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蹲下身子,与庄小妹同高,他儒雅一笑,将手上的娃娃递了过去,“你一个人在这里?”
“不是,还有我老姐,她可厉害了,会跆拳道,跑得也特别快,而且马上要回来了。”
男人没明白她的言外之意,接着说:“这个芭比和你长得真像,都是美女。”
世界上没有人能抗拒赞美,小孩子也一样。
庄小妹接过娃娃,仔细看了看,自恋地说:“芭比是我女儿,自然随我。”
男人咯咯一笑,目光自然而然地落在旁边的桌子上,“小美女,你一个人喝了三杯饮料?”
庄小妹晃了晃手中的空玻璃杯,一脸意犹未尽,“最大的杯子是我老姐的,旁边那杯葡萄汁是矮冬瓜的,我喝的是橙汁。”
“哦。”男人点点头,笑容高深莫测,“那我有幸再请小美女喝一杯吗?”
庄小妹似乎也觉察出男人有意接近自己,眉头一皱,“帅叔叔,你不是坏人吧!”
“为什么这样说?”
“老姐说了,不能随便吃陌生人送的食物,喝陌生人买的饮料。”
男人容颜清峻,捏了捏她婴儿肥的小胖脸,“姐姐的话是对的,你要做听话的好孩子。”
庄小妹笑眯眯,接着说:“不过,可乐真的很好,我还从来没喝过呢!”
无数次,路过肯德基麦当劳她都想进去大吃海吃一顿,无奈老姐以垃圾食品为名,死活也不让自己吃。
“呃??”男人会意,也在桌旁坐下,扬了扬手,用纯正的英文说道:“Waiter!”
“你好,先生。”男侍者出现,“有什么为您服务的吗?”
“两杯可乐。”
“好的,马上。”男侍者说完,就要动手收拾桌子上已经喝光饮料的玻璃杯子。
“不要动!”男人目光冰冷,他从兜里掏出一叠毛主席递给对方,“不用找了。”
男侍者有些懵懵的,但还是欢天喜地地接过钱走了。
不多时,可乐送到。
男人很绅士地将一杯送到小丫头面前,“女士优先。”
庄小妹固执己见,“帅叔叔先喝。”
男人没有办法,只能先喝起来,谁知他刚刚轻啄一口,杯子就被一双小胖手夺了过去。
“帅叔叔,咱们交换饮料好了。”
男人立刻就明白了,敢情小丫头是怕被下毒,拿他做实验,小小年纪,古灵精怪。
庄小妹抿着嘴,“帅叔叔,你该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男人呛了一口,大声咳嗽。
“我知道自己很优秀,以前,也有你这么大的老头向我表白过,但是我已经答应了一个男人的示爱,女人不能三心二意的。”
“哦,那太可惜了。”男人浅笑。
庄小妹依旧自我感觉良好,“不过,每个星期陪你见见面吃吃饭还是可以的。”
男人抹汗,这是要脚踏两只船的节奏?
“帅叔叔,你的英文说的真好。”
“我一直在英国生活,最近刚回来。”
“帅叔叔是海龟?外国多好,我听说那里遍地是肯德基麦当劳。”
男人却黯然失色,“再好也比不过生养自己的地方。”
庄小妹察言观色,“那帅叔叔为什要出国?又为什么要回国呢?”
“出国是因为迫不得已,”男人冷勾嘴角,“至于回国是准备出席婚礼,我弟弟可能要结婚了。”
“可能?”这个词用在句子中,听起来有些别扭。
“嗯,”男人表情不明,阴测测一笑,“如果他结的了的话??”
这时,远处,一道甜美的声音传来,“小妹,庄小妹!”
距离很远,庄若晴就看到妹妹和一个陌生男人坐在一起,还有说有笑的,她当即紧张起来:不会是碰到人贩子了吧!
她三步并作两步奔来,紧张兮兮地打量眼前的男人。
“小姐,您好。”男人站起身,整理一下西装上并不存在的褶皱,一手按住上衣前襟,另一手主动递上来,前倾身,整个动作优雅连贯,一看就接受过良好的教育。
“先生,您好。”庄若晴愣了愣,回应握手。
男人挑眉,笑看庄小妹,却是问庄若晴的话,“这位小美女是你女儿?”
庄若晴不自然地笑了下,“我妹妹。”
“Oh,sorry,”男人什么时候都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不过,你们很有母女像。”
“是嘛,呵呵。”
说实话,庄若晴挺在意别人提这样的问题,她必须要违心说谎。
但一般情况,外人也不会这样问,因为自己长得小,不像妈妈级妇女,再一个,庄小妹与自己也并不是十分相像,眼前的男人未免唐突了。
“给您添麻烦了,”庄若晴看见小丫头手中的饮料,“小妹,咱们是不是该走了?”
