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爱就爱 第13节

小说:想爱就爱 作者:艾米 更新时间:2024-08-18 06:07:00 源网站:顶点小说
  詹濛濛只要有歌唱,心情就不会坏到哪去,立马选了首歌唱起来。

  林妲说:“我去厨房看看要不要帮忙。”

  simon紧急阻拦:“不用看不用看,肯定不需要帮忙!”

  她置若罔闻,径直来到厨房,见陶沙系着一个围裙,正在洗菜。

  她问:“要帮忙吗?”

  他头也不回地说:“不用,你去唱歌吧,我做好了叫你们。”

  “那我就在这里偷师学艺吧。”

  他没吭声。

  她知道他还在为刚才的事难过,不免在心里责怪simon,干嘛要带着两个女生到陶沙家去接人?是不是故意这样安排,意在泄露陶沙的身世和家庭窘况?难道是因为simon看上了詹濛濛,想拆散两只鸳鸯,自己取而代之?那也太阴险了吧?

  simon嚷嚷着走近:“linda宝贝,快来唱歌啊!”

  她见厨房插不上手,陶沙也没心思理她,便决定去娱乐室那边,免得人家觉得她粘着陶沙。

  她刚转身,突然感觉陶沙从后面抓住了她的手臂,拉近了,在她耳边轻声说:“待会别喝那种红色饮料。”

  她还没来得及问为什么,simon的声音已经到跟前来了:“林妹妹,怎么搞的呀?三请四催都不来?”

  陶沙很快放开她,她也连忙跳到一边,心头撞鹿。

  simon来到门边,问:“你躲在厨房里干什么?”

  “我想看看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没什么要帮忙的。”

  “我们来这么多人,得做多少菜呀——”

  “不过区区四人,对他来说算个什么?以前在美国的时候,我们一开party(聚会)就是几十人,全都是他一个人搞定。”

  “你们在美国就认识啊?”

  “我们在中国就认识。”

  “出国之前就认识?”

  “对呀,我和他从穿开裆裤起就是好朋友。”

  “一起出国的?”

  “不是,但在美国奇迹般地相遇了,感谢上帝,阿门!走吧,我们在这里只能碍他手脚,还是各尽所能,他做他的菜,我们唱我们的歌。”

  她向陶沙那边望去,他难以觉察地点了下头,仿佛在说:去吧,唱歌没事的,只要不喝那种红色饮料就行。

  simon突然抓住她的手腕,把她往娱乐室那边拉。

  她急了,想挣脱他的手,但怎么也挣脱不开。

  陶沙明明看见了,也不出来解救她。

  simon一直把她拉到了娱乐室才松开手:“先喝点什么润润嗓子吧?橘子水行不行?”

  她决定不管什么颜色的饮料都不喝:“不用了。”

  simon把麦克风塞到她手里:“那就开唱吧,你的保留节目,《kissmegoodbye》,我给你点了哈。”

  她心不在焉地唱着,还在回想刚才那一幕。陶沙抓住她胳膊的时候,好有力,而且他那一拉,差点把她拉进他怀里去了,到现在还能感觉到他手的温度和在她耳边说话时呼出的气息。

  她一下回想起好多影视里男主不由分说把女主拉到怀里亲吻的镜头,以前看的时候,只觉男主有种雄性美,勇武有力,对女主很有感情。现在想来,女主应该还不止视觉上的美和心理上的享受,应该还有一种生理上的悸动,一种晕眩,一种触电感。

  如果那时simon不过去,她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说不定她会软瘫在陶沙怀里。

  他为什么要那样拉她?真的只是为了告诉他红色饮料的秘密吗?

  红色饮料?什么红色饮料?没见到红色饮料啊!也许待会吃饭的时候才会出现?

  为什么他叫她别喝?是不是里面下了迷药?谁下的呢?既然他叫她别喝,那肯定不是他下的,应该也不会是詹濛濛下的,那就只能是simon下的了。

  她有点失望,为什么是simon下的?为什么不是陶沙下的呢?如果是陶沙下的,那就说明他很想得到她,她愿意装作不知道的样子,把那下了迷药的饮料喝了,然后让他把她抱到床上去,为所欲为。刚才他只拉了她一把,就让她有那么美妙的感觉,如果他不光拉她,还拥抱她,亲吻她,那不是更美妙?

  不过换成是simon下迷药,那份美妙就荡然无存了。她连他拉她都不喜欢,更别说为所欲为。

  在她看来,每个人的追求方式要符合自己的长相,比如simon,长得明目皓齿白里透红,那就应该采取温情脉脉的方式来追求,害羞的微笑,矜持的言谈,默默的关爱,那才配他的长相,她会觉得很美好。但simon偏偏总是油嘴滑舌,说话很黄很暴力,跟他的长相背道而驰,就不令人喜欢了。

  而陶沙就不同,像他那样黑面黑须充满雄性味的男人,就应该大刀阔斧地追,要有点霸气,像今天这样,不由分说地拉到怀里,很让她着迷。但他平时偏偏有点蔫蔫乎乎,畏畏缩缩,这就不符合他的长相,也就不令人喜欢了

  她突然想到,如果是simon下的迷药,那陶沙是怎么知道的呢?只能是他们俩事先商量好的,但如果是他们俩共同的计谋,陶沙为什么又要提醒她呢?难道是在报答她对他的那几句安慰?

