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计谋与担忧
郅牧本以为还要经过一番拷问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情报,不过幸运的是,这位贵族除了言语刻薄以外,胆子倒是意外的小。当郅牧把他和骑士的尸体关在一起时,这位贵族老爷就已经痛哭流涕了。这倒是省去了他琢磨审问手段的过程,轻松获得了想要的情报。
“和我预想的差不多,他是西蒙的手下……或者说合作伙伴。他们将老国王关押在了伦敦,这个我暂时鞭长莫及,但爱德华王子确实正被软禁在威格莫尔城堡中。而且,西蒙认为他还有用,不管是出于彰显仁慈的理由,还是想给自己的合法统治找一个傀儡,他都一直好吃好喝的优待着爱德华。”郅牧在脑海中分析整理着这些情报:“城堡的地形、驻军和具备的超凡力量,我都已经了解了,现在的问题是,我该怎么把人救出来?”
贵族感受到郅牧的注视,连忙往后缩了缩头,又如倒豆子般说了好多无聊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某某贵族夫人的绯闻,或是某处的奢侈品价格上涨了。当然,最终让郅牧下定决心的,还是这位贵族老爷自曝般的将自己剥削领民的故事都讲了出来。于是郅牧果断把他打晕并塞回了马车中。
他穿戴起之前鹰钩鼻骑士的装备,架起马车,光明正大的向着威格莫尔城堡驶去。
“前方的骑士,还请止步!你从哪里而来?又为哪位大人效力?”伴随着城堡守卫的询问,郅牧穿着脏兮兮的破损铠甲,驾着几乎被拆成‘露天超跑’的马车,颤颤巍巍的走向城门。
“好心的战士们,我是威尔德男爵麾下的封臣,我的名字是罗杰!我们在赶往莱斯特领会见西蒙大人时遭遇了暴民的袭击,只好改道来到这里,希望可以寻求庇护!”郅牧此时一副出气多进气少的样子,他搀扶着昏迷的威尔德男爵走下马车,向城堡守军示意。
“哦!我的上帝!那确实是一位男爵大人的纹章,快打开城门,放他们进来!”在城堡的书记官看到马车上的徽记时,郅牧的计策初步成功了。
“善良的阁下,请无需顾及我们,我会一直坚守在大人的身边,直到他健康的走出房门!”郅牧一脸正气磅礴的神色守在床边,旁边是闻讯赶来的城堡主人,也是身为二级‘银鹰骑士’的林德爵士。在其出面核查了男爵的身份文件并致以慰问后,郅牧得以顺利的住进城堡之中。
“呼……还真是惊险,不枉我收集那么多泥巴和鹿血,还亲手弄坏了这套链甲……”此时,威尔德男爵恰好有要醒转的迹象,于是郅牧果断又一掌拍晕了他。
“这样不是长久之计,今晚得去探听一下情况,越早行动越好。”郅牧确定好计划,又从男爵的随身行李中找出适合骑士穿戴的便装,准备去参加一个将在今晚举办的小型宴会。
“让我们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威尔德大人的封臣,罗杰·德·莱伯恩骑士!”尽管这次的宴会规模远远不如郅牧在莱斯特见到的那场宏大,甚至就连准贵族也只有两位——而且其中一位还是假装的。但依然可以看出,林德爵士确实是尽心尽力的做出了准备,因为在这群山环绕的地区,爵士居然为郅牧准备了一条烤制的海鱼。
只是经过简单的处理,用松木熏过后再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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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层细密的盐巴,实在是令郅牧食指大动。
