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smegoodbye》是一首很老很老的英语歌,太老了,以至于林妲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这里不会有这首歌,因为她去过的歌厅,还有她自家和朋友家的卡拉ok机子里,都没这歌。她认识的人里,除了她妈妈,也没谁会唱这歌。
她是在娘胎里开始接触这首歌的,因为她妈妈有盘磁带,上面都是英语老歌,其中就有这首《kissmegoodbye》。那盘磁带上的歌,全都曲调舒缓,旋律优美,被她妈妈当做胎教音乐经常放给她听,出生后,她妈妈就用那盘磁带哄她睡觉。据说她特服那盘磁带上的老歌,晚上睡觉的时候,只要她妈妈一放那盘磁带,她就很安静地躺在床上听,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再后来,她就无师自通,全都会唱了。
可能是因为早期接触加上长期熏陶,她觉得那盘磁带上的歌才是全天下最美丽动听的英语歌,时下流行的劲爆英语金曲,她反而没感觉。
作为大学英语副教授的女儿,她唱英语歌是受到一致好评的。平时和同学朋友出去k歌,她也比较爱唱英语歌,不过因为歌厅里没她最爱的老歌,她一般都是唱唱《myheartwillgoon》(电影《泰坦尼克》插曲)之类比较大众化的曲目。
但今天她一点也不想唱歌,因为她不习惯当着这么多陌生人唱,而且还有“海龟”在场,人家是喝过洋牛奶的,那英语肯定是好生了得,她在这样的场合唱英语歌,只能是班门弄斧,所以她特意点了这首,准备蒙混过关。
她看到大家都在积极地帮她寻找这首歌,不由得抿嘴偷笑,知道会是徒劳一场。
正在这时,simon回来了,听说是在找这首歌,马上打包票说:“有,肯定有。”
她不相信:“不会吧?我说的是很老很老的那首英语歌,不是王力宏那首。”
“我知道,肯定有。”
“别的歌厅都没有的。”
“别的歌厅怎么能跟‘蓝色海洋’比呢?”
她也发现“蓝色海洋”真的比别的歌厅高级,音响效果不是一般的好,画面也不是一般的美,装修更是没说的,十分高雅。最重要的是,这里的机子仿佛通人性,你要是喊不上去了,它会自动帮你调低音调,你要是唱太慢了,它会自动帮你放慢速度。
simon一下就找到了她说的那首《kissmegoodbye》,帮她点了,把麦克风递给她:“是这首吧?”
她赖不掉了,只好接过麦克风,站起身,轻轻唱起来。
wechooseit,winorloseit(是成是败,这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loveisneverquitethesame(爱情从来都不会一成不变)
iloveyou,nowi’velostyou(我爱你,但我已经失去了你)
don’tfeelbad,you’renottoblame(别自责,这不是你的错)
sokissmegoodbyeandi’lltrynottocry(给我最后一个吻,我会尽量不哭)
allthetearsintheworldwon’tchangeyourmind(用尽世上的眼泪也不能挽回你的心)
there’ssomeonenewandshe’swaitingforyou(你的新欢在等你)
soonyourheartwillbeleavingmebehind(你很快就会将我忘在脑后)
lingerawhile,theni’llgowithasmile(再呆一会,我会微笑着离去)
likeafriendwhojusthappenedtocall(就像是一个朋友碰巧来看过你)
forthelasttimepretendyouaremine(请你最后一次装着仍在爱我)
mydarling,kissmegoodbye(亲爱的,与我吻别)
iknownowimustgonow(我知道,我该走了)
thoughmyheartwantsmetostay(虽然我心里想要留下来)
thatgirlisyourtomorrow(那个女孩才是你的未来)
ibelongtoyesterday(我只属于你的过去)
……
forthelasttimepretendyouaremine(请你最后一次装作仍在爱我)
mydarling,kissmegoodbye(亲爱的,吻别我吧)
mydarling,kissmegoodbye(亲爱的,吻别我吧)
一曲唱下来,把个包间唱得鸦雀无声,不知道是因为这歌太伤感了,还是因为这歌太古老了,总而言之,就是把大家都唱成了木鸡。
过了一会,几个人好像恢复了知觉一样,不约而同地评论起来:
“哇,这歌——真好听啊!”
“看不出来啊,小姑娘的嗓子这么——成熟。”
“瞧瞧,这才叫音乐,现在那些东西,太——浅薄了。”
“你小小年纪,怎么会唱这么老的歌?”
詹濛濛替她解释说:“这是她妈妈的最爱。”
又是一阵赞叹:
“有其母必有其女啊!”
“肯定是音乐世家!”
