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候 46--造·谣与传·谣!?

小说:物候 作者:泳宙a 更新时间:2024-08-04 21:29:52 源网站:顶点小说
  ——由一则新闻和近来闹得沸沸扬扬的崔永元事件想到的……

  我花了好长好长时间……

  摩挲度娘和绞尽脑汁地思考!!!

  对“造·谣和传·谣”到底也没弄清……

  在规条和执行上,

  有什么不产生歧义地明确地界定!

  民间和学界多如牛毛、有理有据地辩诉……

  司法和行政义正辞严、立场坚定地批评……

  ——我不准备一一排列矩阵举证!

  但总有些根本性的矛盾,

  困惑折磨得我迷迷蒙蒙!!!

  写到这里我突然一个激灵!

  “我这算不算造谣!?”

  “因为我和有些人——‘认识不同’……”

  “他们认为清清楚楚!”

  “而我认为——懵懵懂懂!……”

  好吧!

  把这些“自由心裁”的东东;

  担心自我的小心思等等;

  ——先用一根蛛丝吊在虚空!

  勤勤恳恳尽到一个爱国公民,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良好初衷……

  第一个疑问;

  一个“事实”在没经过证实暨宣布之前,

  ——“祂”该怎么定性!!!???

  第二个疑问;

  一个“事实”主体无误,

  ——其枝节离奇到什么程度才算“变性”!!!???

  第三个疑问;

  一段信息是不是“谣·言”,

  ——最终是由法院、还是公安、或是网民来判定!!!???

  第四个疑问;

  一段信息是不是“谣·言”,

  ——是先处罚还是先证明!!!???

  第五个疑问;

  一段信息是不是“谣·言”,

  ——是适用“有罪推定”还是适用“无罪推定”!!!???

  第六个疑问、也是最最重要的疑问!!!

  一段信息是不是“造·谣、传·谣”,

  ——究竟要不要“主观犯罪意图”来构成!!!???

  这么说或许有些人理解不能!

  举个简单的例子……

  气象台预报:“今天没有暴雨!”

  却一时手滑打成——“今天有暴雨!”

  是不是该以“造·谣、传·谣”来论定!!!???

  或许我相信人性的善良,

  本就是个极端错误的精神病!

  我总天真地以为:

  “没有人会无事生非地去制造、传播某种苦痛……”

  …………

  …………

  好吧!

  好吧!

  有些人可能已经开始拍桌子、摔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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