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录 草莽英雄-魔幻短篇

小说:指南录 作者:酒徒 更新时间:2024-08-23 09:24:22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草莽英雄

  第一章城破

  这世界上有没有不朽的王国我不知道,但我却切切实实尝到了亡国之痛。马路上的人乱哄哄的,无头苍蝇一样跑着,那些贵族老爷再也顾不上骂我们这些贱民不给他们施礼让路,扭着肥肥的油屁股,拼命往我们这些逃难的贱民堆里钻。也许,在此刻,他们最希望天上的魔兽联军飞行部队把他们也当成贱民的一员吧。可是那身光鲜的衣服还是暴露了目标,大块的石头带着风声从天上落下来,径直砸向他们的头顶。

  一个鱼跃,我扑到了路边的垃圾堆里。就在我刚才奔逃的路线上,魔面鸟投下的石块将西城的詹姆斯老爷砸成了肉酱。鲜红的血和白白的脑汁搅在一起,就像酒楼里泔水桶里的剩肉。

  “哇”,几个逃命的修士看不得这种场景,跪倒在地上大吐特吐了起来。没等他们吐完,天上陆续有石块落下来,将他们也变成了肉酱的一部分。那些石块受过黑暗魔法加持,出奇的准确,只要被石块砸中,肯定是死路一条。

  在垃圾堆上打个滚,我爬起来继续前奔,顺手将詹姆斯老爷丢下的包裹背到了肩膀上。肉酱和垃圾对我的体能构不成威胁,我是个吃泔水桶中剩余食物长大的孤儿,长大后以清理垃圾为职业,这种熟悉的味道反而让我精神焕发。

  至少,今天那些贵族老爷见了我不会远远的捂起鼻子,然后让侍从用皮鞭教导我如何给他们让路。

  “罗密欧,罗密欧,你瞎跑什么,快跟我来”,一个破锣般的嗓音传入我的耳朵,顺带着钻入我鼻孔的还有股子臭鸡蛋味道。不用问,是我的好朋友哈姆莱特和伊沙贝儿。人家闻香识女人,我闻味交朋友。他们两个也在贫民窟里长大,哈姆莱特比我稍长,伊沙贝儿是哈姆莱特那个瘸腿养父奥兰多给他拣回来的媳妇。从她到达哈姆莱特家开始,哈姆莱特盼结婚盼了十三年,按嘉摩屡钵帝国的法律,女子到十六岁才能成亲,所以哈姆莱特还要再等上一年才能美梦成真。

  我们三个一起玩到大,年龄大致上差不多,其实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生于哪一天,哈姆莱特的养父奥兰多,那个贫民窟里唯一曾经富过的老家伙把我们的生日安排在他推算出来的幸运日里,说是这一天过生日能给我们三个带来好运。不过我认为,老家伙这么做其实是为了省钱,毕竟每年给三个孩子同时过一次生日比过三次要节约得多,连生日鸡蛋都可以只煮一个,分成三份即可。

  “去哪”?我茫然地问了一句,避开头上落下来的石弹,快步跑到哈姆莱特身边。

  “当然是去王宫了,那里没了守卫,我们去拣点儿东西,你平时不一直梦想着有朝一日溜进王宫玩一圈吗”?哈姆莱特大声回答,根本没把天空中盘旋的魔面鸟放在眼中。手中粪叉子轻轻一挑,将地面上不知哪个逃难者丢下的包裹准确地挑进了粪车里。

  伊沙贝儿帮助她的未婚夫扶着粪车,蜡黄的小脸因为兴奋而变得通红。脖子上,挂满了从肉酱中拣来的链子,宝石的,金的,银的,铜的都有。穷人家孩子就是节俭,既然链子的主人已经变成了肉酱,我们没必要浪费资源,你说是不是。

  他们的举动提醒了我,既然天上的魔面鸟和精灵射手只找衣着光鲜的贵族老爷下手,我跟着躲什么?将肩膀上背的那几个拣来的血包裹扔进粪车,我三步两步奔到路边垃圾堆边,将一个带盖子的垃圾车推起来,跟到了哈姆莱特身后。

  疯狂逃命的人群里,我们两车三人成了绝对的另类。很多年后,在游吟诗人的传唱中,哈姆莱特,罗密欧,伊沙贝儿,这三个名字成为英雄的代称。而那天,我们三个胆大包天的贱民想的只有一件事,趁火打劫。

  我们只是最底层挣扎的贱民,没有土地,没有职业,没有姓氏,甚至连名字都是从剧场门口的海报上抄来的。帝国的兴亡与我们无关。

  天空中飘过一个敌军的飞马射手,她的目光被我们三个逆着人流前行的家伙所吸引了,指挥着一大堆魔面鸟,在我们头上盘旋。逃难的百姓纷纷给我们让路,免得一会儿石弹落下来,遭受池鱼之殃。

  “嗨,尊敬的将军,美丽与您同在”,我扬起脖子,冲着天空高喊了一句。那个飞马射手是个女性精灵,看了我们破破烂烂的衣服和车子一眼,捂着鼻子飞开了。魔面鸟跟在她身后去截杀那些贵族和修士。哈姆莱特大哥分析得对,在我们身上,那些魔鸟犯不着浪费宝贵的魔法石弹。

  王宫并不远,转过几个弯子就到了。平时挤满了人的凯旋广场空荡荡的,只有一地的尸体和帝国军旗。敌军的地面部队还没杀到这,守卫王宫的近卫军已经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这场战争打得非常奇怪,几个月来,在朝廷的告示上,帝国的军队百战百胜,消灭的魔族数量加在一起比帝国的总人口都多,但战线却一直向帝国首都推进。“也许帝国是在用空间换取魔族将士的性命吧”,哈姆莱特的养父奥兰多曾经这样分析,可是很快他就听到了魔族的攻城器发出的吱呀声。在守城期间,他病死了,临死前最大的愿望就是看到魔族被击溃,帝国得以重生。还好,他走得早,否则看到今天的样子,老家伙准得气吐血。

  弯腰,我拣起了一把长剑,和一套不知谁扔下的铠甲。哈姆莱特放下粪车,一把将宝剑抢了过去,恶狠狠的扔进了广场中央的水池中,“找死啊,你想被魔军当成王宫卫士,就滚远点儿,别连累我们俩”。

  我像战士,就我这样?我看着自己那身露着春光的褴褛衣衫,和不安分地从靴子尖端伸出来的脚趾。

  “灰头,快点跟上。那套铠甲的叶片是镀金的,不是纯金。皇宫里比这值钱的东西有的是”!也许为了表示歉意,哈姆莱特意叫起了我的绰号。我答应一声,又在地上找到了一把手柄上镶嵌着宝石的指挥刀和一双不错的战靴,扔进了垃圾车。宝刀和战靴的主人肯定是化妆逃走了,被魔族空中部队杀死在广场上的都是一些小兵。那些贵族的武技,只表现在欺负我们这些贱民的时候。

  跟着哈姆莱特,我们轻车熟路地从宫城的一个小边门冲了进去。绕过杂役和宫女们的住所,直奔皇帝的寝宫。哈姆莱特靠给贵族家倒马桶为生,城破之前,每天凌晨都得赶到皇宫侧门,从杂役手中接过马桶。有时候宫廷杂役们不愿意干这些脏活,就会直接让他进入皇宫里,将皇帝、皇后、太子和公主的排泄物用木桶扛出来。

  “公主也拉屎”?当哈姆莱特第一次在我面前炫耀他可以进出皇宫时,我脸上的表情就像被蝎子蛰了一样。而他当时的话彻底打碎了我的骑士梦想,“不但拉,而且特别的臭”!

  从那以后我就明白了贵族和皇族原来和我们一样,都是人,都拉屎,只是他们吃的东西和穿的衣服比我们好得多。

  皇宫里已经被翻得乱七八糟,看来大着胆子来这里发财的人绝对不止我们三个。人们凭借着各自对财富的认识,迅速向包裹里边塞着看上眼的东西。没人阻止我们,空中盘旋的魔面鸟太傻,还没进化到能辨认财宝价值的地步。而骑在飞马上的精灵顾不上管我们,他们忙着清理隐藏在街道中的抵抗力量,指引大军入城。

  凭借哈姆莱特对皇宫地形的熟悉,他的粪车和我的垃圾车很快被装满了。本着能拿珠宝不拿金币,能拿金币不拿银币,能搬小件不搬大件的原则,我们搬了这辈子都没有想到的财物。真不知道皇帝怎么想的,逃命的时候,这些值钱的东西他都没顾上带。早知道带不走,他征那么高的税干什么?