“不会。”男人继续说:“另妹健谈聪明又风趣,我很喜欢她,更希望能有这样一个女儿。”
庄小妹美滋滋,“说到聪明,帅叔叔你真的比不过我,就像刚才我都告诉你我是和姐姐一起来的,你还把老姐当成我妈妈,真是笨死了。”
男人对庄若晴讪然一笑,“瞧我这记性,你就是跑得很快,还会跆拳道的姐姐?”
庄若晴晕,她什么也不会,体育达标都不合格好不好?
庄小妹笑笑,不好意思地说:“嘿嘿,我骗帅叔叔的了,我怕你是拐卖儿童的坏蛋,其实,老姐她体育细胞为零,笨得和猪一样。”
“庄小妹!”某女被揭老底,丢脸,忍无可忍。
男人哈哈大笑。
庄小妹继续解释,“我刚才也不是故意抢你的饮料喝,你知道现在有些大人,给小孩子下迷药,然后惦记他们的心肝脾肺肾,还有眼角膜神马的??”
于是乎,男人笑得更凶了。
庄若晴无语扶额,妹妹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她仔细打量眼前人,似乎有些眼熟,好像最近见过。
男人三十几岁的样子,气质成熟,身材颀长健美,五官刀削斧凿般立体,双眸深邃,处处透露出温儒。
他穿着精致的手工西装,鞋子也是意大利进口,显然有钱也有地位,这样的人怎么样也无法和人贩子联系到一起。
莫晋亨已经是她见到过的最完美的男人了,而眼前的男人丝毫不比他逊色。
从某些方面讲,他温和的性格更吸引普通女性,因为莫晋亨太寡言,太冷硬,也太不苟言笑。
当然,庄若晴并不把自己归为普通女性的行列,她爱莫晋亨,无人能敌,此世此生。
为什么想到把男人与莫晋亨比较呢?大概是两人眉宇间有几分神似。
“老姐,模特扮演要开始了,咱们赶快去排队。”眼尖的庄小妹指了指不远处的场馆,兴奋地就要奔出去。
庄若晴却拉住妹妹的手,“不行啊,小妹,刚才晋亨来过电话,说要带咱们试礼服去。”
婚礼上,莫思冕和庄小妹将作为花童,身穿礼服同时出现。
“亨亨什么时候来?”
庄若晴看了一下手表,“马上到。”
“哎呦,”庄小妹失望叹气,“那下回来补上。”
“小妹真乖!”庄若晴亲亲妹妹的额头。
倏地,男人启唇,用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复又坐下,“那就不打扰你们了。”
庄若晴有种被人捻的感觉,心里怪怪的,“先生,谢谢您陪舍妹,再见!”
“是啊,帅叔叔,可乐超好喝的。”
“举手之劳,”男人笑容微显,“咱们一定会再见的!”
庄若晴与庄小妹去消防员馆找莫思冕,前者边走边回头望,后者鄙视,“老姐,你说如果亨亨知道你一见漂亮男人就看个没完,会怎么想呢?”
“我哪有??”
“还不承认,我等会儿就告诉亨亨去,小心老婆出轨,嗯嗯,除非你再给我买一套芭比娃娃。”
庄若晴风中凌乱。
休闲休息厅,男侍者挨着收拾桌子,突然发现有张桌子少了三个杯子,他想起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先坐在这里,后来又有个超级大方的男人坐着这里,难道是让那人拿走了?奇怪,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收集杯子的怪癖??
地下停车场,庄若晴牵着莫思冕,莫晋亨抱着庄小妹,走向阿斯顿马丁。
忽然,处在较高地势的庄小妹指着很远的地方,一阵大叫,“帅叔叔,帅叔叔!”
“谁是帅叔叔?”地势较低的莫思冕问。
“我的一个追求者。”
莫思冕汗,“晴晴,你抱抱我,我也要看看??”哪个男人那么不长眼。
这样,庄若晴同样擎起小屁孩,四个人齐齐朝一个方向望,只见一道挺拔的男人背影钻进一辆路虎,豪车扬长而去。
由于距离远,光线暗,四个人也没看清什么,但莫晋亨还是目光幽冷,难道自己看错了,为什么那身影和步伐,如此像那个人呢?
