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同样的夜晚,城中五家商铺遭到血洗,商铺背后的商人也全部遭到绝杀,并留下一封“以血还血”的血书,城中风声鹤唳,所有关注此事的人都知道这是阿度腾的报复。qiuyelou
耶律特古恭敬地站在李翎身前,他知道,自从自己在对方的酷刑下屈服,签订神奇的主仆契约之后,自己的生死就已经不由人了,操于主人的一念之间。
“计划进行的怎么样了?”李翎严肃的对耶律特古问道。
“主人!奴才已经联系了三个部落,都是奴才手下出生所在的部落,基本上可以信任,加起来大约有八百名部众,可以凑出两百多位勇士。加上我的手下,足有三百人。他们已经同意了主人的条件,愿意投靠主人。”耶律特古恭敬的答道。
对此,李翎毫不意外。这些小部落,有奶便是娘。李翎愿意提供活下去的粮食,对方自然愿意卖命。再差,还能够比饿着肚子在冰天雪地里和狼群、野熊搏命更惨吗?
李翎点点头,有着契约这个大杀器,他也不害怕忠诚的问题,只要在压服对方之后让首领签订契约,再让底层人过上更好的日子,李翎就能够让对方死心塌地的效命。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归根结底,不过是利益二字罢了。
“准备对哪个部落动手,有目标了吗?”
“奴才这次准备对拉骨部落动手,这是周边最大的部落,足足有一千三百部众,族中勇士超过四百。但是只要打败拉骨部落,周围二十几个小部落就会投降,不用一个一个去征服。这样,主人在半个月内就能够获得近万女真部众,超过三千勇士,大业可期。”耶律特古恭敬地说道。
李翎点点头,知道这个时间至关重要。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在这个远东的外东北地区,下雪的时间更是提前到七月开始。现在是六月,再有一个月,大雪就会落下,所以现在英州城中的商人正在一一离去,各个女真部落正在趁着最后的时间收集食物。qiuyelou
拉骨部落距离英州城有两百里距离,如果李翎能够速战速决,在半个月之内把手中的实力扩充到一万部众,三千战士。
那么,剩下半个月,李翎就能够横扫英州城附近的女真部落,最少聚集起五万以上的女真人和三万以上的其他部族之人。
那个时候,英州城就会成为李翎的囊中之物,两千守军根本不足为虑。
而在漫长的冬天,长达八个月的时间里,这里的通讯就会被老天切断,确保风声不会被走漏,使得李翎能够更好的积蓄实力,开展接下来的计划。
所以,做为首战,此战许胜不许败。
“三百对四百,你有多少把握能够战胜拉骨部落?”李翎沉声问道。
“奴才有十成把握能够胜利,而且能够轻松大胜!整个拉骨部落,虽然有着四百勇士,但没有足够的武器,连铁叉都无法做到一人一把。弓箭不足一百张,皮甲也只有十几副,骑兵不超过三十。而我们有着主人赐予的一百副刀枪不入的钢甲,精钢武器最少一人一把,弓弩最少一人一副,加上57匹马,实力远远胜过对方。何况,主人还准备了十桶魔气(超级防狼喷雾剂)。”耶律特古信心十足的说道。
特别是他命名的魔气,经过亲身尝试之后,他对这种神奇的武器充满了信心。
第二天,李翎和李师师在十几位骑士的保护下离开英州城,和耶律特古一起去汇合三百多位兵士,准备征服拉骨部落。
拉骨部落位于一处小山谷中,山谷外就是一条河流,属于混同江支流,这个部落就靠着放牧、渔猎和淘金沙为生。
山谷谷口很宽阔,所以防护措施只是一排木栅栏,用来防护野兽所用。
旁边的一座山头上,李翎用望远镜对拉骨部落进行观察,发现大部分都是妇女和老弱,还不到五百人,不过五六里外的河流处倒是有大约两百人左右,于是疑惑的看向耶律特古。
耶律特古已经不是第一次使用这种神奇的装备了,同样熟练的完成探查,解释道:“主人,拉骨部落的壮年全部去收集食物了,现在正是下手的好时机。我们占领山谷后,以逸待劳,可以更容易的打败拉骨部落。”
李翎点点头道:“那你就开始吧,我期待着你的表演。”
