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被人割掉脑袋,掏空腹腔,在肚子里塞满了芒果,但是凶手一直没有抓到。
这是发生三年前的事情。
三年后的今天,我来到了这座叫做东湾的小城,当了一名普通的片警,之所以选择来到这里当警察,可能因为女友的原因吧。
萧条的东湾,已经不复当年的辉煌,刚上任的没几天,辖区内就发生了一起命案,师父高亮开车带着我,直奔命案现场。
街道两旁是一排排往后掠去的败落大楼,那是一些无人经营的夜总会,酒店宾馆和高档会所的广告牌,暴露在惨白的阳光下,看起来有点像世界末日。
高亮指着外面的场景,摇头叹道:“小洛,你可知道,这里曾经是男人的天堂啊!”
“但它也曾经是女人的地狱。”
我冷漠地回了一句,高亮盯着我的脸,愣了几秒,苦笑摇了摇头,没再说话,专心开起了车。
我这个师父说自己做人高风亮节,所以名叫高亮,但是这么一个高风亮节的人,却在怀恋东湾曾经的辉煌。
曾经的东湾,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在这里买到你想要的一切,这里,也的确是男人的天堂,纸醉金迷灯红酒绿,但那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太子大澡堂,已经聚集了上百围观群众,高亮鸣响了警笛,驱散围观群众,因为我们是最先到达现场的警察,我们必须第一时间保护案发现场。
其实像这种命案,一般轮不到我们这种片警出马,但是无奈市局离案发地点有段路程,接到报案后,为了不让事态扩大,市局通知了所里,让我们先控制现场。
能亲手处理这种案件,对于我们这种片警来说,跟买彩票中大奖差不多。
高亮在澡堂外拉警戒线,吩咐我:“你进去看看受害人,看看现场是否被破坏。”
我有些惊讶。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大奖”,他竟然让我这么个新手来处理,自己却甘愿打杂,这说不通啊。
走进案发现场,我看到了一具诡异的女尸。
女尸赤.裸着,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如果没有看到它光洁皮肤上的尸斑,我会以为它还活着,但是它的确死了,而且用一个跪伏的姿势爬在泳池边,就像面对着泳池在朝拜,僵硬的身体支撑着她没有倒下,看身材,这女尸生前绝对是人间尤物。
“卧槽,玩得大啊,老汉推车。”
高亮的声音在我背后传来,我回头,看见高亮用色眯眯的眼神盯着女尸,赤.裸的女尸那高挺的臀部对着我们,所以在我们的角度能看到所有风光。
我鄙夷的对高亮说了一句:“人都死了,你能不能口下留德?”
“嘿嘿,没想到小洛你还是正人君子,难得难得。”
高亮嬉皮笑脸的推了我一把,直直向那女尸走去,我惊问:“老大,你要干嘛?”
“身材不错,我来试试手感。”
高亮一脸猥琐,只见他搓着双手,垂涎三尺般的走到女尸旁边,伸手向女尸臀部捏去,我大声提醒道:“你疯了,这是一具尸体,你干嘛辱尸,如果破坏了现场,局里刑侦队的同事过来,可能会给他们办案造成影响!”
高亮的做法真让人匪夷所思,他难道是变态,竟然会对一具尸体有想法。
结果我的提醒非但没有阻止这家伙,反倒看见他从包里拿出一对白手套,边戴手套边对我说:“对了,谢谢小洛你的提醒。”
高亮戴好手套,一脸贼笑得望着我:“我不能在它身上留下指纹啊,万一可爱的法医以为杀它的人是我,那我南乡神探的名声可就臭了。”
“别废话,你是警察,不要瞎搞。”
我愤恨地一再提醒,自从我女友被杀害,我对这个世界上侮辱尸体的人,痛恨之极。
在我眼里,这种人不是人,甚至连畜生都不如,一个死去的人,尸体是它们最后的尊严,如果连别人最后的尊严都要践踏,可以想象,这种人会变态到什么地步?