与此同时,路虎车后座。
男人取出一支笔,在一个最大的玻璃杯底下写上庄若晴,一个含有紫色残渣的玻璃杯底下写上莫思冕,一个含有橙色残渣的玻璃杯底下写上庄小妹,之后,又用塑料袋将它们分别装好,递给前面正在开车的男人。
“阿华,马上用玻璃杯上的唾液做个DNA检验,结果越快出来越好。”
“是,莫大少爷。”阿华回。
“不是,还有我老姐,她可厉害了,会跆拳道,跑得也特别快,而且马上要回来了。”
男人没明白她的言外之意,接着说:“这个芭比和你长得真像,都是美女。”
世界上没有人能抗拒赞美,小孩子也一样。
庄小妹接过娃娃,仔细看了看,自恋地说:“芭比是我女儿,自然随我。”
男人咯咯一笑,目光自然而然地落在旁边的桌子上,“小美女,你一个人喝了三杯饮料?”
庄小妹晃了晃手中的空玻璃杯,一脸意犹未尽,“最大的杯子是我老姐的,旁边那杯葡萄汁是矮冬瓜的,我喝的是橙汁。”
“哦。”男人点点头,笑容高深莫测,“那我有幸再请小美女喝一杯吗?”
庄小妹似乎也觉察出男人有意接近自己,眉头一皱,“帅叔叔,你不是坏人吧!”
“为什么这样说?”
“老姐说了,不能随便吃陌生人送的食物,喝陌生人买的饮料。”
男人容颜清峻,捏了捏她婴儿肥的小胖脸,“姐姐的话是对的,你要做听话的好孩子。”
庄小妹笑眯眯,接着说:“不过,可乐真的很好,我还从来没喝过呢!”
无数次,路过肯德基麦当劳她都想进去大吃海吃一顿,无奈老姐以垃圾食品为名,死活也不让自己吃。
“呃??”男人会意,也在桌旁坐下,扬了扬手,用纯正的英文说道:“Waiter!”
“你好,先生。”男侍者出现,“有什么为您服务的吗?”
“两杯可乐。”
“好的,马上。”男侍者说完,就要动手收拾桌子上已经喝光饮料的玻璃杯子。
“不要动!”男人目光冰冷,他从兜里掏出一叠毛主席递给对方,“不用找了。”
男侍者有些懵懵的,但还是欢天喜地地接过钱走了。
不多时,可乐送到。
男人很绅士地将一杯送到小丫头面前,“女士优先。”
庄小妹固执己见,“帅叔叔先喝。”
男人没有办法,只能先喝起来,谁知他刚刚轻啄一口,杯子就被一双小胖手夺了过去。
“帅叔叔,咱们交换饮料好了。”
男人立刻就明白了,敢情小丫头是怕被下毒,拿他做实验,小小年纪,古灵精怪。
庄小妹抿着嘴,“帅叔叔,你该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男人呛了一口,大声咳嗽。
“我知道自己很优秀,以前,也有你这么大的老头向我表白过,但是我已经答应了一个男人的示爱,女人不能三心二意的。”
“哦,那太可惜了。”男人浅笑。
庄小妹依旧自我感觉良好,“不过,每个星期陪你见见面吃吃饭还是可以的。”
男人抹汗,这是要脚踏两只船的节奏?
“帅叔叔,你的英文说的真好。”
“我一直在英国生活,最近刚回来。”
“帅叔叔是海龟?外国多好,我听说那里遍地是肯德基麦当劳。”
男人却黯然失色,“再好也比不过生养自己的地方。”
庄小妹察言观色,“那帅叔叔为什要出国?又为什么要回国呢?”
“出国是因为迫不得已,”男人冷勾嘴角,“至于回国是准备出席婚礼,我弟弟可能要结婚了。”
“可能?”这个词用在句子中,听起来有些别扭。
“嗯,”男人表情不明,阴测测一笑,“如果他结的了的话??”
这时,远处,一道甜美的声音传来,“小妹,庄小妹!”
距离很远,庄若晴就看到妹妹和一个陌生男人坐在一起,还有说有笑的,她当即紧张起来:不会是碰到人贩子了吧!
她三步并作两步奔来,紧张兮兮地打量眼前的男人。
“小姐,您好。”男人站起身,整理一下西装上并不存在的褶皱,一手按住上衣前襟,另一手主动递上来,前倾身,整个动作优雅连贯,一看就接受过良好的教育。
“先生,您好。”庄若晴愣了愣,回应握手。
男人挑眉,笑看庄小妹,却是问庄若晴的话,“这位小美女是你女儿?”
庄若晴不自然地笑了下,“我妹妹。”
“Oh,sorry,”男人什么时候都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不过,你们很有母女像。”
“是嘛,呵呵。”
说实话,庄若晴挺在意别人提这样的问题,她必须要违心说谎。
但一般情况,外人也不会这样问,因为自己长得小,不像妈妈级妇女,再一个,庄小妹与自己也并不是十分相像,眼前的男人未免唐突了。
“给您添麻烦了,”庄若晴看见小丫头手中的饮料,“小妹,咱们是不是该走了?”