“阁下,您今天有口福了,这原本是为王子殿下准备的,但可惜的是殿下并不喜欢吃鱼,所以只好让我们来享用了!”林德爵士热情的举杯,而郅牧也遵照着从威尔德男爵那里审问出的礼仪规范做出答谢。
“阁下,无意冒犯,但我似乎没在您的身上感受到超凡的力量,也没有发现三大骑士团的纹章,您难道不是‘战斗骑士’吗?”林德爵士一个很有风度的,英俊的中年男人,但他的发问却是难倒了郅牧。
所谓三大骑士团,那自然是位于普鲁士的条顿骑士团、法兰西的圣殿骑士团,以及罗德岛上的医院骑士团,当然,以主线任务的要求来看,郅牧大概是遇不到这三家骑士团的人了。
“慈悲的阁下,我认为,战斗仅仅是骑士守则的一个方面。事实上,我会读写,在‘威敏寺’中阅读过许多书籍。我知晓众多古老的语言,这同样可以为领主大人服务。”郅牧拿出准备好的说辞,将乐章赋予他的翻译能力说成是他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中学到的技能。
“哦!原来如此,还请恕我冒昧,原来您是一位‘知识骑士’,请原谅我的无知。”林德爵士当即用左手扶右手胸,行了个礼,而郅牧也连忙起身回应。
“虽然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姑且还是行个礼表示一下……”伴随着郅牧的吐槽,今夜宾主尽欢,而郅牧也大概了解了王子的日常安排。
“爱德华王子的行程非常自由,前提是不离开城堡领地的范围。如果说他有什么固定项目的话,除了吃饭时间,那就是每天上午的时候,他会骑着马在校场里溜达几圈,以缓解自己渴望自由的心情。看来,我需要 尝试去‘偶遇’一下这位殿下了。”
另外,趁着威尔德男爵再一次醒来的间隙,郅牧终于问清楚了关于骑士阶级的诸多情况。
原来,在这个带有魔幻要素的中世纪里,骑士被分为了多种类型。比如善于战斗的“守护骑士”和更高级的“银鹰骑士”。也有靠着知识帮助人们管理城镇,记录历史,并且抵御瘟疫的“知识骑士”,更有善于驱魔和治疗的,隶属于教会的“圣骑士”。自“征服者”威廉统一英格兰后,这一千多名随他来到这里,并接受分封的骑士阶级就变成了守卫英格兰历代王朝的基石。
“不过,在这乱世里,还真是什么人都能被册封为骑士啊。林德爵士还说,之前有个商人向西蒙伯爵捐助了500磅的军费,因此被册封为勋爵……但想要成为善于战斗的骑士还是很难的,除了皈依教会,获得‘洗礼圣油’外,就只能靠金钱去磨,从小就要开始锻炼,多吃肉和蛋奶食品,这样才能在未来的某天激发出一种奇异的生命力量,踏上超凡脱俗的道路。”
“总的来说,这个世界的魔幻元素并不强烈,按照网络小说里面的分级……应该算低魔世界?”在这里,即使是沉浸磨练技艺多年的战斗骑士也不过能以一敌十而已,运气好的,一发弩箭,或是一桶热油,就可以送一位训练多年的骑士上路。
夜色渐深,郅牧却犯了难题:“如果我睡着时,威尔德男爵突然醒来了该怎么办?难道现在就得开始行动?可如果我是城堡主人,对于今天的变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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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会加强防范。”想到这里,他的神色也随着思绪变换了数次。
“而且,最重要的是,我是否已经做好了突破底线的准备……”郅牧扪心自问,从开始到现在,他所对抗的敌人都是嗜血危险的怪物,亦或是周扒皮一般的恶人,他从未伤害过任何无辜之人。但是,当他真切的加入到某一方势力,与那些应征而来的穷苦民兵撕杀时,那就不可避免的会伤害到他们,这就和他的理念完全相悖了。
“瞻前顾后,你不伤害别人,别人就会伤害你。当你杀死那个骑士时,为什么没有这样的感触?”