她慌忙声明:“不是,我妈不是搞音乐的,是教英语的。”
“难怪这么会唱英语歌。”
詹濛濛说:“其实她妈妈唱得比她更好,主要是代入了自己的情感和亲身经历,所以声情并茂。她妈妈和她爸爸——就是歌里唱到的那个样子。他爸以前结过婚,为了追求她妈,不惜抛妻弃子。她妈呢,其实还有更好的人追求,但她妈见她爸把婚都离了,成了孤家寡人,不想辜负她爸一片心意,就跟她爸结了婚。哪知道她爸爸出国之后,故伎重演,有了新欢,就抛弃了她和她妈妈——”
林妲惊呆了,没想到詹濛濛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爆她家的料,感觉像被人当众剥光了衣服一样,只想挖个地洞钻进去。
几位听众也全都不吭声了。
詹濛濛继续爆料:“她妈妈就像这歌里唱的一样,虽然被人抛弃了——”
一直在闷头翻歌本的少东家突然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惊喜地嚷道:“我终于找到一首会唱的了——”
几个人全都开始起哄:“好啊好啊,快唱快唱。”
“就是,你今天是男猪(男主),不唱一个是下不了台的。”
少东家自己用遥控选了歌,屏幕上出现了歌名《linda》,张学友原唱。他没站起来,就坐在原座,懒洋洋地唱道:
一脸的醉意让我们更亲蜜
给你所有最浪漫的消息
谁都不可以想要将你代替
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
是什么道理坦白也要勇气
对你的爱已经无法言喻
只要一接近就会开始心急
怕你太早从我怀里离去
lindalindalindalinda
你不要不说话
你的沉默仿佛是种惩罚
怪我让你也有一点挣扎
lindalindalindalinda
你不要太害怕
有多爱你我还不会表达
没说的你都懂吗
说来奇怪,虽然林妲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一首歌,但却觉得旋律很熟悉,特别是那个英语部分,简直就能跟着唱出来。她发现其他人也一样,好像都能唱那句,一到那里,大家就都唱了起来,那句一过,又都停了下来。
结果这首歌成了那天的“绝唱”,再往下就没人点歌了,坐着闲聊了一阵,吃了些甜点,就有人提议回家,其他人也都赞成,于是起身走人。
到了门外,几个男生说了“再见”,就都秒gone了(一下就消失了),只剩下少东家和两位女士。
少东家问:“你们住哪里呀?我送你们回家。”
詹濛濛报了地址,开玩笑说:“你刚从外国回来,知道不知道路哦?”
“有gps(卫星定位系统)。”
“a市这几年街道变化神速,又到处修路,有gps也不好找,还是我来开吧。”
“你有驾照?”
“当然哪。”詹濛濛掏出驾照晃了一下,“新时代的女性,要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写得了代码,查得出异常,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围墙,开得起好车,买得起新房,斗得过二奶,打得过流氓——”
少东家被逗笑了:“呵呵,太厉害了!”
车童把少东家的车取来了,詹濛濛开心地大叫一声:“哦也!宝马6系,还是敞篷的呀?乖乖!太拉风了!”说着,就到车童手里去抢钥匙。
车童不肯给,少东家发话了:“给她吧。”
詹濛濛接过钥匙,喜滋滋地坐到驾驶室里,林妲正想坐到后座去,少东家把她拦住了,指了指前座:“你坐前面吧。”
“不,还是你坐前面吧。”
“我怕死,不敢坐前面。”
林妲以为他开玩笑,后来才发现他真的很怕,完全不顾男人的体面,不时地吆喝:“有人!有人!”“红灯!红灯!”“刹车!刹车!”
詹濛濛格格笑着,把车开得风驰电掣,好像存心把少东家吓得尿裤子一样。
到了目的地,詹濛濛停了车,但还恋恋不舍地坐在那里不肯出来:“哇,太过瘾了!好车就是不一样!”
少东家问林妲:“你住哪里呀?我送你回去。”
“我就住这里。”
“你们俩住同一栋楼?”
“不光是同一栋楼,还是同一层,同一套房间。”
“是吗?亲戚?”
“不是,她是我同学,家在外地,她在做暑期工,公司离这里比较近,住在我家。”
“哦,那我省汽油了。”
少东家走了之后,詹濛濛责怪说:“你干嘛说我借住在你家呢?就说我家也在这栋楼,他不就以为我父母也是大学教授了吗?”
“你——事先没说么。”
“这还用我说?我看你是故意的。”
“什么故意的?”
“我叫你去,是做陪衬的,你倒好,在那里喧宾夺主……”
“我哪里有喧宾夺主?”
“你唱那首歌——”
“那不是他们逼着我唱的吗?”
“逼你唱你就唱?你不会推脱?”
“你不是也在那里嚷嚷要我唱吗?”
“我当然要嚷嚷,不嚷就让人看出破绽了。”
“我哪里知道你是在假嚷嚷?”