  她越想越糊涂,搞不明白这两个男人究竟在打什么算盘。

  三个人轮番k了一阵歌,陶沙走过来宣布开饭,于是几个人都到厨房去端菜,端到餐厅里,摆在simon的长圆形大餐桌上。四个人分坐两边,两个男的在一边,两个女的在另一边。

  simon宣布说:“今天我们吃菜按中国习惯,不分菜到人,大家都从菜盘里夹;喝酒按美国习惯,不劝不逼,自斟自饮,都以尽兴为目的哈。”

  她看了一下桌上摆的饮品,果真有红色的!

  而且有两种,一种是红酒,另一种是樱桃汁。她很喜欢吃樱桃,也喜欢喝樱桃制成的饮料,但今天因为有陶沙的嘱咐,她不敢喝了,连望都不敢再望,好像一望就会把红色饮料望进自己嘴里来一样。

  两个男人各倒了一杯红酒,詹濛濛拿了一瓶啤酒,林妲只倒了一杯冰水,白色的,透亮的,从任何角度看都不是红色。

  才吃了一会,两个男人就已经喝光了一瓶红酒,改喝啤酒。而詹濛濛已经喝完了一瓶啤酒,改喝饮料。

  她见詹濛濛抓起了那瓶樱桃汁,慌忙咳嗽了两声。

  但詹濛濛没觉察到,她只好在桌子下拉詹濛濛的衣服。

  詹濛濛以为是在提醒她左边的领子有点垮下来了,便往上提了提领子,倒了大半杯樱桃汁,喝了起来。

  她不知道该如何制止詹濛濛又不让simon看出陶沙已经走漏了消息,一时愣在了那里,生怕詹濛濛喝着喝着就现场倒下去。最后她安慰自己说,反正我没喝,不会被放到,可以监督simon,不让他借酒伤害詹濛濛。再说陶沙在这里,总不会坐视simon伤害他的女友。

  詹濛濛喝完了半杯,又续了一杯,但一点也没有被迷晕的征兆,还对其他人说:“我向你们隆重推荐樱桃汁,太好喝了!”

  simon吹嘘说:“我看中的都是顶级。”说着,也倒了半杯樱桃汁。

  林妲偷偷瞄了陶沙一眼,觉得他好像有点不自在,只盯着桌上的菜,默默地咀嚼。

  她等着詹濛濛和simon砰然倒下,但那两只一点没有倒下的意思,还异常活跃,simon喝完半杯樱桃汁就跑去唱歌,然后詹濛濛也跑去唱歌,饭桌上只剩下她和陶沙。

  她看着他,指指樱桃汁,两手一摊,意思是说:“红色饮料没什么呀!”

  他耸了耸肩,什么也没说。

  后来,她和陶沙也被抓去唱歌,但她无论人在那里,在干什么,都拿着自己的杯子,怕有人趁她不注意下了迷药。

  最后,就她一人保持着清醒的头脑,那三个都有点醉了。

  詹濛濛醉得最厉害,说话有点大舌头,还不停地往simon身上倒。

  simon喝得脸泛桃花,眼含春水,平添了几分妩媚,像个女扮男装的越剧小生。

  陶沙本来就比较黑,喝了酒之后,更是黑上飘着一层红,看上去有几分匪气。如果不是他曾在她耳边嘱咐过那么一句,她可能会觉得本次宴会上最危险的人物就是他。

  最后,那三个都躺倒了,詹濛濛和simon躺倒在娱乐室的沙发上,陶沙躺倒在餐厅的沙发上,林妲也疲倦了,想打个盹,但又怕着了谁的道,只好坐在那里强撑。

  撑了一会,实在有点撑不住了,决定找间有门栓的屋子,把自己关在里面安全地睡一觉。

  她轻轻起身,装作找洗手间的样子,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瞄。

  有一个很大的卧室,可能是主人房,装潢得比较西洋复古,家具是樱桃汁那种暗红色,上面有曲里拐弯的凸起花纹,床上用品是浅色的,堆着大大小小很多枕头,床头墙上挂着一个很大的镜框,里面是一个穿博士服戴博士帽的男生,可能是simon的毕业照。

  这间卧室有门栓,但估计是simon的卧室,她不好意思跑里面去睡觉。

  接着往下找,又看到一间,比刚才那间小一些,装潢比较现代,家具全都是粉色和白色的组合,边缘都是流线型的,也是一张大床,不知道是为谁预备的。

  她再往下找,又找到一间,比刚才那间小一点,摆着两个单人床,估计是所谓“客房”。她检查了一下,也有门栓,决定待会就睡这间,于是跑去叫詹濛濛。

  回到娱乐室,她走到詹濛濛身边蹲下,轻声说:“喂,起来,我们到客房里去睡。”

  詹濛濛闭着眼睛问:“干嘛呀?”

  “我找到一间客房,有门栓,我们到那里去睡吧。”

  “为什么?”

  “在那里睡安全一些。”

  “我不想动,要去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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