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中街头艺人弹奏着舒缓而伤感的钢琴曲《Tea
s》,靖瑶的脸在昏明交错的光影中不甚清楚,好像她在我面前是没有脸的。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们中间隔了太久没有见面,我们见面后再回想起来,我居然记不清楚靖瑶的具体轮廓。好像时而模糊,时而清楚,时而贴近,时而又遥远。而小时候的她的脸在我脑海中却轮廓清晰,明眸靓丽,生动无比。
我尝试着让她说说她现在心底的想法,这么久没有见面,我以为我们都很激动和开心,一定有很多话不得不一吐为快,但是事实上我们却不知道从而说起,唯有沉默。
我说Belli
i虽然清爽可口,但毕竟是酒,不宜多喝,喝多了容易醉。
她笑着看着我,“你怎么知道?”她端起杯子晃了晃,“啊,我还记得你不喜欢这个味道,你不喜欢桃子,对不对?”
我说是的。
我们一起长大的,她记得很清楚。
小时候我们在郊区的鲜果园打果子,我摘了红艳晶透的桃子之后,回来脸上和身上都起了一片一片的红疹,打针吃药足足折腾了一月才散去。从那之后我就对这种表面上摸起来毛茸茸的果子心生畏惧,也就自然而然不喜欢桃子的味道。
“那正好呢,Flo
ida的味道正适合你。”她说。
“可是我不能喝。”我说。
当时我正在戒酒和戒烟,我答应过我母亲绝不再依赖这些东西去刺激我的创作灵感,也不再去追求冰冷麻痹自己的快感。在上次因为胃出血做了手术之后,她对我的健康问题简直是焦虑不已,威胁我如果不想早死的话趁早离我的工作远一点,继而要求“控制”我的行动和饮食,就连这半天出来跟靖瑶见面的时候,还是跟她请了假讨来的。
当然这些我自然是没同靖瑶说的,她若是知道,也是给她添堵罢了。
“好吧。”
我看得出来她有些失望。不过从刚才到现在,我一直都有注意到她嘴角微弯,带有一丝凉浅的笑意。可是再等我仔细看去的时候,又什么都没有,只是我看错了。
我问:“阿靖,你最近是遇上什么不开心的事了吗?工作上不顺心?”
她好像有些惊讶:“不是,你怎么会这么问。我们好不容易见一次面,说点开心的事情好不好。”
我说:“那你在信中说要结婚的消息是真的吗?”
“对啊。到时候你回不回来?”
我还没有回答,她又说:“我希望你回来。阿曦,你已经有好多年都没有回去了。真的,好多年。”她一脸憧憬,似乎又想起了我们小时候一起相处的快乐的日子。
我看着她,“你叫我回去,那我就回去吧。”
她说真的吗?她很开心。
我说真的。
怎么说是她那么重要的日子,我也要看看那个值得她托付终身的男子是个什么样。怎么说我至少也要知道他是不是对她好,是不是爱她,是不是可以给她幸福。
“你说,跟靖瑶结婚的人是什么人?”
母亲这样问我的时候,我正要将我的照片发给丹尼审核,而她正在帮我收拾我将要回国准备的行李。我打算在这周六飞国内,去参加下周二靖瑶的结婚仪式。但是母亲这样问起我,我却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其实也不是特别清楚。
靖瑶并没有跟我说太多关于费南先生的事,我只知道他们是在工作中认识的,认识有五年了。费南先生是她们公司很重要的合作伙伴,在一家建筑承包公司的任职CEO,是事业有成型的魅力男士。
我说,他长得怎么样?你可一直是一个颜控。
靖瑶朝我挤了挤眼睛,“Come o
, 我也不是一直那么肤浅的好不好?说到颜控,我们俩是谁更厉害?”
我朝她笑笑,在审美这件事上,我绝对是有发言权的。
“不过,他是长得真不赖。”她又说。
“那恭喜你,这可是个名副其实的金龟婿。”
她今晚第一次笑出声:“谢谢,那是当然。”
我没有再问下去,是因为她突然提到了安先生。
她问我是不是在还在等安先生的消息,我很惊讶,真的,因为这些年来我并没有刻意提醒自己这件事情,我也一直有在过好自己的生活,除了我工作上的事情偶尔让我焦头烂额。何况我也并不是完全失去他的消息,以前的那些联系方式还在,他的博客、MSN、QQ一直都有在用,尽管从来没有任何动态。
我说,阿靖,这一次你真的搞错了。
她怎么都不肯信,她握着我的手说,不要再等他了,阿曦。他去年就回国了,如果他想联系你,怎么不来找你呢?