“……就算是杀死那个欺凌弱小的骑士,我还是心有愧疚。因为即使他犯了罪,也应该由法庭去裁决,而我却这样剥夺了他的生命……但话又说回来,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不可能放着那些农奴不管,当骑士纵马朝我杀来时,我也不可能坐以待毙。”
“这不就对了嘛!在这混乱的时代,你别无它法。反正我早已不相信什么法律和论理了,在那噩梦般的几年中,我也就等来你这么一个烂好人而已。”艾琳撇了撇嘴。
“……少女,你的想法很危险。我会想办法让你接受一下九年义务制教育的,要相信人世中的真善美。”郅牧依然不放弃让艾琳上学的打算。
“不过,谢谢你陪我说话,我觉得好多了。虽然还是没能下定决心,但我会坚持走下去,直到我不得不……不得不放弃一切底线……”郅牧选中一件深黑色的衬衫,并用围巾蒙上面部。又装配好手枪的消声器和配发的短剑——这些物品都一直存放在他的物品栏中,如今取出它们,就是为了不会被城堡里的人认出来。
秋夜微凉,郅牧换上一双来自现代的运动鞋,以确保不会发出脚步声。他灵活的躲开巡夜的士兵,一路摸到据说是爱德华王子就寝的房间跟前。
王子的房间前面有两名全副武装的士兵把守,尽管他们已经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但也不是瞎子。如果郅牧想要进入,那必须想个办法引开他们。
可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轰!”
在郅牧思考对策的间隙,突然有一股灼热的力量从后方涌来,他急忙向前翻滚,身后只留下一道烧焦的痕迹。
“嗯?那是什么声音?”远处的守卫似乎听到了动静,正朝着郅牧这边赶来。
“未知的、具有超凡能力的敌人出现了!”在这紧急时刻,郅牧连看都没有回头看一眼,他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飞速向前奔逃而去。然而,还没等跑出几步,郅牧猛的一偏头,又是一颗拳头大小的火球急速驶过,重重的砸在郅牧面前,封锁了他的道路。驭使火球的敌人本以为胜券在握,却没想到郅牧连停顿都没有,他架起双臂,旁若无物的冲进灼热的火墙,朝着曲折的城堡下层跑去。
未知的敌人露出凝重的神情,他随后效仿郅牧,忍受着烈焰的灼烧,继续咬在郅牧的后面。只是,此人竟然是一身军士的打扮,相对于穿着沉重链甲的他来说,郅牧无疑要轻便许多。很快,他就失去了郅牧的身影,而此时的卫兵也已经逐渐包围过来,他只能懊恼的摇了摇头,朝着另一个方向快速逃走了。
(本章完)
郅牧本以为还要经过一番拷问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情报,不过幸运的是,这位贵族除了言语刻薄以外,胆子倒是意外的小。当郅牧把他和骑士的尸体关在一起时,这位贵族老爷就已经痛哭流涕了。这倒是省去了他琢磨审问手段的过程,轻松获得了想要的情报。
“和我预想的差不多,他是西蒙的手下……或者说合作伙伴。他们将老国王关押在了伦敦,这个我暂时鞭长莫及,但爱德华王子确实正被软禁在威格莫尔城堡中。而且,西蒙认为他还有用,不管是出于彰显仁慈的理由,还是想给自己的合法统治找一个傀儡,他都一直好吃好喝的优待着爱德华。”郅牧在脑海中分析整理着这些情报:“城堡的地形、驻军和具备的超凡力量,我都已经了解了,现在的问题是,我该怎么把人救出来?”