我可不想与我以后共事的高亮,也会变成那种变态的人,这时高亮的声音传来:“我没有瞎搞,我也是法医出身,对尸体,我清楚得很。”
他话说完,手已经捏上了女尸的臀部,忽然眼神落在了女尸的左臀,停了三秒后,颤声说:“死者是一个外围女,而且曾经在太子夜总会做过小姐。”
“你怎么知道?”
“你过来看,她左臀上的刺青。”
高亮说完,我心里一惊,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尸体边上,在高亮的指示中,透过昏暗的灯光,我看见女尸的左臀果然有一个刺青标志,刺青图案看起来像一个代号,刺青图案是“TZ2538”。
看到这个图案,我身体一震,差点摔到在地。
高亮忙扶住了我,奇怪地问:“你怎么了,被吓到了吗?”
“没,没有……我,我可能缺氧了吧!”
我连忙慌乱的解释着,高亮看了看我脸色,一脸嘲讽的对我说:“你小子是不是没有见过女人的身体,老实交代,你还是个小处男吧,怎么看到女尸都能缺氧,有这么夸张吗?”
“老大,你又怎么知道,这女尸生前是外围女,它臀部的刺青能够说明什么?”
为了掩盖我心中的慌乱,我连忙岔开了话题,高亮被我这么一问,却非常得意的挑了挑眉毛,笑到:“你师父我是老司机,有什么我不知道的?”
看着他的表情,我明白了:“老实交代,你是不是曾经去找过小姐,所以才知道外围女臀部有刺青?”
我本来是想说话诈他,我不想让女尸身上这个刺青跟女尸身份有什么关联,但是,高亮的话却让我透心发凉。
他拍了一下我脑袋,对我说:“你小子想啥呢,作为东湾的警察,扫黄打非肯定是避免不了的,扫黄的时候什么样的小姐遇不到……臀部有刺青的小姐,是太子夜总会的独家产物,你自己看吧,它刺青上的字母代表的是夜总会名称,而下面的数字,就是她的个人编号。”
我的心仿佛被人割了一刀,撕裂开来……太子夜总会在三年前轰然倒闭,里面的几千小姐作鸟兽散,连夜总会老总也被判刑。
这是东湾的一个罪恶传说,我以为跟我扯不上关系,但是我错了。
三年前,我和女友同在东湾刑侦学院上学,我们最后约会的那天晚上,女友把她自己献给了我。
她身上也有刺青,就是在左臀的位置,当我问女友她左臀的刺青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女友抱紧了我,她说这是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如果我爱她,就不要再问她。
我果真没再问,她也没再给我答案,因为再见时,我看到的是她残破不堪的躯体。
我咆哮起来:“不可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们不是小姐,不是外围女,你骗人!”
那一瞬间,我失去了理智,一把抓向女尸臀部刺青的位置,像一头疯狂的野兽,我要把这块刺青给抠下来。
高亮被我突然的发狂给吓到了,他不知道我的过去,也不知道我有个惨死的女友,更不知道当我发现我女友生前的身份居然是一个外围女时,我的世界遭到了什么样的颠覆。
我的五指轻而易举的抓进了女尸的皮肉里去,在失去理智的时候,我咆哮着,像撕一块白斩鸡一般,把女尸臀部的那块肉生生撕了下来。
盯着我手里那块纹理相间,细胞交错的尸块,高亮的牙齿在咔咔打颤,眼里突然射出了一抹恐惧的表情。
他颤抖着双唇,一字一句地说:“这具尸体,已经被人煮熟了……”
……
东湾街头,一家鸵鸟肉餐馆,食客络绎不绝,我和高亮坐在靠窗的位置,气氛有点沉重,谁也不想说话。
因为早上那具女尸被生生煮熟之后抛弃在了澡堂,那是一个废弃的澡堂,报案人发现女尸的时候,这具煮熟的女尸已经发出了腐臭味。
为了安抚我的心情,高亮答应请我吃饭,但是想到那具煮熟的尸体,我哪有什么胃口。
高亮说东湾的鸵鸟肉非常有名,许多年来一直成为了东湾人嘴里的美味,管我同意与否,他硬拉着我进了这家鸵鸟肉餐馆。
餐馆在东湾贵族子弟中学的对面,招牌很显眼,生意的火爆跟东湾的萧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看着服务员端上来的鸵鸟肉,我问高亮:“老大,难道东湾盛产鸵鸟吗?”
