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兵之秦汉永恒 第二章 一切为了生活

小说:佣兵之秦汉永恒 作者:流氓P中兔 更新时间:2024-08-24 06:28:01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随着自己同伴身体的滑落,年轻的黑人终于看到那个带着冰冷目子的脸,“啊。”

  他抬起枪准备攻击,可是一切都晚了,因为对方在同伴滑落的同时弹出一些细沙,自己的眼睛瞬间看不见,只能不停地后退,但他又不敢攻击,因为他不知道同伴是否还活着。

  王越一个箭步冲到对方面前一手刀直接将他的脖颈砍断,而他的惨叫声也随着脖颈断裂而停止。

  听到后面的惨叫,准备离开的黑人头目赶紧转身,看到两个同伴已经倒地,抬起枪就对着王越扫射,子弹打在沙土上沙子飞溅,打在同伴尸体上血肉横飞。

  王越一手提着一个尸体然后在沙滩上快速奔跑,以他的实力即使现在衰弱很多也是小儿科。

  只是对方的暗器攻速和数量很多,这样跑下去不是办法,但是自己另一手的暗器自己又不会用,虽然王越不会用这个暗器,但他却可以将这个暗器整体投掷出去。

  在对方换弹夹的空当,王越深吸一口气,一抬手对手中的暗器输入内力后投掷出去。

  嗖。

  紧跟着噗一声,AK47的枪尖刺入黑人的肚子。

  黑人头目肚子吃痛躬下腰,但是他知道危险没有过去,赶紧抬起头准备先干掉对方在处理伤口,只是他抬头后目光所致,仅有同伴的尸体,而那个黄种人却不见了。

  王越气提丹田,快速闪烁来到弓腰的黑人头目身边,平淡的说道,“你已经死了。”

  说完,出手如电直接刺入对方的脖颈。

  黑人听到耳旁传来一个自己听不懂的话,就在他惊讶的时候,紧跟着脖子一疼,眼中慢慢充满黑暗,在最后一刻,他看到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东方人已经到了自己身边,两人刚才距离可是有将近二十米远。

  噗通!

  黑人的尸体倒地。

  “说实话,用手杀人挺恶心的,如果不是你们逼得太紧,我也不想这样。”王越淡淡说了一句,蹲下身,用黑人尸体上的衣物擦拭着自己手中的鲜血。

  夕阳最后的一丝余晖滑落,王越收起三把暗器和他们身上的一些物品,其中一个带着包装里面软趴趴的东西,王越拿出来闻了闻,发现应该没毒,然后尝了一点点,甜中带着微苦,但是没有毒,即使有毒他也不怕,完全可以用内力逼出来,更何况他也不相信这三个小喽啰有那么高级的毒药。

  三两下吃了几个,感觉胃不是很舒服,可能是很久没吃东西,在连续吃甜食,他的胃有些受不了,可惜这几个人身上都没有其他食物。

  天已经昏暗下来,王越看了看四周情况,不远处有一个河口,沿着河口一定能找到村落,只是王越现在很好奇,自己只是在水中泡了几天,怎么会功力大减,还有自己手上的硬功怎么没了?

  一边走借助微弱的月光,王越看到自己的手白皙坚韧,但是上面的老茧不见了,再看看胳膊一样,感觉自己年轻了很多。

  等走到河口,借助微弱的月光,王越看到河水中有一张熟悉且陌生的面孔,这张面孔年轻有活力,只是眼中透露着凄凉和无奈。

  “这是,这是自己年轻时的样子。”王越摸了摸自己的脸,“自己获得了新生,连千古一帝都没有成功的事情,我居然这么轻易得到了,难道是上苍都不愿意让我死?”

