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荒凉的无人区深处,骨头被五个雇佣兵壮汉强行按倒在地上,王延仑握着手枪,枪口直顶骨头眉心。
尽管我内心十分焦急,整个人几乎到了疯狂状态,却无奈身体被两个雇佣兵以专业的擒拿方式所制服,只能扯着嗓子高声怒吼。光头在对面情况也是如此,任凭他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两只眼睛通红的死盯着王延仑。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刻,眼看着枪声就要响起,一颗子弹即将穿透骨头的头颅,突然一声兽嚎在侧边响起,紧接着就见到一个巨大的白色影子犹如闪电般飞了过来,只在一瞬间,王延仑的手枪就不知去向,他的胳膊上也多出了一道血粼粼的大口子,疼的他呲牙咧嘴高声招呼着刘掌柜赶紧去拿医药箱。
那个白色的影子我们再熟悉不过,正是身上还带着枪伤的白獒朗姆,自从王延仑一伙人出现后,朗姆便乖巧的趴在地上没有动弹分毫,让所有人连那些雇佣兵都放松了警惕,此时它突然跳起来一口咬在王延仑的手上,顺便还夺走了手枪。得手之后便迅速跑向远方,几秒钟便消失在旁边不远处的山丘之中。
等那些雇佣兵反应过来想要举枪射击的时候,朗姆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刘掌柜点头哈腰的给王延仑包扎伤口,王延仑则气的暴跳如雷,单手端起一把冲锋枪目光在四周徘徊,嘴里不断爆着粗口说要将朗姆打成筛子给大伙烤狗肉吃。
光头见状停止挣扎,咧开大嘴笑了笑高声吼道:“朗姆好样的,不用回来管我们了,自己赶紧撤退,找个安全的地方原地待命!”
我也松了口气,幸灾乐祸的回应光头:“咱这是藏獒,不是军犬,你这指令也太军方了点,还是让老骨来喊吧。”说完吆喝了一声仍然被摁在地上的骨头。
骨头还在气头上,面对死亡倒也无所畏惧。听到我们的对话先是愣了一秒,随即也扯开嗓子大声吼道:“朗姆,快跑!”
几分钟后,王延仑的手腕缠上了厚厚的绷带。对于我们,他已经彻底失去了耐心,也没有心情再开口调侃。披上外衣对身后的雇佣兵使了个眼色,自顾自向着远处的水晶之城走去。
刘掌柜看了看我们,追上去问道:“王总。这几个人……直接就地解决?”
王延仑轻哼一声,恶狠狠的往地上吐了一口余血,阴险之容挂在脸上:“就地解决?未免太便宜了!把他们带上!”
“什……什么?带上?”刘掌柜皱了皱眉头:“王总……这几个人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带在身边恐怕夜长梦多吧……”
王延仑得意的笑了笑:“多动动脑子,单单是寻找这几块水晶碎片就已经危险重重,现在找到了水晶之城,城内必定更加凶险,机关无数。有这几个探路石在,咱们可以省去不少麻烦!”
