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这是战国荆轲的《易水歌》中最出名的一句,用来形容现在的我们再合适不过了。
我叫莫问橙,是个在三级乡镇出生,二流大学毕业,硬在一线城市拼生活的无业游民。
我旁边这位,是个在一线城市有车有房,存款只有两位数,三流大学毕业的月光族成员:莫问谦;也就是我的哥哥。
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是爷爷取的,意思是: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哥哥取谐音谦,我取谐音橙。
我们爷爷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莫须有,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
我们凌晨五点起床,坐了四个小时的火车,三个小时的客车,二个小时的拖拉机,终于在天黑前步行到了莫家山山脚下,也就再爬一个小时的山路,肯定能去莫家祖宅里蹭顿晚饭吃。
而我们如此长途跋涉的目的,则是为了参加爷爷的葬礼,你要问我,我们爸妈为什么没来?
这个故去的爷爷肯定不是给我们起名字的爷爷了,当然也就不是亲手带大老爸的爷爷,以我们爸妈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做事风格,有我们兄妹替他们跑腿,他们绝对不走出家门一步!
说白了主要还是我爸比较宅,是个日更两万,千字十五的网文枪手,有出门的功夫,他还不如多打两个字赚点钱补贴家用呢。
老妈就更别提了是专业的直播带货网红,天天待在工作室里直播卖货,与外界的交流就是电脑屏幕加手机,最多就是助理化妆师,连我们兄妹两个都很少与她见面。
至于我们的亲爷爷腿有残疾,只能靠轮椅行动,这种长途跋涉肯定不能让他老人家来。
我独自一人来呢,爷爷不放心,让哥哥独自一人来,哥哥又害怕,最后才定下我们兄妹二人结伴同行。
你肯定好奇我哥一堂堂七尺男儿,好歹还是警校毕业,虽然是吊尾车,但好歹现在的工作是:警局失物招领处仓库管理员,连带血的凶器都存档过,为什么回个老家会害怕?
本来我们不害怕,甚至还很期待回祖宅感受一下世外桃源乡野风情,毕竟从我哥能上小学后,我们就举家外迁离开莫家镇,结果越搬越远一路搬到了如今繁华喧闹的D市。
每天快节奏的生活,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童年那点对莫家镇的模糊记忆早就忘干净了,甚至找遍所有记忆都不记得自己到底有没有进过莫家老宅。
要不是爷爷收到故人已逝的消息,非要来参加葬礼,并且给我们科普了一晚上的莫家家史,吓的老哥瞬间秒怂,生怕进了老宅就再也回不来了。
因为习惯了大城市生活的我和老哥做梦都不会想到,如今快节奏的社会背后,会在荒郊野外内存在着如同隔世囚笼一般的家族,更让我们震惊的是爷爷说出来的秘密:
爷爷居然不姓莫!
本姓胥。
莫家女尊男卑!
女人当家。
奶奶莫尚歆有三房夫君!
爷爷是二房。
老爸因为是男孩要被填井!
爷爷求合离才带走的老爸。
重点是老爸的生父是谁,爷爷居然不知道?
去世这位,是莫家第三房,地位在爷爷下面,我们要叫他声叔爷爷,就是我们奶奶娶的第三房丈夫;这位叔爷爷我们更是连见都没见过,但不排除他也有可能是我们的亲爷爷。
而爷爷和奶奶如同戏剧一般的纠缠,还要从八十多年前讲起……
爷爷因为战乱在学堂里被抓了壮丁,一群被抓来的年轻人用军绿色敞篷卡车硬拉去前线修防御。
运送途中路过荒郊野岭,爷爷谎报要小解,借机靠近了卡车车尾处。
当时爷爷的想法很简单,家里还有爹娘,祖上也留下了一点薄田,也就二十几亩吧,自己就算读书不行,回家继承家业光靠收租子也能一辈子衣食无忧呢,凭什么要被抓去上战场当苦力。
于是乎正站在车尾处假装小解的爷爷,心一横一咬牙,抬腿从还在行驶的卡车车斗内跳了出来。
脚落地被惯性绊倒的一瞬间,背后紧跟着就是拉枪栓的声音,当时的爷爷全凭着逃学时练就的基本功底,也不顾腿上和手上的疼痛快速连续平滚两圈半,成功的将自己滚进了路边的山林落叶堆中,只是山路和落叶堆之间的落差有点大,在掉下去的同时摔破了鼻子,但整体还算健全的。
不过老天肯定是不会让爷爷如此容易的逃脱,正所谓该你倒霉时,喝凉水都塞牙缝!
