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狂妄的家伙?居然敢用枪威胁?难怪人家说燕京城藏龙卧虎,敢在燕京城动枪的绝对是脑残啊!虽然余钱没见过世面,但是也知道在天子脚下,敢动用火器的家伙,不是脑残也是脑子被门掩了。
不过这里是胡开心和邓馨雨的舞台,轮不到他这个小人物出头,这一点余钱很有自知之明。如果是上台充当打手,余钱绝对不会后退,但是现在冲突他不适合出头。
果然邓馨雨笑了,居然露出邪魅的眼神:“小瘪犊子跟谁说话呢?谁给你的胆子敢用枪威胁?真把这里当成化外之地了?找死么?”
对方一帮人都呆住了,谁也没想到,看上去娇柔美丽的邓馨雨,会说出这么火爆的话。特别是余钱笑了,他没想到邓馨雨的口音,居然带着浓郁的东北腔!他不会知道,邓馨雨跟着老爸在东北待过几年,她的老子邓华先后在兴安省省会江滨市,和白山省群英市任职。
最关键是邓馨雨从美国回来的时候,首先在江滨市生活,也正是那个时候开始,口音变成改不掉的东北腔。其实邓馨雨的老爸老妈,都是来自淮阳省古城县的土著,问题是东北的语言有太强的感染力啊。
但是东北话出现在这样的场所,立刻被人家鄙视了,领头那个张开双臂仰天大笑:“什么东西都敢在四九城叫嚣了?东北来的虎妞居然……嗷呜!咳咳咳!呕噗!”
谁也没想到,邓馨雨出手如此迅速,按照余钱对馨雨的了解,这位身手很强但是不会招惹是非。但是今天却颠覆了他的认知,邓馨雨像是母豹子一般蹿出去,在对手没有任何反应的时候,抓住那家伙的头发向前一拽!
随即身子来一个金鸡独立,右膝毫不客气的撞上去,狠狠撞在那家伙的胸口!这一招绝对比余钱出手更狠,要知道余钱的对手是霍德卢克洛克啊,那是职业格斗家,抗击打能力超强,眼前这位不过是个纨绔,怎么可能承受得了这样沉重的打击?
仅仅是一个膝撞,那个纨绔当场就吐了,吐得稀里哗啦!他的跟班恼了,纷纷插手入怀,居然真的有人掏出枪!哎呦我去!真的有枪啊!
就在枪柄出现在视线中的瞬间,余钱跟胡开心没有任何犹豫,几乎是闪电般冲上去,同时飞脚踹中持枪的手,同时双拳双峰贯耳击中太阳穴!
两个掏枪的家伙没有任何悬念,全都被打昏在地,简直是电光火石间发生的事情。周边的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两个持枪的家伙已经全部被打昏在地,剩下两个傻眼了:“别动手!我们报警了!”
报警?胡开心哪里管他们报警不报警,冲上去左右开弓,连续的飞踢把两个打手打倒在地!直到此时安保才奔过来:“怎么回事儿?敢打贵宾会员?别动!告诉你别动!报警!”
哼哼!胡开心冷哼两声:“有人敢在四九城动枪,不要说狗屁贵宾会员,就是他爹是政法委书记都不行!滚开!告诉你他们是我的战利品,谁敢过来一概打倒,全都当成同案犯论处!余钱盯住两个拿枪的,不要接触他的枪,也不要让他把枪丢掉,醒来就打晕!就算是打成植物人都有人给你扛!”
这么狠啊!余钱真的没遇到过这样的场面,早在打倒领头那个纨绔,邓馨雨已经把电话打出去了。奇怪的是,现场除了几个保安,那些吃货和酒客完全无视这边的打斗。确切的说他们冷漠旁观这里的战斗,仿佛像刚刚那样,看着拳击台上的战斗一样。
不同的是现在他们没有激情,也许因为没有下注吧!还是说战斗结束的太过迅速,根本没有调动起大家的激情呢?警方远比余钱想象的出现更快,看到地上躺倒的家伙,几乎没有任何质疑,上前就把持枪的家伙拷上。
然后直接现场取证,那个被打吐的纨绔嚣张大叫:“谁敢抓我?我老子……噢!救命!警官他打我!”