詹濛濛自我开解说:“算了,唱个歌也没什么,况且是首老掉牙的歌。”
她是在娘胎里开始接触这首歌的,因为她妈妈有盘磁带,上面都是英语老歌,其中就有这首《kissmegoodbye》。那盘磁带上的歌,全都曲调舒缓,旋律优美,被她妈妈当做胎教音乐经常放给她听,出生后,她妈妈就用那盘磁带哄她睡觉。据说她特服那盘磁带上的老歌,晚上睡觉的时候,只要她妈妈一放那盘磁带,她就很安静地躺在床上听,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再后来,她就无师自通,全都会唱了。
可能是因为早期接触加上长期熏陶,她觉得那盘磁带上的歌才是全天下最美丽动听的英语歌,时下流行的劲爆英语金曲,她反而没感觉。
作为大学英语副教授的女儿,她唱英语歌是受到一致好评的。平时和同学朋友出去k歌,她也比较爱唱英语歌,不过因为歌厅里没她最爱的老歌,她一般都是唱唱《myheartwillgoon》(电影《泰坦尼克》插曲)之类比较大众化的曲目。
但今天她一点也不想唱歌,因为她不习惯当着这么多陌生人唱,而且还有“海龟”在场,人家是喝过洋牛奶的,那英语肯定是好生了得,她在这样的场合唱英语歌,只能是班门弄斧,所以她特意点了这首,准备蒙混过关。
她看到大家都在积极地帮她寻找这首歌,不由得抿嘴偷笑,知道会是徒劳一场。
正在这时,simon回来了,听说是在找这首歌,马上打包票说:“有,肯定有。”
她不相信:“不会吧?我说的是很老很老的那首英语歌,不是王力宏那首。”
“我知道,肯定有。”
“别的歌厅都没有的。”
“别的歌厅怎么能跟‘蓝色海洋’比呢?”
她也发现“蓝色海洋”真的比别的歌厅高级,音响效果不是一般的好,画面也不是一般的美,装修更是没说的,十分高雅。最重要的是,这里的机子仿佛通人性,你要是喊不上去了,它会自动帮你调低音调,你要是唱太慢了,它会自动帮你放慢速度。
simon一下就找到了她说的那首《kissmegoodbye》,帮她点了,把麦克风递给她:“是这首吧?”
她赖不掉了,只好接过麦克风,站起身,轻轻唱起来。
wechooseit,winorloseit(是成是败,这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loveisneverquitethesame(爱情从来都不会一成不变)
iloveyou,nowi’velostyou(我爱你,但我已经失去了你)
don’tfeelbad,you’renottoblame(别自责,这不是你的错)
sokissmegoodbyeandi’lltrynottocry(给我最后一个吻,我会尽量不哭)
allthetearsintheworldwon’tchangeyourmind(用尽世上的眼泪也不能挽回你的心)
there’ssomeonenewandshe’swaitingforyou(你的新欢在等你)
soonyourheartwillbeleavingmebehind(你很快就会将我忘在脑后)
lingerawhile,theni’llgowithasmile(再呆一会,我会微笑着离去)
likeafriendwhojusthappenedtocall(就像是一个朋友碰巧来看过你)
forthelasttimepretendyouaremine(请你最后一次装着仍在爱我)
mydarling,kissmegoodbye(亲爱的,与我吻别)
iknownowimustgonow(我知道,我该走了)
thoughmyheartwantsmetostay(虽然我心里想要留下来)
thatgirlisyourtomorrow(那个女孩才是你的未来)
ibelongtoyesterday(我只属于你的过去)
……
forthelasttimepretendyouaremine(请你最后一次装作仍在爱我)
mydarling,kissmegoodbye(亲爱的,吻别我吧)
mydarling,kissmegoodbye(亲爱的,吻别我吧)
一曲唱下来,把个包间唱得鸦雀无声,不知道是因为这歌太伤感了,还是因为这歌太古老了,总而言之,就是把大家都唱成了木鸡。
过了一会,几个人好像恢复了知觉一样,不约而同地评论起来:
“哇,这歌——真好听啊!”
“看不出来啊,小姑娘的嗓子这么——成熟。”
“瞧瞧,这才叫音乐,现在那些东西,太——浅薄了。”
“你小小年纪,怎么会唱这么老的歌?”
詹濛濛替她解释说:“这是她妈妈的最爱。”
又是一阵赞叹:
“有其母必有其女啊!”
“肯定是音乐世家!”
