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纪,4113年,4月,4日。
夜色的降临丝毫没有给这个城市带来一丁点的安宁,青石板街道两旁的店铺门前都挤满了人。
店铺老板和伙计们忙的不可开交,可即便如此,他们的魔法石扩音喇叭还是依旧响个不停。
“瞧一瞧,看一看啊,矮人族铸造大师西蒙亲手力作的战斧,狂霸叼炸天有没有啊,有没有,今天特价大优惠,只要四十个银币!”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地下城三层掉落的极品佩剑,看看这花纹,看看这剑锋,看看这材质,只要佩戴它,无论你走到哪里,都会是一颗闪耀的明星啊!现在降价大优惠,只要五十个银币,五十个银币!”
“十足的碳钢秘银匕首啊,精灵美女开过光,妖精少女洒过泪,只要你佩戴它,无论你是横着走,跳着走还是爬着走,所到之处尽能彰显出浓浓的霸道总裁范儿,只要二十个银币,还犹豫什么,真正的物有所值,真正的跳楼喷血大甩卖啊!”
“真是一群庸俗的人,太庸俗了!”
我撇着嘴,眼馋的四处张望,酸葡萄心理再次爆发,恨恨的小声骂道。
忘了介绍,我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安小毅,一个穿越者。
上一世,我是个二十八岁的宅男,喜爱ol和萝莉,阅尽无数岛国爱情动作片,是一个坐拥无数梦想却活的庸庸碌碌的平凡大叔。
只是滴眼药水的功夫,自己就穿越了。
再睁开眼,四周满是鲜血和残肢,站起身,步行几里,再也找不出一个活人,只有遍地倒塌的房屋废墟和尚未破碎的残垣断壁。
回到原处,看着倒在血泊中,死前保留着惊讶表情的熟悉面孔,一股莫名的痛苦和失落在他的心底涌出,那种难过的感觉,好像是孩子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父母永远的逝去那般。
然而,这具身体原主人的父母的确永远的逝去了。
就在刚刚。
是的,这是个干掉了自己父母兼并毁灭了整个村落的倒霉孩子。
终于适应了这具身体,我坐在石头上读取了一遍这孩子的整个记忆,终于理清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
原来这一切并不是这个孩子的意志所为,始作俑者是他的左手。
那是一只从出生就自带着黑色莫名其妙花纹的手臂,每当这个孩子激动的时候,这条手臂都会夺去孩子的理智并在瞬间释放出极其可怕的毁灭力量。
这类事情已经不止发生过一次,上一次,是在他五岁的时候,被一只巨大的狮子追赶的无处可逃,极度恐惧之下引发的。
当他再次睁眼的时候,那只狮子已经变成了一滩肉泥,而方圆几十米内的所有草木都化作了飞灰。
从那之后,这条手臂就被厚厚的麻布包裹住。
说来也巧,自从手臂的花纹被包裹个严实,就再也没有发生过此类的灾难事件。
一切本该过的非常平淡,直到那天。。
孩子和父母争吵之下,愤怒的扯掉了左臂的麻布,接着,就是之后的场景。
了解了前因后果之后,安小毅有些同情这个孩子了。
不过既然接手了这具身体,有了新的开始,我就不打算再像前世一样继续荒废下去。
这身体才十六岁,花一样的年纪,可以做很多很多前世敢想却不敢做的‘伟大’事业,虽然有些先天上的缺陷。。
我看了一眼新身体左臂上的花纹,撇了撇嘴,不过还是可以接受的。
捆绑住左臂,站起身,准备离开这片荒芜,心底蓦然泛起一抹若隐若无的声音,仿佛孩子的低语:“请。。帮我。。找出。。这条手臂。。真正的原因。”
接着,左臂就抽动了一下。
我吓了一跳,险些蹦了起来。
不过平静下来后,叹了口气,同情心再次涌起,道:“好吧好吧,我答应你了,就当做是接管这具身体的代价吧。”
于是乎,我的第一个人生目标,建立了起来。
想实现这个目标,首先,是要生存下去,看看暗了半边的天,我心里嘀咕着,至少得有个住的地方。
这个村落已经化作了一片废墟,无奈,只好住进了邻村的小旅店。
我有个习惯,是上一世带来的,无论住进哪家旅店,都会找面镜子,照上一照,也算是一种自恋的表现吧。
刚照镜子的时候,我就被自己吓了一跳。
虽然少年的脸长得很俊俏,可是满头乱蓬蓬的白发算什么样子,非主流还是天生缺少维生素b?