贵族感受到郅牧的注视,连忙往后缩了缩头,又如倒豆子般说了好多无聊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某某贵族夫人的绯闻,或是某处的奢侈品价格上涨了。当然,最终让郅牧下定决心的,还是这位贵族老爷自曝般的将自己剥削领民的故事都讲了出来。于是郅牧果断把他打晕并塞回了马车中。
他穿戴起之前鹰钩鼻骑士的装备,架起马车,光明正大的向着威格莫尔城堡驶去。
“前方的骑士,还请止步!你从哪里而来?又为哪位大人效力?”伴随着城堡守卫的询问,郅牧穿着脏兮兮的破损铠甲,驾着几乎被拆成‘露天超跑’的马车,颤颤巍巍的走向城门。
“好心的战士们,我是威尔德男爵麾下的封臣,我的名字是罗杰!我们在赶往莱斯特领会见西蒙大人时遭遇了暴民的袭击,只好改道来到这里,希望可以寻求庇护!”郅牧此时一副出气多进气少的样子,他搀扶着昏迷的威尔德男爵走下马车,向城堡守军示意。
“哦!我的上帝!那确实是一位男爵大人的纹章,快打开城门,放他们进来!”在城堡的书记官看到马车上的徽记时,郅牧的计策初步成功了。
“善良的阁下,请无需顾及我们,我会一直坚守在大人的身边,直到他健康的走出房门!”郅牧一脸正气磅礴的神色守在床边,旁边是闻讯赶来的城堡主人,也是身为二级‘银鹰骑士’的林德爵士。在其出面核查了男爵的身份文件并致以慰问后,郅牧得以顺利的住进城堡之中。
“呼……还真是惊险,不枉我收集那么多泥巴和鹿血,还亲手弄坏了这套链甲……”此时,威尔德男爵恰好有要醒转的迹象,于是郅牧果断又一掌拍晕了他。
“这样不是长久之计,今晚得去探听一下情况,越早行动越好。”郅牧确定好计划,又从男爵的随身行李中找出适合骑士穿戴的便装,准备去参加一个将在今晚举办的小型宴会。
“让我们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威尔德大人的封臣,罗杰·德·莱伯恩骑士!”尽管这次的宴会规模远远不如郅牧在莱斯特见到的那场宏大,甚至就连准贵族也只有两位——而且其中一位还是假装的。但依然可以看出,林德爵士确实是尽心尽力的做出了准备,因为在这群山环绕的地区,爵士居然为郅牧准备了一条烤制的海鱼。
只是经过简单的处理,用松木熏过后再撒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层细密的盐巴,实在是令郅牧食指大动。
“阁下,您今天有口福了,这原本是为王子殿下准备的,但可惜的是殿下并不喜欢吃鱼,所以只好让我们来享用了!”林德爵士热情的举杯,而郅牧也遵照着从威尔德男爵那里审问出的礼仪规范做出答谢。
“阁下,无意冒犯,但我似乎没在您的身上感受到超凡的力量,也没有发现三大骑士团的纹章,您难道不是‘战斗骑士’吗?”林德爵士一个很有风度的,英俊的中年男人,但他的发问却是难倒了郅牧。
所谓三大骑士团,那自然是位于普鲁士的条顿骑士团、法兰西的圣殿骑士团,以及罗德岛上的医院骑士团,当然,以主线任务的要求来看,郅牧大概是遇不到这三家骑士团的人了。
“慈悲的阁下,我认为,战斗仅仅是骑士守则的一个方面。事实上,我会读写,在‘威敏寺’中阅读过许多书籍。我知晓众多古老的语言,这同样可以为领主大人服务。”郅牧拿出准备好的说辞,将乐章赋予他的翻译能力说成是他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中学到的技能。
“哦!原来如此,还请恕我冒昧,原来您是一位‘知识骑士’,请原谅我的无知。”林德爵士当即用左手扶右手胸,行了个礼,而郅牧也连忙起身回应。
“虽然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姑且还是行个礼表示一下……”伴随着郅牧的吐槽,今夜宾主尽欢,而郅牧也大概了解了王子的日常安排。
“爱德华王子的行程非常自由,前提是不离开城堡领地的范围。如果说他有什么固定项目的话,除了吃饭时间,那就是每天上午的时候,他会骑着马在校场里溜达几圈,以缓解自己渴望自由的心情。看来,我需要 尝试去‘偶遇’一下这位殿下了。”
另外,趁着威尔德男爵再一次醒来的间隙,郅牧终于问清楚了关于骑士阶级的诸多情况。
