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无云,秋高气爽,正值此时节,大中午头吹来的风里也带着一份凉意。
一辆通体漆黑的商务suv正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里面正播放着抒情音乐。除了坐在副驾驶上位置上的沈怡歆,后排的林之绪还有杨景都在这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车程里,昏昏欲睡起来。
刚开始上车时候的那股兴奋劲已经消散了一些,当他们真正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最开始的那股期待更是荡然无存。
这场四人自驾行,目的地是沈怡歆敲定的,她是学美术的,听闻这个地方的风景好,环境原生态,一时兴起要来这里写生。
正赶上学校里一个三天小长假,林之绪和杨景也跟着来了。
他们还都没有驾驶证,只有沈怡歆小一岁的弟弟沈决意有。
于是沈决意也被拽过来当司机,沈怡歆定位的地方可以说是非常偏僻,下了高速以后,还走岔了一次路,最后七拐八转地才拐进来这座名叫鸳宁的小村落。
林之绪这段时间心情很不好。
不仅是因为他年龄到达了十六岁同龄人都已经分化了他却还迟迟未能分化,更是因为,在一年前沈决意分化成为alpha之后,他就开始有意无意在避开沈决意,而最近沈决意升到高三之后,班级就在他们班上方,有时候他晚走一会儿甚至都能撞见下楼来的沈决意。
沈林两家本是世交,二人年龄相仿,沈决意又天生面部轮廓相对柔和一些,很多人都默认为他会分化成一位omega。
因为两人从小混在一起长大,期间不乏听过一些,他们其实从小就订下娃娃亲之类的玩笑话,在一些家宴中,此类言论,但凡两人同时在场,那必定要都打趣一番。
哪怕林之绪一开始反感,但是常年耳濡目染下,加上沈决意确实容貌出色,而且各方面都很优秀,他还是不免在一些朋友聚会中,会对沈决意区别对待。
更简单一点说,如果给林之绪一道填空题,让他填写自己的理想型,那他很多年来的标准答案都应该是沈决意。
直到,沈决意分化成了alpha。
虽然不太想出门,但是沈怡歆亲自来邀请,哪怕得知沈决意会来给沈怡歆当司机,他还是在杨景的劝说下来了。
而且他和沈决意到底也是多年的感情了,虽然林之绪心里别扭,但是确实也不能说因为这件事,就彻底和对方老死不相往来了。
更何况沈决意估计都不知道这些年里,林之绪隐藏在心里的这些弯弯绕绕,也无从察觉过,林之绪对他的心意。
事情不见的是真的没有转机,毕竟林之绪到现在为止,还并未分化。
如果他以后真的要和沈决意在一起,那么他可能就会需要分化成一位omega。
但是这是林之绪完全没有办法接受的事情。
从车上下来之后,林之绪看到杨景动作夸张地伸了一个懒腰,他的眼神又飘过沈决意,看到他正在被沈怡歆使唤着用相机拍照。
林之绪望着一望无际的金黄色的田地,白云蓝天透彻干净的有几分失真,像是精心绘制的背景图。
沈怡歆所说的“原生态”所言不假。
林之绪环顾四周,发现一垛垛干草堆,还有那矮趴趴的房屋,离远了看,他甚至会怀疑那样的屋子,以他的身高进去根本站不直身。
一阵凉风吹来,没能吹开他心头的躁意。
“你们先玩,我自己去那边走走。”林之绪情绪不高,跟杨景说了一声,转身就走了。
杨景这颗迟钝脑袋还没有感觉到林之绪那些敏感心思,朝他摆手:“行,你记着路,别找不回来。”
没走多时,林之绪脚上那双昂贵的限量版球鞋就已经不能看了,上面沾了些泥土灰尘。
他蹙眉看了一眼,发现自己的裤腿上也一片灰扑扑的,他抬脚踢走脚边一块石子,又看一眼四周的房屋。
发现这个村落里,也是有几间像模像样的小平房和一些简单装点过的矮楼。
倒是没有想到,不过是距离他们所在城市一百五十多公里的地方,竟然会有这么落后贫瘠的地方。
他们一行人到底是太过惹眼,跟这个落后小村格格不入,林之绪走到他们最开始停车的地方时,发现沈怡歆他们已经到了麦田的深处,而且附近吸引过来了一些村里的小孩,正目光好奇地打量着他们这群人。
林之绪走一圈回来,天色都已经渐暗了。
他抬脚,用手费力地拨开麦苗,走到杨景他们那里去,不经意地回头望一眼,发现他们的车在他离开后,被那群半大小孩团团围住了,像是发现了一个什么新奇玩意儿。
“照片拍完了吗?我们什么时候走?”林之绪看到沈怡歆正在翻看相机里的照片,林之绪瞥了一眼,只看到大量的金黄,白色,蓝色相间图片。
看起来都差别不大,不知道沈怡歆为什么要拍这么多重复的图片,林之绪这样想,又开口说道:“我们现在赶回去,时间还不会太晚,可以去新开的那家泰式餐厅尝尝。”
沈怡歆目光还落在相机上,听到林之绪的话,头都没有抬起来:“什么?回去?我们今天不回去,不是还有两天才开学吗,我们在这里住两天,我要把画画完再走。”
“什么!?我们住在这里?”