我愤愤然,想找个能理发染头的地方,可是刚走出村落,踏入城镇的一刹那,我的心就释然了。
白发算什么,非主流又算什么,起码还是个人,这个世界的离奇古怪多着呢。
这块大陆叫做和风大陆,是一块很牛逼的大陆,因为整个星球就只有这一块大陆。
大陆上生活着各色各样的物种,有人类,有兽人,有精灵,有妖精,有矮人,也有地精。
各种族之间相处融洽,互利互荣,甚至血肉共融,这一点并不难看出,时常会出现兽人族的妻子挽着人类丈夫的手臂,领着一个****混血儿满大街逛荡的幸福场景。
如果在地球,想必这一家三口都会被关进有关部门,母亲和孩子毋庸置疑,各种解剖和分析,至于父亲,估计会被送进某精神医院,当作重点研究对象。
万幸这里是和风大陆。
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五年的我,同上一世相比,并没有多大的改变――还是一样的穷。
兜里仅有的三枚金币已经是全部家当了。
背后破损的太刀要修,在拼杀中被撕扯成破烂的衣服要换,还有这从刚才就已经敲鼓抗议的肚子要填饱。
想到这里,不禁叹了口气,深深地怀疑冒险家这个职业究竟靠谱不靠谱,要不要换个职业试试,例如――
扫了一圈周围的店铺,终于我还是无奈的耸了耸肩。
和风大陆上的各种营生五花八门,有打铁的,制药的,种菜的,卖肉的,陪睡的。咳咳,反正是各式各样,纷繁复杂,不照地球的少。
但最多的一种职业还是冒险家。
地球上也有冒险家,不过地球的冒险家要么是一些闲的蛋疼的专家,要么是一群生活乏味寻找刺激花样作死的有钱人。
和风大陆的冒险家与那些阿猫阿狗不同。
在这里,冒险家是一种高尚的,骄傲的,有节操,有信仰的职业。
他们所要探索的,是比爬山潜海更危险的,一个叫做地下城的地方。
据说地下城,是创世之神送给人类的礼物,目的就是为了刺激人类勇往无前的探索精神和对未知事物不断追寻的求知**。
好吧,这解释太高大上了,用我们都能听懂的话来说,就是――打怪爆装备。
很多玩过角色扮演类游戏的玩家,都曾有过这样一段经历――升级,刷怪,爆装备。
是的,这里的地下城也是如此。
和你们玩过的游戏一样,每一层都有怪物出没,几乎每一只怪物被挂掉之后,都会或多或少爆出点东西。
只不过你们使用的角色在挂掉之后还可以读档重来。
在这里,一旦挂掉了,那就是真的挂掉了。
简称,死翘翘。
这的确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
不过即便如此,这里的人们还是像浪潮一般涌入地下城,目的只有一个,传说中的,创世之神给与的承诺――
通关地下城的人,我将满足他的任何愿望,并且赐予他一个特殊的奖励。
任何愿望这条我是理解的,至于特殊奖励究竟是什么,翻遍了冒险家基地所能提供的所有资料,也没找到丁点头绪。
不过,至少左臂的事情有解决的希望了。
我默默地想。
那就是通关地下城。
不过这事儿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难。
想通关地下城,首先要有足够的等级,没有高等级的支撑,一切都是白扯,这道理就像是蚊子叮大象,你费劲儿巴哈的叮了半天,人家连反应都没有,到头来一甩鼻子你就挂了。
其次光有了等级还不行,你还得有技能,基础训练技能冒险者基地就有卖,不过大多贵的离谱,想要牛逼的技能,有啊,去地下城深层找去,那里甭说牛逼技能了,就连魔法武器都有掉落,关键是你能下的去吗,就算能下去你也得有命带回来不是。
再者就算你拥有了牛逼的等级和逆天的技能,没有超强的武器同样不顶事儿,这就像绝世刀客参加决斗没带刀一样,任凭你刀法再牛逼,没了家伙,也一样只有被一棍子捅死的份儿。
想要超强的武器,好说,地下城深层有的是。
你说你还不敢去,也好办,矮人族大师制作的武器是出了名的好,有些顶尖的甚至能和魔法武器相媲美。
关键问题出来了,这些武器的价格更加逆天。
归根结底,没钱一切都是白扯。
看着身边走过的一个个穿着华丽,背着秘银武器的土豪们,紧紧握着兜里仅剩的三枚金币的我,鼻子就是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同样是冒险家,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正犹豫在是要先吃饭,还是先买衣服,还是先修理武器这三个选项中的我,突然被重重的撞了一下,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在地,下意识地,松开了握着金币的手。
“喂,看着点路!”