  王越抬头看向天空那高高挂起的圆月,自言自语地说,“今天应该是十五吧。”

  思家,思乡,思念亲人,但是自己有什么?自己在大汉除了一个徒弟其他的什么都没有,那在这里呢?王越看了看手中的暗器和那几个尸体的方向,自嘲道,“无亲一身轻。”

  此时的河滩一片寂静,远处时不时传来河水和海水交汇产生的拍打声,整个岸边形成一幅优美且凄凉的画卷。

  就在这时候,王越身后突然传来嘻嘻索索的声音,王越没有回头,只是手抓向身边的一些尖锐的暗器(子弹),如果后面的那个家伙不识抬举,王越不介意送他一程。

  身后的家伙看样子装得很小心,一直都是悄悄的潜伏过来,只是它不知道他前进产生的声音在夜间就像是打铁的铁匠一样,传的老远。

  兹拉兹拉,一阵嘈杂声在身边响起,王越好奇地转头,居然看到一个小家伙正在撕扯身边的包装袋,这个银白色毛茸茸的小家伙很明显是饿急了,也知道自己打不过王越,所以看上了王越身边的这些零食。

  只是当看到他的真面目,王越微微惊讶,这居然是一头稀有的银彪,王越看了看四周没有其他动静,应该是这头小家伙赶了很远的路。

  古人云:龙生九子,各有不同;虎生三子,必有一彪,彪最犷恶,能食虎子也。

  王越小时候曾听师父说过,凡虎将三子渡水,虑先往则子为彪所食,则必先负彪以往彼岸,既而挈一子次至,则复挈彪以还,还则又挈一子往焉,最后始挈彪以去。盖极意关防,惟恐食其子故也。人们从这个解释中得知,彪是虎生的三子中最犷恶的小老虎。而且彪这种算是变异的老虎生性凶残,冷血报复心极强。

  而看这意思,这个小家伙应该是被母虎遗弃流落到此,王越抬起手准备彻底消灭这个后患,不然这家伙长大说不定要吃掉多少人。

  可就在这时候没有撕扯开袋子的彪,悲伤的抬起头看着王越,这时王越心软了下来,自己何尝不是被世界抛弃的孤独人,又何必怪别人被抛弃后不恨世界的不公呢?

  王越挥手,一道内力飞出,砰,一声气刃飞入水中炸起一道水花,王越无奈的摇头,他的内力境界大跌,现在有些不适应了。

  银彪在王越气刃飞出后,兴奋的飞扑过去,将被打晕的一条肥鱼叼了上来,看着肥美德食物,银彪都快馏出口水,几次想扑上去,但是他很聪明,很识时务,爬到王越身边,顶了顶王越的腰,意思是你先吃。

  王越微笑的揉了揉银彪的头,银彪很享受,因为从没有人或者同类揉他的头,“你去吃吧,我不饿。”

  得到指示,银彪瞬间窜到肥鱼面前大快朵颐,王越撕开一个很像馒头很松软的食物包装,然后递给银彪,这个小家伙看似不大,但是食量惊人,不然怎么可能干掉和他大小的兄弟姐妹。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草丛突然晃动,王越回头,发现一个大型动物慢慢的退去,王越再看了看小家伙,叹息一声,“虎毒不食子。”

  王越在河口坐着一动不动,而身边多了一个银色的老虎,虽然四周时不时传来野兽的嘶吼声,但是有那头大虫的气味在,今天晚上会很安全。

  非洲赞比西河支流的一个小山村,今天算是这个黑人村落的集市,吵吵嚷嚷,热热闹闹的人群在小贩面前穿梭,时不时停下来和小贩交谈几句,甚至是因为自己看上的物品而争吵,但很少出现动手。

  因为第一点,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第二这个村落每个人最少都带着一把刀,有的小贩更是直接出售枪械。

  而从村外走来一人一狗,只是这个人皮肤和本地人有些格格不入,而身边的狗则是让其他同类敬而远之。

  王越带着银彪进入村落,甚至还和一些黑人村民友好的打招呼,世界上虽然有很多人在争斗,但是在这些小山村里的平民,永远都是最朴实的,最好客的。

  生活,一切都是为了生活,虽然王越活够了,但是老天不让他死,他也只能活着,他是凡人不能和天斗,而且身边的小家伙还需要养活。

  至于为什么王越这个异乡人能够在这里获得友谊,首先什么都不懂的王越进入村庄,被村子护卫队围了起来,双方剑拔弩张,甚至小银彪愤怒的呲着牙想要攻击这些村民。

  大汉王朝幅员辽阔,王越学业有成也曾经在世界游历,语言不通这是常事,所以他早就研究出对付这些朴实村民的方法,当然对付那些恶民同样有更有效的。

  王越看出对方的紧张,首先将那些在对方看来威胁最大暗器,除了一支其他都放在地上,表示自己无意和对方交恶。

  在双方有了一丝缓和后,王越比划一个吃饭的动作,这下其他人也明白王越的想法,一些人将武器放下,王越也一样,然后指了指手中的武器,又指了指对方,然后做了一个世界通用手势。