得到沈怡歆这样的答复,林之绪有些难以置信:“这里怎么住?你不是都取了景拍了照片了吗,回去再画不行吗?”
沈怡歆回道:“当然不行,照片是照片,和对着实景画是不一样的。”
林之绪还是非常难以接受要在这种地方过夜,再次试图说服改变沈怡歆的决定:“或许我们可以换个地方,你去景区画,我们住在景区的酒店,你一样可以画风景图。”
“现在的很多景区商业化严重,没有这里的天然感,你懂什么?”沈怡歆站在麦田里,风吹过来,压倒过来一阵麦浪滚滚,昏暗的天色下,远处已经亮起了点点星火,这样自成画卷的景色,是她在城市见不到的,让她感到十足的新鲜。
看着林之绪沉下来的眉眼,她也是知道林之绪自小到大,娇生惯养的,被姜盈盈惯坏了,不像是沈决意成熟,也不像杨景神经大条很听自己这个姐姐的话。
看着林之绪望着远处的趴趴屋,沈怡歆放柔和了一些语气:“我们不住这样的房子,我已经让小意去找了村主任了,村主任会给我们安排住处的。”
“早知道这样,我才不来!”林之绪从麦地里走出来,浑身刺挠。
走在他旁边的杨景也好不到哪去,伸手在后背抓了抓:“我后背好像被什么虫子咬了,我得洗个澡,这里能洗吗……”
杨景苦着一张脸,又去掀自己的上衣:“你帮我看看,是不是被咬了。”
林之绪语气嫌弃:“我不看,这天都黑了,我能看清楚什么啊!”
“这不有路灯吗?”杨景望见前面的看起来瓦数很低的不太明亮的路灯,身子挤着林之绪过去:“快来看看啊!”
林之绪被挤到路里侧:“啧,你烦不烦啊,一个大男人,就算咬一口又怎么了。”
他嘴里这么说着,还是低头顺着杨景掀开的衣服瞄了一眼,没等看清楚,突然感觉到前方视线一晃,目光追过去看到了一只大蛤蟆。
林之绪在自己的生活中鲜少见到这种生物,还没等反应,杨景就已经发出来一声凄厉的惨叫,跳到了他身上。
一辆通体漆黑的商务suv正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里面正播放着抒情音乐。除了坐在副驾驶上位置上的沈怡歆,后排的林之绪还有杨景都在这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车程里,昏昏欲睡起来。
刚开始上车时候的那股兴奋劲已经消散了一些,当他们真正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最开始的那股期待更是荡然无存。
这场四人自驾行,目的地是沈怡歆敲定的,她是学美术的,听闻这个地方的风景好,环境原生态,一时兴起要来这里写生。
正赶上学校里一个三天小长假,林之绪和杨景也跟着来了。
他们还都没有驾驶证,只有沈怡歆小一岁的弟弟沈决意有。
于是沈决意也被拽过来当司机,沈怡歆定位的地方可以说是非常偏僻,下了高速以后,还走岔了一次路,最后七拐八转地才拐进来这座名叫鸳宁的小村落。
林之绪这段时间心情很不好。
不仅是因为他年龄到达了十六岁同龄人都已经分化了他却还迟迟未能分化,更是因为,在一年前沈决意分化成为alpha之后,他就开始有意无意在避开沈决意,而最近沈决意升到高三之后,班级就在他们班上方,有时候他晚走一会儿甚至都能撞见下楼来的沈决意。
沈林两家本是世交,二人年龄相仿,沈决意又天生面部轮廓相对柔和一些,很多人都默认为他会分化成一位omega。
因为两人从小混在一起长大,期间不乏听过一些,他们其实从小就订下娃娃亲之类的玩笑话,在一些家宴中,此类言论,但凡两人同时在场,那必定要都打趣一番。
哪怕林之绪一开始反感,但是常年耳濡目染下,加上沈决意确实容貌出色,而且各方面都很优秀,他还是不免在一些朋友聚会中,会对沈决意区别对待。
更简单一点说,如果给林之绪一道填空题,让他填写自己的理想型,那他很多年来的标准答案都应该是沈决意。
直到,沈决意分化成了alpha。
虽然不太想出门,但是沈怡歆亲自来邀请,哪怕得知沈决意会来给沈怡歆当司机,他还是在杨景的劝说下来了。
而且他和沈决意到底也是多年的感情了,虽然林之绪心里别扭,但是确实也不能说因为这件事,就彻底和对方老死不相往来了。
更何况沈决意估计都不知道这些年里,林之绪隐藏在心里的这些弯弯绕绕,也无从察觉过,林之绪对他的心意。