看着眼前飞速闪过的瘦小影子,我不满的提醒道。
“算了,还是先去吃饭吧。”
摸了摸饿的瘪下去的肚子,无奈的叹了口气。
习惯性的,手摸进了口袋。
然而刹那,我就呆立在原地,脑子里嗡的一声。
再次用力捏了下口袋,果然空了!
我的金币呢!
一瞬间,我险些崩溃了,这可是我的全部家当啊!
如蜣螂寻找粪球般仔细的搜寻着地面,甚至连墙缝和活动的砖面都不肯放过。
雷达般扫描了四五遍之后,我终于可以肯定,金币并没有掉在地上。
接着,脑中闪过一个瘦小的影子。
铁定是他偷了我的金币,该死!
愤怒之余,我撒开脚丫子,朝着瘦小影子消失的地方追去。
一边狂追,我的内心一边咆哮:“穷到只剩三枚金币的我竟然还会遭贼偷!”
夜色的降临丝毫没有给这个城市带来一丁点的安宁,青石板街道两旁的店铺门前都挤满了人。
店铺老板和伙计们忙的不可开交,可即便如此,他们的魔法石扩音喇叭还是依旧响个不停。
“瞧一瞧,看一看啊,矮人族铸造大师西蒙亲手力作的战斧,狂霸叼炸天有没有啊,有没有,今天特价大优惠,只要四十个银币!”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地下城三层掉落的极品佩剑,看看这花纹,看看这剑锋,看看这材质,只要佩戴它,无论你走到哪里,都会是一颗闪耀的明星啊!现在降价大优惠,只要五十个银币,五十个银币!”
“十足的碳钢秘银匕首啊,精灵美女开过光,妖精少女洒过泪,只要你佩戴它,无论你是横着走,跳着走还是爬着走,所到之处尽能彰显出浓浓的霸道总裁范儿,只要二十个银币,还犹豫什么,真正的物有所值,真正的跳楼喷血大甩卖啊!”
“真是一群庸俗的人,太庸俗了!”