  “小子,别太贪了,诺思帝国的军队马上就要杀过来了,碰见兽人,你们谁都没命花那些财宝”,一个红脸大叔冲着我喊道,他身上挎着十几个包裹,从头到脚挂满了首饰。

  “知道了,马上走”,我答应一声,钻进一个飘满香味的宫殿里。哈姆莱特和伊沙贝儿夫妇已经进去多时了,我怕他们在里边犯错误,耽误了大伙撤离。

  “嘿,轻点,噎,这里,就这里,真笨,笨死了你”?刚一进宫殿门,伊沙贝儿的娇嗔声就钻进了我的耳朵。这两个家伙果然没干好事,“臭蛋,粪球”,我一边叫着他们的外号一边冲进内殿,一把掀开缀满珍珠的帐子。

  两个发春的家伙肩抵着肩,头贴着头,脸红得像朱砂一样。听到我的喊声,一同转过身来,用刀子般的目光瞪向我。

  伊沙贝儿的手上,紧紧握着半根漂亮的项链,而项链的另外半条,却卡在床板中。哈姆莱特的手陷进床逢里,正努力将缝隙扩大,想把项链完好地扯出来。

  “不就是条项链么,咱们有半车呢,赶快走吧”,我不屑地说道。目光却不由自主为那串项链所吸引。这条珍珠项链不是我今天见到最大的,却是最美的,不但每颗珠子都一样大,圆润晶莹,而且闪烁着淡粉色的光泽,随着目光转动,一股如烟似雾的流光盘旋飞舞。

  “这是我们今天见到的最美一条项链”!伊沙贝儿生气地喊,仿佛我没长眼睛一样。

  “一半卡在床头,一半没进床板”,哈姆莱特大声补充,二人不愧是未婚夫妻,配合得如演戏一般利落。

  “这说明床板下有地道”。

  “就是找不到机关,说不定地道里的宝物更值钱”。

  …….

  受不了这对小夫妻!我四下看了看,在门口抱起一颗两米多高的七彩珊瑚树,“让,让开……砸,砸了脚不管”,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我将珊瑚树扔到了床板上。

  机关的设计者恐怕没想到有人会这样不珍惜他的智慧,床板震了震,吱呀呀裂开了一道大缝隙。伊沙贝儿手疾眼快,将珍珠项链迅速地抽了出来。哈姆莱特看到我的野蛮方法奏效,再次将珊瑚树抱了起来,重重地砸在床板上。

  喀嚓,珊瑚树断成了几截。床板也碎了,窗底下露出一个漆黑的大洞。点了根蜡烛,哈姆莱特第一个跳了下去。

  一道耀眼的白光从地道中发出,紧接着,是一声凄厉的惨叫。坏了,粪球中了埋伏。我掏出贴身的匕首,一跃而下。眩目的白光再次袭来,照在我身上,暖洋洋的。

  圣光攻击,这是人族法师对付魔族武士的绝招。我从死去了老家伙那里听说过这一招,洁白的圣光可以让没有防备的蓝血魔族全身如钢刀刮骨般疼痛。可惜,我和哈姆莱特都不是魔族,揉揉被圣光晃花的眼睛,我终于看清楚了地道中的情景。

  对手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穿着一身缀满丝带,翡翠镶边的象牙色袍子,头上身上戴着好多闪闪发光的宝石,金饰,手里高举着一个红宝石手杖。哈姆莱特刚才措手不及,被女孩手杖上发出的白光晃花了眼睛。听到我跳了下来,晃晃悠悠地站直身子,和我站成犄角之势。

  相比圣光攻击,小女孩声嘶力竭的尖叫对我们更有杀伤力。像被人踩了尾巴一般,她拼命挥舞着手杖,口里嘟嘟囔囔,大概是威胁我们两个兽人不要过去,否则会把我们如何如何之类。不过她的手杖除了发圣光以外,只能喷点冰雹和水珠出来。

  听了她的叫喊,一股无名业火冲上了我的脑门。老子的确长得不帅,衣衫破烂。但也不至于丑陋到与兽人为伍。没等我有所动作,刚才失了面子的哈姆莱特钵盂大的拳头已经打到了女孩的面前。

  “别…”,我和刚刚跳下来的伊沙贝儿同时喊了一声,不过已经来不及了。眼看哈姆莱特的拳头就要打到女孩的脸上,手持法杖的女孩身子向后一仰,直挺挺倒了下去。她,居然被我们三人吓昏了。

  “赶快走,一会诺斯帝国的地面部队就杀到这儿了”,我一边从女孩手里掰出法杖,一边提醒哈姆莱特。细心的伊沙贝儿除了没收女孩所有的首饰以外,还将地窖仔细搜索了一遍,果然找到了一堆罕见的珍宝和几套漂亮的衣服。这种情况下,客气总是多余的。我和伊沙贝儿用衣服把珍宝包起来,利索地爬出了地窖。

  犹豫了一下,哈姆莱特抗起晕倒的少女,跟在了我们身后。

  “你背她干什么”,伊沙贝儿猛一回头,发现了哈姆莱特的举动,敏感地问道。借着门口的日光,我看见了少女凝脂般的肤色和小巧的鼻子。就这两点,已经强过伊沙贝儿太多。

  “给罗密欧当媳妇,别白白便宜了魔族”!哈姆莱特冲着我驽了驽嘴巴,将那个女孩扔到了我的垃圾车上,顺手拔了棵小树盖住了珠宝和女孩的衣衫。

  腾,从不知道脸红为何物的我突然觉得有一股火窜上了面颊,推起车,一边向外跑一边抱怨:“谁稀罕,这么笨的女人,肯定是皇族那些近亲结婚的白痴。钻地洞不知道带粮食和水,不用我们挖她,过两天她自己就得饿疯了,乖乖跑出来给魔族当俘虏”。

  “好吧,扔下她,罗密欧,到时候你可别后悔。走这边,走垃圾场方向那个小门”,哈姆莱特推着粪车,快步超过我。宫墙外已经传来嘈杂的打杀声,伴着羽箭的呼啸,人类临终时的惨叫传入了我的耳朵。是那些拿了财宝从前门跑出去的人,他们刚好被诺斯帝国的士兵堵了个正着。兽人战士狂笑着,在人类的血泊上且歌且舞。

  “算了,我今天就发一回善心,希望将来你别后悔”,看看垃圾车中女孩洁白的手腕,我低声嘟囔了一句,加快速度跑向垃圾场。穿过皇宫侧门,钻进胡同,躲避开兽人的追击,回到了城南,我熟悉的贫民窟。一路上遇到几拨精灵和兽人战士,见我们破烂的衣衫和肮脏的垃圾车,他们都远远地捂住了鼻子。

  第二章责任

  回家没几天,哈姆莱特就开始后悔他不该一时心软救了那个小女孩了。这倒不是因为女孩骄横跋扈,说实话,在贵族当中,这个女孩算是另类。沿途在我的垃圾车上居然乖乖地没有叫喊,到了贫民窟后也尽量不摆贵族架子,并且和伊沙贝儿也能谈得来。

  这让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那天在地窖里,她不是真正的被我们吓晕了过去,而是装死。城破那天,皇室成员和宫廷侍卫逃的逃,藏的藏,扔下她一个没人管。所以在认出我和哈姆莱特不是兽人后,她采取这招骗我们带她出皇宫。

  按老奥兰多生前教给我的常识,贵族的等级与狡猾程度成正比,等级越高的贵族越狡猾。而那天我和哈姆莱特拣回来的恰恰是个公主,贵族里的顶尖人物。她的画像和名字就贴在贫民窟前面的告示板上。这所城市的新统治者,诺斯帝国的元帅宣布,交出珍妮公主的人,无论以前是什么身份,立刻可以加入诺斯帝国贵族行列,被赐予金币十万枚和上位魔族身份。