原来,在这个带有魔幻要素的中世纪里,骑士被分为了多种类型。比如善于战斗的“守护骑士”和更高级的“银鹰骑士”。也有靠着知识帮助人们管理城镇,记录历史,并且抵御瘟疫的“知识骑士”,更有善于驱魔和治疗的,隶属于教会的“圣骑士”。自“征服者”威廉统一英格兰后,这一千多名随他来到这里,并接受分封的骑士阶级就变成了守卫英格兰历代王朝的基石。
“不过,在这乱世里,还真是什么人都能被册封为骑士啊。林德爵士还说,之前有个商人向西蒙伯爵捐助了500磅的军费,因此被册封为勋爵……但想要成为善于战斗的骑士还是很难的,除了皈依教会,获得‘洗礼圣油’外,就只能靠金钱去磨,从小就要开始锻炼,多吃肉和蛋奶食品,这样才能在未来的某天激发出一种奇异的生命力量,踏上超凡脱俗的道路。”
“总的来说,这个世界的魔幻元素并不强烈,按照网络小说里面的分级……应该算低魔世界?”在这里,即使是沉浸磨练技艺多年的战斗骑士也不过能以一敌十而已,运气好的,一发弩箭,或是一桶热油,就可以送一位训练多年的骑士上路。
夜色渐深,郅牧却犯了难题:“如果我睡着时,威尔德男爵突然醒来了该怎么办?难道现在就得开始行动?可如果我是城堡主人,对于今天的变数一
(本章未完,请翻页)
定会加强防范。”想到这里,他的神色也随着思绪变换了数次。
“而且,最重要的是,我是否已经做好了突破底线的准备……”郅牧扪心自问,从开始到现在,他所对抗的敌人都是嗜血危险的怪物,亦或是周扒皮一般的恶人,他从未伤害过任何无辜之人。但是,当他真切的加入到某一方势力,与那些应征而来的穷苦民兵撕杀时,那就不可避免的会伤害到他们,这就和他的理念完全相悖了。
“瞻前顾后,你不伤害别人,别人就会伤害你。当你杀死那个骑士时,为什么没有这样的感触?”
“……就算是杀死那个欺凌弱小的骑士,我还是心有愧疚。因为即使他犯了罪,也应该由法庭去裁决,而我却这样剥夺了他的生命……但话又说回来,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不可能放着那些农奴不管,当骑士纵马朝我杀来时,我也不可能坐以待毙。”
“这不就对了嘛!在这混乱的时代,你别无它法。反正我早已不相信什么法律和论理了,在那噩梦般的几年中,我也就等来你这么一个烂好人而已。”艾琳撇了撇嘴。
“……少女,你的想法很危险。我会想办法让你接受一下九年义务制教育的,要相信人世中的真善美。”郅牧依然不放弃让艾琳上学的打算。
“不过,谢谢你陪我说话,我觉得好多了。虽然还是没能下定决心,但我会坚持走下去,直到我不得不……不得不放弃一切底线……”郅牧选中一件深黑色的衬衫,并用围巾蒙上面部。又装配好手枪的消声器和配发的短剑——这些物品都一直存放在他的物品栏中,如今取出它们,就是为了不会被城堡里的人认出来。
秋夜微凉,郅牧换上一双来自现代的运动鞋,以确保不会发出脚步声。他灵活的躲开巡夜的士兵,一路摸到据说是爱德华王子就寝的房间跟前。
王子的房间前面有两名全副武装的士兵把守,尽管他们已经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但也不是瞎子。如果郅牧想要进入,那必须想个办法引开他们。
可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轰!”
在郅牧思考对策的间隙,突然有一股灼热的力量从后方涌来,他急忙向前翻滚,身后只留下一道烧焦的痕迹。
“嗯?那是什么声音?”远处的守卫似乎听到了动静,正朝着郅牧这边赶来。
“未知的、具有超凡能力的敌人出现了!”在这紧急时刻,郅牧连看都没有回头看一眼,他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飞速向前奔逃而去。然而,还没等跑出几步,郅牧猛的一偏头,又是一颗拳头大小的火球急速驶过,重重的砸在郅牧面前,封锁了他的道路。驭使火球的敌人本以为胜券在握,却没想到郅牧连停顿都没有,他架起双臂,旁若无物的冲进灼热的火墙,朝着曲折的城堡下层跑去。
未知的敌人露出凝重的神情,他随后效仿郅牧,忍受着烈焰的灼烧,继续咬在郅牧的后面。只是,此人竟然是一身军士的打扮,相对于穿着沉重链甲的他来说,郅牧无疑要轻便许多。很快,他就失去了郅牧的身影,而此时的卫兵也已经逐渐包围过来,他只能懊恼的摇了摇头,朝着另一个方向快速逃走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