裁纸刀在纸上游走,我被它锋利的刃口划破了手指,这连心的痛搅碎了我。
“小曦,小曦?”母亲抬起头唤我,“你怎么了?”
我把出血的伤口含在嘴里:“没怎么,被划了一下而已。”
我跟她说:“应该是一个很好的人吧。”
靖瑶只在温哥华待了三天,期间我带她跟母亲一起吃了一顿饭。还跟以前一样,母亲和她很聊得来,整顿饭下来,我几乎插不上几句话。
母亲问了些她这几年发生过的事,其他大部分都是在聊我,我工作上的问题,我的学业情况。我带她一起去苏黎世滑雪,还有一次我背着她徒步北海岸步道,直到3个月之后才回来。
靖瑶听上去对我的事迹倒是十分感兴趣,她对自己的事说的比较少,出国求学,提前完成学业,然后回国工作,一切都是按部就班。倒是她在约克一家音乐酒吧勤工俭学的经历说的多一点。
“那家酒吧每天晚上在开业前都会放阿曦喜欢的地道的Cool Jazz和Bebop o
Bop.”她说。
我说:“你还记得我喜欢什么音乐?”
“当然。”
“可惜,我在牛津能听到的机会并不多,听得多的时候还是我来了北美以后。”
她说:“知道就带你去。”
我很遗憾,在我们都在英国的那段时间,我们见面的机会并不多,约克我很少去,倒是每年的暑假和寒假,靖瑶会来牛津看我,当然除非那个时候我没有飞去其他国家。不过我们曾一起夜游伦敦,也是一次非常愉快和难忘的经历。
那一次我们说起过小时候的趣事,聊了将近一夜,直到我们同泰晤士河一起迎来清晨的第一缕曙光。
她的脸在曦光中明亮起来,笑容浮动在空气因子里,发丝在风后飞舞。
她说,阿曦,日出是你,每一个日出都是。
而我看着她,远方天际划过一道红霞。
姨,你还记得吗?阿曦小时候可调皮了,我还记得她有一次把我们历史老师的假发给摘了。天哪,当着我们全班同学的面啊,当时老师就把她赶出教室了。
母亲笑着说,怎么会不记得,阿曦小时候可爱调皮了。
靖瑶对我当年的“英勇事迹”如数家珍,但她万不会知道历史老师在给我的期末评语上会写道:此女小而聪颖,然甚顽劣,盖为天资使也。为此,我被外公严罚,抄了一个暑假的《礼记》,之后再见那位老师,只敢绕道而走了。
母亲回来后同我说,她觉得靖瑶变了很多,文文气气的女孩子变得飒爽神气,气质也更强势了。不过一笑了还是跟小时候一样招人喜欢。她话锋一转,又提到我。
“我知你小时候大部分时间也是乖巧可爱,但是骨子里是又倔又骄傲,不喜欢被人约束。说到这一点,我倒不如靖瑶了解你,你有时候在想什么,我还真不清楚。”
我说:“我不是想要什么都跟您说嘛。”
母亲说:“你别诓我。你当我这个妈是白当的吗?”
我摇着她的手,撒娇说:“不不不,当然不是白当的,您多好,有您我不知道多安心。”
我知道母亲一直在为之前的事愧疚,她一直以为我现在的那些不好的习惯,都是为了照顾情绪焦虑悲观的她,精神能力应付才沾染上的。但事实上,那段时候除了学会了吸烟,我喝酒,熬夜,玩极限运动,追求刺激都是为了给我的生活和我的创作带来可以突破的出口,直到我重复被麻痹,重复陷入枯竭之中。
我拍的每一张照片,我写的每一篇游记,我记录过的每一个延长的脚印,我听到过的,见到过的,亲手记载下来的每一个故事。还有每一个我羡慕过的,又短暂爱慕过的的人生,都在往复的重生和死亡。
母亲知道我喜欢行走,她也知道我在找每一个停留的尽头。
靖瑶走了,我们去Ca
dy Aisle吃世界上嘴甜的糖果,也去格兰维尔岛市集吃最贵的面包和奶酪,喝不列颠哥伦比亚的葡萄酒,一直喝完了整整一瓶。
靖瑶鬼哭狼嚎了一路。
“戒酒什么的,见鬼去吧。”
我及时捂住她的嘴:“嘘!这是我们两个的秘密。”
她咯咯笑,“还是温哥华好,这地方真挺好的。”
“那当然。”
“我都舍不得走了。”阿靖说,“要不我留下来,不走了?阿曦,我跟你一起在这里生活。”
我笑她:“别傻了。”
去机场送别她,阿靖说,阿曦,我会永远永远想念你的。
s》,靖瑶的脸在昏明交错的光影中不甚清楚,好像她在我面前是没有脸的。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们中间隔了太久没有见面,我们见面后再回想起来,我居然记不清楚靖瑶的具体轮廓。好像时而模糊,时而清楚,时而贴近,时而又遥远。而小时候的她的脸在我脑海中却轮廓清晰,明眸靓丽,生动无比。
我尝试着让她说说她现在心底的想法,这么久没有见面,我以为我们都很激动和开心,一定有很多话不得不一吐为快,但是事实上我们却不知道从而说起,唯有沉默。
我说Belli
i虽然清爽可口,但毕竟是酒,不宜多喝,喝多了容易醉。
她笑着看着我,“你怎么知道?”她端起杯子晃了晃,“啊,我还记得你不喜欢这个味道,你不喜欢桃子,对不对?”