  为了防止我和哈姆莱特受到敌人的诱惑,珍妮公主可谓绞尽脑汁。她不但帮助伊沙贝儿做家务,把我们那狗窝一样的棚屋收拾得干干净净,还指导伊沙贝儿如何梳妆打扮,甚至不惜屈尊认伊沙贝儿为姐姐。

  “姐夫,你不会用我去换金币吧”,吃下一口粗燕麦和野菜熬成的粥,小公主盯着哈姆莱特,娇嗲地问。那天她换了一身伊沙贝儿穿过的旧衣服,样子就像邻居家的小妹妹,天真的眼中流露出小孩子对大人的依恋。无论这幅表情是不是装的,对哈姆莱特和伊沙贝儿而言,这是一击必杀的绝技。

  “当然不会,你姐夫最讨厌贵族”,伊沙贝儿轻轻拍了拍珍妮的肩膀,越俎代庖。

  “我就知道姐夫是好人”,小公主开心的笑着,大口地喝着菜粥,仿佛那是她这辈子从来没吃过的好东西。

  两声姐夫,十万金币泡汤。这些贵族真会做生意。但这还不足以让我和哈姆莱特后悔,我们最头疼的是,公主殿下在她的梦里,将我们当成了童话中的勇者。在确定自己不会被交给魔族之后,她开始在有意无意的闲谈间,劝我们帮她复国。

  “哈姆莱特,你知道不知道你的名字来自一个王子,而你的老师奥兰多,名字来自世界上最伟大的骑士”?

  这是几天来最常见的开场白,哈姆莱特一抱脑袋,转身钻出了板棚。他没地方去,外边兵荒马乱的,无人光顾的贫民窟此时反而是最安全的避难场所。

  “至于你,罗密欧,你的名字来自一个纯情的贵族,他的故事能让人哭湿三片手绢”。珍妮见哈姆莱特落荒而逃,将攻击目标转向了我,长长的睫毛慢慢下垂,再慢慢张开,开闭之间,碧蓝的眼中露出一片汪洋。

  “但我认为他们都是吃饱了撑的,饿肚子的人不懂得浪漫,顺便说一句,我的名字来自垃圾场拣到的海报,与纯情无关”。按贵族礼节,我用这样的口气对一个含情脉脉的女子说话,实在过于失礼。但我说的都是实话,并且是最能让珍妮公主放弃她那复国梦想的实话。

  从这几天的街头传言得来的消息,嘉摩缕钵帝国已经不存在了。皇帝在枯井里被发现,据说他当时想自杀,但被油肚卡在了井中间,下不去,也上不来。魔族们用绳子将他拉上来后,押送他到诺斯帝国的发源地,北方冰原去做客。那地方一年只有三个月的绿色,我还从没听说过有人去了,还能活着回来。

  两颗大大的眼泪在珍妮公主的眼中转来转去,这是她的第二招必杀技。小时候我和人在泔水桶里抢食物,一个乞丐小女孩曾经用这招让我连续饿了三天肚子,第四天,趁她装哭的时候,我将她手里的食物也抢着吃了。所以,对眼泪攻势我免疫能力甚强。一躬身,我也从板棚中跑了出去。不是怕了珍妮,而是怕在公共水池边洗碗的伊沙贝儿回来,误会我曾经对小公主图谋不轨。

  “难道你们对嘉摩缕钵帝国一点儿都不留恋”,公主收起眼泪,不依不饶地跟在我们身后。正是吃饭时间,贫民窟的空气里,四处弥漫着呛人的炊烟和烂菜叶子味道。皇宫里长大的珍妮能在这呆下去,毅力还真令人佩服。

  哈姆莱特回过头,指着这一片破破烂烂的棚屋说道:“珍妮,我们是贱民,你知道什么是贱民么”?

  在嘉摩缕钵帝国,第一等人是贵族,第二等是修士和官吏,第三等是平民,第四等人是住在棚屋里,干最艰苦工作,人人看不起的贱民。通过几天的观察,小公主已经亲自体验了贱民这两个字,包含着怎样的苦难定义。

  “可是,姐夫,你们是嘉摩缕钵帝国的臣民”,显然,她并不理解哈姆莱特的话。我冷笑一声,接过话头,“在嘉摩缕钵帝国,我们是四等人。现在换成了诺斯帝国,我们还是四等人,一样做奴隶,有区别么”?

  又一层水雾蒙上了珍妮的眼睛,除了委屈,我看到了深深的绝望。我敢保证,这片棚屋区里,没人关心皇帝和国家的名字。诺斯帝国来了,一等人是魔族,二等人是他们的盟友精灵和兽人,三等人是北方那些被征服得早,为魔族南下立了战功的人族,我们的同胞,称谓是功民。四等人,是我们这些被征服者,无论平民还是贵族,通称弃民。

  翻来覆去,我们还是第四等。

  “如果你们帮我复国,我保证你们成为贵族,我现在就可以册封你们为骑士,以嘉摩缕钵的名义”。珍妮公主不肯放弃,挣扎着,在绝望中寻找希望。

  我和哈姆莱特彼此对望,目光中充满了嘲弄。

  “难道你们不想改变自己的身份,难道你们连梦想也没有”?公主拿出了课本里的经典演说词,开始发表演说。

  “如果我们将你交出去,现在就可以成为贵族”!

  伊沙贝儿不知到什么时候已经洗完碗回来了,篮子里除了我们的碗筷,还有一张布告。上面画着小公主在皇宫时的样子,手里举着她的红宝石手杖。那是嘉摩缕钵帝国的权杖,皇位的象征之一。现在,献出她的赏金已经涨到了二十万,外加贵族身份和德尔菲城城主的官职。

  第三章梦想

  珍妮那天说错了,我们不是没有梦想。只不过,贱民的梦想与贵族从来不同。

  我的梦想是开一间粮店,这样每天早晨醒来我就可以看到各种粮食,闻着粮食的味道,我再不会做饿肚子的梦,睡觉也踏实。

  哈姆莱特和伊沙贝儿的梦想比我高尚一点儿,他们的梦想是开间肉铺,想吃前腿吃前腿,想吃后腿吃后腿。边吃还能边看着,不用一小口一小口地细嚼慢咽。

  整个贫民窟里,只有老奥兰多的梦想才是国家强大,可以吞并诺斯帝国。可惜他一觉醒来时,诺斯帝国的军队已经攻到了城下,老奥兰多一口气咽不下去,活活气死了。

  当城内追捕公主的风声渐渐小下来时,我们开始着手实现我们的梦想。哈姆莱特交给我二十个金币,我把他孝敬给了德尔菲城的新任兽人治安官,他看都没看就给了我四张功民身份纸,让我随便添名字。

  半个月后,我们在靠近德尔菲城功民聚居区开了家连锁店,一个店卖粮,一个店卖肉。这座院落是从前贵族的外宅,被兽人没收后拍卖了。战争期间,地产不值钱,买下它没花几个金币。我们将皇宫里拿来的珠宝深深地埋到了后园里,等待风波平静那一天的到来。我估计,这些珠宝卖了钱,买来的粮食肯定够我们三个人吃一辈子。

  我们没把珍妮计算在内,她不是我们一类人。我们打算等风声彻底平静下来时,偷偷送她去南方。

  在大陆的南方,亚尔河之南,有个叫佛拉伦尔的将军辅佐小公主的哥哥查理王子重新建立的嘉摩缕钵帝国。一场突然爆发的大雾吞没了诺斯帝国的先锋人马,浓雾散去前,诺斯帝国无力南渡。

  帝国得以延续的消息让小公主兴奋了好几天,至少,这样她就不用嫁给我这个没有进取心和骑士精神的家伙。

  肉店和粮店门挨着门,我和伊沙贝儿做伙计,哈姆莱特负责进货,珍妮躲在后院里,负责会计工作。这个不会做饭,洗衣服也洗不干净的小公主并非一无是处,她的生意头脑很好,并且那些光魔法可以让我们的粮食和肉看起来更比其他店铺的新鲜。

  人们可以不看戏,不玩珠宝,但不可以不吃饭。所以粮店和肉店的买卖很兴隆,每天都有不少进帐。

  每个人对现在的生活都很满意,除了珍妮。拔弄着算数用的木条,她郁闷地抱怨,“太过分了,我们这几个月总共才赚了六十三个银币,但其中三十七个要上税,还有得拿出十个来孝敬城里的贵族,忙来忙去,我们剩得最少,这些无耻的家伙,太过分了”!

