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日之劫 第一章 一个贼

小说:噬日之劫 作者:原鹿野 更新时间:2024-08-21 06:41:59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从盘古大陆起航无论是向上向下向左向右,航行不到两千公里便可以看到黑海。有幸从黑海旁走一遭且全身而退的人们是这样描述的,“只不过几步之距。这边是艳阳高照,那里却是阴云密布。雷电和风暴的响声隔着浓浓的黑雾震耳欲聋。”

  至今为止,凡是进入黑海深处的人无一生还。于是也有人说那里是世界的尽头。

  盘古大陆的形状是一枚撕裂的月牙。在月牙中段,有着隆起绵延超过万公里,高度仅次于大陆北端白山的巨大山脉。北陆人称其为艾姆帕斯,意为不可逾越之墙。南陆人则叫它断脊山,只因若是站在山脚往上看,就是折断脊背也看不到山顶。

  断脊山两侧,布满暗礁与漩涡,一直向外延伸近千公里。阻挡着那些试图乘船沿海岸越过断脊山的人。

  在可考的记载中北陆人与南陆人的第一次相遇不是发生在盘古大陆上,而是发生在大陆东侧约一千五百公里海面上的一处岛屿上。

  在南陆的一份古籍上记载着在大陆东侧有三座岛屿,其中一座名为赤人岛,只因岛上土著皆是赤面红肤。在赤人岛上,两艘来自分别来自断脊山南北的船相遇了。最初,他们皆以为对方来自某座尚未谋面的大陆,甚至以为其是跨黑海而来。之后细谈,对照方位,才明了原是同一座大陆。

  数千年中,或有零星几人机缘巧合之下越过断脊山。然而山那边的世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始终是一个未解之谜。与之相关的传说,故事,各式各样,千奇百怪。

  直到公元762年,发生了一次规模遍及整座大陆的大地震。南陆史书上记载‘地光闪闪,地声隆隆,刹那间山崩地裂,河水沸腾,高岸竟然成低谷,深谷却又变丘陵。’

  地震过后,有人发现断脊山西侧竟被震塌了一段,自此两个生活在同一片大陆却在数千年中始终相互隔绝的文明世界正式展现在对方面前。

  其后两百年间,牵连全大陆的战争发生了三次,史称三次南北战争。

  第三次南北战争的最后一场战役发生于断脊山西侧的一处广大平原。在这次战役中,突然降临的未知灾难夺走了数百万士兵的生命,也让无数名将陨落。所有参战国都蒙受了难以承受的损失。其中伤亡最为惨重的暮照国更是因此灭国。

  自此以后数十年,人世间迎来了短暂的平静。直到公元994年,一位名为暮松阳的男人带着自称是暮照皇室血脉的几个孩子掀起了复国的大旗。燎原之火,就此蔓延。

  公元1000年是安详与动乱并存的一年。沿断脊山以北,所有北陆人都沉浸在庆祝火神耶罗带领人们出白山第1000年的祭典活动中。而与之相对的,断脊山以南,暮照国的复国战争正将整个南陆牵入动乱的漩涡。每一天都有某个城镇或国家从这世界上消失,成为暮照国新生血肉的一部分。数不尽的难民如蝗虫般自南向北席卷而来,他们的目的地是尚未涉入战乱的巴比伦和络石联合王国。甚至也有人想要翻越断脊山到达缔兰联邦。

  纵览历史,幸福和苦难总是相伴而生。然而我要讲的故事并不打算从如此沉重的话题开始。让我们把目光从如火如荼的战场上稍稍北移。在新暮照国以北,巴比伦、络石联合王国以南,有一个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城市,它现在的名字叫做聚宝城。

  聚宝城以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成为四方商旅往来必经之地。六年前一位卓有眼光的商人趁着刚刚兴起的战乱以非常实惠的价格买下了这座城,改名聚宝。经过六年的经营,这里已经成为了一座闻名遐迩的不夜城。妓院,赌场,酒楼,每到夜晚就张灯结彩,五光十色的夜景里商人和乞丐交错,士兵与罪犯并肩。没有文化传统,没有风俗禁忌,只有至死方休的快活,钱成了联结这一切最牢靠的羁绊。

  这时没有人会想到,一个多月后,这座城就会化为废墟。

  此时此刻,城内最大福兴酒楼里,满堂旅客却无一人言语。所有人都兴致勃勃的注视着大堂一侧的戏台上。

  只听惊堂木一响,折扇一拍。台上的说书人沉声道,“原本是天朗日清,只一声巨响。好似天破了个窟窿,霎时间风起云涌。一抬头,只看到太阳从天上掉了下来!”