我说是的。
我们一起长大的,她记得很清楚。
小时候我们在郊区的鲜果园打果子,我摘了红艳晶透的桃子之后,回来脸上和身上都起了一片一片的红疹,打针吃药足足折腾了一月才散去。从那之后我就对这种表面上摸起来毛茸茸的果子心生畏惧,也就自然而然不喜欢桃子的味道。
“那正好呢,Flo
ida的味道正适合你。”她说。
“可是我不能喝。”我说。
当时我正在戒酒和戒烟,我答应过我母亲绝不再依赖这些东西去刺激我的创作灵感,也不再去追求冰冷麻痹自己的快感。在上次因为胃出血做了手术之后,她对我的健康问题简直是焦虑不已,威胁我如果不想早死的话趁早离我的工作远一点,继而要求“控制”我的行动和饮食,就连这半天出来跟靖瑶见面的时候,还是跟她请了假讨来的。
当然这些我自然是没同靖瑶说的,她若是知道,也是给她添堵罢了。
“好吧。”
我看得出来她有些失望。不过从刚才到现在,我一直都有注意到她嘴角微弯,带有一丝凉浅的笑意。可是再等我仔细看去的时候,又什么都没有,只是我看错了。
我问:“阿靖,你最近是遇上什么不开心的事了吗?工作上不顺心?”
她好像有些惊讶:“不是,你怎么会这么问。我们好不容易见一次面,说点开心的事情好不好。”
我说:“那你在信中说要结婚的消息是真的吗?”
“对啊。到时候你回不回来?”
我还没有回答,她又说:“我希望你回来。阿曦,你已经有好多年都没有回去了。真的,好多年。”她一脸憧憬,似乎又想起了我们小时候一起相处的快乐的日子。
我看着她,“你叫我回去,那我就回去吧。”
她说真的吗?她很开心。
我说真的。
怎么说是她那么重要的日子,我也要看看那个值得她托付终身的男子是个什么样。怎么说我至少也要知道他是不是对她好,是不是爱她,是不是可以给她幸福。
“你说,跟靖瑶结婚的人是什么人?”
母亲这样问我的时候,我正要将我的照片发给丹尼审核,而她正在帮我收拾我将要回国准备的行李。我打算在这周六飞国内,去参加下周二靖瑶的结婚仪式。但是母亲这样问起我,我却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其实也不是特别清楚。
靖瑶并没有跟我说太多关于费南先生的事,我只知道他们是在工作中认识的,认识有五年了。费南先生是她们公司很重要的合作伙伴,在一家建筑承包公司的任职CEO,是事业有成型的魅力男士。
我说,他长得怎么样?你可一直是一个颜控。
靖瑶朝我挤了挤眼睛,“Come o
, 我也不是一直那么肤浅的好不好?说到颜控,我们俩是谁更厉害?”
我朝她笑笑,在审美这件事上,我绝对是有发言权的。
“不过,他是长得真不赖。”她又说。
“那恭喜你,这可是个名副其实的金龟婿。”
她今晚第一次笑出声:“谢谢,那是当然。”
我没有再问下去,是因为她突然提到了安先生。
她问我是不是在还在等安先生的消息,我很惊讶,真的,因为这些年来我并没有刻意提醒自己这件事情,我也一直有在过好自己的生活,除了我工作上的事情偶尔让我焦头烂额。何况我也并不是完全失去他的消息,以前的那些联系方式还在,他的博客、MSN、QQ一直都有在用,尽管从来没有任何动态。
我说,阿靖,这一次你真的搞错了。
她怎么都不肯信,她握着我的手说,不要再等他了,阿曦。他去年就回国了,如果他想联系你,怎么不来找你呢?