我撇着嘴,眼馋的四处张望,酸葡萄心理再次爆发,恨恨的小声骂道。
忘了介绍,我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安小毅,一个穿越者。
上一世,我是个二十八岁的宅男,喜爱ol和萝莉,阅尽无数岛国爱情动作片,是一个坐拥无数梦想却活的庸庸碌碌的平凡大叔。
只是滴眼药水的功夫,自己就穿越了。
再睁开眼,四周满是鲜血和残肢,站起身,步行几里,再也找不出一个活人,只有遍地倒塌的房屋废墟和尚未破碎的残垣断壁。
回到原处,看着倒在血泊中,死前保留着惊讶表情的熟悉面孔,一股莫名的痛苦和失落在他的心底涌出,那种难过的感觉,好像是孩子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父母永远的逝去那般。
然而,这具身体原主人的父母的确永远的逝去了。
就在刚刚。
是的,这是个干掉了自己父母兼并毁灭了整个村落的倒霉孩子。
终于适应了这具身体,我坐在石头上读取了一遍这孩子的整个记忆,终于理清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
原来这一切并不是这个孩子的意志所为,始作俑者是他的左手。
那是一只从出生就自带着黑色莫名其妙花纹的手臂,每当这个孩子激动的时候,这条手臂都会夺去孩子的理智并在瞬间释放出极其可怕的毁灭力量。
这类事情已经不止发生过一次,上一次,是在他五岁的时候,被一只巨大的狮子追赶的无处可逃,极度恐惧之下引发的。
当他再次睁眼的时候,那只狮子已经变成了一滩肉泥,而方圆几十米内的所有草木都化作了飞灰。
从那之后,这条手臂就被厚厚的麻布包裹住。
说来也巧,自从手臂的花纹被包裹个严实,就再也没有发生过此类的灾难事件。
一切本该过的非常平淡,直到那天。。
孩子和父母争吵之下,愤怒的扯掉了左臂的麻布,接着,就是之后的场景。
了解了前因后果之后,安小毅有些同情这个孩子了。
不过既然接手了这具身体,有了新的开始,我就不打算再像前世一样继续荒废下去。
这身体才十六岁,花一样的年纪,可以做很多很多前世敢想却不敢做的‘伟大’事业,虽然有些先天上的缺陷。。
我看了一眼新身体左臂上的花纹,撇了撇嘴,不过还是可以接受的。
捆绑住左臂,站起身,准备离开这片荒芜,心底蓦然泛起一抹若隐若无的声音,仿佛孩子的低语:“请。。帮我。。找出。。这条手臂。。真正的原因。”
接着,左臂就抽动了一下。
我吓了一跳,险些蹦了起来。
不过平静下来后,叹了口气,同情心再次涌起,道:“好吧好吧,我答应你了,就当做是接管这具身体的代价吧。”
于是乎,我的第一个人生目标,建立了起来。
想实现这个目标,首先,是要生存下去,看看暗了半边的天,我心里嘀咕着,至少得有个住的地方。
这个村落已经化作了一片废墟,无奈,只好住进了邻村的小旅店。
我有个习惯,是上一世带来的,无论住进哪家旅店,都会找面镜子,照上一照,也算是一种自恋的表现吧。
刚照镜子的时候,我就被自己吓了一跳。
虽然少年的脸长得很俊俏,可是满头乱蓬蓬的白发算什么样子,非主流还是天生缺少维生素b?
我愤愤然,想找个能理发染头的地方,可是刚走出村落,踏入城镇的一刹那,我的心就释然了。
白发算什么,非主流又算什么,起码还是个人,这个世界的离奇古怪多着呢。
这块大陆叫做和风大陆,是一块很牛逼的大陆,因为整个星球就只有这一块大陆。
大陆上生活着各色各样的物种,有人类,有兽人,有精灵,有妖精,有矮人,也有地精。
各种族之间相处融洽,互利互荣,甚至血肉共融,这一点并不难看出,时常会出现兽人族的妻子挽着人类丈夫的手臂,领着一个****混血儿满大街逛荡的幸福场景。
如果在地球,想必这一家三口都会被关进有关部门,母亲和孩子毋庸置疑,各种解剖和分析,至于父亲,估计会被送进某精神医院,当作重点研究对象。
万幸这里是和风大陆。
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五年的我,同上一世相比,并没有多大的改变――还是一样的穷。
兜里仅有的三枚金币已经是全部家当了。
背后破损的太刀要修,在拼杀中被撕扯成破烂的衣服要换,还有这从刚才就已经敲鼓抗议的肚子要填饱。
想到这里,不禁叹了口气,深深地怀疑冒险家这个职业究竟靠谱不靠谱,要不要换个职业试试,例如――
