延之靡也。规矩在,而公输之巧,拙工之挠也。古之人教我以极深研几之学,而我浅尝而躁用之,举天下万民之情,皆以名相笼而驱入其中,故曰“罔“也。

  所以然者,何也?天下之思而可得、学而可知者,理也;思而不能得、学而不能知者,物也。今夫[物]名(利)则有涯矣,数则有量矣。乃若其实,则皆有类焉,类之中又有类焉,博而极之,尽巧历之终身而不能悉举。

  大木之叶,其数亿万,求一相肖而无毫发之差者无有也,而名恶足以限之?必有变焉,变之余又有变焉,流而览之,一日夜之闲,而不如其故。晴雨之候,二端而止,拟一必然而无意外之差者无有也,而数恶足以期之?

  夫物则各有情矣。情者,实也。故曰:“先王以人情为田。“人情者,非一人之思所能皆虑,非古人之可刻画今人而使不出于其域者也。乃极其所思,守其所学,以为天下之不越乎此,求其推行而准焉,不亦难乎!

  今夫经界,何为者邪?以为清口分之相侵越者乎?则min自有其经界矣,而奚待于上?先世之所遗,乡邻之所识,方耕而各有其埒,方获而各计其获,岁岁相承,而恶乎乱?若其积渐匿侵,自不能理,乡邻不能诘;则以南北殊方、乍来相莅之文吏,唯辞是听,睹此山川相缪之广甸,亦恶能以一日之聪明,折群疑于不言之块土乎?徒益其争,而狱讼日繁,智者不为也。

  以为辨赋役之相诡射者乎?诡射者,人也,非地也。民即甚奸,不能没其地而使之无形。而地之有等,等之以三,等之以九,亦至粗之率耳。实则十百其等而不可殚。

  今且画地以责赋,豪民自可诡于界之有经,而图其逸;贫民乃以困于所经之界,而莫避其劳。

  如之何执一推排之法而可使均邪?故均者,有不均也。以不均均,而民更无所愬矣。

  以为自此而可限民之田,使豪强之无兼并乎?此尤割肥人之肉置瘠人之身,瘠者不能受之以肥,而肥者毙矣。兼并者,非豪民之能钳束贫民而强夺之也。

  赋重而无等,役烦而无艺,有司之威,不可向迩,吏胥之奸,不可致诘。于是均一赋也,豪民输之而轻,弱民输之而重;均一役也,豪民应之而易,弱民应之而难。

  于是豪民无所畏于多有田,而利有余;弱民苦于仅有之田,而害不能去。有司之鞭笞,吏胥之挫辱,迫于焚溺,自乐输其田于豪民,而若代为之受病;虽有经界,不能域之也。夫岂必陻其沟洫,夷其隧埒,而后畸有所归哉?诚使减赋而轻之,节役而逸之,禁长吏之淫刑,惩猾胥里蠹之恫喝,则贫富代谢之不常,而无苦于有田之民。

  则兼并者无可乘以恣其无厌之欲,人可有田,而田自均矣。若其不然,恃一旦之峻法,夺彼与此而不恤其安,疲懦之民,且匿走空山而不愿受。无已,则假立疆畛,而兼并者自若,徒资姗笑而已。若夫后世为经界之说者,则以搜剔民之隐田而尽赋之,于是逐亩推求,而无尺寸之土不隶于县官。呜呼!是岂仁人君子所忍言乎?

  三代之制,有田有莱,莱者非果莱也。有一易,有再易,易者非果易也。留其有余以劝勤者,使竭力以耕,尽地利而无忧赋税耳。今彼此相推,而情形尽见,块泥(珠)[株]粟,无能脱也,夫是之谓箕敛也,奚辞哉?

  夫田为奸隐不入赋额者,诚有之矣。婢妾臼灶之奸,不足为富人病也,况仁君之抚四海者乎?抑有地本硗确,而勤民以有余之力,强加水耕火耨之功,幸岁之穰而薄收者;亦有溪江洲渚,乍涌为邱,危岸穹崖,将倾未圮,目前之鳞次相仍,他日之沈坍不保者;亦有昔属一家,今分异主,割留横亘于山隈水曲而不可分疆埸者;若此之类,难以更仆而数。必欲执一画定之沟封,使一步之土必有所归,以悉索而征及毫末,李悝之尽地力,用此术也。