  大堂里响起一阵惊呼。

  “当时是,暮照国、清罗圣国、缔兰联邦、加姆图斯四个大国加上十七个小国共计千余万士兵。祁连峰、暮燎阳、御目青、弥诺陶洛斯、巴希尔二世等数十位名将都在太阳底下。别看太阳在天上只有那么一掌大小,落在地上,断脊山也不过其一半高。”

  “这么大,还不得把地给炸沉了!”有人说道。许多人随声附和,表示难以相信。

  说书人不慌不忙喝了一口水,继而说道,“当时离西风平原一千公里远的暮照王城里所有人都看见了一副异象,只见天上黑漆漆一片,地上却亮如白昼,好似天地颠倒了过来。

  白光刺目,只一霎,城里瞎了十万余人。余者也是头晕目眩。惶恐的人们···”

  “尽皆低头俯身下跪,更有无数虔诚者喃诵祈祷。”台下一位少年低声接道。他双臂环抱靠在堂边一根柱子上,混在一群买不起座位的听戏人里。

  这少年论年纪约莫十七八岁,一头黑短卷发,小麦色肌肤。穿一身粗布短衫,腰间别一把黑刀,杂乱的刘海下露出一对死气沉沉的眼珠。

  此时,这双眼珠没有往戏台上看,却是滴溜溜的在台前几张八仙桌上转悠,挨个打量着那些衣着华贵的旅客。

  少年名叫墨良。按他自己的说法是个‘义贼’,立志劫富济贫。这四个字他到目前为止只做到了一半。对于行窃这一行当他一贯有自己的追求,小偷小摸他看不上,主张‘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他刚来聚宝城没几日,打听到了城里最大的酒店在哪,之后就天天来这,明面上是听书,实则是在寻找好下手的肥羊。‘噬日之劫’的故事,这几天他听了不下七八遍,说书人每一提气,他就知道要放什么屁。

  “白光过后,有人看到五道光柱自西风草原上空飞散。过了半个月,才有一支军队抵达了当日的劫难之地。结果各位猜怎么着。兵器,辎重,盔甲好端端的落了一地,可是一具尸体都没有。千余万人,连灰都不剩。只有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又三年,黑洞里生出一支银白雪桩,越涨越大,不日参天。每有西风吹起,雪桩的碎屑就飘散千里,人只要沾上一丁点,立时化为冰雪,消弭于无形。”

  听到这,满堂旅客无不愕然。说书人满意的一笑,正要继续讲述,忽然大堂一角响起了嘈杂声。一个壮实的伙计骂骂咧咧地拎出一个小乞丐,“一不留神就往里钻,也不看看这是你要饭的地方吗?”那乞丐身形瘦小,被他攥在手里像只小猴子。

  他拎着乞丐一把扔到了门外,“给我滚的越远越好,再让我瞧见了你,小心爷我扒了你的皮。”

  小乞丐摔到地上,站起来揉了揉差点被伙计捏断的胳膊。

  “怎么,还不滚?”

  “这大街是你家的?我爱呆哪就呆哪,你管得着嘛。”小乞丐尖声尖气的说道。

  “嘿你个不长眼的东西。”伙计撸了撸袖子正要教训小乞丐,被掌柜一把扯住。他低声对伙计说道,“他爱呆那就呆那吧。别扰了客人的兴致。”

  伙计听了,放下胳膊,恶狠狠地瞪了小乞丐一眼,转身走进了大堂。小乞丐不甘示弱,对着伙计的背影瞪了回去,然后就在店门旁坐下。墨良看了一眼小乞丐的身板,想着这人真不知好歹,他这会没挨揍,是碍着店里有这么多人在,等晚些人散了,他要是还不走,就算掌柜的不搭理他,伙计也不会给他好果子吃。

  墨良收回了目光,一双眼又回到了台前。台上的说书人见事端平息,清了清嗓子,将客人的注意力拉了回来。那身材粗壮的伙计经过柱子旁时也瞥了墨良等人一眼。这些人进店,不吃饭,不喝酒,不住店,在他眼里和乞丐也无多大分别。