那家伙万万没想到还会挨打,当着干警的面,邓馨雨差点把他的满口牙打掉。再看他的口鼻之间鲜血直流,此时的馨雨像是一个小恶魔,就差脑袋顶上长两个角了:“别说出你的父辈或者祖辈!别给家族丢人现眼!何况就凭你的家族,还不配在这里呼风唤雨,没打死你已经给你家族留面子了!”
啪!胡开心一巴掌抽在纨绔的脸上,赶紧拿纸巾擦去沾染的血污:“记住我叫胡开心!不服气尽管来找我!连特么我都不认识,还敢在四九城横着走?下次当着你爹的面揍你,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咳咳!姑姑!您咋来了?哎呦!别动手!我正当防卫!你瞧我抓到持枪匪徒!”
姑姑?看上去英气勃勃的女人,到了之后没打招呼,先把胡开心踹个跟头。终于明白胡开心为什么喜欢暴力了,感情是家族传承啊,凭余钱的眼力见,明显看出姑姑不是练家子出身,出手投足之间,更像是当年在大学时候操练的军体拳。
只不过人家的军体拳更彪悍!那位姑姑看一眼已经被当成证物搜集起来的枪:“你敢说不是你招惹是非?你当我不会看YY直播间么?谁让你到这儿赌斗的?家有余钱儿是吧?形象一般般唱歌一般般,喊麦难登大雅之堂,不过身手还是很不错的,有没有兴趣去演影视剧?”
啊?什么情况?连胡开心的姑姑都看过自己直播间?余钱不知道该开心还是该悲哀,这位姑姑最少也是四十岁往上的大妈了,难不成自己的粉丝受众面这么广泛么?
其实余钱不知道胡开心的姑姑是什么身份,如果知道了绝对不会有悲哀的想法,人家看他的直播绝对是受胡开心的影响,这位的关注称得上是幸运女神降临了!
见余钱蒙圈状态,姑姑微微一笑柔声道:“吓到你了吧?自我介绍一下,胡开心的姑姑胡闹,也是你家有余钱儿YY帐号的粉丝之一,特喜欢你的喊麦,尽管难登大雅之堂,偏偏我喜欢开心喜欢我就喜欢。”
不过这里是胡开心和邓馨雨的舞台,轮不到他这个小人物出头,这一点余钱很有自知之明。如果是上台充当打手,余钱绝对不会后退,但是现在冲突他不适合出头。
果然邓馨雨笑了,居然露出邪魅的眼神:“小瘪犊子跟谁说话呢?谁给你的胆子敢用枪威胁?真把这里当成化外之地了?找死么?”
对方一帮人都呆住了,谁也没想到,看上去娇柔美丽的邓馨雨,会说出这么火爆的话。特别是余钱笑了,他没想到邓馨雨的口音,居然带着浓郁的东北腔!他不会知道,邓馨雨跟着老爸在东北待过几年,她的老子邓华先后在兴安省省会江滨市,和白山省群英市任职。
最关键是邓馨雨从美国回来的时候,首先在江滨市生活,也正是那个时候开始,口音变成改不掉的东北腔。其实邓馨雨的老爸老妈,都是来自淮阳省古城县的土著,问题是东北的语言有太强的感染力啊。
但是东北话出现在这样的场所,立刻被人家鄙视了,领头那个张开双臂仰天大笑:“什么东西都敢在四九城叫嚣了?东北来的虎妞居然……嗷呜!咳咳咳!呕噗!”
谁也没想到,邓馨雨出手如此迅速,按照余钱对馨雨的了解,这位身手很强但是不会招惹是非。但是今天却颠覆了他的认知,邓馨雨像是母豹子一般蹿出去,在对手没有任何反应的时候,抓住那家伙的头发向前一拽!
随即身子来一个金鸡独立,右膝毫不客气的撞上去,狠狠撞在那家伙的胸口!这一招绝对比余钱出手更狠,要知道余钱的对手是霍德卢克洛克啊,那是职业格斗家,抗击打能力超强,眼前这位不过是个纨绔,怎么可能承受得了这样沉重的打击?
