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的北京蓝已是时过境迁,天空又恢复了灰白色,太阳一副饱受摧残的倒霉样,往人间洒下不痛不痒的热度。

  沈约抬头看天,隔着墨镜,她熬夜过度的双眼仍是酸涩得厉害,很快又低下头,看向那道仿佛永远不会再开的门。

  “冯阿姨,”,她耐下性子,不知是第几次重复同样的话题,“你让我进去,我没想干什么,就是换换电脑,你给我打包的这台不是我的笔记本。“

  她举起那台mac,银灰色的磨砂面在太阳底下微微闪光,不愧是工业设计的巅峰作品,她看着也心喜。但这真的不是她的,也不适合她,连wod都没装的玩意儿,再好看也是银样蜡枪头。

  “沈小姐,你不要为难我了,”五十来岁的保姆冯阿姨在铁门后探头探脑,“太太说了,一步都不让你再踏进来,我不敢给你开门的。”

  改口真快,沈约想,二十四小时前她才是“太太”,二十四小时后就成了“沈小姐”。

  不过是混口饭吃,她也不想为难保姆,又道:“那你跟她说,要么请她接我电话,要么让她出来见我,马上就十二点了,邻居差不多该回来,待会儿人多围观,大家面子都不好看。“

  冯阿姨考虑了一会儿,大概实在想不出办法,依言跑回别墅内。

  再过两分钟,那个女人穿着丝质睡裙袅袅婷婷地走了出来。

  金惟敏把卷发挽在头上,睡裙里面大概什么都没穿,露出锁骨和两条白生生细嫩嫩的胳膊,腰细腿长,脚上倒是穿了一双暖和的棉拖,但是面却是大红色的丝绸面,还绣了一对蝴蝶扑牡丹。

  她的打扮看似随意,但每处细节都讲究到骨子里,挽发时应该留几缕散发,睡裙外面应该露多少,指甲的长度该是多少,要不要修剪齐整打磨光润……按照沈约前任婆婆她未来婆婆的观点:这才叫真正的大家闺秀,白富美和灰麻雀本质的区别。

  而沈约只觉得:有病吧……这么冷的天,就算有地热也不至于显摆成这样……

  但她没说话,她其实是一个口拙的人,甚至因此给他人造成逆来顺受的错觉。

  金惟敏走过来,隔着那扇铁栅栏,和她面面相觑。

  沈约又想,他们会不会搬家呢?以金惟敏的个性,应该不会愿意久住这幢充满前任女主人身影的房子。等到他们搬走,她和这一家人就真的彻底再无关联。

  这个想法让她心脏有些抽疼,幸好戴着墨镜看不出来。

  “你还想要什么?”终是金惟敏不堪沉默先开了口,“我们对你够宽容了,你当初拎包入住,现在也让你拎包走,包和包里的东西可比当初翻了几十倍。做人别太贪,不是你的东西死赖着也不会给你。”

  她说完就走,半点不觉得这段话由破坏他人婚姻的第三者说出来有多违和,非常潇洒地一个转身,挟一阵胜利者才有的托云而上的风。

  其实她是冷得受不了吧,沈约默默地想。

  她没有叫住金惟敏,既然有些人非得把简单的事情弄得复杂,她也只好由得人家。

  她低下头,直接发了一条短信给前夫:“笔记本弄错了,你找时间换回来。”

  那头一时半会没有回应,她也早就习惯了,把手机揣回兜里,转头拎起她那个lv的旅行包,拖起同样logo闪瞎眼的箱子,快步往外走。

  她不快不行,现在没人养了,她必须竭尽心力诚惶诚恐地养活自己。

  …………

  ……

  地铁上人不多,这是相对高峰期,起码没人嫌弃她的箱包挡路踩上两脚,也没人挤在立柱旁边跟她抢位置,她能够不顾地铁公德,安心地靠一靠。

  站了大半个小时,旁边座位上的青年要下车,伸手戳了戳她。

  沈约坐下来,屁股底下还有青年热乎乎的体温,她没什么好嫌弃的,在最落魄的时候得到一点来自陌生人的温情,她只有感激,感动,感伤。

  有墨镜挡着,她可以痛快地流泪,想象中那是顺着脸颊滑下来的晶莹两道,可惜晶莹是晶莹了,却中途走岔了路,变得从鼻孔流出来。

  沈约手忙脚乱地拉开包找纸巾,尴尬中,地铁到站了。

  她出站又用app叫了一辆出租车,坐了二十多分钟,终于抵达灵武台影视基地。

  北京周边这样的影视基地很多,和外景基地不同,主要供剧组搭内景棚拍,所以远远望去倒像个工地,到处灰扑扑的,连树都不见几棵,方方正正的仓库横一溜竖一溜,工作人员穿得也寒碜,民工一样搬扛着重物跑来跑去。

  守门的并不例外是位大爷,穿着厚重的军大衣,浓浊的儿话音。

  沈约和他聊了半天,她的普通话带着南方人软绵绵的拖腔,出地铁以后又摘下墨镜戴上了口罩,大爷耳朵也背,两个人简直是鸡同鸭讲。

  几个小姑娘从她身后往里走,听到她说的话,其中一位转过身来。

  “你也是来探班‘活老了’剧组的?”姑娘热情地问,“是顾涵光的粉丝吗?”