“不,东湾的鸵鸟肉都是从外面引进的,有的还被腌制成干肉,但是味道可口,东湾人喜欢吃,所以鸵鸟肉在东湾就火了起来。”
高亮头头是道的说,我继续问:“你吃过?好吃吗?”
“傻小子,等下你自己尝尝不就知道了。”
就在我们说话时,一位背着双肩包,梳着羊角辫,穿着高筒袜,短裙卫衣的板鞋的小萝莉蹦蹦跳跳跑到我们桌边,坐了下来,让我有些惊讶。
这时高亮瞪了萝莉一眼,指着我对萝莉说:“你怎么又来晚了,这是小洛哥哥,认识一下。”
萝莉吐了吐舌头,向我伸出雪白的小手,落落大方地:“你好小哥哥,我叫高小迷,是高警官家的大小姐。”
原来这是高亮的女儿,在对面的中学上学,正好午饭时间,高亮打电话叫她出来吃一口。
“我是洛安。”
我礼节性的握了一下高小迷的手指,迅速放开,高小迷嘻嘻一笑,对她爸说:“老爸,你这位新徒弟脸皮真薄,竟然害羞了。”
“废话少说,快吃饭。”
高亮夹了一块鸵鸟肉放在高小迷碗里,我眼角余光瞄了一眼那块肉块,眼睛突然直了。
只见肉块连着一条两公分左右的像鲍鱼一般的肉皮,而肉皮上却沾着几根卷卷的细毛,高小迷皱着眉头把肉皮用筷子扒开,夹着另外一边往嘴里送去。
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制止了她吃菜的动作,大声叫到:“不能吃,这是人肉。”
这是发生三年前的事情。
三年后的今天,我来到了这座叫做东湾的小城,当了一名普通的片警,之所以选择来到这里当警察,可能因为女友的原因吧。
萧条的东湾,已经不复当年的辉煌,刚上任的没几天,辖区内就发生了一起命案,师父高亮开车带着我,直奔命案现场。
街道两旁是一排排往后掠去的败落大楼,那是一些无人经营的夜总会,酒店宾馆和高档会所的广告牌,暴露在惨白的阳光下,看起来有点像世界末日。
高亮指着外面的场景,摇头叹道:“小洛,你可知道,这里曾经是男人的天堂啊!”
“但它也曾经是女人的地狱。”
我冷漠地回了一句,高亮盯着我的脸,愣了几秒,苦笑摇了摇头,没再说话,专心开起了车。
我这个师父说自己做人高风亮节,所以名叫高亮,但是这么一个高风亮节的人,却在怀恋东湾曾经的辉煌。
曾经的东湾,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在这里买到你想要的一切,这里,也的确是男人的天堂,纸醉金迷灯红酒绿,但那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太子大澡堂,已经聚集了上百围观群众,高亮鸣响了警笛,驱散围观群众,因为我们是最先到达现场的警察,我们必须第一时间保护案发现场。
其实像这种命案,一般轮不到我们这种片警出马,但是无奈市局离案发地点有段路程,接到报案后,为了不让事态扩大,市局通知了所里,让我们先控制现场。
能亲手处理这种案件,对于我们这种片警来说,跟买彩票中大奖差不多。
高亮在澡堂外拉警戒线,吩咐我:“你进去看看受害人,看看现场是否被破坏。”
我有些惊讶。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大奖”,他竟然让我这么个新手来处理,自己却甘愿打杂,这说不通啊。
走进案发现场,我看到了一具诡异的女尸。
女尸赤.裸着,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如果没有看到它光洁皮肤上的尸斑,我会以为它还活着,但是它的确死了,而且用一个跪伏的姿势爬在泳池边,就像面对着泳池在朝拜,僵硬的身体支撑着她没有倒下,看身材,这女尸生前绝对是人间尤物。
“卧槽,玩得大啊,老汉推车。”
高亮的声音在我背后传来,我回头,看见高亮用色眯眯的眼神盯着女尸,赤.裸的女尸那高挺的臀部对着我们,所以在我们的角度能看到所有风光。
我鄙夷的对高亮说了一句:“人都死了,你能不能口下留德?”