另一旁的刀疤男听后也赶紧凑上去奉承:“王总说得对……说得对……”
王延仑的计划和目的十分明显,而我们的命运似乎也没有什么悬念。要么死在水晶之城中的机关陷阱上,要么死在王延仑的枪下,简单来说横竖都是个死。光头冷琦我们三人迅速交换了一下眼神,彼此心里都大概明白了接下来的选择。倘若现在开始火拼,我们没有任何军火武器,实战经验也远远不如那些训练有素的国际雇佣兵,最后一定会死在枪下。
但是将计就计情况或许还能出现一丝转机,既然我们现在是王延仑的探路石,那么一定会率先进入水晶之城。只要我们走在前边就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束缚,到时候再想办法脱身活下来的概率会大大提高。
心有灵犀的制订了脱身计划。我们便不再反抗,乖乖的跟在王延仑身后,骨头虽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看到我们的反应便也跟着顺从。
那些国际雇佣兵十分警惕和细心。三两下就将骨头身上的弯刀和光头腰间的匕首抽走,保证我们身上没有武器来进行反抗。因为我和冷琦的黑金匕首一直放在小腿裤线的位置,非常隐蔽,所以并没有被他们发现。
在王延仑的带领下,一路上我们走的很快,而那座近在眼前的水晶之城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到达。目测上去的距离要远远小于实际距离。一行人快步行军,足足走了四十多分钟才终于来到近前。
在途中这四十分钟的时间里,我思考了许多事情,将这一年的来龙去脉全部串联在一起,才发现自己的确是有些太单纯也太不小心了,被跟踪了整整一年竟然丝毫没有发现,并且一些原本想不通的谜团现在也彻底浮出水面。现在我所担心的不是自己,而是我的父母,父亲一直照顾着母亲在家里等待消息,不知道王延仑有没有对他们做些什么。
为了防止我们突然反抗,十余名雇佣兵将四个人分散的很开,我有意无意的打量着他们,发现每个人的穿着、装备甚至连走路的姿势都惊人的一致,单凭外表根本无法区分谁是谁。
大部分雇佣兵都佩戴着一种我不认识的长枪,看形状应该也是冲锋枪的一种,枪身上带有瞄准镜,枪口下方还配备红外线装置。跟在最后面的两名雇佣兵背了两把重狙,枪身长度接近一米五,配备三阶段高倍瞄准镜,并且瞄准镜上装有夜视系统。在山西秦皇墓的时候,打死老油的应该就是这两把枪里的其中一把!
站在水晶之城面前,这座透明的城市看起来更加辉煌壮丽,让人忍不住开口赞叹,仿佛有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丽姑娘站在眼前,看过去就无法再将目光移开。城内城外的一切都呈现半透明状态,每块砖每堵墙都找不出任何杂质,堪称完美中的完美!连那些没有感情的国际雇佣兵眼神里都流露出来了不可思议的神情。
骨头眼睛几乎都要瞪了出来,盯着看了半晌才结结巴巴的问道:“老张,这……这都是水晶做的!?”
尽管我内心十分焦急,整个人几乎到了疯狂状态,却无奈身体被两个雇佣兵以专业的擒拿方式所制服,只能扯着嗓子高声怒吼。光头在对面情况也是如此,任凭他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两只眼睛通红的死盯着王延仑。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刻,眼看着枪声就要响起,一颗子弹即将穿透骨头的头颅,突然一声兽嚎在侧边响起,紧接着就见到一个巨大的白色影子犹如闪电般飞了过来,只在一瞬间,王延仑的手枪就不知去向,他的胳膊上也多出了一道血粼粼的大口子,疼的他呲牙咧嘴高声招呼着刘掌柜赶紧去拿医药箱。
那个白色的影子我们再熟悉不过,正是身上还带着枪伤的白獒朗姆,自从王延仑一伙人出现后,朗姆便乖巧的趴在地上没有动弹分毫,让所有人连那些雇佣兵都放松了警惕,此时它突然跳起来一口咬在王延仑的手上,顺便还夺走了手枪。得手之后便迅速跑向远方,几秒钟便消失在旁边不远处的山丘之中。
等那些雇佣兵反应过来想要举枪射击的时候,朗姆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刘掌柜点头哈腰的给王延仑包扎伤口,王延仑则气的暴跳如雷,单手端起一把冲锋枪目光在四周徘徊,嘴里不断爆着粗口说要将朗姆打成筛子给大伙烤狗肉吃。
光头见状停止挣扎,咧开大嘴笑了笑高声吼道:“朗姆好样的,不用回来管我们了,自己赶紧撤退,找个安全的地方原地待命!”
我也松了口气,幸灾乐祸的回应光头:“咱这是藏獒,不是军犬,你这指令也太军方了点,还是让老骨来喊吧。”说完吆喝了一声仍然被摁在地上的骨头。
骨头还在气头上,面对死亡倒也无所畏惧。听到我们的对话先是愣了一秒,随即也扯开嗓子大声吼道:“朗姆,快跑!”