  这姑娘的普通话也带着口音,“顾”字发音像“苦”,沈约想了想,才想起这个人。

  顾涵光是个小明星,在一些上星卫视的偶像剧里出演男三男四的档次,不过人气还可以,连沈约这样不常看电视的人都认识他,因为他起点太高,十五岁那年出道就演了少年杨过,收获大批颜粉,吃老本吃到现在。

  虽然沈约表示她不是顾涵光的粉丝,小姑娘仍然热情不减,帮着她打发了看门大爷,几个人一起进去。

  小姑娘们年龄都在十八岁以下,沈约自觉和她们聊不起来,她们倒不介意,一路安利顾涵光。

  “光光的身材可帅了,宽肩窄腰长腿穿古装不要太仙!”

  “光光的发际线可帅了,背头还是刘海都能驾御,道士头也好好看!”

  “光光的动作可帅了,演坏人逃跑都跑得那么帅!”

  “光光……”

  不愧是颜粉,沈约想,总结一下她们的重点就是“顾涵光帅”,有脸万事足。

  她有点好奇地问:“你们的粉丝名叫什么?”光轮?光球?光剑?

  “光合作用!”

  “……”还真是……别有意趣啊……

  “活老了”剧组在东二区,听起来更像仓库,沈约和光粉们走到近处,发现另一拨来探班的姑娘,是剧组男主角唐时升的粉丝,叫“太阳升起”。

  “……”沈约觉得现在的小姑娘都挺有文化的。

  唐时升算是准一线明星,起码不缺男主演,和混迹在男三男四的顾涵光本不该有利益冲突,奈何顾涵光的人气高过实际地位,他的粉丝们也不够低调,十几个姑娘凑一起热热闹闹地聊天,竟然把隔壁几十个人的音量都压了下去。

  沈约比小姑娘们多活了些年,虽说活得不怎么象样,至少练会了看人眼色,那边太阳升起领头的是一位二十来岁的美女,其他妹子叫她“黄姐”,黄姐好几次横着眼睛瞪过来,她就暗自留了心。

  她看到黄姐找了一位工作人员耳语,指向这边,工作人员眉头聚拢,大步迈过来。

  “你们是谁的粉丝?”他高声喝斥,“不知道现场要保持安静吗?”

  十几个小姑娘被他吓得一愣,沈约觉得有理,也没吭声。

  如果这位工作人员警示到位就此离开,那么这也不过是无伤大雅的小插曲,可惜他得理不饶人,咄咄逼问:“说话啊,哑巴了,问你们是谁的粉丝?”

  依沈约的想法,是谁的粉丝说出来也没什么,但姑娘们并不这样以为,粉丝之所以为粉丝,大多数时候痴得可爱,把偶像看得比自己重要,顾涵光只是个小配角,他的粉丝给剧组工作人员留下不好的印象,可能会影响到他本人――不管事实是否如此,粉丝不肯冒这个险。

  “不想说是吧?”见姑娘们倔强地不回答,那工作人员火气更盛,“那也别待在这儿碍事,都给我出去!”

  人群中最小的姑娘发出一声抽泣,沈约刚才听她自报过,才十四岁,大约生平头一次被人指着鼻子骂,又羞窘又害怕,忍不住哭起来。

  曾经她也是这样脸皮薄自尊心奇高的姑娘,沈约有些心酸地想,谁家的小女儿不是千疼万宠掌心上捧着养大的,却最终要在社会里吃尽白眼,受够苦头。

  “好了好了,”她站出来打圆场,“她们不是谁的粉丝,是我的朋友,陪我来找人的。”

  她不等工作人员反应过来,瞥了一眼他胸口悬着的工卡,“黄子龙,小黄是吧,我找夏华东编剧,他让我今天过来的,能帮我叫他一声吗?”

  那位黄子龙狐疑地上下打量她,“你是谁?”

  “我姓沈,”沈约矜持地微微一笑,“你跟他说这么多就行了。”

  她还戴着口罩,头发在脑后扎一个马尾,穿着立领的长款羽绒服和长靴,打扮并不出奇,倒是拖在手边的lv旅行袋旅行箱比较吸引眼球。但这年头满街山寨,驴牌是重灾区,黄子龙骤眼也分辨不出真假。

  他觉得沈约有点莫测,从声音能听出不是少女,露在口罩外面的双眸眼梢细长,有点像杏仁又略微下弯,随时随地都带着笑意,黄子龙毕竟是见惯了演员,仅凭这双眼睛就能判断她是美女。

  美女总是很容易搞到背景的,有点阅历的女人也不像小姑娘那么好忽悠,所以黄子龙不敢再呼来喝去,他迅速地做了决定。

  “你在这儿等着,别再吵了,我去通知夏编剧。”

  他转身走开,几个小姑娘立即长出一口气,纷纷向沈约道谢,又打听她到底是做什么的。

  “别问了,”沈约只是笑,“你们赶紧的,去那边站着,记着分散站,等下他回来就认不出你们了。”

  姑娘们觉得有理,也顾不上再追问她,三三两两地分组换位,躲到其他粉丝团后面。

  又等了几分钟,黄子龙从仓库里出来,身后跟着一位胖乎乎的中年男人,显然是从暖气室内被毫无准备地拽出来,胡乱套着不合身的羽绒服,挤得里面的毛衣都变了形,头上也没戴帽子,露出一个凉嗖嗖的秃顶。

  “你是……”夏华东编剧疑惑地盯着她瞧,“哪位?”

  黄子龙也赖在旁边不肯走,显然不得到谜底不罢休。

  沈约苦笑着拉下了口罩。

  “夏老师你好,我是沈约,是……李本立的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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