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叮铃铃~
闹钟的响声将叶枫从睡梦中惊醒过来,他伸手将床头柜上的闹钟按掉声响,然后缓缓地睁开眼睛。
对面的墙壁上,悬挂着一卷日历,上面用笔圈了几个圆圈。最后一个黑圈圈显示的是个六字。
“1982年7月6日,还是没有改变,我的灵魂真的穿越了,穿越到了82年的香港,一个同名同姓的少年身上。”叶枫在心里默默地念叨着。
叶枫前世是一名网络写手,因为整年累月的熬夜写作,他刚取得了一点成绩,就因为熬夜码字,导致猝死。他的灵魂穿越时空,附身于这个十八岁的同名少年的身上。
他如今的父亲叶修文是邵氏旗下的一名技术人员,母亲李淑丽则是邵氏总部的一名文职教员,在艺人部管理新招收的艺人。
靠着父母稳定的收入,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倒也是安定。
叶枫今年大学落榜,李淑丽想让儿子去报考邵氏的艺人训练班,争取将来做个大明星。
可原主只喜欢唱歌,对演戏没什么兴趣,在反抗未果之下,他离家出走,跟朋友跑到尖沙咀这边做了一名酒吧驻唱歌手。
几天前,因为年轻气盛,原主在酒吧里和一名客人起了争执,被人家一拳给打晕了过去,这才便宜了他这个倒霉蛋。
叶枫在床上躺了片刻,忽然想起来,今天上午还要去同东方日报社的编辑见面,商谈投稿之事。他连忙从床上起身,穿好衣服和鞋子,拿着洗漱用具向布帘外面走去。
这间房子是原主租的一间不足十平米的狭小居室,没有卫浴,也没有厨房,只有一个水龙头,可供烧水和洗脸。
这里也没有做饭的锅碗瓢盆,这具身体的原主一直都是在外面用餐。这和前世的他倒是有点相似,都是一个不会照顾自己的懒人。
叶枫一边洗漱,一边在心里暗自思忖,等以后有钱了,一定要租个大房子享受一下,以满足前世未了的心愿。
…
咚、咚咚~
一阵敲门声传入叶枫的耳中,随即,一个女子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叶先生,你起来了没有?”
叶枫拿起毛巾,胡乱地擦了一把脸,然后快步走到门口,伸手打开房门。
门一开,一位年近四十的漂亮女人迈步走进来,满脸堆笑地冲他问道:“叶先生,你还没吃早饭吧?”
这个女人是房主的妻子,名叫蔡秀芳。
叶枫虽然只和她简短地打过几次交道,便知道这个女人外表美丽,内心却是个特别虚伪的人。
“芳婶,我今天和人有约,稍后出去和朋友一起吃早餐。”
女人笑道:“哦,我原本还想请你过去同我们一起吃早餐呢,既然你约了人,那我就不多事了。”
叶枫直接了当地问道:“芳婶,你来找我,肯定还有别的事吧?”
“叶先生,我确实是有一件事情要和你商量。这不,昨儿有一位客人想要租下你住的这间房子,他出价八百元。按理说呢,我是不想租给他的,可我们家那位~”
叶枫不待对方将话说完,便打断对方的话,道:“枫婶,你放心好了,我正想找个离酒吧近点的地方居住,这个月底,我就会搬走。”
“叶先生,你别误会啊,我可不是想要赶你走。”
叶枫笑道:“芳婶,就是你今天不说,我也准备搬走的。”
“那好,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就这样吧。”
蔡秀芳说完,一脸懊恼地走了出去。
待到女人出去之后,叶枫小声地嘀咕道:“跟我玩心眼,你当我还是以前那个傻小子呢。”
…
叶枫走到床前,对着镜子整理起头发。
映在镜子里的是一张略显苍白的脸庞,看上去很是帅气,却让他感到很是膈应。
“既然是同名同姓,为什么就不能和原时空的自己长得像一点。”
叶枫对着镜子嘀咕了一句,随即又道:“既然已经回不去了,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
说完,他弯腰打开床头柜的抽屉,从里面取出一个钱包,打开来重新数了数里面的钱币。这里面是他现在全部的身家,一共才两百多港币。
叶枫将钱包揣进裤兜里,又伸手拿起床头柜上的一叠稿纸,放在嘴边亲吻了一下,道:“猫大大,我以后能不能过上有钱人的日子,就看你这本庆余年的小说能不能受到读者欢迎了。”
说完,他将稿纸装进一个塑料袋中,又从墙上取下一把半新的吉它背在肩上,这才开门走了出去。
…
在路边的早点铺子里面吃了几个灌汤包子,又喝了一碗豆汁。
叶枫背着一把旧吉他,向公交车站走去。行不多远,就听见身后传来几声汽车的喇叭声。
他停下脚步,回头看去,就见后面缓缓地驶过来一辆出租车。
车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一个面容和善的中年男子探出头来,冲他喊道:“小枫,上来吧,我顺便送送你。”
中年男子正是他的房东焦兴平,相对于他的妻子来说,焦兴平到是个老好人。
叶枫穿越之后,只和此人交谈过一次,还是在他被人打晕过去的那天晚上。
当时,焦兴平为他忙前忙后的照顾了半宿,让他感觉到此人是个热心肠。
叶枫心想,“东方日报社离尖沙咀有点远,坐公交车也不方便,不如就让焦兴平送自己一程。”
想清楚之后,他抬手取下吉它,上车坐到副驾驶位子上,冲焦兴平笑道:“兴平叔,我正想打车去东方日报社呢。既然碰到了您,那就打你的车好了。”
焦兴平一边发动车子,一边好奇地问道:“小枫,你去东方日报社做什么?”