  “已经不错了,魔族原来没有商业法,所有税收制度都是照搬嘉摩缕钵帝国的,并且他们还减去了战争税”,伊沙贝儿笑着安慰她。经过几个月的丰衣足食生活,伊沙贝儿看上去明显比原来漂亮了,脸色已经从蜡黄变成了粉白,皮肤也细腻如脂。高挑的身材,笑语盈盈的样子,让人看到了不由自主地想发呆。

  好半天,我才发现小公主珍妮在哭泣,没有声音,眼泪珍珠般落下。这次她的必杀技干掉了我们所有的人,哈姆莱特、伊沙贝儿和我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安慰这个不知人间风雨的小家伙。说实话,她不是坏人,我们也很喜欢她。但不同的生活背景,让我们在不知不觉间,总给对方以伤害。

  从那以后,珍妮就再也没向我提出过做骑士替嘉摩缕钵复国的要求。有一段时间她变得很沉默,但很快就恢复了活泼开朗的少女天性。哈姆莱特说她长大了,我也觉得她长高了许多。伊沙贝儿做的饭菜肯定比皇宫里的食物更适合长身体,私下里,我这么想。她和珍妮长得像两朵花一样,即使是蒙着头巾走出店门,都会吸引很多人的目光。经常有人到我们的店里边,不为了买东西,只是为了看一眼伊沙贝儿。但看到哈姆莱特和我干体力活炼出来的胳膊,年青人们都退缩了。

  哈姆莱特一个人,可以搬起一头死牛。我一次可以扛四袋子小麦,我们以为力量就是平安生活的来源和保障,但我们都错了。

  南北战局渐渐稳定,亚尔河上空诡异的浓雾阻挡诺斯帝国南下的脚步,有人说当时帝国长公主贞德以自己的生命祭祀了水神,才引发了这场杀人雾。我对传说不感兴趣,但是浓雾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雾之结界成为北方军队的梦魇,同时也成了南嘉摩缕钵北上收复失地的障碍。南北双方都不甘心,却都无奈地承认了这个现实。德尔菲城又恢复了昔日的繁华,魔族、精灵和兽人与昔日的人族贵胄一样,夜夜笙歌。

  数月后,在小公主珍妮的指导下,我带着面具去了黑市。将手中最不起眼的几块珠宝卖了出去,换了两袋金币。我从来没想到珠宝这么值钱,想到家里埋的那些真正的珍宝,我就兴奋地两眼放光。

  哈姆莱特带着面具,费尽心思,在酒馆里找到了地下佣兵组织,里边的人收了他四十个金币,答应了他,等亚尔河下一次雾散时,护送一个人去南方。

  前途看起来那样美好,再等两个月,伊沙贝儿就可以与哈姆莱特成亲,做我的嫂子,我盼望着那一天,干活分外有力气。

  在哈姆莱特与伊沙贝儿婚期前的一个月,我陪哈姆莱特去治安官那里申请结婚。“是哈姆莱特和伊沙贝儿啊”,兽人治安官接过他们的功民身份证明和结婚报告,笑嘻嘻的问。这老家伙还能认出他卖出的证明,对我很是客气。但他的下一句话就把我打进了深渊,“结婚没问题,我可以盖章。恭喜你们,但结婚前一夜得让伊沙贝儿去劳伦斯老爷家里,他是你们这些功民的主人”。

  劳伦斯老爷,结婚前夜?哈姆莱特和我茫然不解。看见我呆头呆脑的样子,好心的治安官详细地给我们讲解了诺斯帝国的法律,在被征服的土地上,被征服民族新娘的初夜权属于贵族。

  听了这话,哈姆莱特额头上的青筋一下子就蹦了出来,眼睛里仿佛有把火在燃烧。见势不妙,我用力抱住哈姆莱特,让他保持冷静。然后掏出两个金币放到治安官老爷手里,“麻烦老爷,我们可以用钱赎,赎那个初夜权吗”?

  “我帮你问问吧,你们别着急”,治安官看在金币的面子上答应代为通融。数天过去了,当一次次收到我们的金币,收到实在不好意思的时候,他才红着脸告诉我,事情没有办成。“你也知道,伊沙贝儿是附近有名的美人,劳伦斯的侄子等这一天等很久了,多少钱都没有用”!看到我的脸色刹那间变成铁青,治安官老爷拍着我肩膀规劝:“忍一忍吧,年青人,不就一个晚上吗?别乱来啊,否则要全家处死的”!

  不用我说一个字,从我苍白的脸上,家里所有人都知道了答案。伊沙贝儿没有哭闹,哈姆莱特也没有再次发狂,我们都是在人脚下,被践踏过的孩子,我们知道如何生存。

  “你们把我交出去吧,这样你们就都可以被封为贵族,不用再支付初夜权”,珍妮难过的说道,不知什么时候,她又换上了那身累赘的公主服,表情很平静,仿佛被交出的不是她自己。

  “好主意”伊沙贝儿笑着说,拍了一下珍妮的头,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可你是我妹妹,我不会拿自己的妹妹去换自己的幸福”。

  “我是嘉摩缕钵帝国的真正继承人,皇后和皇帝唯一的女儿。查理哥哥是侧妃所生。和我去南方吧,我用皇位和查理交换,让嘉摩缕钵不再有贱民这个阶层”,小公主一开口,吓了我们所有人一大跳。“我以天上诸神的名义发誓,此生一定让嘉摩缕钵不再有贱民这个阶层,让贵族承担应有的义务”。

  “这是你的梦想吧,小傻瓜”,哈姆莱特拍拍珍妮的头,笑着说道。他相信珍妮是帝国第一继承人这句话,魔族贴在外边的通缉告示当时说的很清楚。但让贱民消失,让贵族承担相应的义务,那永远是一个梦想,哈姆莱特的养父奥兰多就是因为这个梦想,从贵族沦落到贱民,我们知道这有多难,不想让珍妮重蹈老奥兰多的覆辙。

  在后院里,我们将珠宝再次挖出来,装到了垃圾车上。我找到了自己当日拣到的那把指挥刀和铠甲,战靴。哈姆莱特去黑市上买来了他需要的东西,在一个肮脏的小酒馆里,我们再次找到了那伙地下佣兵的联络人,经过讨价还价,金币支付到了六十个。六十个金币,雇佣他们护送我们离开德尔菲,潜到亚尔河畔,等待雾散后南渡。

  第四章契约

  在佣兵首领的带领下,守门的士兵收了五十个铜圆,就为我们打开了角门。德尔菲城在身后渐渐变成了一个小亮点,夜幕里,它看起来就像颗沉睡的珍珠一样宁静。从小到大,我生活在那里,却从来没有发现它如此美丽。

  “再加把劲儿,在太阳出来前我们赶到别山村落脚,然后沿林区到亚尔河边的飞云渡隐藏起来,等明年春天,河上的浓雾散了,就可以过河”。黎明时分,佣兵首领对筋疲力尽的小公主说道。他有一双很亮的眼睛,通过一晚上的观察,我想他猜到了穿了男装的珍妮是个女孩子。

  “珍妮,走不动就坐到车上来,我推着你”,看着珍妮那筋疲力尽的样子,我大度的说。毕竟她和我们这些旷野中长大的孩子不一样,没吃过什么苦。

  “我不累,就是有点困”,珍妮捂住嘴巴,轻轻地打了个哈欠。她倦懒的样子有一股说不出的风情,虽然穿着男装,还是让好几个佣兵呆了呆。

  一个络腮胡子佣兵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大咧咧的说道:“是你媳妇么,小子,真漂亮,怪不得劳伦斯家那个色狼会盯上。”

  “不,不,她是我妹妹”,被络腮胡子暧昧的眼神看得心底发虚,我赶紧解释。听了我的话,几个佣兵一块笑出声来。有一个大个子跳上石块,在晨曦里放声唱道:“漂亮的妹妹,你的眼神让我不能呼吸,你的笑容让我迷茫沉醉,请坐上我的水晶马车,今夜,你将是我唯一的恋人”。