随后的逃跑途中先是因为躲追兵不熟悉路,撞翻了树上的马蜂窝,自己被蛰了一身包,但也误打误撞的赶走了追兵。
后来又因为蜂毒的作用出现幻觉,已经分不清自己身处何地了,看到什么都像是追兵在追自己,只能依靠本能不断的向前奔跑。
最终因天黑幻觉等种种原因迷失在丛林中,连个躲避的地方都没找到,就被山雨淋了一夜,导致高烧,昏迷在了一个自己都不知道是哪里的地方等死。
浑浑噩噩好几天,好不容易强撑着一口气,从高烧昏迷中醒来,感觉自己手指刺痛,脸上似乎在被沾了水的软砂纸打磨,那感觉痒痒的还挺舒服,硬撑着爬起来,就发现自己被一群野兽包围了。
当然包围爷爷的根本不是什么大家伙,只是一窝刚出满月的小狼崽子围在爷爷身边,它们大概是饿了,正在吮吸爷爷的手指,把他当猎物了。
爷爷为了生存捡起一旁的粗树枝犹豫再三,还是没舍得对狼崽们下手,反而是跌跌撞撞的爬起来,跟着狼崽去丛林更深处,把被捕兽夹夹断腿了的母狼给救了。
那母狼被救后就带着一窝狼崽,头也不回的跑了。
此时身体虚弱的爷爷开始检查自己的伤势,确定没有骨折,都是些皮外伤后;重新打开兽夹,躲到一旁,等着能打只山鸡野兔什么的生吃了自救,结果天都黑了,野兔山鸡是一只没见到,周围狼嚎声倒是此起彼伏,怪渗人的。
附近除了树就是灌木丛,连个能栖身的洞穴都没有,爷爷也懒得动了,默认等死,反正天都黑了,就自己这身体根本走不出树林。
偏偏爷爷又注定了命不该绝,白天救的那匹母狼,趁天黑给爷爷送来了几只野兔。
已经在濒死边缘徘徊的爷爷,愣是靠着求生的本能徒手将野兔生吃,至于是什么味道的,爷爷根本没记住,只记得第二天清醒后看着一地狼藉,血淋淋的很恶心,胃里一阵翻腾,想吐又不敢吐,怕未来几天都没有能吃的,等待自己的只有死亡。
这是战国荆轲的《易水歌》中最出名的一句,用来形容现在的我们再合适不过了。
我叫莫问橙,是个在三级乡镇出生,二流大学毕业,硬在一线城市拼生活的无业游民。
我旁边这位,是个在一线城市有车有房,存款只有两位数,三流大学毕业的月光族成员:莫问谦;也就是我的哥哥。
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是爷爷取的,意思是: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哥哥取谐音谦,我取谐音橙。
我们爷爷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莫须有,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
我们凌晨五点起床,坐了四个小时的火车,三个小时的客车,二个小时的拖拉机,终于在天黑前步行到了莫家山山脚下,也就再爬一个小时的山路,肯定能去莫家祖宅里蹭顿晚饭吃。
而我们如此长途跋涉的目的,则是为了参加爷爷的葬礼,你要问我,我们爸妈为什么没来?
这个故去的爷爷肯定不是给我们起名字的爷爷了,当然也就不是亲手带大老爸的爷爷,以我们爸妈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做事风格,有我们兄妹替他们跑腿,他们绝对不走出家门一步!
说白了主要还是我爸比较宅,是个日更两万,千字十五的网文枪手,有出门的功夫,他还不如多打两个字赚点钱补贴家用呢。
老妈就更别提了是专业的直播带货网红,天天待在工作室里直播卖货,与外界的交流就是电脑屏幕加手机,最多就是助理化妆师,连我们兄妹两个都很少与她见面。
至于我们的亲爷爷腿有残疾,只能靠轮椅行动,这种长途跋涉肯定不能让他老人家来。
我独自一人来呢,爷爷不放心,让哥哥独自一人来,哥哥又害怕,最后才定下我们兄妹二人结伴同行。
你肯定好奇我哥一堂堂七尺男儿,好歹还是警校毕业,虽然是吊尾车,但好歹现在的工作是:警局失物招领处仓库管理员,连带血的凶器都存档过,为什么回个老家会害怕?
