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以势压人
秦淼峰站在槟城城门之上,俯瞰着槟城周围的土地。
三百里之内,荒无人烟。城墙之内,槟城之内,除了身穿盔甲的士兵,连一个普通的老百姓都看不到。满城的尸体腐败的味道,一阵阵袭来。
士兵们将一具具尸体堆放起来,堆的比城墙还要高。蚊蝇不断在周围盘旋着,秃鹫在天空上盘旋,偶尔的落下几中,啄几口腐尸的肉便又飞回空中。
一个士兵前来,抱拳道:“报将军,所有尸体皆已摆放好,是否现在就点火。”
秦淼峰回头望去,那一座座尸身堆放的小山,充满了无比的自豪感,整座城池三百多万人,有一半的人都在这几座“小山”中,其余的人,都已经跑了。
“我实在不舍得啊。”秦淼峰摇了摇头,不舍得,也要烧,烧了个一干二净,哪怕是神殿再派人过来核查,也是什么也查不到的。毁尸灭迹,还有什么比烧更快的。
秦淼峰摆了摆手,道:“烧了。”
“是。”士兵得令下去,这一个多月以来每天都面对这么多尸体,他早就已经忍受不了了。
“报。”又一个士兵跑了上来,“报将军,城东五十里外发现火堆,火堆向北三十里外还发现了一副盔甲,盔甲之下是一副烂肉。”
“盔甲?烂肉?”秦淼峰立即来了精神,“是谁的盔甲?”
士兵道:“是一副银色软甲,因为盔甲外穿着一件黑色衣裳,很难发现。”
银色软甲!
在王权国度中,王穿金色铠甲,大将军和地位仅次于王的将士才有资格穿银质铠甲。
秦淼峰倒吸一口凉气,随即欣喜若狂:“是塔石,月柔国大将军塔石,真是让我一顿好找。”
塔石死了,死在了他的管辖地界,只要架着他的盔甲前往枫国都城,在大王面前邀功,说不定能封个侯爷。秦淼峰道:“软甲呢?”
士兵道:“已送到大殿,请将军过目。”
秦淼峰兴奋道:“好,好极了,有赏,重重有赏。”
秦淼峰见到这副软甲的时候,上面还沾染着血污和烂肉,而软甲旁,一个箱子里,陈放着一副已经焦黑的肉。秦淼峰欣喜道:“将塔石将军的尸身用上好的棺木入殓,等到抓住神殿使者,我便放心回国了。”
秦淼峰想了想,好像还差点什么。于是道:“月柔大王柯怀玉是否还有两个遗孤?”
一个士兵道:“好像是的,先前月柔大臣还想用他们的命来换取荣华富贵,只是后来被塔石劫走。”
秦淼峰道:“塔石已经死在了这里,那柯怀玉的遗孤多大了,可有修为在身?”