  “轰”,大伙一块对着我的破垃圾车笑了起来,虽然伊沙贝儿把它整理的很干净,但只要是嘉摩缕钵帝国的人,一眼就能出它原来的身份。

  伴着阳光与欢笑,我听到了羽箭破空的声音。这声音与周围的景色如此不协调。嘶,嘶,嘶,刚才放歌那个佣兵捂着胸口,血透过他的手指下喷向空中,染红初升的朝阳。二十几个飞马射手在半空中盘旋,弓上的利箭闪着幽幽蓝光。

  “佣兵们,把人留下,我放你们走”,带队的飞马射手不愿意起更大冲突,压下马头,开出和解条件。

  “达蒙长官,我们是佣兵,你知道佣兵守则么”,大个子佣兵首领长笑一声,抽出弯刀。几个佣兵迅速将我们围在中间,用盾牌护住我们的身体。

  佣兵守则第一条,可以失去生命,不能失去信誉。

  轻轻的晨风从南边吹过来,那一刻,我听到了风拂过树枝的声音。柳笛般,吟唱着深深浅浅的调子。

  “你们很勇敢,但德尔菲不能让这几个逃亡者,成为年青人的榜样”,飞马射手笑了笑,半空中突然拉高,整队飞马拉成一条弧线,远离,盘旋,圆弧边缘,一支支羽箭带着阳光飞来,夺走佣兵的生命。

  佣兵们用盾牌搭成一道墙,勉强抵挡着羽箭的袭击。盾牌后,几个佣兵从背上取出硬弩,用脚踩着拉开,一声霹雳,闪亮的箭雨扑向半空。

  羽飘,翼折,两个飞马射手惨叫着从空中落下。有股粘粘的液体顺着我的耳边流淌,我用手摸了一把,是血。抬头,发现护在我身边的络腮胡子佣兵已经昏了过去,飞马射手的羽箭插在他肩膀上,他的盾牌,却遮挡在我的头顶。

  见惯了死亡的我突然觉得有些伤心,相处不过一夜,这些佣兵仿佛已经是我多年的朋友。捡起一个阵亡佣兵的弩,我疯狂地向空中射击。干活干出来的蛮力让我开弩可以不用脚,射击速度比别人快得多。虽然没有准头,但没有飞马射手有胆子赌我下一箭射不到他。哈姆莱特抓起另一把强弩站到了我身边,弩尖随着飞马射手的移动而移动,突然,他扣动了扳机。

  “蓬”,半空中落下一团血雾,一个飞马射手不敢置信地捂住喉咙,直直地从马背上落下。失去了主人的飞马落荒而逃,远远地不知去向。在我身后,小公主珍妮发出了低低的吟唱,一团白光包裹住了络腮胡子的身体,他肩膀上那个流着血的破洞渐渐收拢,鲜血止住,呼吸也慢慢均匀。

  “天哪,那个女孩是治疗法师”,佣兵们发出一声惊呼,纷纷将受伤者抬了过来,小公主从我的垃圾车里掏出红宝石法杖,低低唱出一段好听的歌词。白光陆续笼罩住受伤的佣兵,几个伤势较轻的佣兵很快醒转。抓起武器,重新投入了战斗。

  这场遭遇战以佣兵们的惨胜而告终,我们付出了七死二十伤的代价,射落了十一个飞马射手。接下来的一整天大伙都在亡命奔逃中渡过,持械拒捕,射杀半个小队飞马射手,这个新闻足以震动整个德尔菲。

  傍晚的时候,一小队兽人骑兵被佣兵们杀散,首领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距离林区还有十余里,大多数佣兵和我一样,已经没有力气再跑。遥远的北方,天地间升起了浓浓的烟尘,那是诺斯帝国的正规军。

  一个拿着红宝石手杖,会使光系治疗魔法的女孩。这样的女孩在人族实在不多见,接到溃败回去飞马射手提供的情报,傻瓜也能判断出佣兵们护送的是谁。

  “六十个金币的代价来保护一座都城,二十万金币,头儿这笔买卖亏大了”,络腮胡子掰给我半块黑面包,笑着说道,“小子,看不出你胆子还不小,王宫的卫士中,我还没见过敢与飞马射手对敌的”。

  “我们不是宫廷侍卫,我们是贫民窟的孤儿”,哈姆莱特骄傲地回答了一句,在我们眼里,那些侍卫才是垃圾。

  “如果你们反悔,咱们现在可以分开走,如果继续这次合约,到达目的地后,车里的东西分大家一半”。伊沙贝儿毫不犹豫地将我的一车珠宝当成了佣金。

  佣兵们发出了一声欢呼,早晨小公主掀开垃圾车盖子的时候,有人看见了里边的珠宝。高个子首领冷哼了一声,重复道:“六十个金币,合约还没结束。小费,我们到南岸之后再商量”!

  一个有趣的家伙,我和哈姆莱特相视而笑。小公主珍妮坐在我的垃圾车上,拼着最后一点体力,给大家加持祝福魔法。魔法带来的幻觉让我们暂时忘却了疲劳,拼命奔跑,终于在天黑的时候到达了蓝月之森。

  长这么大,我从来没离开家这么远。蓝月之森是个漂亮的落叶林,据说,这里的满月呈淡蓝色。嘉摩缕钵没有灭亡的时候,每年都有诗人来这里寻找灵感。

  圆月升起来了,果然是淡蓝色的,周围还带着淡淡的红晕,就像伊沙贝儿害羞时的笑脸。

  “又是满月,他奶奶的”,看着天边的圆月,佣兵首领不解风情的骂了一句。

  “大叔,你不喜欢这月色吗”,小公主珍妮低声抗议,月光下,她的眼睛显得又大又亮。

  “现在是落叶季节,头顶上没有树叶遮挡,圆月是逃命者的敌人啊”,络腮胡子喘息着解释。他的话音刚落,缀在队伍最后的佣兵已经发出了惊呼声。

  水蓝色的天幕上,远远飘来一朵乌云。没有风,但是这朵云却飘得极其迅速,月光下,诡异得就像吸血鬼的披风。淡淡的腥臭气味从空气中飘来,钻进了大伙的鼻孔。

  “是魔面鸟”,有人发出一声惊叫。不错,是魔面鸟,魔族的空中部队,让德尔菲城守军失去斗志的就是他们。月光下,那些罪恶的鸟儿越飞越近,隐隐的,我已经可以看见它们利爪下魔法石弹发出的磷光。

  “赶快撤入森林,分散行动,紧贴着树干走。彼得,你带着几个人保护小公主”,佣兵首领大喊一声,带着大家撤入森林。魔面鸟迅速追上,天空中不断有石块落下,将躲避不及的佣兵砸得筋断骨折。

  哈姆莱特拿出冬天时射鸟裹腹的本领,将身子隐藏在一棵树干后。一个佣兵举着盾从他眼前跑过,几只魔面鸟迅速跟上,将石弹拼命砸向佣兵的头顶。“叮”,弓弦脆响,两只兴奋过头的魔面鸟被哈姆莱特的弩箭穿在一起,臭血淋了佣兵满身。

  “我们还是大陆上第一支被魔族空中部队追杀的佣兵呢”,老佣兵放声大笑,抛出弯刀,砍下了另一个只惊慌躲闪的魔面鸟。

  “射带队的飞马射手,他们是魔面鸟的指挥官”,佣兵首领边跑边喊。为了吸引追杀者的火力,他不敢躲离我们太近,几乎整个人都暴露在敌军射程内。有个飞马射手看见便宜,带着魔面鸟向他头上冲来,翅膀轻轻一展,石头雨遮住了那片天空。

  “砰、砰”,“砰、砰”,被砸断的树木倒了满地,飞马射手一抖缰绳,满意地将飞马拉起。就在这时,一根枯树桩子下突然闪出道夺目的金光,佣兵首领手中的长剑发出一道剑气,直取飞马。