  为君子儒,以仁义赞人君之德政,其忍之乎?是则经界之弊,必流为贾似道之殃民。仁邪?暴邪?问之天下,问之万世,必有审此者矣。

  夫原本周官,因仍孟子,不可谓非学也。规画形势,备尽委曲,不可谓未思也。乃抑思商、周之天下,其于今者何如哉?侯国之境土,提封止于万井;王畿之乡遂,采邑分授公卿。长民之吏,自酂鄙之师至于乡大夫,皆百里以内耳目相习土著之士。为利为病,周知无余,因仍故址,小有补葺而已定。

  今则四海一王,九州殊壤,穷山纾曲,广野浩漫。天子无巡省之行,司农总无涯之计,郡邑之长,迁徙无恒。

  乃欲悬一式以驱民必从,贤智者力必不任,昏暴者幸以图成。在天,则南北寒燠之异候;在地,则肥瘠高下之异质;在百谷,则疏数稚壮之异种;在疆界,则陂陀欹整之异形;在人民,则强弱勤惰之异质;在民情,则愿朴诡谲之异情。

  此之所谓利者,于彼为病;此之所欲革者,彼之所因。固有见为甚利,而民视之如荼棘;见为甚害,而民安之如衽席。学不可知也,思不可得也。

  言之娓娓,行之汲汲,执之愈坚,所伤愈大。以是为仁,其蔽也愚,而害且无穷,久矣!

  故善治地者,因其地而治之。一乡之善政,不可以行之一邑;一邑之善政,不可以行之一州;一州之善政,不可以行之四海。约略其凡,无所大损于民,而天下固已大均矣。均之者,非齐之也。

  设政以驱之齐,民固不齐矣。则必刑以继之,而后可齐也。政有成型,而刑必滥,申、商之所以为天下贼,唯此而已矣。若夫匹夫以锱铢之利,设诈以逃唯正之供,则唯王者必世后仁之余,自输忱以献,岂元后父母所宜与争论也哉?

  以君子竞小人之智,以王章察聚敛之谋,以鸡鸣梦觉所虚揣之情形,以闭户读书所乍窥之经史,束四海兆民而入于图缋之中。言之诚是也,行则非所敢也。虽然,亡虑也。言此者,未有能行之者也。

  三

  君拒谏以宣欲,臣嫉贤而献谀,其于正谏之士,名之曰“沽名“。夫亦念名之所自生乎?名者,义之所显也,天下后世公是公非之衡也。有名可沽,则名在谏者矣。

  自处于不可名之慝,而以名授谏者,使可沽焉,其为无道之尤也,奚辞?故沽名者,使人君知有名而不可干者也。君非无名,而沽者无可沽矣。

  虽然,人臣以此事君,而国又奚赖哉?君有巨慝,大臣任之;大臣不能言,而后谏臣任之;谏臣不能言,而后群工下至士民,皆可奋起而言之。若夫群然竞起,合大小臣民言之恐后,则首其议者,盖亦诚出于不容已。

  而相踵相附,未问从违,喧争不已,则其闲以沽名故喋喋相仍者,十有八九矣。于是而激庸主奸臣以不相下,言者且竞以削斥为荣,空国以去,置宗社于奸邪之掌,徒自奖曰:吾忠而获罪之正人也。则沽名之咎又奚逭邪?

  且夫君之过,不至于戕天彝,绝人望,犹可浣濯于他日,则相激不下,失犹小也。若夫天伦之叙斁,人禽之界,存于一线,一陷于恶,而终无可逸;是岂可雷同相竞,使处于无可解免之地者哉?

  子之事其亲也,仁之发也,即义之恒也。然岂以为义在当孝而始孝乎?其不孝者,固非谓宜于不孝而孝非义也。故称说孝道于孝子之前者,皆无当于孝子之心;称说孝道于不孝之前者,亦无能动不孝之心。

  无他,可言者,义之当然,而恻怛内动,絪缊不解之忱,固非言之所能及。其或利欲荧之,妇人宵小闲之,夺其心以背其初志,皆藏于隐微,非可以言言者也。

  故舜之孝也至矣,蔑以尚矣。而其以人伦授契教民者,曰“敬敷五教,在宽“。上不可以法绳其下,优而游之,乘罅而导之,去其荧之闲之者,以使自显其初心。则知悔者,若吾训以渐启仁爱之天怀;怙恶者,抑不相激以成人伦之大变。宽之用,大矣哉!