  这下村民们都放松下里,很多人都明白,这个外乡人想在这里用武器换食物。

  一个妇人拿着几个黑乎乎的芋头和一些腌肉,王越闻了闻,将身上的武器送给了请他吃饭的黑人老夫人的儿子,然后走出了村落。

  第二次来村民已经知道王越没有恶意,所以也就让他进来,这次王越带来了一条麋鹿,这种麋鹿肉质鲜美,很多贵人都喜欢吃,王越猎杀一头后带到之前妇人家,比划告诉她帮忙做熟。

  这样一来二去,大家就熟了,王越现在就是一个猎户,带着他的猎狗一起在村落附近打猎为生。

  今天是集市,所以王越早早地带着几张兽皮和卤肉来集市换取生活物资,而这段时间,有和少数民族打过交道的王越也能和对方简单交流,甚至是说几句玩笑,总之这里的人都知道王越是无害的。

  而王越也知道了这里的一些情况,这是在赞比西河流支流的一个小村落,只有三百户,而他附近还有一个圣地部落,除此之外也知道世界已经变迁,所以王越没有急着离开这里。

  在这里,和熟悉的妇人儿子交流的时候,他也知道,他带来的暗器叫做枪,或直接说叫做AK47,是白种人传过来的,同时传过来的还有混乱和战争,不过这些和王越没有关系,因为他是大汉王朝的人,王朝已经覆灭,他也是无国籍人士。

  王越来到他自己经常在的摊位,这个角落已经成为他专属地盘,而面前摆着豺狗皮毛,麋鹿皮毛,甚至还有一条大蟒蛇,当王越刚把东西拿出来,一群人围了上来,因为王越的战利品质量好,且没有太大破损,不像其他人的不是箭伤就是枪伤,甚至还有不规则的刀砍斧劈的伤痕。

  小银彪刚昂着头看着围满的人群,一点都不怕生,一副这是我的地盘,都给我老实点。

  其中一个黑人大汉拿出一个弯刀,“越,我用这把刀跟你换这些物品,这可是我父亲亲手打造的赞比西弯刀,怎么样?”

  王越接过刀看了看,纯手工打造,整个弯刀有五十厘米左右,刀背不厚,显得很轻便,上面刀刃上那种寒光不是机械打造的那种没有灵魂的武器能比的,还有那刀身捶打的花纹,如同鱼鳞一样整齐,把手是本地特有的胡杨木,上面用麻绳紧紧地缠住,一看就是结实耐用的实在货,只是这刀的材质不太好,所以看上去有些黯淡无光。

  王越挥了挥,刀口很锋利而且带有一种寒气,这应该是用地坛水淬火的原因,这把刀比王越手中的刀还要好,只是手里的刀也是肯卖给他的。

  王越将刀还给黑人大汉,“肯,你老是拿你父亲的作品来我这换东西干嘛?”

  肯有些不好意思,“越,我想买把枪,现在冷兵器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有了枪,我就能打更多的猎物,这样我弟弟妹妹就能生活得更好。”

  “还能在娶个漂亮老婆。”王越接话调侃,这句话引起四周的人哄堂大笑,也让面前的这个大个子肯有些难为情,要不是他们天生皮肤黝黑,现在应该是一个大红脸了。

  “越,怎么样?说个价,不行我再去找一把。”肯急切地说道。

  王越明白肯主要是看上王越摊位上的那个狮头皮了,王越实际上是很少杀戮这些独居的大型猎食者,只是这家伙居然偷袭自己,王越不介意将他干掉,本来是准备剥皮的,后来想想这样的价值就不高了,所以他用很久以前的腌制方法将狮头留了下来,然后将里面的零碎掏空,这就是一个高级狮头枕,加毛皮褥子。

  没有手艺的人可做不出这么好的东西,即使有人能清理干净他的头,他身上的气味也弄不掉,也可以说,王越的货是没有野兽身上膻臭味的,这也是王越拿出来的皮子好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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