看着耶律特古离去,李师师握着李翎的手,可以感受到他的紧张,于是安慰道:“公子,别担心,我们会赢的,双方的武器差距,不是人数能够填平的。”
李翎苦笑道:“对于指挥打仗,我是一窍不通,因为未知,所以才会担忧,感觉一切都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我实在不知道,那些穿越小说中的主角是怎么做到百战百胜,一个个都牛逼的一塌糊涂。我感觉,自己最多只能够凭借主世界的技术优势,做一个后勤主管兼运输队长,打仗还是要依靠这里的人啊。万一所托非人,很可能前期的努力和心血都化为乌有。”
“唉!奴奴也不知军事,无法帮助到公子!”李师师也叹气道。
就如李翎所说,他担心的并不是一次的胜败,而是这种需要听天由命的状态,未知才令人害怕。
在制定计划时他想得还是很美好的,等到实际操作之后,才发现自己完全是眼高手低,并不能完美的执行自己的计划。
耶律特古的心情很放松,他曾经在辽国的军队厮混过几年,知道装备的重要性。现在己方就不要说其他人了,就说一百穿着钢甲的骑兵,就能够轻易击溃十倍敌人。
不过,狮子搏兔,还需全力以赴,耶律特古让步兵分左右两队跟在后面,五十名身穿铁甲的骑兵直接展开冲锋,两里路瞬息而过。
拉骨部落的人发现耶律特古等骑兵时,他们已经冲锋进入到三百米以内了。
木栅栏还没有关好,耶律特古和自己的手下就已经拉开了李翎买来的复合弓。
“咻咻!”
几个正在推着木栅栏大门的妇女被弓箭射中,倒在地上,骑兵直闯而入,山谷中传来喊杀之声。
当步兵姗姗来迟时,战斗早已结束,里面的人面对钢甲骑兵,根本没有敢进行多少抵抗。
留下五十人看管俘虏,耶律特古直接带人扑向数里外的河边,目标正是那里正在捕鱼的二百余青壮妇女和部落勇士。
战斗再次以出乎李翎预料的速度结束,当耶律特古全副武装的带人包围了上去,再和对方交涉了一会儿,对方就直接投降了。
只有几个不愿投降之人被弓弩射杀,其余之人都老老实实的被绑着驱赶回山谷中。
直到傍晚时分,最后五百多人赶着上千头牛羊或扛着各种猎物归来,遇到的不是欢迎的同族,而是列阵等待多时的三百士兵。
这次,耶律特古和对方的交涉失败。
将近四百大汉跟着一位骑在马上的头领模样的大汉,列队和耶律特古对恃,然后率先激动的呼喊着发动攻击。
耶律特古挥刀打马前冲,五十位骑兵张弓射箭,迎着对方轻蔑的目光,羽箭划过两百步的距离,在对方难以置信的目光中把拉骨部落的十几位勇士钉死在地上。
三波箭雨之后,双方距离拉近到六十步以内,拉骨部落的弓箭手才射出自己手中的羽箭,因为他们的土弓只有这个射程。
五十面直径一米的钢盾被骑兵举起,看起来就像一块块大锅盖。
骑士们左手持盾,右手挥舞着钢刀,接着马力和居高临下的优势,一颗颗勇士头颅冲天而起。骑兵对步兵,在冷兵器时代,大部分时候都是屠杀。
拉骨部落的族长挥舞着一把马刀冲锋上来,直奔同为首领的耶律特古,想要通过击杀对方的指挥官缓解颓势。他虽然连字都不识一个,也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
两柄长刀交击,耶律特古借助两马冲锋的力量,直接用自己手中这把李翎主人赏赐的宝刀斩断了对方手中的生铁片子。
一颗满脸怒容的透露飞起,热血溅到耶律特古脸上,他却毫无反应的杀向下一个敌人。
来回一个冲锋,再加上步兵的长枪阵,被杀破胆的拉骨部落勇士直接投降。死伤一百多,仅仅给耶律特古手下造成了二死七伤,战果极其辉煌。
耶律特古恭敬地站在李翎身前,他知道,自从自己在对方的酷刑下屈服,签订神奇的主仆契约之后,自己的生死就已经不由人了,操于主人的一念之间。
“计划进行的怎么样了?”李翎严肃的对耶律特古问道。
“主人!奴才已经联系了三个部落,都是奴才手下出生所在的部落,基本上可以信任,加起来大约有八百名部众,可以凑出两百多位勇士。加上我的手下,足有三百人。他们已经同意了主人的条件,愿意投靠主人。”耶律特古恭敬的答道。
对此,李翎毫不意外。这些小部落,有奶便是娘。李翎愿意提供活下去的粮食,对方自然愿意卖命。再差,还能够比饿着肚子在冰天雪地里和狼群、野熊搏命更惨吗?