几分钟后,王延仑的手腕缠上了厚厚的绷带。对于我们,他已经彻底失去了耐心,也没有心情再开口调侃。披上外衣对身后的雇佣兵使了个眼色,自顾自向着远处的水晶之城走去。
刘掌柜看了看我们,追上去问道:“王总。这几个人……直接就地解决?”
王延仑轻哼一声,恶狠狠的往地上吐了一口余血,阴险之容挂在脸上:“就地解决?未免太便宜了!把他们带上!”
“什……什么?带上?”刘掌柜皱了皱眉头:“王总……这几个人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带在身边恐怕夜长梦多吧……”
王延仑得意的笑了笑:“多动动脑子,单单是寻找这几块水晶碎片就已经危险重重,现在找到了水晶之城,城内必定更加凶险,机关无数。有这几个探路石在,咱们可以省去不少麻烦!”
另一旁的刀疤男听后也赶紧凑上去奉承:“王总说得对……说得对……”
王延仑的计划和目的十分明显,而我们的命运似乎也没有什么悬念。要么死在水晶之城中的机关陷阱上,要么死在王延仑的枪下,简单来说横竖都是个死。光头冷琦我们三人迅速交换了一下眼神,彼此心里都大概明白了接下来的选择。倘若现在开始火拼,我们没有任何军火武器,实战经验也远远不如那些训练有素的国际雇佣兵,最后一定会死在枪下。
但是将计就计情况或许还能出现一丝转机,既然我们现在是王延仑的探路石,那么一定会率先进入水晶之城。只要我们走在前边就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束缚,到时候再想办法脱身活下来的概率会大大提高。
心有灵犀的制订了脱身计划。我们便不再反抗,乖乖的跟在王延仑身后,骨头虽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看到我们的反应便也跟着顺从。
那些国际雇佣兵十分警惕和细心。三两下就将骨头身上的弯刀和光头腰间的匕首抽走,保证我们身上没有武器来进行反抗。因为我和冷琦的黑金匕首一直放在小腿裤线的位置,非常隐蔽,所以并没有被他们发现。
在王延仑的带领下,一路上我们走的很快,而那座近在眼前的水晶之城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到达。目测上去的距离要远远小于实际距离。一行人快步行军,足足走了四十多分钟才终于来到近前。
在途中这四十分钟的时间里,我思考了许多事情,将这一年的来龙去脉全部串联在一起,才发现自己的确是有些太单纯也太不小心了,被跟踪了整整一年竟然丝毫没有发现,并且一些原本想不通的谜团现在也彻底浮出水面。现在我所担心的不是自己,而是我的父母,父亲一直照顾着母亲在家里等待消息,不知道王延仑有没有对他们做些什么。
为了防止我们突然反抗,十余名雇佣兵将四个人分散的很开,我有意无意的打量着他们,发现每个人的穿着、装备甚至连走路的姿势都惊人的一致,单凭外表根本无法区分谁是谁。
大部分雇佣兵都佩戴着一种我不认识的长枪,看形状应该也是冲锋枪的一种,枪身上带有瞄准镜,枪口下方还配备红外线装置。跟在最后面的两名雇佣兵背了两把重狙,枪身长度接近一米五,配备三阶段高倍瞄准镜,并且瞄准镜上装有夜视系统。在山西秦皇墓的时候,打死老油的应该就是这两把枪里的其中一把!
站在水晶之城面前,这座透明的城市看起来更加辉煌壮丽,让人忍不住开口赞叹,仿佛有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丽姑娘站在眼前,看过去就无法再将目光移开。城内城外的一切都呈现半透明状态,每块砖每堵墙都找不出任何杂质,堪称完美中的完美!连那些没有感情的国际雇佣兵眼神里都流露出来了不可思议的神情。
骨头眼睛几乎都要瞪了出来,盯着看了半晌才结结巴巴的问道:“老张,这……这都是水晶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