“嘿嘿,没想到小洛你还是正人君子,难得难得。”
高亮嬉皮笑脸的推了我一把,直直向那女尸走去,我惊问:“老大,你要干嘛?”
“身材不错,我来试试手感。”
高亮一脸猥琐,只见他搓着双手,垂涎三尺般的走到女尸旁边,伸手向女尸臀部捏去,我大声提醒道:“你疯了,这是一具尸体,你干嘛辱尸,如果破坏了现场,局里刑侦队的同事过来,可能会给他们办案造成影响!”
高亮的做法真让人匪夷所思,他难道是变态,竟然会对一具尸体有想法。
结果我的提醒非但没有阻止这家伙,反倒看见他从包里拿出一对白手套,边戴手套边对我说:“对了,谢谢小洛你的提醒。”
高亮戴好手套,一脸贼笑得望着我:“我不能在它身上留下指纹啊,万一可爱的法医以为杀它的人是我,那我南乡神探的名声可就臭了。”
“别废话,你是警察,不要瞎搞。”
我愤恨地一再提醒,自从我女友被杀害,我对这个世界上侮辱尸体的人,痛恨之极。
在我眼里,这种人不是人,甚至连畜生都不如,一个死去的人,尸体是它们最后的尊严,如果连别人最后的尊严都要践踏,可以想象,这种人会变态到什么地步?
我可不想与我以后共事的高亮,也会变成那种变态的人,这时高亮的声音传来:“我没有瞎搞,我也是法医出身,对尸体,我清楚得很。”
他话说完,手已经捏上了女尸的臀部,忽然眼神落在了女尸的左臀,停了三秒后,颤声说:“死者是一个外围女,而且曾经在太子夜总会做过小姐。”
“你怎么知道?”
“你过来看,她左臀上的刺青。”
高亮说完,我心里一惊,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尸体边上,在高亮的指示中,透过昏暗的灯光,我看见女尸的左臀果然有一个刺青标志,刺青图案看起来像一个代号,刺青图案是“TZ2538”。
看到这个图案,我身体一震,差点摔到在地。
高亮忙扶住了我,奇怪地问:“你怎么了,被吓到了吗?”
“没,没有……我,我可能缺氧了吧!”
我连忙慌乱的解释着,高亮看了看我脸色,一脸嘲讽的对我说:“你小子是不是没有见过女人的身体,老实交代,你还是个小处男吧,怎么看到女尸都能缺氧,有这么夸张吗?”
“老大,你又怎么知道,这女尸生前是外围女,它臀部的刺青能够说明什么?”
为了掩盖我心中的慌乱,我连忙岔开了话题,高亮被我这么一问,却非常得意的挑了挑眉毛,笑到:“你师父我是老司机,有什么我不知道的?”
看着他的表情,我明白了:“老实交代,你是不是曾经去找过小姐,所以才知道外围女臀部有刺青?”
