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老巷。
虽然一路上话也不多,即使两人越走越慢,最后还是走到了李倾云家。
“天都黑了,快进去吧,等下你爸妈该等着急了。”
“不用送我了,等下你送我出巷子,我又不放心你,又会忍不住送你进来,然后你再送我,天就亮了。”
来回进出这个巷子三遍之后。秦石终于不得不提出不要“相送”的请求,李倾云终于恋恋不舍地肯打开楼下大门返回家中。
忘了热恋的小女生特别粘人这一茬。
在这条不到一百米的巷子花的时间,竟然比从学校到城东花的时间还多。
秦石看了看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好饿,从这边走路回家,至少也要四十多分钟,到家应该八九点了,不知道老妈睡了没。去公园和广场的话只能放到明天了。”
如今小县城街道马路上,基本都安装了路灯,虽然间隔比较远,灯光比较昏暗,但倒不会有摸黑回家的情况。
但是小县城人少,因为走的路又比较偏僻,人就更少了,放眼望去基本就没啥人。
换做以前的秦石,一个人走夜路可能会害怕,可是现在秦石也不再是以前的秦石了,不光不怕,反而有种置身黑暗中的宁静感。
在这种环境下,秦石感觉自己的大脑可以转的飞快。
“有一点很奇怪,如果我只是以前的高中生秦石,年少慕艾,迷恋李倾云无可厚非。可是融合了两个人的记忆,我怎么还是会陷入那种懵懂昏聩的恋爱氛围当中。”
仔细想想,单从外貌上来说,李倾云相貌并不出众,虽然及腰长发是一个加分点,但是身材过于贫瘠,甚至有些柔弱。
拥有成年人记忆的秦石,今天遇到的林香,那种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身材曲线优美的,反而才更符合他的审美。
可是,和李倾云一起牵手回家的时候,总感觉到大脑一片朦胧,像是失去思考能力,忘记了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一样。
作为一个偏理性的人,秦石觉得自己不应该会是那种恋爱脑。
离家越来越近,秦石感觉自己脑子也越来越清晰。
“假设,或许就像是我的天命一样,李倾云的天命也带有一种特殊的能力,这种能力可能影响到,身为他男友的我,对她会产生一种迷恋的感觉。
那么问题就来了。
到底是因为李倾云的能力影响到我,然后我们才会成为男女朋友,还是我们在一起之后,她的能力才出现,然后才对我产生影响。
那么,她自己呢,是不是她自己也会受到自己能力影响?”
趁着自己头脑清醒,秦石不免又产生了一个疑问。
“那么,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她呢?”
喜欢!
尽管李倾云头上盯着个【男友死于我手】这种可能带有生命威胁性质的奇怪天命,但是秦石还是毫不犹豫地自己回答了自己。
讨厌一个人可能有诸多原因,因为性格,因为行为,甚至因为长相。
但是喜欢却是不需要原因的。
没有其他理由,喜欢就是喜欢。
明白自己的心思,秦石对自己点点头。
虽然觉得有些怪异,但是只要自己喜欢不就行了。
至于天命所带来的能力,反正时间还很长,以后可以慢慢研究,毕竟他只是个普通的高二学生而已。
想通了这点,秦石感觉浑身轻松。一抬头,发现已经回到自己的路口了。
这里是江城城北的边缘,,而且质量也不太好,灯光十分昏暗,路灯间隔特别远,基本两个路灯之间间隔有三四十米。
水泥路的尽头又是一条阴森的小路,通往城北的荒山,山上则是大部分城里人的最终归宿。
咳咳,其实就是墓地。
这条路不光灯光昏暗,路的两旁还种有一些果树。
白天还好,一到了晚上,晚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同样是恐怖至极。
所以这条路上到了晚上,大家要么坐车要么打着手电,但也极少有人走动。
当然,其实觉得阴森恐怖也只是心里作用。
秦石这样想到。
他这辈子加上上辈子,四十年的经历,可还真没见过什么玄乎的事情。
秋天的完成有些微凉,就好像有人在用冰冷舌头舔舐自己身体,秦石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扭头往身后看去。
只有树叶被风吹得发出微微的沙沙声。
是有些晚了,风冷一些也是正常。
行走到路的中段,凉风不禁让秦石双手搓了搓自己的手肘。
他发现自己全身汗毛不受控制地收缩抖动。
秦石有些惊诧,没想到自己竟然害怕到这个程度。
随即便不再放在心上,毕竟都快到家了,哪有在家还害怕的。
树影重重,整条街道上极少有人家开着大门,只有稀疏一些窗子,透过窗帘映射出一丝朦胧的光。
“唰”
一道白影猛然在秦石的余光里乍现闪过。
秦石浑身汗毛一起收缩,身体瞬时一僵,竟然感觉丝毫都动弹不得。
愤怒惊恐地使劲挣扎。身体的控制权又一下子回到自己身上。
是什么东西?