士兵道:“听一个宫中的老人说,柯怀玉只教他们为王之道,并未教授任何巫术。”
秦淼峰摆了摆手,道:“下去准备吧,要好好给塔石将军准备,他可是连大将军都钦佩的人物啊。”
“是。”士兵应了一声,便下去了。要在如同空城的滨海找一副最好的棺木自然很容易,反正拿什么都不要钱。
秦淼峰很是满意,这破地方他是一刻都不想再呆。
与此同时,水妙三人走了三天终于来到了滨海城东方最近的一个镇子,再往东走三千多里,就不再是曾经的月柔国范围,枫国的爪牙再厉害,也不敢把手伸进东方十三国的地界。
平安镇,自从月柔国的守军撤退后,这里就是亭长说了算。
水妙三人在一家客栈吃饭,客栈是镇上唯一的客栈,收费也还算合理,再说金婆婆本来就是一个不差钱的人,每年神殿给的俸禄都是攒着,在神殿包吃包住,在外也有专人接送。金婆婆在神殿的职能主要是照顾宁清秋的饮食起居,她从七八岁之时就跟随宁清秋,今年八十有八,宁清秋举手投足之间她都知道宁清秋需要什么,因此颇为宁清秋欢喜,许多重要的旨意也是由金婆婆在传达。
点了四五道菜,三个人坐在客栈靠门的位置,客栈之中人声鼎沸,似乎在商讨什么大事。
一桌客人似乎很是激动,声音相对要大一些。
客人甲说:“你们听说了吗?今日午时要处斩一个重犯,这个重犯身背五条人命,双手沾满了血啊。”
客人乙也听说过,所以也不是很惊讶:“是啊,这个犯人极度暴力,还是个实力高强的巫师,手经脚经都已经被挑断,为了防止他逃跑,还特意的加了一百斤的铁球。”
客人丙说:“说着说着,午时快到了,得赶紧吃饭,不然都看不到杀人了。”
金婆婆微微皱眉,杀人,很好看吗?要看,去槟城看啊。
金婆婆很是厌恶,对水妙二人说:“快些吃,我们下午出镇。”
水妙和卡妙点了点头,卡妙好奇道:“婆婆,他们说的是什么啊,感觉他们好高兴的样子,我们要不要去看。”
金婆婆道:“不去,休息很重要,明白吗?”
卡妙很是乖巧的说:“嗯。”
水妙的眼中,则闪过一丝惆怅,他似乎明白了。
卡妙四下张望,奇怪道:“塔石将军说来等我们,为什么还不见他。”
“这——”金婆婆悲从中来,刚说了个字,水妙便接口道:“塔石将军有很重要的事先走了,等我们长大了,他就来接我们。”
“哦。”卡妙不再追问,金婆婆很难想像,一个八岁大的孩子,居然如此成熟。
国破家亡,若还是傻白甜,那不就等着死吗?
却听到刚才那桌人又说:“大胖,你娘的咳喘好些了吗?”
一直没有说话的人摇了摇头,很是伤感:“没有,他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
刚才说话的客人丙说:“听说砍头的时候喷出来的血可以治肺痨。”
客人乙也接过话茬:“是啊,沾血的馒头,说起这个,你要不要试试。”
大胖脸色变的很难看:“这种东西,以讹传讹,信不得。”
客人丙道:“爱信不信。”
约莫过了一刻钟,桌上的菜吃的差不多了,金婆婆见外面人声嘈杂,大概是午时将近,镇上的村民都赶着去看热闹了吧。
金婆婆皱了皱眉头,道:“吃饱了吗?”
“嗯。”水妙和卡妙点了点头,“我们吃饱了。”
“嗯,我们走吧。”金婆婆不想两个孩子过多的卷入这种残忍的场面,虽然他们也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但能避免的事情尽量避免还是好的。
他们结账准备离开,一队人马走了进来,将客栈所有人拦住:“客栈所有人都不许走,亭长有令,命镇上所有人前往菜市口观看砍头。”
此话一出,立刻引来所有人的议论,有的觉得正好要去,何乐而不为;有的则认为场面太过于血腥,特别不适合妇女儿童。
金婆婆愣住,眼见这群前来阻拦的人服装一制,皆是白衣粗麻,下身黑裤,手上系着黄色条布,手拿钢刀。金婆婆有些生气,道:“你们凭什么要强迫别人去看杀人?”
为首一人冷哼一声,道:“我家大人是要肃清罪恶,让村民们都看看罪犯的下场,你们有这样的亭长大人,应该感恩戴德,若有异议者,就地正法。”
“你——”金婆婆怒不可遏,这都什么人啊,以权压人,还口口声声说对你好,也是没谁了。金婆婆要杀这群人,实在是举手投足的事,但他们都是些普通的乡民,她又怎能下得去手。
一个村民实在看不下去了,说道:“你们实在太可恶了,他们都是老人和孩子,怎么能看如此血腥的场面?”