我本来是想说话诈他,我不想让女尸身上这个刺青跟女尸身份有什么关联,但是,高亮的话却让我透心发凉。
他拍了一下我脑袋,对我说:“你小子想啥呢,作为东湾的警察,扫黄打非肯定是避免不了的,扫黄的时候什么样的小姐遇不到……臀部有刺青的小姐,是太子夜总会的独家产物,你自己看吧,它刺青上的字母代表的是夜总会名称,而下面的数字,就是她的个人编号。”
我的心仿佛被人割了一刀,撕裂开来……太子夜总会在三年前轰然倒闭,里面的几千小姐作鸟兽散,连夜总会老总也被判刑。
这是东湾的一个罪恶传说,我以为跟我扯不上关系,但是我错了。
三年前,我和女友同在东湾刑侦学院上学,我们最后约会的那天晚上,女友把她自己献给了我。
她身上也有刺青,就是在左臀的位置,当我问女友她左臀的刺青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女友抱紧了我,她说这是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如果我爱她,就不要再问她。
我果真没再问,她也没再给我答案,因为再见时,我看到的是她残破不堪的躯体。
我咆哮起来:“不可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们不是小姐,不是外围女,你骗人!”
那一瞬间,我失去了理智,一把抓向女尸臀部刺青的位置,像一头疯狂的野兽,我要把这块刺青给抠下来。
高亮被我突然的发狂给吓到了,他不知道我的过去,也不知道我有个惨死的女友,更不知道当我发现我女友生前的身份居然是一个外围女时,我的世界遭到了什么样的颠覆。
我的五指轻而易举的抓进了女尸的皮肉里去,在失去理智的时候,我咆哮着,像撕一块白斩鸡一般,把女尸臀部的那块肉生生撕了下来。
盯着我手里那块纹理相间,细胞交错的尸块,高亮的牙齿在咔咔打颤,眼里突然射出了一抹恐惧的表情。
他颤抖着双唇,一字一句地说:“这具尸体,已经被人煮熟了……”
……
东湾街头,一家鸵鸟肉餐馆,食客络绎不绝,我和高亮坐在靠窗的位置,气氛有点沉重,谁也不想说话。
因为早上那具女尸被生生煮熟之后抛弃在了澡堂,那是一个废弃的澡堂,报案人发现女尸的时候,这具煮熟的女尸已经发出了腐臭味。
为了安抚我的心情,高亮答应请我吃饭,但是想到那具煮熟的尸体,我哪有什么胃口。
高亮说东湾的鸵鸟肉非常有名,许多年来一直成为了东湾人嘴里的美味,管我同意与否,他硬拉着我进了这家鸵鸟肉餐馆。
餐馆在东湾贵族子弟中学的对面,招牌很显眼,生意的火爆跟东湾的萧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看着服务员端上来的鸵鸟肉,我问高亮:“老大,难道东湾盛产鸵鸟吗?”
“不,东湾的鸵鸟肉都是从外面引进的,有的还被腌制成干肉,但是味道可口,东湾人喜欢吃,所以鸵鸟肉在东湾就火了起来。”
高亮头头是道的说,我继续问:“你吃过?好吃吗?”
“傻小子,等下你自己尝尝不就知道了。”
就在我们说话时,一位背着双肩包,梳着羊角辫,穿着高筒袜,短裙卫衣的板鞋的小萝莉蹦蹦跳跳跑到我们桌边,坐了下来,让我有些惊讶。
这时高亮瞪了萝莉一眼,指着我对萝莉说:“你怎么又来晚了,这是小洛哥哥,认识一下。”
萝莉吐了吐舌头,向我伸出雪白的小手,落落大方地:“你好小哥哥,我叫高小迷,是高警官家的大小姐。”
原来这是高亮的女儿,在对面的中学上学,正好午饭时间,高亮打电话叫她出来吃一口。
“我是洛安。”
我礼节性的握了一下高小迷的手指,迅速放开,高小迷嘻嘻一笑,对她爸说:“老爸,你这位新徒弟脸皮真薄,竟然害羞了。”
“废话少说,快吃饭。”
高亮夹了一块鸵鸟肉放在高小迷碗里,我眼角余光瞄了一眼那块肉块,眼睛突然直了。
只见肉块连着一条两公分左右的像鲍鱼一般的肉皮,而肉皮上却沾着几根卷卷的细毛,高小迷皱着眉头把肉皮用筷子扒开,夹着另外一边往嘴里送去。
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制止了她吃菜的动作,大声叫到:“不能吃,这是人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