叶枫放好吉它,扬起手里的塑料袋子,道:“我前几日写了一篇小说,向报社投稿,他们的编辑昨天打来电话,让我今天过去商谈。”
焦兴平笑道:“小枫,我还真是小看你了。想不到你不但能唱,还能写,以后说不定能成为金庸、倪匡那样的大作家。”
叶枫谦虚地笑道:“只是约谈,还不知他们用不用我的稿子呢?”
“既然是编辑约你过去,就肯定会用你的稿子。你小子,将来要是出息了,可别忘了你兴平叔。”
“哪能呢,兴平叔一直对我很照顾,我都记在心里呢。”
“小枫,今天我老婆说的事情,你别放在心里。那间房子,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只要我不发话,谁也不能撵你出去。”
“兴平叔,我和芳婶已经说好了,这个月底,我就搬走。”
嘎吱~
焦兴平刹住汽车,扭头冲叶枫郑重地道:“小枫,你要是以后有出息了,想要搬走,我不拦你。在你没发达之前,就安心住在这里,哪儿也不许去。”
“兴平叔,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我~”
“你别说了,我这个家,还轮不到一个妇人来作主。”
叶枫苦笑道:“兴平叔,我听你的。”
“这就对了嘛。”
焦兴平笑着伸手拍了一下叶枫的肩膀,然后发动起车子,缓缓地向前驶去。
闹钟的响声将叶枫从睡梦中惊醒过来,他伸手将床头柜上的闹钟按掉声响,然后缓缓地睁开眼睛。
对面的墙壁上,悬挂着一卷日历,上面用笔圈了几个圆圈。最后一个黑圈圈显示的是个六字。
“1982年7月6日,还是没有改变,我的灵魂真的穿越了,穿越到了82年的香港,一个同名同姓的少年身上。”叶枫在心里默默地念叨着。
叶枫前世是一名网络写手,因为整年累月的熬夜写作,他刚取得了一点成绩,就因为熬夜码字,导致猝死。他的灵魂穿越时空,附身于这个十八岁的同名少年的身上。
他如今的父亲叶修文是邵氏旗下的一名技术人员,母亲李淑丽则是邵氏总部的一名文职教员,在艺人部管理新招收的艺人。
靠着父母稳定的收入,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倒也是安定。
叶枫今年大学落榜,李淑丽想让儿子去报考邵氏的艺人训练班,争取将来做个大明星。
可原主只喜欢唱歌,对演戏没什么兴趣,在反抗未果之下,他离家出走,跟朋友跑到尖沙咀这边做了一名酒吧驻唱歌手。
几天前,因为年轻气盛,原主在酒吧里和一名客人起了争执,被人家一拳给打晕了过去,这才便宜了他这个倒霉蛋。
叶枫在床上躺了片刻,忽然想起来,今天上午还要去同东方日报社的编辑见面,商谈投稿之事。他连忙从床上起身,穿好衣服和鞋子,拿着洗漱用具向布帘外面走去。
这间房子是原主租的一间不足十平米的狭小居室,没有卫浴,也没有厨房,只有一个水龙头,可供烧水和洗脸。
这里也没有做饭的锅碗瓢盆,这具身体的原主一直都是在外面用餐。这和前世的他倒是有点相似,都是一个不会照顾自己的懒人。
叶枫一边洗漱,一边在心里暗自思忖,等以后有钱了,一定要租个大房子享受一下,以满足前世未了的心愿。
…
咚、咚咚~
一阵敲门声传入叶枫的耳中,随即,一个女子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叶先生,你起来了没有?”
叶枫拿起毛巾,胡乱地擦了一把脸,然后快步走到门口,伸手打开房门。
门一开,一位年近四十的漂亮女人迈步走进来,满脸堆笑地冲他问道:“叶先生,你还没吃早饭吧?”