仅仅是一个膝撞,那个纨绔当场就吐了,吐得稀里哗啦!他的跟班恼了,纷纷插手入怀,居然真的有人掏出枪!哎呦我去!真的有枪啊!
就在枪柄出现在视线中的瞬间,余钱跟胡开心没有任何犹豫,几乎是闪电般冲上去,同时飞脚踹中持枪的手,同时双拳双峰贯耳击中太阳穴!
两个掏枪的家伙没有任何悬念,全都被打昏在地,简直是电光火石间发生的事情。周边的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两个持枪的家伙已经全部被打昏在地,剩下两个傻眼了:“别动手!我们报警了!”
报警?胡开心哪里管他们报警不报警,冲上去左右开弓,连续的飞踢把两个打手打倒在地!直到此时安保才奔过来:“怎么回事儿?敢打贵宾会员?别动!告诉你别动!报警!”
哼哼!胡开心冷哼两声:“有人敢在四九城动枪,不要说狗屁贵宾会员,就是他爹是政法委书记都不行!滚开!告诉你他们是我的战利品,谁敢过来一概打倒,全都当成同案犯论处!余钱盯住两个拿枪的,不要接触他的枪,也不要让他把枪丢掉,醒来就打晕!就算是打成植物人都有人给你扛!”
这么狠啊!余钱真的没遇到过这样的场面,早在打倒领头那个纨绔,邓馨雨已经把电话打出去了。奇怪的是,现场除了几个保安,那些吃货和酒客完全无视这边的打斗。确切的说他们冷漠旁观这里的战斗,仿佛像刚刚那样,看着拳击台上的战斗一样。
不同的是现在他们没有激情,也许因为没有下注吧!还是说战斗结束的太过迅速,根本没有调动起大家的激情呢?警方远比余钱想象的出现更快,看到地上躺倒的家伙,几乎没有任何质疑,上前就把持枪的家伙拷上。
然后直接现场取证,那个被打吐的纨绔嚣张大叫:“谁敢抓我?我老子……噢!救命!警官他打我!”
那家伙万万没想到还会挨打,当着干警的面,邓馨雨差点把他的满口牙打掉。再看他的口鼻之间鲜血直流,此时的馨雨像是一个小恶魔,就差脑袋顶上长两个角了:“别说出你的父辈或者祖辈!别给家族丢人现眼!何况就凭你的家族,还不配在这里呼风唤雨,没打死你已经给你家族留面子了!”
啪!胡开心一巴掌抽在纨绔的脸上,赶紧拿纸巾擦去沾染的血污:“记住我叫胡开心!不服气尽管来找我!连特么我都不认识,还敢在四九城横着走?下次当着你爹的面揍你,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咳咳!姑姑!您咋来了?哎呦!别动手!我正当防卫!你瞧我抓到持枪匪徒!”
姑姑?看上去英气勃勃的女人,到了之后没打招呼,先把胡开心踹个跟头。终于明白胡开心为什么喜欢暴力了,感情是家族传承啊,凭余钱的眼力见,明显看出姑姑不是练家子出身,出手投足之间,更像是当年在大学时候操练的军体拳。
只不过人家的军体拳更彪悍!那位姑姑看一眼已经被当成证物搜集起来的枪:“你敢说不是你招惹是非?你当我不会看YY直播间么?谁让你到这儿赌斗的?家有余钱儿是吧?形象一般般唱歌一般般,喊麦难登大雅之堂,不过身手还是很不错的,有没有兴趣去演影视剧?”
啊?什么情况?连胡开心的姑姑都看过自己直播间?余钱不知道该开心还是该悲哀,这位姑姑最少也是四十岁往上的大妈了,难不成自己的粉丝受众面这么广泛么?
其实余钱不知道胡开心的姑姑是什么身份,如果知道了绝对不会有悲哀的想法,人家看他的直播绝对是受胡开心的影响,这位的关注称得上是幸运女神降临了!
见余钱蒙圈状态,姑姑微微一笑柔声道:“吓到你了吧?自我介绍一下,胡开心的姑姑胡闹,也是你家有余钱儿YY帐号的粉丝之一,特喜欢你的喊麦,尽管难登大雅之堂,偏偏我喜欢开心喜欢我就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