“不会。”男人继续说:“另妹健谈聪明又风趣,我很喜欢她,更希望能有这样一个女儿。”
庄小妹美滋滋,“说到聪明,帅叔叔你真的比不过我,就像刚才我都告诉你我是和姐姐一起来的,你还把老姐当成我妈妈,真是笨死了。”
男人对庄若晴讪然一笑,“瞧我这记性,你就是跑得很快,还会跆拳道的姐姐?”
庄若晴晕,她什么也不会,体育达标都不合格好不好?
庄小妹笑笑,不好意思地说:“嘿嘿,我骗帅叔叔的了,我怕你是拐卖儿童的坏蛋,其实,老姐她体育细胞为零,笨得和猪一样。”
“庄小妹!”某女被揭老底,丢脸,忍无可忍。
男人哈哈大笑。
庄小妹继续解释,“我刚才也不是故意抢你的饮料喝,你知道现在有些大人,给小孩子下迷药,然后惦记他们的心肝脾肺肾,还有眼角膜神马的??”
于是乎,男人笑得更凶了。
庄若晴无语扶额,妹妹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她仔细打量眼前人,似乎有些眼熟,好像最近见过。
男人三十几岁的样子,气质成熟,身材颀长健美,五官刀削斧凿般立体,双眸深邃,处处透露出温儒。
他穿着精致的手工西装,鞋子也是意大利进口,显然有钱也有地位,这样的人怎么样也无法和人贩子联系到一起。
莫晋亨已经是她见到过的最完美的男人了,而眼前的男人丝毫不比他逊色。
从某些方面讲,他温和的性格更吸引普通女性,因为莫晋亨太寡言,太冷硬,也太不苟言笑。
当然,庄若晴并不把自己归为普通女性的行列,她爱莫晋亨,无人能敌,此世此生。
为什么想到把男人与莫晋亨比较呢?大概是两人眉宇间有几分神似。
“老姐,模特扮演要开始了,咱们赶快去排队。”眼尖的庄小妹指了指不远处的场馆,兴奋地就要奔出去。
庄若晴却拉住妹妹的手,“不行啊,小妹,刚才晋亨来过电话,说要带咱们试礼服去。”
婚礼上,莫思冕和庄小妹将作为花童,身穿礼服同时出现。
“亨亨什么时候来?”
庄若晴看了一下手表,“马上到。”
“哎呦,”庄小妹失望叹气,“那下回来补上。”
“小妹真乖!”庄若晴亲亲妹妹的额头。
倏地,男人启唇,用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复又坐下,“那就不打扰你们了。”
庄若晴有种被人捻的感觉,心里怪怪的,“先生,谢谢您陪舍妹,再见!”
“是啊,帅叔叔,可乐超好喝的。”
“举手之劳,”男人笑容微显,“咱们一定会再见的!”
庄若晴与庄小妹去消防员馆找莫思冕,前者边走边回头望,后者鄙视,“老姐,你说如果亨亨知道你一见漂亮男人就看个没完,会怎么想呢?”
“我哪有??”
“还不承认,我等会儿就告诉亨亨去,小心老婆出轨,嗯嗯,除非你再给我买一套芭比娃娃。”
庄若晴风中凌乱。
休闲休息厅,男侍者挨着收拾桌子,突然发现有张桌子少了三个杯子,他想起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先坐在这里,后来又有个超级大方的男人坐着这里,难道是让那人拿走了?奇怪,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收集杯子的怪癖??
地下停车场,庄若晴牵着莫思冕,莫晋亨抱着庄小妹,走向阿斯顿马丁。
忽然,处在较高地势的庄小妹指着很远的地方,一阵大叫,“帅叔叔,帅叔叔!”
“谁是帅叔叔?”地势较低的莫思冕问。
“我的一个追求者。”
莫思冕汗,“晴晴,你抱抱我,我也要看看??”哪个男人那么不长眼。
这样,庄若晴同样擎起小屁孩,四个人齐齐朝一个方向望,只见一道挺拔的男人背影钻进一辆路虎,豪车扬长而去。
由于距离远,光线暗,四个人也没看清什么,但莫晋亨还是目光幽冷,难道自己看错了,为什么那身影和步伐,如此像那个人呢?
与此同时,路虎车后座。
男人取出一支笔,在一个最大的玻璃杯底下写上庄若晴,一个含有紫色残渣的玻璃杯底下写上莫思冕,一个含有橙色残渣的玻璃杯底下写上庄小妹,之后,又用塑料袋将它们分别装好,递给前面正在开车的男人。
“阿华,马上用玻璃杯上的唾液做个DNA检验,结果越快出来越好。”
“是,莫大少爷。”阿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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