  弯弓,搭箭,“砰”,金花四溅,飞马射手用羽箭射碎了剑气。就在他一分神的刹那,哈姆莱特手中的弩箭射中了他的脖子。

  “噗”,弩箭透嗓而过,飞马射手吃惊地看了林子中那个狼狈的年青人一眼,不甘心地从飞马背上落下。他麾下的魔面鸟一哄而散,振着翅膀逃向远方。

  更多的飞马射手发现了我们,铺天盖地的魔面鸟嘎嘎叫着飞来。逃,没命的逃,我已经没有了饥饿的感觉,胸膛热得像要炸开一般,嘴巴里也泛着淡淡苦味。伊沙贝儿舍命不舍财,推着宝藏尽力向林子深密处钻。可怜的珍妮早就吓傻了,坐在我的垃圾车上,小脸比月光还白。

  就在这个时候,丛林之间突然传来了渺茫的音乐声,像是牧童骑在牛背上,欢快中带着寂寞。萦萦绕绕的笛声里,还带着少女的轻笑,诗人的低吟,将眼前的刀光剑影衬托得愈发诡秘。

  一股浓郁的烤面包香味钻入了我的鼻子,肚子紧跟着咕咕咕地叫了起来。明知道前方是个陷阱,我还是不由自主地跟着佣兵们的脚步向那里移动。脑子里晕晕糊糊的,将头顶上的危险完全置之度外。

  淡蓝色的火堆,伴着音乐在林间空地上明明灭灭。火堆旁,坐着一群衣着华丽的人,还有二十几个英俊的少年,漂亮的美女在篝火旁翩翩起舞。林子间的厮杀声,天上落下的血雨,还有佣兵倒下时发出的哀嚎,他们充耳不闻。

  “躲到篝火旁边去,不准吃他们的东西,不准喝水”,佣兵首领大喝一声,率先冲向篝火,逃命的佣兵们如蒙大赦,从林子里跑出来,拼命向火堆靠近。加上我,一共还剩下十九个人,我们的到来根本没对主人带来任何困扰,吹笛子的那个姑娘只是抬头扫了我们满是鲜血的衣衫一眼,就继续她的演奏。弹竖琴那个姑娘更投入,压根没有注意到客人的到来。只有一个披着黑色斗篷的老者,眉毛和胡子差不多长,冷哼了一声,将手杖插在身边的泥土里。

  火堆旁,少年少女们的舞蹈令人神醉。那些女孩子身上的衣服很少,蓝色的火焰照亮她们裸露的腰肢,装饰在手腕、脚腕和肚脐上的银铃伴着舞蹈的动作,发出悦耳的叮当声。伴着这铃声的节奏,篝火仿佛有了生命般,一团火苗升起,渐渐地幻化成人形,火焰组成的长发,火焰组成的面容,火焰组成的四肢,随着音乐盘旋,舞动。

  在我们的头顶上,飞马射手和魔面鸟如乌云般,在月光下兜着圈子。不敢遮挡火堆上的月光,也不敢将弓箭和魔法石弹砸向人群。

  火焰美女勾勾手指,一个银杯装满了美酒,轻盈地飞到我的面前。麦酒的香味勾去了我的魂魄,我刚要伸手去抓杯子,哗啦一下,被小公主珍妮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她的水系魔法无法进攻敌人,给我洗脸却绰绰有余。

  头皮一紧,眼前的银杯掉到了地上。香气四溢的麦酒渗进泥土里,味道更加醉人。围绕在半空的魔面鸟几度欲飞下来,被飞马射手拼命招呼着,不甘心地在篝火外围拍打翅膀。

  蓝色的火焰旁,没有人说话,只有音乐,美酒,英俊的少年,绝色的美女,一切看起来那样诡异。夜风吹透我湿漉漉的头发,吹得我浑身发冷,却无力将身体从火堆边移开。一个佣兵跳起来,伸手去抓篝火旁的烤肉,手刚伸到一半,佣兵首领用树枝将他打了回去。又一个佣兵挑起,连人带面前的食物一块跌倒在火堆旁,不顾首领的拦阻,他抓起地面上的食物就向嘴里塞。小公主珍妮兜头一捧冷水将其浇醒,食物落地,佣兵讪讪地退下,眼睛却恶狼一般盯着地下的食物,半分也不肯离开。

  咯,咯,咯咯,几个佣兵牙齿上下击打,同时将手伸向面前的银盘,浓郁的美酒,喷香流油的烤肉,这个诱惑让人无法拒绝。我一边用树枝干扰他们的双手一边招呼小公主放水,遮挡几下,饿红了眼的佣兵拔出刀,砍向我的手臂。没等我接招,腰突然被伊沙贝儿抱住,眼睁睁地看着佣兵们端起银盘,哈姆莱特拿起酒杯,先前还记得用冷水浇醒我的珍妮也一步步走向火堆,眼中空无一物。

  嘎,嘎,天空中魔面鸟愉快地鸣叫,盘旋飞舞,翅膀扇起阵阵阴风。

  “不知死活的东西”,一直坐在火堆旁的黑袍老人猛然站起,拔出手杖,口中发出一阵急促的呼啸,音乐嘎然而止,跳舞的少年少女倏地消失不见,篝火瞬间爆吐,将烈焰美人化成一道闪电,劈半空。老人手杖上发出耀眼的白光,包围着我,包围着佣兵,包围着哈姆莱特和伊沙贝儿。随着老人的长啸,光球越涨越大,越涨越大,仿佛在林间空地支撑起一个巨大的光幕。砰的一声,光幕炸裂,银白色的碎片向空中乱飞,所有接近白光的东西都被割成碎片,数十只魔面鸟变成尸体从半空中落下来。带队的飞马射手早早跃起,不敢回头,拼命拍打着坐骑逃离森林。

  光幕消散,冷月在空中射下淡蓝色的清光。篝火不见了,食物不见了,美酒也不见了。佣兵们望着马上到嘴的食物凭空消失,惊讶地合不上嘴巴。扑通,络腮胡子跪到在地上,豆大的汗珠从他的胡子上一滴滴落进泥土。

  “多谢老法师出手相助”,最先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的佣兵首领对着黑袍法师躬身施礼,态度无比恭敬。

  “不必,只是顺手而已”,黑衣老人爱搭不理地回了一句,眼睛盯着珍妮问道,“你,你,怎么会和这些人搅在一起,帝国发生了什么事情”?

  “梅耶大师,您怎么在这里?”小公主珍妮像丢了魂魄一般,一步步向黑衣老人走去。突然,嘴一扁,她像个小孩子般扑进老法师的怀里放声大哭,“梅耶老师,嘉摩缕钵亡国了,魔族,他们攻破了德尔菲”!

  亡国了?老人如遭电击,楞楞地站在那里,任由珍妮在他怀抱中悲啼。借着月光,我看到一滴亮晶晶的东西,在他眼角滚落。

  “是席德·梅耶大魔导师,没想到他还活着,刚才看到他施展的禁咒,我就该想到”,络腮胡子在我背后轻轻声嘟囔,用火刀点燃一堆篝火,将我们自己带的食物放到火上烘烤。

  在吃饭的时候,我从佣兵口里陆续探听到消息,知道大伙刚才在死神面前走了一遭。珍妮依恋的那个老人叫席德·梅耶,大陆上唯一能施展毁灭之光的禁咒魔导师。刚才击溃魔面鸟的那一击,就是毁灭之光的威力。如果不是刚才他借着与魔族交手的机会喝醒大家,逼退暗夜精灵,吃了篝火边的食物后,我们都将成为暗夜精灵的同伴。

  暗夜精灵,这是大陆上用来吓唬小孩子的一种精灵族。我原来以为她们只在传说中存在,没想到今天亲眼目睹了暗夜精灵之舞。传说中,暗夜精灵与人类祖先有过契约,他们不主动攻击人类,但是如果有人吃了他们的食物,就必须追随他们到地下居住,成为他们的族人。而以他们的生活习惯,只有在满月的时候,才会走出地面,沐浴月光的精华。

  想到每个月才有一次见光的日子,我感到浑身发冷。抬眼望向席德·梅耶,看见这老家伙慈祥地摸着珍妮的头发,目光满是温柔,仿佛在看着自己钟爱的外孙女。

  “老师,咱们一起去亚尔河南岸吧。我哥哥在那里,我们可以整顿兵马,将魔族赶回大漠北边”,刚刚脱离危险,珍妮公主立刻想起了自己肩头上承担的责任。这个未来的女王,对光复故土念念不望。