“大胆!”
秦淼峰站在槟城城门之上,俯瞰着槟城周围的土地。
三百里之内,荒无人烟。城墙之内,槟城之内,除了身穿盔甲的士兵,连一个普通的老百姓都看不到。满城的尸体腐败的味道,一阵阵袭来。
士兵们将一具具尸体堆放起来,堆的比城墙还要高。蚊蝇不断在周围盘旋着,秃鹫在天空上盘旋,偶尔的落下几中,啄几口腐尸的肉便又飞回空中。
一个士兵前来,抱拳道:“报将军,所有尸体皆已摆放好,是否现在就点火。”
秦淼峰回头望去,那一座座尸身堆放的小山,充满了无比的自豪感,整座城池三百多万人,有一半的人都在这几座“小山”中,其余的人,都已经跑了。
“我实在不舍得啊。”秦淼峰摇了摇头,不舍得,也要烧,烧了个一干二净,哪怕是神殿再派人过来核查,也是什么也查不到的。毁尸灭迹,还有什么比烧更快的。
秦淼峰摆了摆手,道:“烧了。”
“是。”士兵得令下去,这一个多月以来每天都面对这么多尸体,他早就已经忍受不了了。
“报。”又一个士兵跑了上来,“报将军,城东五十里外发现火堆,火堆向北三十里外还发现了一副盔甲,盔甲之下是一副烂肉。”
“盔甲?烂肉?”秦淼峰立即来了精神,“是谁的盔甲?”
士兵道:“是一副银色软甲,因为盔甲外穿着一件黑色衣裳,很难发现。”
银色软甲!
在王权国度中,王穿金色铠甲,大将军和地位仅次于王的将士才有资格穿银质铠甲。
秦淼峰倒吸一口凉气,随即欣喜若狂:“是塔石,月柔国大将军塔石,真是让我一顿好找。”
塔石死了,死在了他的管辖地界,只要架着他的盔甲前往枫国都城,在大王面前邀功,说不定能封个侯爷。秦淼峰道:“软甲呢?”
士兵道:“已送到大殿,请将军过目。”
秦淼峰兴奋道:“好,好极了,有赏,重重有赏。”
秦淼峰见到这副软甲的时候,上面还沾染着血污和烂肉,而软甲旁,一个箱子里,陈放着一副已经焦黑的肉。秦淼峰欣喜道:“将塔石将军的尸身用上好的棺木入殓,等到抓住神殿使者,我便放心回国了。”
秦淼峰想了想,好像还差点什么。于是道:“月柔大王柯怀玉是否还有两个遗孤?”
一个士兵道:“好像是的,先前月柔大臣还想用他们的命来换取荣华富贵,只是后来被塔石劫走。”
秦淼峰道:“塔石已经死在了这里,那柯怀玉的遗孤多大了,可有修为在身?”