  伙计的目光从众人身上扫过,正要挪开,忽然一转又落到了墨良身上。只见他盯着墨良看了一会,然后不声不响的走到掌柜身边对他耳语了几句,掌柜的也抬起头瞅过来。

  墨良见状,心里暗道不妙。于是装作漫不经心的伸了个懒腰,缓缓向店门外走了出去。

  福兴酒楼他是不能再进了,他知道这几天自己来的太勤,引起了店家的怀疑。大街上熙熙攘攘,墨良握着黑刀,晃晃悠悠的四处转了一圈。他来之前就听说聚宝城如何富饶,如今看来此言果然不虚。他从南边一路走来,这样人声鼎沸的地方还是头一次见。

  他晃悠了半天,在街对面的凉棚下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蹲下,眼睛瞅着酒店门口进进出出的旅客。

  一票没做就离开可不是他的风格。福兴酒楼是城里最大最好的酒店,仅这几日他便看到好几个可说得上是腰缠万贯的商旅,可是都没找到机会下手。他不是小毛贼,不会做擦身而过解人钱袋的勾当,这太冒险,而且也偷不到多少钱。越是有钱的商人越是精明,不会把钱财放在显眼处。

  他要做的是趁着黑夜悄无声息地溜进他们的客房,将他们最值钱的东西一卷而空。为此,他需要知道他们住在那间房,房里有多少人,值钱的东西放在哪。

  此中之道,墨良轻车熟路。他只是需要一个眼线,一个可以时时刻刻待在酒店大堂里又能够不被怀疑的眼线。之前他在别处谋生时有过那么一两个搭档,现在却是孤身一人。

  墨良的目光落在店门旁的一个小身板上。那是之前的小乞丐。只见他闭着眼睛,脑袋一沉一沉,忽的身子一斜,像是要昏过去。小乞丐脸上布着一层黑,但依稀可以看出清秀的眉目,胸口一起一伏,似乎有微微鼓起。百无聊赖中,墨良盯着那张脸蛋看了半天,心想着这莫不是个小姑娘。

  这时在酒店里,一块肉包子从酒店伙计一颠一颤的盘子里跌了出来,落到了一位肥头大耳的食客脚下。那食客不注意,踩烂了又顺带着一脚踢了出去。

  肉包子滚出店门,只见原本几近昏厥的小乞丐猛得一睁眼,鼻子嗅着香味,像条饿狗一样追了上去。

  大街上车水马龙,人声鼎沸。一个和父母离散的小孩站在街边高声哭闹。在他旁边,三两只莺莺燕燕扭腰摆胯,正和一个干瘦老头讲价。街对面,两个醉汉不知因为什么厮打在一起,混乱中砸烂了一旁小贩的摊子。于是更多的人加入战局。

  肉包子被遮蔽在无数双脚掀起的烟尘,小乞丐紧随其后,对周遭的一切置若罔闻。

  肉包子滚进了一处阴暗的巷子里,小乞丐跟进去一看,巷子里原本倒着的,坐着的,此时都睁开了同他一样虎视眈眈的眼睛。小乞丐毫不犹豫朝那包子扑了过去,别人也朝他扑了过去,一时间拳脚满天飞。

  墨良跟着小乞丐走进巷子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小土包似的人堆。他走到土包前伸手一抓就是一人,然后随手一扔,将那人丢到墙边。

  有几名流浪汉认出了墨良,立马胆怯的退了开来。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虽然是偷鸡摸狗,坑蒙拐骗的勾当,可该有的门道一样不少。聚宝城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分了好几片区,平时泾渭分明,每个区都有个蛇头。

  刚进城第三天墨良就被这一片区的蛇头盯上。他独身一人不打招呼就要抢饭碗,这可不合规矩。一个晚上,蛇头领着一帮人把他堵在了巷子里,要找他麻烦。

  他们没想到的是遇到了个会武功的狠茬子。墨良虽只有一人一把黑刀,却也拼得浑身是血,硬是干翻了几十个瘦不拉几的流氓混混,又把蛇头揍了个鼻青脸肿。

  墨良的名声自那以后一下子传开了,这片区的混混、流浪汉,没有几个不认识他。

  他清开了人堆,拉起被压在底下早已昏死过去的小乞丐。

  小乞丐翻着白眼,嘴巴鼓鼓的,手心里是被捏成烂泥一般的包子渣。

  墨良伸出衣袖在小乞丐脸上擦了擦,又在他胸前捏了两把,软哝哝的,像秋日的稻穗。他忽然想起在福兴酒店里的那几个弹琴唱曲的卖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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