李翎点点头,有着契约这个大杀器,他也不害怕忠诚的问题,只要在压服对方之后让首领签订契约,再让底层人过上更好的日子,李翎就能够让对方死心塌地的效命。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归根结底,不过是利益二字罢了。
“准备对哪个部落动手,有目标了吗?”
“奴才这次准备对拉骨部落动手,这是周边最大的部落,足足有一千三百部众,族中勇士超过四百。但是只要打败拉骨部落,周围二十几个小部落就会投降,不用一个一个去征服。这样,主人在半个月内就能够获得近万女真部众,超过三千勇士,大业可期。”耶律特古恭敬地说道。
李翎点点头,知道这个时间至关重要。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在这个远东的外东北地区,下雪的时间更是提前到七月开始。现在是六月,再有一个月,大雪就会落下,所以现在英州城中的商人正在一一离去,各个女真部落正在趁着最后的时间收集食物。qiuyelou
拉骨部落距离英州城有两百里距离,如果李翎能够速战速决,在半个月之内把手中的实力扩充到一万部众,三千战士。
那么,剩下半个月,李翎就能够横扫英州城附近的女真部落,最少聚集起五万以上的女真人和三万以上的其他部族之人。
那个时候,英州城就会成为李翎的囊中之物,两千守军根本不足为虑。
而在漫长的冬天,长达八个月的时间里,这里的通讯就会被老天切断,确保风声不会被走漏,使得李翎能够更好的积蓄实力,开展接下来的计划。
所以,做为首战,此战许胜不许败。
“三百对四百,你有多少把握能够战胜拉骨部落?”李翎沉声问道。
“奴才有十成把握能够胜利,而且能够轻松大胜!整个拉骨部落,虽然有着四百勇士,但没有足够的武器,连铁叉都无法做到一人一把。弓箭不足一百张,皮甲也只有十几副,骑兵不超过三十。而我们有着主人赐予的一百副刀枪不入的钢甲,精钢武器最少一人一把,弓弩最少一人一副,加上57匹马,实力远远胜过对方。何况,主人还准备了十桶魔气(超级防狼喷雾剂)。”耶律特古信心十足的说道。
特别是他命名的魔气,经过亲身尝试之后,他对这种神奇的武器充满了信心。
第二天,李翎和李师师在十几位骑士的保护下离开英州城,和耶律特古一起去汇合三百多位兵士,准备征服拉骨部落。
拉骨部落位于一处小山谷中,山谷外就是一条河流,属于混同江支流,这个部落就靠着放牧、渔猎和淘金沙为生。
山谷谷口很宽阔,所以防护措施只是一排木栅栏,用来防护野兽所用。
旁边的一座山头上,李翎用望远镜对拉骨部落进行观察,发现大部分都是妇女和老弱,还不到五百人,不过五六里外的河流处倒是有大约两百人左右,于是疑惑的看向耶律特古。
耶律特古已经不是第一次使用这种神奇的装备了,同样熟练的完成探查,解释道:“主人,拉骨部落的壮年全部去收集食物了,现在正是下手的好时机。我们占领山谷后,以逸待劳,可以更容易的打败拉骨部落。”
李翎点点头道:“那你就开始吧,我期待着你的表演。”
看着耶律特古离去,李师师握着李翎的手,可以感受到他的紧张,于是安慰道:“公子,别担心,我们会赢的,双方的武器差距,不是人数能够填平的。”
李翎苦笑道:“对于指挥打仗,我是一窍不通,因为未知,所以才会担忧,感觉一切都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我实在不知道,那些穿越小说中的主角是怎么做到百战百胜,一个个都牛逼的一塌糊涂。我感觉,自己最多只能够凭借主世界的技术优势,做一个后勤主管兼运输队长,打仗还是要依靠这里的人啊。万一所托非人,很可能前期的努力和心血都化为乌有。”