  珍妮的话让席德·梅耶大师有些尴尬,苦笑一声,这位大魔导师面红耳赤的说道:“我,我只能送你们一程,天亮之前,我,我必须和大伙分手”。

  “为什么,难道这世界上还有让您为难的事情么”,没等珍妮开口,哈姆莱特瞪大眼睛,不解地问。

  “哎”,席德·梅耶发出一声长叹,带着万般无奈的口气说道:“三年前,我被人暗害,吃了暗夜精灵的食物。现在,我已经是暗夜精灵的族人,每当月圆时候才能回到地面,族人到哪里,我必须也在哪里。”

  三年前?三年前,好像正是人族和魔族共同进攻兽人帝国的时候,原来在那时,魔族已经启动了入侵的人族领土的计划。我突然想起老奥兰多活着时候的分析。想必席德·梅耶大师的消失,也是魔族南下计划的一部分吧。

  “您必须跟暗精灵走么,他们,他们刚才好像对您的魔法很恐惧”。伊沙贝儿轻声询问,刚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显然依旧印在她的脑海。

  “这是人类祖先和暗夜精灵之间的契约,神明也无力违抗”,大魔导师摇摇头,打碎了大伙的梦想。看看满身是血的我们,老家伙从手指上取下一个戒指,套上了珍妮的食指。“遇到困难,你可以擦一下这个戒指,我的契约兽,那个受戒指约束的家伙会帮助你”。低头又想了想,老人割破自己的手指,在额头上画了个六芒星,将珍妮的小手按到了六芒星上。随着咒语的吟唱,六芒星发出两道白光,分别钻入珍妮和大魔导师的体内。

  “我现在是暗夜精灵,所以你可以和我签订主从契约,成为我的主人。如果你受伤致死,我的生命也会随着你的灵魂飘散而消失”,大魔导师望着茫然不解的珍妮,冷静地解释道:“这样,我的契约兽也必须守护你,否则,他也会因为我的死亡而死亡”。

  话音刚落,惊天动地的怒吼就在林中响起。伴着吼声,一个长得如小山般壮实的人马出现在珍妮身边。瞪着血红的眼睛,人马看看珍妮,又看看老法师,愤怒地咆哮道:“你这个老不死,你成了暗夜精灵,活得没有生趣,主动找死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拉上我”!

  一边咆哮,人马一边用四个蹄子击打着地面,每一下,都在土地上敲出个巨大的土坑。大地在他脚下颤抖着,仿佛随时都会塌下去。

  “哈奥森,我知道你会偷懒,才不得不用这个办法。这是珍妮公主,我的徒弟。保护她,这件任务足以让你名垂青史。”席德·梅耶笑眯眯的回答,根本不理睬人马的愤怒。

  “保护她?我现在就把她踩死,拉着你肮脏狡诈的灵魂一块去冥王那里报到!”人马怒吼着,在珍妮面前抬起前蹄,气势万均地压下来。哈姆莱特和我见势不妙,一同扑了上去,他抱起了珍妮,我手中的宝刀刺向了人马的脖子。

  “别伤害他”,席德·梅耶大师突然大喝一声,举起了法杖。跃在半空中的我微微一楞,还没等做出反应,人马的尾巴如万缕钢丝般,重重地抽到了我的铠甲上。

  第五章成长

  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山谷中,天色已经大亮,大魔导师和佣兵们不知去了哪里,只有珍妮和伊沙贝儿在不远处,用石头搭成的炉灶煮汤。

  “你醒了”,听到我移动身体的声音,珍妮转过头来问。

  “嗯”,我答应一声,脸上感到一阵燥热。没料到自认为身强力壮的我在人马尾巴下连一招都走不过,想到今后小公主看我的目光,我心底就一阵阵发虚。

  “这小子结实着呢,没那么容易死”,身后传来一个粗鲁的声音,我挣扎着回头望去,那头人马垂下脑袋,和我比谁的眼睛更大。

  “这是哪?佣兵们呢?”不愿意和畜生一般见识,我轻声问小公主。

  “这是人马山谷,哈奥森的家。”小公主指指人马,仔细向我解释,“席德·梅耶老师用魔法阵送我们到这里的。佣兵们被他送到河边去了,雾散后就渡河给我哥哥送信,让他派人来接我。”

  “是那老家伙穿不过亚尔河之雾,才把你们丢给了我。哈哈,这世界也有老骗子过不去的结界。”粗鲁的人马得意的笑着,对席德·梅耶的失败幸灾乐祸。“他跟着暗夜精灵去当鼹鼠了,小子,你如果骨头没碎就起来,吃完饭跟我去跑步。除了公主殿下,我可不愿意再多保护一个累赘。”,看看伊沙贝儿,他有补充了一句,声音猛然温柔得让人头皮发麻,“还有你,我眼中最美丽的姑娘,让我教你如果保护自己,不要指望你身边那个傻瓜”.

  色人马哈奥森一直记着我失手扎伤了它脖子的仇恨,每天天不亮就逼着哈姆莱特、伊沙贝儿和我去跑步,打猎。每当我脚步稍微慢下来,他那双大蹄子肯定会立刻踢在我屁股上。当把我踢得忍无可忍时,他就和我决斗。我只有一双手脚,而他有一双手,四个蹄子,还有一条尾巴,以少打多,我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不过在这老色鬼的训练下,我的腿部力量明显增加,有时候用力跺下去,已经可以踩碎一块石板。

  说实话,色人马是个好老师,除了有点色和罗嗦。

  “小子,剑不是这么用的,我怎么教你们两个笨蛋来着?当年我的祖上,那可是大力神郝克力斯的老师,我真倒霉,教的学生一个比一个傻,怎么指望你们保护珍妮。天下最漂亮的美女,你可以先去歇歇,顺便到山洞里,把早晨猎到的山鸡拿出来烤了。你是我见过最聪明最漂亮的女士,简直就是雅典娜的化身,嫁给这个小子,不行,太亏了”。这是教剑术时,色人马哈奥森最常说的话,当然,最后那句是针对伊沙贝儿的。

  人马山谷中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最简单最快乐的日子。不需要考虑温饱问题,也没有该死的领主来找大伙的麻烦。我希望佣兵们迷了路,或卷了我们的路费逃走,这样我就可以永远和大伙在一起,包括珍妮,虽然更多的时候她还是与我格格不入。

  但我知道这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她和我不是一路人。各自的成长环境决定了我们看问题时的目光。有一天色人马问起珍妮是否有王位的继承权,小家伙天真的晃晃她的手杖,说她已经决定把王位让给现在南嘉摩缕钵帝国名誉国王查理,她只想做一个快乐的公主。

  这话让老人马表情难得的凝重了一回,然后就发了疯般逼我训练。我不明白为什么,但我知道无论什么东西,我能得到的,肯定愿意和哈姆莱特分享。但如果是王位呢,我不敢确定,毕竟王位只有一个。

  珍妮肯定也意识到了什么东西,所以她看向南方的目光越来越绝望。甚至有一天,她私下跟伊沙贝尔透漏,如果她哥哥不肯派人来接她,她愿意永远和我们生活在一起。

  在两个月后一个春日的早上,那队佣兵赶了回来。他们在雾散后终于渡过了亚尔河,见到了珍妮的哥哥,现任皇帝查理。查理收到珍妮的信,给了他们很多赏赐,并约定,下一个月圆之夜,派骑士团到人马山谷来接珍妮南渡。

  月圆就在三天后,想到三天后就要离开人马山谷,我有些恋恋不舍。哈奥森教的东西,我们还没完全掌握,我栖身的那个山洞,前天刚在墙上涂了白垩,地上铺了石板。哈姆莱特的石洞装饰得更漂亮,他想把那里当作和伊沙贝儿的家。这个山谷远离战争,谷外的人把哈姆莱特和我当成了猎人,没人知道我们的过去。