裁纸刀在纸上游走,我被它锋利的刃口划破了手指,这连心的痛搅碎了我。
“小曦,小曦?”母亲抬起头唤我,“你怎么了?”
我把出血的伤口含在嘴里:“没怎么,被划了一下而已。”
我跟她说:“应该是一个很好的人吧。”
靖瑶只在温哥华待了三天,期间我带她跟母亲一起吃了一顿饭。还跟以前一样,母亲和她很聊得来,整顿饭下来,我几乎插不上几句话。
母亲问了些她这几年发生过的事,其他大部分都是在聊我,我工作上的问题,我的学业情况。我带她一起去苏黎世滑雪,还有一次我背着她徒步北海岸步道,直到3个月之后才回来。
靖瑶听上去对我的事迹倒是十分感兴趣,她对自己的事说的比较少,出国求学,提前完成学业,然后回国工作,一切都是按部就班。倒是她在约克一家音乐酒吧勤工俭学的经历说的多一点。
“那家酒吧每天晚上在开业前都会放阿曦喜欢的地道的Cool Jazz和Bebop o
Bop.”她说。
我说:“你还记得我喜欢什么音乐?”
“当然。”
“可惜,我在牛津能听到的机会并不多,听得多的时候还是我来了北美以后。”
她说:“知道就带你去。”
我很遗憾,在我们都在英国的那段时间,我们见面的机会并不多,约克我很少去,倒是每年的暑假和寒假,靖瑶会来牛津看我,当然除非那个时候我没有飞去其他国家。不过我们曾一起夜游伦敦,也是一次非常愉快和难忘的经历。
那一次我们说起过小时候的趣事,聊了将近一夜,直到我们同泰晤士河一起迎来清晨的第一缕曙光。
她的脸在曦光中明亮起来,笑容浮动在空气因子里,发丝在风后飞舞。
她说,阿曦,日出是你,每一个日出都是。
而我看着她,远方天际划过一道红霞。
姨,你还记得吗?阿曦小时候可调皮了,我还记得她有一次把我们历史老师的假发给摘了。天哪,当着我们全班同学的面啊,当时老师就把她赶出教室了。
母亲笑着说,怎么会不记得,阿曦小时候可爱调皮了。
靖瑶对我当年的“英勇事迹”如数家珍,但她万不会知道历史老师在给我的期末评语上会写道:此女小而聪颖,然甚顽劣,盖为天资使也。为此,我被外公严罚,抄了一个暑假的《礼记》,之后再见那位老师,只敢绕道而走了。
母亲回来后同我说,她觉得靖瑶变了很多,文文气气的女孩子变得飒爽神气,气质也更强势了。不过一笑了还是跟小时候一样招人喜欢。她话锋一转,又提到我。
“我知你小时候大部分时间也是乖巧可爱,但是骨子里是又倔又骄傲,不喜欢被人约束。说到这一点,我倒不如靖瑶了解你,你有时候在想什么,我还真不清楚。”
我说:“我不是想要什么都跟您说嘛。”
母亲说:“你别诓我。你当我这个妈是白当的吗?”
我摇着她的手,撒娇说:“不不不,当然不是白当的,您多好,有您我不知道多安心。”
我知道母亲一直在为之前的事愧疚,她一直以为我现在的那些不好的习惯,都是为了照顾情绪焦虑悲观的她,精神能力应付才沾染上的。但事实上,那段时候除了学会了吸烟,我喝酒,熬夜,玩极限运动,追求刺激都是为了给我的生活和我的创作带来可以突破的出口,直到我重复被麻痹,重复陷入枯竭之中。
我拍的每一张照片,我写的每一篇游记,我记录过的每一个延长的脚印,我听到过的,见到过的,亲手记载下来的每一个故事。还有每一个我羡慕过的,又短暂爱慕过的的人生,都在往复的重生和死亡。
母亲知道我喜欢行走,她也知道我在找每一个停留的尽头。
靖瑶走了,我们去Ca
dy Aisle吃世界上嘴甜的糖果,也去格兰维尔岛市集吃最贵的面包和奶酪,喝不列颠哥伦比亚的葡萄酒,一直喝完了整整一瓶。
靖瑶鬼哭狼嚎了一路。
“戒酒什么的,见鬼去吧。”
我及时捂住她的嘴:“嘘!这是我们两个的秘密。”
她咯咯笑,“还是温哥华好,这地方真挺好的。”
“那当然。”
“我都舍不得走了。”阿靖说,“要不我留下来,不走了?阿曦,我跟你一起在这里生活。”
我笑她:“别傻了。”
去机场送别她,阿靖说,阿曦,我会永远永远想念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