“唉!奴奴也不知军事,无法帮助到公子!”李师师也叹气道。
就如李翎所说,他担心的并不是一次的胜败,而是这种需要听天由命的状态,未知才令人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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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特古的心情很放松,他曾经在辽国的军队厮混过几年,知道装备的重要性。现在己方就不要说其他人了,就说一百穿着钢甲的骑兵,就能够轻易击溃十倍敌人。
不过,狮子搏兔,还需全力以赴,耶律特古让步兵分左右两队跟在后面,五十名身穿铁甲的骑兵直接展开冲锋,两里路瞬息而过。
拉骨部落的人发现耶律特古等骑兵时,他们已经冲锋进入到三百米以内了。
木栅栏还没有关好,耶律特古和自己的手下就已经拉开了李翎买来的复合弓。
“咻咻!”
几个正在推着木栅栏大门的妇女被弓箭射中,倒在地上,骑兵直闯而入,山谷中传来喊杀之声。
当步兵姗姗来迟时,战斗早已结束,里面的人面对钢甲骑兵,根本没有敢进行多少抵抗。
留下五十人看管俘虏,耶律特古直接带人扑向数里外的河边,目标正是那里正在捕鱼的二百余青壮妇女和部落勇士。
战斗再次以出乎李翎预料的速度结束,当耶律特古全副武装的带人包围了上去,再和对方交涉了一会儿,对方就直接投降了。
只有几个不愿投降之人被弓弩射杀,其余之人都老老实实的被绑着驱赶回山谷中。
直到傍晚时分,最后五百多人赶着上千头牛羊或扛着各种猎物归来,遇到的不是欢迎的同族,而是列阵等待多时的三百士兵。
这次,耶律特古和对方的交涉失败。
将近四百大汉跟着一位骑在马上的头领模样的大汉,列队和耶律特古对恃,然后率先激动的呼喊着发动攻击。
耶律特古挥刀打马前冲,五十位骑兵张弓射箭,迎着对方轻蔑的目光,羽箭划过两百步的距离,在对方难以置信的目光中把拉骨部落的十几位勇士钉死在地上。
三波箭雨之后,双方距离拉近到六十步以内,拉骨部落的弓箭手才射出自己手中的羽箭,因为他们的土弓只有这个射程。
五十面直径一米的钢盾被骑兵举起,看起来就像一块块大锅盖。
骑士们左手持盾,右手挥舞着钢刀,接着马力和居高临下的优势,一颗颗勇士头颅冲天而起。骑兵对步兵,在冷兵器时代,大部分时候都是屠杀。
拉骨部落的族长挥舞着一把马刀冲锋上来,直奔同为首领的耶律特古,想要通过击杀对方的指挥官缓解颓势。他虽然连字都不识一个,也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
两柄长刀交击,耶律特古借助两马冲锋的力量,直接用自己手中这把李翎主人赏赐的宝刀斩断了对方手中的生铁片子。
一颗满脸怒容的透露飞起,热血溅到耶律特古脸上,他却毫无反应的杀向下一个敌人。
来回一个冲锋,再加上步兵的长枪阵,被杀破胆的拉骨部落勇士直接投降。死伤一百多,仅仅给耶律特古手下造成了二死七伤,战果极其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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