士兵道:“听一个宫中的老人说,柯怀玉只教他们为王之道,并未教授任何巫术。”
秦淼峰摆了摆手,道:“下去准备吧,要好好给塔石将军准备,他可是连大将军都钦佩的人物啊。”
“是。”士兵应了一声,便下去了。要在如同空城的滨海找一副最好的棺木自然很容易,反正拿什么都不要钱。
秦淼峰很是满意,这破地方他是一刻都不想再呆。
与此同时,水妙三人走了三天终于来到了滨海城东方最近的一个镇子,再往东走三千多里,就不再是曾经的月柔国范围,枫国的爪牙再厉害,也不敢把手伸进东方十三国的地界。
平安镇,自从月柔国的守军撤退后,这里就是亭长说了算。
水妙三人在一家客栈吃饭,客栈是镇上唯一的客栈,收费也还算合理,再说金婆婆本来就是一个不差钱的人,每年神殿给的俸禄都是攒着,在神殿包吃包住,在外也有专人接送。金婆婆在神殿的职能主要是照顾宁清秋的饮食起居,她从七八岁之时就跟随宁清秋,今年八十有八,宁清秋举手投足之间她都知道宁清秋需要什么,因此颇为宁清秋欢喜,许多重要的旨意也是由金婆婆在传达。
点了四五道菜,三个人坐在客栈靠门的位置,客栈之中人声鼎沸,似乎在商讨什么大事。
一桌客人似乎很是激动,声音相对要大一些。
客人甲说:“你们听说了吗?今日午时要处斩一个重犯,这个重犯身背五条人命,双手沾满了血啊。”
客人乙也听说过,所以也不是很惊讶:“是啊,这个犯人极度暴力,还是个实力高强的巫师,手经脚经都已经被挑断,为了防止他逃跑,还特意的加了一百斤的铁球。”
客人丙说:“说着说着,午时快到了,得赶紧吃饭,不然都看不到杀人了。”
金婆婆微微皱眉,杀人,很好看吗?要看,去槟城看啊。
金婆婆很是厌恶,对水妙二人说:“快些吃,我们下午出镇。”
水妙和卡妙点了点头,卡妙好奇道:“婆婆,他们说的是什么啊,感觉他们好高兴的样子,我们要不要去看。”
金婆婆道:“不去,休息很重要,明白吗?”
卡妙很是乖巧的说:“嗯。”
水妙的眼中,则闪过一丝惆怅,他似乎明白了。
卡妙四下张望,奇怪道:“塔石将军说来等我们,为什么还不见他。”
“这——”金婆婆悲从中来,刚说了个字,水妙便接口道:“塔石将军有很重要的事先走了,等我们长大了,他就来接我们。”
“哦。”卡妙不再追问,金婆婆很难想像,一个八岁大的孩子,居然如此成熟。
国破家亡,若还是傻白甜,那不就等着死吗?
却听到刚才那桌人又说:“大胖,你娘的咳喘好些了吗?”
一直没有说话的人摇了摇头,很是伤感:“没有,他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
刚才说话的客人丙说:“听说砍头的时候喷出来的血可以治肺痨。”
客人乙也接过话茬:“是啊,沾血的馒头,说起这个,你要不要试试。”
大胖脸色变的很难看:“这种东西,以讹传讹,信不得。”
客人丙道:“爱信不信。”
约莫过了一刻钟,桌上的菜吃的差不多了,金婆婆见外面人声嘈杂,大概是午时将近,镇上的村民都赶着去看热闹了吧。
金婆婆皱了皱眉头,道:“吃饱了吗?”
“嗯。”水妙和卡妙点了点头,“我们吃饱了。”
“嗯,我们走吧。”金婆婆不想两个孩子过多的卷入这种残忍的场面,虽然他们也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但能避免的事情尽量避免还是好的。
他们结账准备离开,一队人马走了进来,将客栈所有人拦住:“客栈所有人都不许走,亭长有令,命镇上所有人前往菜市口观看砍头。”
此话一出,立刻引来所有人的议论,有的觉得正好要去,何乐而不为;有的则认为场面太过于血腥,特别不适合妇女儿童。
金婆婆愣住,眼见这群前来阻拦的人服装一制,皆是白衣粗麻,下身黑裤,手上系着黄色条布,手拿钢刀。金婆婆有些生气,道:“你们凭什么要强迫别人去看杀人?”
为首一人冷哼一声,道:“我家大人是要肃清罪恶,让村民们都看看罪犯的下场,你们有这样的亭长大人,应该感恩戴德,若有异议者,就地正法。”
“你——”金婆婆怒不可遏,这都什么人啊,以权压人,还口口声声说对你好,也是没谁了。金婆婆要杀这群人,实在是举手投足的事,但他们都是些普通的乡民,她又怎能下得去手。
一个村民实在看不下去了,说道:“你们实在太可恶了,他们都是老人和孩子,怎么能看如此血腥的场面?”
“大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