本来我们不害怕,甚至还很期待回祖宅感受一下世外桃源乡野风情,毕竟从我哥能上小学后,我们就举家外迁离开莫家镇,结果越搬越远一路搬到了如今繁华喧闹的D市。
每天快节奏的生活,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童年那点对莫家镇的模糊记忆早就忘干净了,甚至找遍所有记忆都不记得自己到底有没有进过莫家老宅。
要不是爷爷收到故人已逝的消息,非要来参加葬礼,并且给我们科普了一晚上的莫家家史,吓的老哥瞬间秒怂,生怕进了老宅就再也回不来了。
因为习惯了大城市生活的我和老哥做梦都不会想到,如今快节奏的社会背后,会在荒郊野外内存在着如同隔世囚笼一般的家族,更让我们震惊的是爷爷说出来的秘密:
爷爷居然不姓莫!
本姓胥。
莫家女尊男卑!
女人当家。
奶奶莫尚歆有三房夫君!
爷爷是二房。
老爸因为是男孩要被填井!
爷爷求合离才带走的老爸。
重点是老爸的生父是谁,爷爷居然不知道?
去世这位,是莫家第三房,地位在爷爷下面,我们要叫他声叔爷爷,就是我们奶奶娶的第三房丈夫;这位叔爷爷我们更是连见都没见过,但不排除他也有可能是我们的亲爷爷。
而爷爷和奶奶如同戏剧一般的纠缠,还要从八十多年前讲起……
爷爷因为战乱在学堂里被抓了壮丁,一群被抓来的年轻人用军绿色敞篷卡车硬拉去前线修防御。
运送途中路过荒郊野岭,爷爷谎报要小解,借机靠近了卡车车尾处。
当时爷爷的想法很简单,家里还有爹娘,祖上也留下了一点薄田,也就二十几亩吧,自己就算读书不行,回家继承家业光靠收租子也能一辈子衣食无忧呢,凭什么要被抓去上战场当苦力。
于是乎正站在车尾处假装小解的爷爷,心一横一咬牙,抬腿从还在行驶的卡车车斗内跳了出来。
脚落地被惯性绊倒的一瞬间,背后紧跟着就是拉枪栓的声音,当时的爷爷全凭着逃学时练就的基本功底,也不顾腿上和手上的疼痛快速连续平滚两圈半,成功的将自己滚进了路边的山林落叶堆中,只是山路和落叶堆之间的落差有点大,在掉下去的同时摔破了鼻子,但整体还算健全的。
不过老天肯定是不会让爷爷如此容易的逃脱,正所谓该你倒霉时,喝凉水都塞牙缝!
随后的逃跑途中先是因为躲追兵不熟悉路,撞翻了树上的马蜂窝,自己被蛰了一身包,但也误打误撞的赶走了追兵。
后来又因为蜂毒的作用出现幻觉,已经分不清自己身处何地了,看到什么都像是追兵在追自己,只能依靠本能不断的向前奔跑。
最终因天黑幻觉等种种原因迷失在丛林中,连个躲避的地方都没找到,就被山雨淋了一夜,导致高烧,昏迷在了一个自己都不知道是哪里的地方等死。
浑浑噩噩好几天,好不容易强撑着一口气,从高烧昏迷中醒来,感觉自己手指刺痛,脸上似乎在被沾了水的软砂纸打磨,那感觉痒痒的还挺舒服,硬撑着爬起来,就发现自己被一群野兽包围了。
当然包围爷爷的根本不是什么大家伙,只是一窝刚出满月的小狼崽子围在爷爷身边,它们大概是饿了,正在吮吸爷爷的手指,把他当猎物了。
爷爷为了生存捡起一旁的粗树枝犹豫再三,还是没舍得对狼崽们下手,反而是跌跌撞撞的爬起来,跟着狼崽去丛林更深处,把被捕兽夹夹断腿了的母狼给救了。
那母狼被救后就带着一窝狼崽,头也不回的跑了。
此时身体虚弱的爷爷开始检查自己的伤势,确定没有骨折,都是些皮外伤后;重新打开兽夹,躲到一旁,等着能打只山鸡野兔什么的生吃了自救,结果天都黑了,野兔山鸡是一只没见到,周围狼嚎声倒是此起彼伏,怪渗人的。
附近除了树就是灌木丛,连个能栖身的洞穴都没有,爷爷也懒得动了,默认等死,反正天都黑了,就自己这身体根本走不出树林。
偏偏爷爷又注定了命不该绝,白天救的那匹母狼,趁天黑给爷爷送来了几只野兔。
已经在濒死边缘徘徊的爷爷,愣是靠着求生的本能徒手将野兔生吃,至于是什么味道的,爷爷根本没记住,只记得第二天清醒后看着一地狼藉,血淋淋的很恶心,胃里一阵翻腾,想吐又不敢吐,怕未来几天都没有能吃的,等待自己的只有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