扫了一圈周围的店铺,终于我还是无奈的耸了耸肩。
和风大陆上的各种营生五花八门,有打铁的,制药的,种菜的,卖肉的,陪睡的。咳咳,反正是各式各样,纷繁复杂,不照地球的少。
但最多的一种职业还是冒险家。
地球上也有冒险家,不过地球的冒险家要么是一些闲的蛋疼的专家,要么是一群生活乏味寻找刺激花样作死的有钱人。
和风大陆的冒险家与那些阿猫阿狗不同。
在这里,冒险家是一种高尚的,骄傲的,有节操,有信仰的职业。
他们所要探索的,是比爬山潜海更危险的,一个叫做地下城的地方。
据说地下城,是创世之神送给人类的礼物,目的就是为了刺激人类勇往无前的探索精神和对未知事物不断追寻的求知**。
好吧,这解释太高大上了,用我们都能听懂的话来说,就是――打怪爆装备。
很多玩过角色扮演类游戏的玩家,都曾有过这样一段经历――升级,刷怪,爆装备。
是的,这里的地下城也是如此。
和你们玩过的游戏一样,每一层都有怪物出没,几乎每一只怪物被挂掉之后,都会或多或少爆出点东西。
只不过你们使用的角色在挂掉之后还可以读档重来。
在这里,一旦挂掉了,那就是真的挂掉了。
简称,死翘翘。
这的确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
不过即便如此,这里的人们还是像浪潮一般涌入地下城,目的只有一个,传说中的,创世之神给与的承诺――
通关地下城的人,我将满足他的任何愿望,并且赐予他一个特殊的奖励。
任何愿望这条我是理解的,至于特殊奖励究竟是什么,翻遍了冒险家基地所能提供的所有资料,也没找到丁点头绪。
不过,至少左臂的事情有解决的希望了。
我默默地想。
那就是通关地下城。
不过这事儿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难。
想通关地下城,首先要有足够的等级,没有高等级的支撑,一切都是白扯,这道理就像是蚊子叮大象,你费劲儿巴哈的叮了半天,人家连反应都没有,到头来一甩鼻子你就挂了。
其次光有了等级还不行,你还得有技能,基础训练技能冒险者基地就有卖,不过大多贵的离谱,想要牛逼的技能,有啊,去地下城深层找去,那里甭说牛逼技能了,就连魔法武器都有掉落,关键是你能下的去吗,就算能下去你也得有命带回来不是。
再者就算你拥有了牛逼的等级和逆天的技能,没有超强的武器同样不顶事儿,这就像绝世刀客参加决斗没带刀一样,任凭你刀法再牛逼,没了家伙,也一样只有被一棍子捅死的份儿。
想要超强的武器,好说,地下城深层有的是。
你说你还不敢去,也好办,矮人族大师制作的武器是出了名的好,有些顶尖的甚至能和魔法武器相媲美。
关键问题出来了,这些武器的价格更加逆天。
归根结底,没钱一切都是白扯。
看着身边走过的一个个穿着华丽,背着秘银武器的土豪们,紧紧握着兜里仅剩的三枚金币的我,鼻子就是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同样是冒险家,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正犹豫在是要先吃饭,还是先买衣服,还是先修理武器这三个选项中的我,突然被重重的撞了一下,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在地,下意识地,松开了握着金币的手。
“喂,看着点路!”
看着眼前飞速闪过的瘦小影子,我不满的提醒道。
“算了,还是先去吃饭吧。”
摸了摸饿的瘪下去的肚子,无奈的叹了口气。
习惯性的,手摸进了口袋。
然而刹那,我就呆立在原地,脑子里嗡的一声。
再次用力捏了下口袋,果然空了!
我的金币呢!
一瞬间,我险些崩溃了,这可是我的全部家当啊!
如蜣螂寻找粪球般仔细的搜寻着地面,甚至连墙缝和活动的砖面都不肯放过。
雷达般扫描了四五遍之后,我终于可以肯定,金币并没有掉在地上。
接着,脑中闪过一个瘦小的影子。
铁定是他偷了我的金币,该死!
愤怒之余,我撒开脚丫子,朝着瘦小影子消失的地方追去。
一边狂追,我的内心一边咆哮:“穷到只剩三枚金币的我竟然还会遭贼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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