秦石想高声呐喊缓解自己的恐惧,但是声音又梗在自己的喉咙里。
心脏好像装了一个汽车发动机一样,剧烈跳动着,大脑也传来快要昏厥的感觉。
勉力忍住发足狂奔的念头,秦石表情尽量不变,余光在昏暗中疯狂寻找起来。
直觉告诉他,如果自己狂奔的话,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
“塑......塑料袋??”
秦石的余光中,一个粉色,菜市场老奶奶卖菜才用的大号塑料袋,随着夜风在地上轻轻摇晃。
“我这是,被一个塑料袋吓到了?”
平复一下心情往前走出几十米,秦石忽然又听到孩子的哭声在身后的远处响起。
秦石脚步微微一顿,虽然很害怕,但是距离这么远,还是微微侧头用余光往后瞟去。
还好身后不是什么恐怖的东西,只是一家二楼亮起了灯,孩子的哭声应该就是从那家传来的。
秦石家后面也有小孩,也知道小孩子晚上比较爱哭闹。
尽管松了一口气,但手秦石还是加快了脚步往家走去,一边走还一边想到:
“这里实在太偏僻了,以后有条件还是搬到城市中心去。”
除了在巷子路口被街坊家养的狗狂吠了一通外,有惊无险地回到了家中。
秦石家属于三层的自建房,一楼是客厅和厨房,二楼是父母的房间,三楼则是他自己的房间和客房。
没有什么豪华的家具,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居民的家。
一回到家,客厅的的灯还亮着,但是条桌上的电饭煲显示的是保温,打开一看,电饭锅里果然留了菜保温,虽然只是很普通的木耳炒猪肉,但香味的确很诱人。
秦石的确是饿了,当即盛饭开始吃了起来。
一口热乎的饭菜下肚,顿时感觉身上的汗毛都打开了,身体变得暖洋洋的。
“儿子回来了?”
秦石扭头一看,原来是母亲。估计是听到楼下开门的声音所以便下楼查看。
“嗯嗯,今天在学校写完作业才回来,没有注意时间,所以回来有点晚了。”
秦石把视线从母亲头上移开,他知道母亲等下想问什么。
谈恋爱虽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但是在华夏就很奇怪。大多数孩子其实不怎么想让家里人知道,可能是怕家里人会拿这件事来唠叨吧。
秦石也不例外,所以只能撒个小慌。
不然今天和母亲说了送女朋友回家,估计明天就要给秦石计划孩子上哪所小学比较好了......
虽然一路上话也不多,即使两人越走越慢,最后还是走到了李倾云家。
“天都黑了,快进去吧,等下你爸妈该等着急了。”
“不用送我了,等下你送我出巷子,我又不放心你,又会忍不住送你进来,然后你再送我,天就亮了。”
来回进出这个巷子三遍之后。秦石终于不得不提出不要“相送”的请求,李倾云终于恋恋不舍地肯打开楼下大门返回家中。
忘了热恋的小女生特别粘人这一茬。
在这条不到一百米的巷子花的时间,竟然比从学校到城东花的时间还多。
秦石看了看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好饿,从这边走路回家,至少也要四十多分钟,到家应该八九点了,不知道老妈睡了没。去公园和广场的话只能放到明天了。”
如今小县城街道马路上,基本都安装了路灯,虽然间隔比较远,灯光比较昏暗,但倒不会有摸黑回家的情况。
但是小县城人少,因为走的路又比较偏僻,人就更少了,放眼望去基本就没啥人。
换做以前的秦石,一个人走夜路可能会害怕,可是现在秦石也不再是以前的秦石了,不光不怕,反而有种置身黑暗中的宁静感。
在这种环境下,秦石感觉自己的大脑可以转的飞快。
“有一点很奇怪,如果我只是以前的高中生秦石,年少慕艾,迷恋李倾云无可厚非。可是融合了两个人的记忆,我怎么还是会陷入那种懵懂昏聩的恋爱氛围当中。”
仔细想想,单从外貌上来说,李倾云相貌并不出众,虽然及腰长发是一个加分点,但是身材过于贫瘠,甚至有些柔弱。
拥有成年人记忆的秦石,今天遇到的林香,那种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身材曲线优美的,反而才更符合他的审美。
可是,和李倾云一起牵手回家的时候,总感觉到大脑一片朦胧,像是失去思考能力,忘记了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一样。
作为一个偏理性的人,秦石觉得自己不应该会是那种恋爱脑。
离家越来越近,秦石感觉自己脑子也越来越清晰。
“假设,或许就像是我的天命一样,李倾云的天命也带有一种特殊的能力,这种能力可能影响到,身为他男友的我,对她会产生一种迷恋的感觉。
那么问题就来了。
到底是因为李倾云的能力影响到我,然后我们才会成为男女朋友,还是我们在一起之后,她的能力才出现,然后才对我产生影响。
那么,她自己呢,是不是她自己也会受到自己能力影响?”