  “要不,我给你们主婚吧”,小公主珍妮了解伊沙贝儿心事,跳起来说。与唯一的哥哥团聚在即,她的心情十分欢畅,捎带着脑子也灵活起来,知道替他人着想。

  “好主意,我好些年没喝喜酒了,正好在送走你们之前喝一杯”,老色马哈奥森也过来凑热闹,这次,他终于没骂哈姆莱特笨蛋,伊沙贝儿嫁给他是玫瑰插到了狗屎上。

  “可我还没准备婚纱和戒指啊”,伊沙贝儿羞红了脸,找了个不成立的借口。

  “穿我的公主服,你们的财宝箱子里刚好有一对戒指”小公主珍妮大康他人之慨,把那天我们在皇宫里拾回来的东西当作礼物送给了伊沙贝儿。

  伊沙贝尔手巧,花了一天时间,将两件公主服改成了婚纱,我打了一堆飞禽走兽,佣兵们跑到五十里外的镇子上买来了美酒,哈姆莱特用鲜花和树枝搭成了婚礼用的拱门。第二天中午,伊沙贝儿骑在哈奥森背上,由佣兵们护送着,走向哈姆莱特的石洞。

  “哈姆莱特,你爱伊沙贝儿,愿意娶她做你的新娘,一生保护她,爱她,关心她吗”,小公主站在鲜花和树枝拱门下,大声问道,声音因为兴奋而略略发抖。

  “愿意,我愿意”,哈姆莱特傻傻的点头,单膝跪在地上,将戒指套向伊沙贝儿的手指。伊沙贝儿幸福地笑着,一生中,这一刻她最美丽。

  我心里觉得酸酸的,仿佛丢了什么东西。从小到大,我们三个混在一起,他们结婚了,没人再跟我鬼混。

  天空中微微地刮起了一阵风,吹得我眼睛直想流泪。就在这个时候,老人马突然跳了起来,大声喊道,“快跑,快,进山洞”。

  已经来不及了,半空中,成群的飞马射手扑了过来,羽翼足足盖住了整个山谷。雨点般的利箭带着风,射向鲜花搭成的拱门,把担任来宾的佣兵们射倒在地上。

  “你带珍妮和伊沙贝儿先走”,哈姆莱特大叫一声,将伊沙贝儿和珍妮抛上马背。躬身从佣兵身上捡起弯刀向空中抛去,一个飞得太低的飞马被弯刀开肠破肚,趔趄着,掉了下来。马背上的精灵射手被摔得筋断骨折。

  我跳过去,捡起精灵射手的长弓,倚在一块大石头后,狙击追过来的飞马。精灵身上的三十支长箭很快被我射光了,翻身,我扑向另一个摔在石头上的精灵,用老人马教导我的手段,一脚踩断他的脖子,捡起长弓和箭囊,跃到另一块凸出的石头下。

  就在我离开的刹那,那个死亡的精灵身上插满了羽箭,春日的阳光照亮白色的羽毛,映出一圈圈粉色的光珲。

  “笃、笃、笃”,我头上响起了有节奏的弓弦声,是哈姆莱特,他的射术比我好,箭无虚发。但是我知道,我们完了,头顶上不但有飞马射手,还有银翼飞马骑士,他们按落马头,在山坡上追逐措手不及的佣兵。

  一个满身是血的佣兵就在我眼前抱着飞马骑士跳进下了山崖。临跌落时,他还对我笑了笑,仿佛完成了他的使命。另一个佣兵挥动双刀扑向数百个骑士,刀光过处,翻开重重血浪,很快,他自己也被血浪湮没,如草尖上的露珠,瞬间在人世上蒸发。

  如果没有老人马的训练,我支持不到现在,他教给我们的射术简单有效。没有人马指导的剑术,我也无法抵挡那蜂拥而上的飞马骑士,但剑术和射术再好,我毕竟是一个人,伤口的热血带着体温离开我的身体,眼前的景色渐渐模糊。

  突然,我听到老人马一声悲愤的嘶鸣,几块巨大的石头砸过来,将试图生擒我的飞马骑士砸成了肉酱。跌跌撞撞冲过那个缺口,我看见老人马哈奥森在山顶上疯狂地吼叫着,用双手和前腿抛出一块块巨石,把挡在他面前的飞马骑士一一砸烂。小公主珍妮高举着法杖,洁白的圣光从法杖顶端发出,包围她和人马,治愈人马身上一些轻微的伤口。哈姆莱特手持夺来的长刀,冲杀在人群里,每次刀光闪动,都带起一团血雾。

  “嗷”,老人马悲愤地嘶鸣,声音在人马山谷中回荡。阳光下,他骄傲的身躯,珍妮高举法杖的双手,还有那团圣洁的白光,美丽得就像一幅油画。

  一个飞马骑士被我砍倒,同时,我肋下又多了一条伤口。下蹲,回旋,我的战刀划开了偷袭者的肚子,又一把战刀从头顶砍来,我躲避不及了,抽刀刺向那个精灵的腹部,准备和他同归于尽。

  一根长长的标枪飞来,将我面前的精灵扎到岩石上。更多的标枪飞过,将飞马骑士割麦子一样射倒。抬起头,我看到四面的山崖上出现了一队队人马,是哈奥森的子孙,他们怒吼着,将手里的标枪抛向空中。

  太阳落山了,接近完美的月亮在山谷的另一侧升起。无数暗夜精灵从地下跳出来,加入战场,席德大师咆哮着,将一个个顶级魔法施展出来,抛入魔族当中。每一个魔法绚丽德炸开,都带起一片血雨。

  半夜的时候,魔族的空中部队撤离,在人马谷抛下无数尸体,有精灵的,兽人的,人族的,陪着他们的还有无数战死的人马和佣兵。

  珍妮跪在山颠,抽泣着吟唱,用恢复术为受伤者治疗。我、哈姆莱特、老人马哈奥森在她周围环成一圈,圈子里,伊沙贝儿平静地躺着,穿着她亲手缝制的婚纱,永远沉睡在新娘的幸福中。

  她的嘴角还挂着微笑,不知她是否梦到了与哈姆莱特生了一大堆孩子,过着有衣服,有粮食的幸福生活。

  在今天下午的袭击中,诺斯帝国的空中部队把身披婚纱的伊沙贝儿当成了珍妮,大部分攻击都指向了她。老人马教会了她武技,还是没能保证她的安全。

  伸手,我拎住了佣兵首领的脖子,他失血过多的脸立刻变成了黑色,“不是我,以佣兵之神的名字起誓”,佣兵首领拼命挣扎,嘶哑地为自己辩解。

  “不是你,还有谁会出卖我们”!我的目光如刀,扫向活下来的其他两个佣兵,两个一辈子都在刀尖上打滚的家伙退缩着,无法给我满意的答案。

  “不是他们,我知道是谁”,珍妮擦干眼泪,话语显得异常平静,“是我哥哥查理,我是先皇和皇后唯一的女儿,查理是妃子所生。我已经答应不与他争夺皇位,没想到……”,她的声音如月光般冰冷。

  “这就是帝王家,姐夫,罗密欧”,珍妮叫着哈姆莱特和我的名字,仿佛一瞬间长成了大人,“我不想回南方了,你们可以收留我吗”?

  “可以,如果你愿意,你永远是伊沙贝儿的妹妹”,哈姆莱特抱起伊沙贝儿的身体,慢慢走向他们的新房,那是他和伊沙贝儿花了两个月时间收拾出来的梦之殿堂,他想让伊沙贝儿在那永远长眠。

  “你们的任务结束了,谢谢你们”,珍妮取出一把珠宝,塞在佣兵头领手里,算做他们的小费。佣兵首领接过珠宝,用带血的外套擦了擦,郑重其事地将珠宝放进了口袋。“我的任务是护送你们去亚尔河南岸,你一天在北方,咱们的合约就永远没结束”,咧了咧嘴,三个幸存的佣兵彼此拥抱着,走下山坡。

  第二年夏天,诺斯帝国大军再次南下,被南方一个叫佛拉伦尔的将军阻挡在斯帝尔城边。双方胶着之际,一伙盗贼偷袭了诺斯帝国在北岸的军粮库,将数百万斤粮草付之一炬。失去补给,士气低落,诺斯帝国被迫从亚尔河南岸撤军。

  那伙实力强大的盗贼引起了各方势力的注意,很快,一份相似的调查报告就递交到南北双方的皇帝面前。“盗贼集团号称影盗,首领是三兄妹,老大叫奥托·哈奥森,老二叫莫兰·哈奥森,最小的是个女魔法师,叫简·哈奥森。他们都带着面具,没有人见过他们的真正面貌。这支盗贼团伙里军官和士兵没有严格的等级区别,他们彼此称对方为兄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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