这个女人是房主的妻子,名叫蔡秀芳。
叶枫虽然只和她简短地打过几次交道,便知道这个女人外表美丽,内心却是个特别虚伪的人。
“芳婶,我今天和人有约,稍后出去和朋友一起吃早餐。”
女人笑道:“哦,我原本还想请你过去同我们一起吃早餐呢,既然你约了人,那我就不多事了。”
叶枫直接了当地问道:“芳婶,你来找我,肯定还有别的事吧?”
“叶先生,我确实是有一件事情要和你商量。这不,昨儿有一位客人想要租下你住的这间房子,他出价八百元。按理说呢,我是不想租给他的,可我们家那位~”
叶枫不待对方将话说完,便打断对方的话,道:“枫婶,你放心好了,我正想找个离酒吧近点的地方居住,这个月底,我就会搬走。”
“叶先生,你别误会啊,我可不是想要赶你走。”
叶枫笑道:“芳婶,就是你今天不说,我也准备搬走的。”
“那好,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就这样吧。”
蔡秀芳说完,一脸懊恼地走了出去。
待到女人出去之后,叶枫小声地嘀咕道:“跟我玩心眼,你当我还是以前那个傻小子呢。”
…
叶枫走到床前,对着镜子整理起头发。
映在镜子里的是一张略显苍白的脸庞,看上去很是帅气,却让他感到很是膈应。
“既然是同名同姓,为什么就不能和原时空的自己长得像一点。”
叶枫对着镜子嘀咕了一句,随即又道:“既然已经回不去了,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
说完,他弯腰打开床头柜的抽屉,从里面取出一个钱包,打开来重新数了数里面的钱币。这里面是他现在全部的身家,一共才两百多港币。
叶枫将钱包揣进裤兜里,又伸手拿起床头柜上的一叠稿纸,放在嘴边亲吻了一下,道:“猫大大,我以后能不能过上有钱人的日子,就看你这本庆余年的小说能不能受到读者欢迎了。”
说完,他将稿纸装进一个塑料袋中,又从墙上取下一把半新的吉它背在肩上,这才开门走了出去。
…
在路边的早点铺子里面吃了几个灌汤包子,又喝了一碗豆汁。
叶枫背着一把旧吉他,向公交车站走去。行不多远,就听见身后传来几声汽车的喇叭声。
他停下脚步,回头看去,就见后面缓缓地驶过来一辆出租车。
车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一个面容和善的中年男子探出头来,冲他喊道:“小枫,上来吧,我顺便送送你。”
中年男子正是他的房东焦兴平,相对于他的妻子来说,焦兴平到是个老好人。
叶枫穿越之后,只和此人交谈过一次,还是在他被人打晕过去的那天晚上。
当时,焦兴平为他忙前忙后的照顾了半宿,让他感觉到此人是个热心肠。
叶枫心想,“东方日报社离尖沙咀有点远,坐公交车也不方便,不如就让焦兴平送自己一程。”
想清楚之后,他抬手取下吉它,上车坐到副驾驶位子上,冲焦兴平笑道:“兴平叔,我正想打车去东方日报社呢。既然碰到了您,那就打你的车好了。”
焦兴平一边发动车子,一边好奇地问道:“小枫,你去东方日报社做什么?”
叶枫放好吉它,扬起手里的塑料袋子,道:“我前几日写了一篇小说,向报社投稿,他们的编辑昨天打来电话,让我今天过去商谈。”
焦兴平笑道:“小枫,我还真是小看你了。想不到你不但能唱,还能写,以后说不定能成为金庸、倪匡那样的大作家。”
叶枫谦虚地笑道:“只是约谈,还不知他们用不用我的稿子呢?”
“既然是编辑约你过去,就肯定会用你的稿子。你小子,将来要是出息了,可别忘了你兴平叔。”
“哪能呢,兴平叔一直对我很照顾,我都记在心里呢。”
“小枫,今天我老婆说的事情,你别放在心里。那间房子,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只要我不发话,谁也不能撵你出去。”
“兴平叔,我和芳婶已经说好了,这个月底,我就搬走。”
嘎吱~
焦兴平刹住汽车,扭头冲叶枫郑重地道:“小枫,你要是以后有出息了,想要搬走,我不拦你。在你没发达之前,就安心住在这里,哪儿也不许去。”
“兴平叔,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我~”
“你别说了,我这个家,还轮不到一个妇人来作主。”
叶枫苦笑道:“兴平叔,我听你的。”
“这就对了嘛。”
焦兴平笑着伸手拍了一下叶枫的肩膀,然后发动起车子,缓缓地向前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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