事情不见的是真的没有转机,毕竟林之绪到现在为止,还并未分化。
如果他以后真的要和沈决意在一起,那么他可能就会需要分化成一位omega。
但是这是林之绪完全没有办法接受的事情。
从车上下来之后,林之绪看到杨景动作夸张地伸了一个懒腰,他的眼神又飘过沈决意,看到他正在被沈怡歆使唤着用相机拍照。
林之绪望着一望无际的金黄色的田地,白云蓝天透彻干净的有几分失真,像是精心绘制的背景图。
沈怡歆所说的“原生态”所言不假。
林之绪环顾四周,发现一垛垛干草堆,还有那矮趴趴的房屋,离远了看,他甚至会怀疑那样的屋子,以他的身高进去根本站不直身。
一阵凉风吹来,没能吹开他心头的躁意。
“你们先玩,我自己去那边走走。”林之绪情绪不高,跟杨景说了一声,转身就走了。
杨景这颗迟钝脑袋还没有感觉到林之绪那些敏感心思,朝他摆手:“行,你记着路,别找不回来。”
没走多时,林之绪脚上那双昂贵的限量版球鞋就已经不能看了,上面沾了些泥土灰尘。
他蹙眉看了一眼,发现自己的裤腿上也一片灰扑扑的,他抬脚踢走脚边一块石子,又看一眼四周的房屋。
发现这个村落里,也是有几间像模像样的小平房和一些简单装点过的矮楼。
倒是没有想到,不过是距离他们所在城市一百五十多公里的地方,竟然会有这么落后贫瘠的地方。
他们一行人到底是太过惹眼,跟这个落后小村格格不入,林之绪走到他们最开始停车的地方时,发现沈怡歆他们已经到了麦田的深处,而且附近吸引过来了一些村里的小孩,正目光好奇地打量着他们这群人。
林之绪走一圈回来,天色都已经渐暗了。
他抬脚,用手费力地拨开麦苗,走到杨景他们那里去,不经意地回头望一眼,发现他们的车在他离开后,被那群半大小孩团团围住了,像是发现了一个什么新奇玩意儿。
“照片拍完了吗?我们什么时候走?”林之绪看到沈怡歆正在翻看相机里的照片,林之绪瞥了一眼,只看到大量的金黄,白色,蓝色相间图片。
看起来都差别不大,不知道沈怡歆为什么要拍这么多重复的图片,林之绪这样想,又开口说道:“我们现在赶回去,时间还不会太晚,可以去新开的那家泰式餐厅尝尝。”
沈怡歆目光还落在相机上,听到林之绪的话,头都没有抬起来:“什么?回去?我们今天不回去,不是还有两天才开学吗,我们在这里住两天,我要把画画完再走。”
“什么!?我们住在这里?”
得到沈怡歆这样的答复,林之绪有些难以置信:“这里怎么住?你不是都取了景拍了照片了吗,回去再画不行吗?”
沈怡歆回道:“当然不行,照片是照片,和对着实景画是不一样的。”
林之绪还是非常难以接受要在这种地方过夜,再次试图说服改变沈怡歆的决定:“或许我们可以换个地方,你去景区画,我们住在景区的酒店,你一样可以画风景图。”
“现在的很多景区商业化严重,没有这里的天然感,你懂什么?”沈怡歆站在麦田里,风吹过来,压倒过来一阵麦浪滚滚,昏暗的天色下,远处已经亮起了点点星火,这样自成画卷的景色,是她在城市见不到的,让她感到十足的新鲜。
看着林之绪沉下来的眉眼,她也是知道林之绪自小到大,娇生惯养的,被姜盈盈惯坏了,不像是沈决意成熟,也不像杨景神经大条很听自己这个姐姐的话。
看着林之绪望着远处的趴趴屋,沈怡歆放柔和了一些语气:“我们不住这样的房子,我已经让小意去找了村主任了,村主任会给我们安排住处的。”
“早知道这样,我才不来!”林之绪从麦地里走出来,浑身刺挠。
走在他旁边的杨景也好不到哪去,伸手在后背抓了抓:“我后背好像被什么虫子咬了,我得洗个澡,这里能洗吗……”
杨景苦着一张脸,又去掀自己的上衣:“你帮我看看,是不是被咬了。”
林之绪语气嫌弃:“我不看,这天都黑了,我能看清楚什么啊!”
“这不有路灯吗?”杨景望见前面的看起来瓦数很低的不太明亮的路灯,身子挤着林之绪过去:“快来看看啊!”
林之绪被挤到路里侧:“啧,你烦不烦啊,一个大男人,就算咬一口又怎么了。”
他嘴里这么说着,还是低头顺着杨景掀开的衣服瞄了一眼,没等看清楚,突然感觉到前方视线一晃,目光追过去看到了一只大蛤蟆。
林之绪在自己的生活中鲜少见到这种生物,还没等反应,杨景就已经发出来一声凄厉的惨叫,跳到了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