  而能以此导人主以全恩,李长源而外,难其人矣。长源始用之肃宗,继用之德宗,皆以父处子者也。涕泗长言,密移其情于坐论而不泄,独任其调停之责,而不待助于群言。其转移人主之积(怨)[忿],犹掇轻羽也。

  乃至于肃宗事父之逆,独结舌而不言,夫岂忘其为巨慝而吝于规正哉?力不与张良娣、李辅国争,则言且不听,而激成乎不测之衅;则弗如姑与含容,犹使不孝者有所惜,而消不轨之心。长源之志苦矣,而唐亦苟安矣。

  呜呼!人君之忍绝其心,公为不孝以对天下而无怍者,唯光宗独耳。岂光宗者,旷古弥今、人貌禽心之无偶者乎?于是而留正之咎,不能逃矣。叩阍牵衣,百僚庶士之喧争,无与弭之,而委大臣之责以倒授之。

  乃使宁宗之立不正,韩侂胄之奸得逞,毒流士类,祸贻边疆,其害岂浅鲜哉?盖哄然群起而争者,皆有名心,非能以推己之孝成尽己之忠者也。正之所自处者,谏不从则去而已。去者,名之所归也。君益彰其不孝之名,而己得洁身之名以去。

  天理民彝,争存亡于一闲,而心膂大臣,忍以覆载不容之名归之君父乎?若以去言,则光宗之不足相与为荃宰,灼然易见者也。知不可相,而不去之于早;其去也,又且行且止,反覆于郊关,以摇众志;举动之轻,适足资奸邪之笑,久矣。

  夫光宗之恶,非若刘劭之凶威不可向迩者也,悍妇宵人,噂沓而成否塞。正为大臣,上被孝宗之知遇,内有两宫太后之倚任,诚能忘生死以卫社稷,而救人伦之斁绝,夫不有雷允恭、任守忠之家法乎?

  杨舜卿、陈源抑非有李辅国、鱼朝恩拥兵怙党之威,得两宫片纸,窜逐在须臾之闲尔。而正不能。如其不能,则留身密语,涕泣以道之,从容以引之,讳其大恶于外,而俾有可自新之路,李氏虽悍,而光宗易位,不能从中以起,则固未尝不可衔勒使驯者。而正又不能。

  如其不能,则姑已。唐肃之逆,猜嫌之甚,南内一迁,几有主父之危,而朝廷不为惊扰,国方乱而不害其固存。当是时也,强敌无压境之危,宗室无窥觎之衅,大臣无逼篡之谋,草泽无弄兵之变,静正之朝野,自可蒙安于无事。正乃无故周章,舍大臣之职,分其责于百僚,招引新进喜言之士,下逮太学高谈之子,一鸣百和,呼天吁地,以与昏主妒后争口舌之短长。

  不胜,则相率而奔,如烈火之焚身,须臾不缓,此何为者哉?昏悖之主固将曰:“吾不孝之名,大臣已加我矣,群臣已加我矣,海内士民莫不加我矣,无可谢于后世矣!即以身试危机,就两宫而见幽废,人且曰非吾之能事吾亲也;举国之人,以大义束我,而使修寝门之节、倚庐之文也。

  恶不可浣,而恶用浣为?彼分崩而去者,自少味而反,奚所恤而不任吾之高卧哉?“于斯时也,张皇失据者,若有大祸之在旦夕,而不知其固无妨也。

  疑愈深,人心愈震,而后易位之策突起,以诧再造之功。揆其所繇,非正使然而孰使然乎?

  人而与人争名,名得而实已亏矣;大臣而与君争名,名在己而害在国矣。况君子而与至不肖之人争名,争其所不待争,而徒启其争,为愈陋乎?一谏一去,又恶足以增益留正君子之名哉?故以正为宗社计,非也;宗社尚未有危,危之者,正之倡众以去国也。

  以正为大伦计,尤非也;光宗之不孝,光宗自致之,正莫能救之,宁宗之不孝,背父以立,则正实使之然也。且使盈廷呼号奔散之后,光宗惧而就苫次以执丧,其于不孝之名,十不能减其一二,不孝之实,百不能救其毫末。正乃引以自居曰:“此吾帅众以争之力也。“则谓之曰“沽名“,亦非求全之毁矣。

  奚以知大臣之能尽其道哉?不倚谏臣以兴雷同之议,则体国之诚至矣。奚以知谏臣之能尽其职哉?不引群臣士庶以兴沸腾之口,则直道之行伸矣。若留正诸人者,任气以趋名,气盈而易竭;有权而不执,有几而不审;进退无恒,而召物之轻;生死累怀,而不任其害。宜乎其为庸主、悍后、奄人所目笑,而不恤其去留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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