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阔剑能超神 第七十七章 路见不平

小说:我用阔剑能超神 作者:橘子和秀秀 更新时间:2024-08-07 19:58:12 源网站:顶点小说
  路易斯皱起眉头,问道,“怎么回事?你一个人住在家里,没有大人管你吗?”

  詹森拍了一下他的脑袋,“你自己还是个孩子呢。”

  小男孩看起来好了一些,他擦干眼泪,说道,“以前有姐姐照顾我,可是前几天,她被士兵抓走了。”

  过了一会儿,诺玛和西山秀太跑了回来,“这里查的不太严,他们似乎有别的要紧事,没时间通缉我们。”

  小男孩站在阁楼顶上,说道,“他们要举行祭祀,这几天天全城就会戒严,等三天的祭祀结束后,城里的人才能进出城门。”

  他抽了抽鼻子,随后把头缩了回去。

  过了一会儿,一根结实的绳子放了下来,“你们上来吧,我家不会有人来的,能抓的人都抓走了。”

  路易斯他们顺着绳子爬了上去。

  屋子里几乎什么都没有,只有床和一个床头柜。

  这是阁楼上的小房间,成年人在这里都没办法站直身子。很显然,这是小男孩的房间。

  下了楼,底下的房间里,家具基本都被砸坏了,很明显这里曾经经历过人的打斗。

  唯一还健在的桌子上摆着橄榄、金橘和无花果。

  这些是小男孩在外面的树上摘的,他独自生活,没有钱,只能吃这些东西。

  路易斯给了他几枚金龙。

  诺玛瞪了他一眼,跟小男孩说道,“他给你的你要藏好了,我这里有银狼和铜狗,拿这些去买吃的。”

  诺玛责怪路易斯道,“他这么小,还独自生活,被别人看到他有金龙,只会招来人抢劫他。”

  路易斯挠挠头,说道,“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些。”

  当晚,吃晚饭的时候,路易斯问起小男孩家里的事。

  “我爸妈是被抓去做苦力的,城主要造一座祭坛,就到处抓平民去干活,动作慢了就会被皮鞭子抽打。”

  小男孩的眼睛红了,“爸爸妈妈就是那样类似的。”

  路易斯又问,“那你的姐姐为什么被抓走?也是因为祭坛吗?”

  说到这,小男孩的眼泪又一次流了下来,“他们抓走我的姐姐,是要做祭品的。”

  “什么?!”在座的几个人齐齐惊呼。

  路易斯皱起眉头,“即使是光明教会,也从没说过要用活人做祭品,这里的人到底信得是什么邪教?”

  小男孩说道,“这里的人信得是拜日神教,每年这个时候,城主都会向太阳神献祭。”

  “今年挑中了你姐姐?”诺玛问道。

  小男孩咬着牙,“富贵人家可以花钱买通祭司,可是我们家没有钱,只能看着姐姐被抓走。”

  “也就是说,只献祭女人?”

  “是的,祭司说,这是献祭给太阳的妃子,献祭之前,称她们为太阳的处女。”

  诺玛听了这话,忍不住皱起眉头,这样下去,这座小城恐怕最后一个年轻女人都不剩了。

  几个人对视一眼,都觉得不能坐视不管。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诺玛和西山秀太通过易容,四处打探消息。

  这座小城的兵力并不多,而且长年受火山和海啸的侵扰。

  他们认为火山喷发是太阳神的怒火,于是每年献祭少女来祈求安宁。

  这一天,祭祀要开始了。

  路易斯和其他人混在人群中,看着被捆绑在石柱上的少女。

  这是小男孩的姐姐,今年只有十五岁。

  祭祀并不是挑选一个穷人家的女孩就可以了,在祭祀之前,祭司会亲自下场,在穷人家挑选美貌的少女,有残疾和相貌丑陋的少女,都不可能被选中。

  路易斯知道这一点时,还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专门祸害漂亮姑娘可还行?

  被绑在石柱上的少女神情淡漠,已经失去了生的希望。

  她灰蓝色的眼睛,带着忧郁的目光,向围观的人看去。

  为了确保安全,今天小男孩没有来,但他教了路易斯一个,只有他和姐姐才知道的手势。

  在少女看过来的时候,路易斯做出了小男孩教给他的手势。

  少女的眼睛忽然红了,随后又释然一笑。

  路易斯感觉这个反应不太对劲,随后才反应过来——少女不相信自己会被救出来,她只不过是在为弟弟的心意感到欣慰罢了。

  那边祭司已经跳完了迎接太阳神的舞蹈。

  这时候,诺玛和西山秀太分别从两个方向向祭司发动了攻击。

  趁着其他人正在慌乱中时,斯托内忽然变大,在士兵所在的地方猛砸。

  路易斯和詹森跳上祭坛,把其他祭品全都破坏殆尽。

  诺玛找机会跑到少女身边,挥动匕首,割断了捆绑她的绳子,“跟我走。”

  诺玛拉起少女的手,趁乱跑了起来。

  “快拦住她,否则太阳神的怒火将焚烧整座城池!”祭司气急败坏的喊了起来。

  路易斯一阔剑拍在他的脑袋上,把他砸晕了过去。

  周围的人看到巨人,都四散奔逃。

  等到祭司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绑在了石柱上。

  他抬头看着周围,忍不住颤抖了起来。

  这些人,是曾经祭司烧死的少女们的家人。

  路易斯把火把递给其中一个人,说道,“你们自己决定吧。”

  他和詹森,斯托内跑去和诺玛他们汇合,留下一群人,带着仇恨的目光,看着祭司。

  “你们不能杀我!我是城主的人,如果我死了,你们都要死!”

  看着他色厉内荏的样子,其他人不由觉得痛快。

  其中一个中年女人说道,“怕什么,杀了他,我们就赶紧搬走,在这地方生活,还不如去流浪!”

  这些人商量了一会,一致同意杀了祭司为女儿报仇。

  火把被扔到了柴堆上,祭司被他眼中的“贱民”献祭给了他们死去的女儿。

  另一边,路易斯等人,带着少女和小男孩离开了这里。

  他们走后没几天,就上了帝国的通缉名单。

  路易斯没觉得意外,当他决定帮助这里的平民时,就想到了这个结果。

  唯一让人不太高兴的就是,凡是大一点的城池,他们都要东躲西藏的。

  终于在两个月后,他们走出了这个帝国的边境,到了临近的王国。

  这里的人不信拜日神教,路易斯给了两人一些金龙,将他们安顿在这里,才和其他伙伴再次启程,去往寻宝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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