趁着自己头脑清醒,秦石不免又产生了一个疑问。
“那么,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她呢?”
喜欢!
尽管李倾云头上盯着个【男友死于我手】这种可能带有生命威胁性质的奇怪天命,但是秦石还是毫不犹豫地自己回答了自己。
讨厌一个人可能有诸多原因,因为性格,因为行为,甚至因为长相。
但是喜欢却是不需要原因的。
没有其他理由,喜欢就是喜欢。
明白自己的心思,秦石对自己点点头。
虽然觉得有些怪异,但是只要自己喜欢不就行了。
至于天命所带来的能力,反正时间还很长,以后可以慢慢研究,毕竟他只是个普通的高二学生而已。
想通了这点,秦石感觉浑身轻松。一抬头,发现已经回到自己的路口了。
这里是江城城北的边缘,,而且质量也不太好,灯光十分昏暗,路灯间隔特别远,基本两个路灯之间间隔有三四十米。
水泥路的尽头又是一条阴森的小路,通往城北的荒山,山上则是大部分城里人的最终归宿。
咳咳,其实就是墓地。
这条路不光灯光昏暗,路的两旁还种有一些果树。
白天还好,一到了晚上,晚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同样是恐怖至极。
所以这条路上到了晚上,大家要么坐车要么打着手电,但也极少有人走动。
当然,其实觉得阴森恐怖也只是心里作用。
秦石这样想到。
他这辈子加上上辈子,四十年的经历,可还真没见过什么玄乎的事情。
秋天的完成有些微凉,就好像有人在用冰冷舌头舔舐自己身体,秦石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扭头往身后看去。
只有树叶被风吹得发出微微的沙沙声。
是有些晚了,风冷一些也是正常。
行走到路的中段,凉风不禁让秦石双手搓了搓自己的手肘。
他发现自己全身汗毛不受控制地收缩抖动。
秦石有些惊诧,没想到自己竟然害怕到这个程度。
随即便不再放在心上,毕竟都快到家了,哪有在家还害怕的。
树影重重,整条街道上极少有人家开着大门,只有稀疏一些窗子,透过窗帘映射出一丝朦胧的光。
“唰”
一道白影猛然在秦石的余光里乍现闪过。
秦石浑身汗毛一起收缩,身体瞬时一僵,竟然感觉丝毫都动弹不得。
愤怒惊恐地使劲挣扎。身体的控制权又一下子回到自己身上。
是什么东西?
秦石想高声呐喊缓解自己的恐惧,但是声音又梗在自己的喉咙里。
心脏好像装了一个汽车发动机一样,剧烈跳动着,大脑也传来快要昏厥的感觉。
勉力忍住发足狂奔的念头,秦石表情尽量不变,余光在昏暗中疯狂寻找起来。
直觉告诉他,如果自己狂奔的话,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
“塑......塑料袋??”
秦石的余光中,一个粉色,菜市场老奶奶卖菜才用的大号塑料袋,随着夜风在地上轻轻摇晃。
“我这是,被一个塑料袋吓到了?”
平复一下心情往前走出几十米,秦石忽然又听到孩子的哭声在身后的远处响起。
秦石脚步微微一顿,虽然很害怕,但是距离这么远,还是微微侧头用余光往后瞟去。
还好身后不是什么恐怖的东西,只是一家二楼亮起了灯,孩子的哭声应该就是从那家传来的。
秦石家后面也有小孩,也知道小孩子晚上比较爱哭闹。
尽管松了一口气,但手秦石还是加快了脚步往家走去,一边走还一边想到:
“这里实在太偏僻了,以后有条件还是搬到城市中心去。”
除了在巷子路口被街坊家养的狗狂吠了一通外,有惊无险地回到了家中。
秦石家属于三层的自建房,一楼是客厅和厨房,二楼是父母的房间,三楼则是他自己的房间和客房。
没有什么豪华的家具,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居民的家。
一回到家,客厅的的灯还亮着,但是条桌上的电饭煲显示的是保温,打开一看,电饭锅里果然留了菜保温,虽然只是很普通的木耳炒猪肉,但香味的确很诱人。
秦石的确是饿了,当即盛饭开始吃了起来。
一口热乎的饭菜下肚,顿时感觉身上的汗毛都打开了,身体变得暖洋洋的。
“儿子回来了?”
秦石扭头一看,原来是母亲。估计是听到楼下开门的声音所以便下楼查看。
“嗯嗯,今天在学校写完作业才回来,没有注意时间,所以回来有点晚了。”
秦石把视线从母亲头上移开,他知道母亲等下想问什么。
谈恋爱虽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但是在华夏就很奇怪。大多数孩子其实不怎么想让家里人知道,可能是怕家里人会拿这件事来唠叨吧。
秦石也不例外,所以只能撒个小慌。
不然今天和母亲说了送女朋友回家,估计明天就要给秦石计划孩子上哪所小学比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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