她慌忙声明:“不是,我妈不是搞音乐的,是教英语的。”
“难怪这么会唱英语歌。”
詹濛濛说:“其实她妈妈唱得比她更好,主要是代入了自己的情感和亲身经历,所以声情并茂。她妈妈和她爸爸——就是歌里唱到的那个样子。他爸以前结过婚,为了追求她妈,不惜抛妻弃子。她妈呢,其实还有更好的人追求,但她妈见她爸把婚都离了,成了孤家寡人,不想辜负她爸一片心意,就跟她爸结了婚。哪知道她爸爸出国之后,故伎重演,有了新欢,就抛弃了她和她妈妈——”
林妲惊呆了,没想到詹濛濛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爆她家的料,感觉像被人当众剥光了衣服一样,只想挖个地洞钻进去。
几位听众也全都不吭声了。
詹濛濛继续爆料:“她妈妈就像这歌里唱的一样,虽然被人抛弃了——”
一直在闷头翻歌本的少东家突然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惊喜地嚷道:“我终于找到一首会唱的了——”
几个人全都开始起哄:“好啊好啊,快唱快唱。”
“就是,你今天是男猪(男主),不唱一个是下不了台的。”
少东家自己用遥控选了歌,屏幕上出现了歌名《linda》,张学友原唱。他没站起来,就坐在原座,懒洋洋地唱道:
一脸的醉意让我们更亲蜜
给你所有最浪漫的消息
谁都不可以想要将你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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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道理坦白也要勇气
对你的爱已经无法言喻
只要一接近就会开始心急
怕你太早从我怀里离去
lindalindalindalinda
你不要不说话
你的沉默仿佛是种惩罚
怪我让你也有一点挣扎
lindalindalindalinda
你不要太害怕
有多爱你我还不会表达
没说的你都懂吗
说来奇怪,虽然林妲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一首歌,但却觉得旋律很熟悉,特别是那个英语部分,简直就能跟着唱出来。她发现其他人也一样,好像都能唱那句,一到那里,大家就都唱了起来,那句一过,又都停了下来。
结果这首歌成了那天的“绝唱”,再往下就没人点歌了,坐着闲聊了一阵,吃了些甜点,就有人提议回家,其他人也都赞成,于是起身走人。
到了门外,几个男生说了“再见”,就都秒gone了(一下就消失了),只剩下少东家和两位女士。
少东家问:“你们住哪里呀?我送你们回家。”
詹濛濛报了地址,开玩笑说:“你刚从外国回来,知道不知道路哦?”
“有gps(卫星定位系统)。”
“a市这几年街道变化神速,又到处修路,有gps也不好找,还是我来开吧。”
“你有驾照?”
“当然哪。”詹濛濛掏出驾照晃了一下,“新时代的女性,要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写得了代码,查得出异常,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围墙,开得起好车,买得起新房,斗得过二奶,打得过流氓——”
少东家被逗笑了:“呵呵,太厉害了!”
车童把少东家的车取来了,詹濛濛开心地大叫一声:“哦也!宝马6系,还是敞篷的呀?乖乖!太拉风了!”说着,就到车童手里去抢钥匙。
车童不肯给,少东家发话了:“给她吧。”
詹濛濛接过钥匙,喜滋滋地坐到驾驶室里,林妲正想坐到后座去,少东家把她拦住了,指了指前座:“你坐前面吧。”
“不,还是你坐前面吧。”
“我怕死,不敢坐前面。”
林妲以为他开玩笑,后来才发现他真的很怕,完全不顾男人的体面,不时地吆喝:“有人!有人!”“红灯!红灯!”“刹车!刹车!”
詹濛濛格格笑着,把车开得风驰电掣,好像存心把少东家吓得尿裤子一样。
到了目的地,詹濛濛停了车,但还恋恋不舍地坐在那里不肯出来:“哇,太过瘾了!好车就是不一样!”
少东家问林妲:“你住哪里呀?我送你回去。”
“我就住这里。”
“你们俩住同一栋楼?”
“不光是同一栋楼,还是同一层,同一套房间。”
“是吗?亲戚?”
“不是,她是我同学,家在外地,她在做暑期工,公司离这里比较近,住在我家。”
“哦,那我省汽油了。”
少东家走了之后,詹濛濛责怪说:“你干嘛说我借住在你家呢?就说我家也在这栋楼,他不就以为我父母也是大学教授了吗?”
“你——事先没说么。”
“这还用我说?我看你是故意的。”
“什么故意的?”
“我叫你去,是做陪衬的,你倒好,在那里喧宾夺主……”
“我哪里有喧宾夺主?”
“你唱那首歌——”
“那不是他们逼着我唱的吗?”
“逼你唱你就唱?你不会推脱?”
“你不是也在那里嚷嚷要我唱吗?”
“我当然要嚷嚷,不嚷就让人看出破绽了。”
“我哪里知道你是在假嚷嚷?”
詹濛濛自我开解说:“算了,唱个歌也没什么,况且是首老掉牙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