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可以,可我想知道为什么,这点愿望,可以满足我吧?”林戈试探的再次看向面前的女子。
其实他是不敢动的,生怕那女子手一划,大动脉就跟自己说拜拜了,但他还是极力表现出一股镇定的样子,希望这样能得到行走江湖人的赞赏。
果然,那女子竟然放下了刀,她冷冷的转过身,背对所有人,说话的声音也是冷冷的,“告诉他。”
“是!”身后那名男子领命。
“有狂言者,杀!”男子说话同样简洁。
林戈流露出当时玉清公子脸上同款的错愕,“啊?我怎么就狂言了?我什么都还没说啊?”
再说,说句话而已,用得着做这么大动干戈的事情吗?
“再说,你们杀了我,怎么跟朝廷交代?”
那男子冷笑一声,将佩刀举了起来,那距离正好抵到林戈的胸口,“
杀你,正是皇帝的旨意。”
“什么?”这下,林戈想找块豆腐撞一下,“他他他......他不是赞赏我来着吗?”
“赞赏也有,杀意也有。”
鹅黄衣裳的女子转过身来,“自古猖狂者,结局不外乎生死两断,你这样的心性,保不齐会做出什么事情来,防患于未然。”
鹅黄衣裳的女子说着,又抬起自己的匕首,向林戈刺过来,基于本能的反应,他先闭上了眼。
一分钟过去,没有疼痛感,没有倒地,气氛有点奇怪。
他缓缓的睁开双眼,鹅黄衣裳的女子不见了,身边的那群官兵也不在了,哦不,还在,全部倒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救我的还是杀我的?
林戈绕回到大路上,随手捡了一位官兵的大刀,走到原先的马车前,一挥刀,将车马分离开来。
林戈蹬上马,将马头调转了一个方向,前行了几步,又停了下来。
不行,我现在不能回家,如果真的像那位女子所说的,自己就算是回去,也照样还有其他人来行刺自己,皇帝这是嫉妒有才华吗?
不能回去,万一连累家人怎么办?
想到这里,林戈又将马匹调转了方向,继续朝前方走去,既然天朝要我死,那我偏要在天朝活得好好的。
这期间,满月城又来了官吏,将公孙家的玉清公子接回了朝廷,还有林府,得到朝廷的消息,林小公子路途遭遇山匪,不幸丧生。
一时间,竹夫人卧病不起,满月城大大小小的人都在为林小公子感到可惜。
林戈赶着马匹走了许久,天色暗下来,才在路边发现一个摆摊的茶馆。
“小二,来点吃的。”林戈摸出随身带的碎银子,小二马上两眼放光,赶紧收好上茶水。
走得有点累,人已经疲惫到了极点,什么都不在乎,小二端上来饭菜后,就开始狼吞虎咽。
吃着吃着,他突然有些犯困,干脆先睡了过去。
长途奔波,车马劳顿,也许是精力有限的缘故,林戈模模糊糊中,只觉得全身酸痛,什么力气也使不上来,眼前一片黢黑,大脑想恢复意识也难。
那干脆,继续睡过去。
这样想着,林戈就又继续睡了过去,丝毫没有挣扎。
鹊山上,一个满脸胡茬的糙汉,看着被山下弟子绑回来的公子哥,一脸的嫌弃。
这小子,到了土匪窝里,还能睡得这样安稳。
他吩咐人,“来人。”
一个铿锵的红衣娘子双手抱拳在糙汉面前,“帮主?”
糙汉接着说:“让他清醒清醒。”
说话间,那红衣娘子一只手瞬间窜出好几根银针,挨个排列,正准备向地上酣睡的人刺过去,却在半道被糙汉喝止住了。
糙汉抬起一双眼,微眯着,似乎并不满意红衣娘子的鲁莽,“你这一扎下去,他不得直接归西去了。算了,还是用水吧。”
红衣娘子努努嘴,跟普通女子撒娇时才会做的动作又不同,还是可以明显可见女性的豪气。
其实,无论她做什么,寨子里的人都会将她和一般女子区分开来,在这里,他们一起称兄道弟,红衣娘子习惯了这样
的群居生活。
若是现在,非要她放下武器,学学市井家的姑娘闺女,那还不如直接杀了她。
一盆凉水泼下来,林戈被浇得浑身发抖。
虽然是阳春三、四月的天,但是还是经受不住洗冷水澡的。
林戈哆哆嗦嗦的看清眼前的人,脑子里无数一句草泥马在奔腾。
“你你你你……干干什么?我我我我……你大爷我冷啊!”
林戈简单扫了一眼,这座大屋子里,在正前方坐着一位胡茬大叔,毛发极其旺盛,就像书本画里的关公。房子两侧虽然摆放着两列桌椅,但并没有坐满人,只零零落落的几个人,无一例外都盯着他看,在自己身旁,是一位绝色容颜的红衣娘子,腰间配着一把短刀,一只手此时正拎着一个木盆,没错了,看来就是面前这个美女泼的自己凉水。
唉,本小爷一生行走江湖,靠的就是好男不跟女斗,不跟你计较了。
他转而看向前方的那位胡茬大爷,“你们绑我来做什么?”
看周围的置景,林戈大概能猜出来,这是进了土匪窝里,一般电视里的人怎么逃来着?
先做小弟,谋权智取,最后,寨主一定会出现什么意外,自己就会趁那个时候继承一个还不错的小势力,但是,一般主角都是不满足于这样的势力的,他必然会慧眼挑中一个对窝子最忠诚的人继承自己,然后逍遥江湖去,大有事了拂尘去,深藏功与名的大侠风范,想到此处,林戈不禁笑了出来,这土匪窝,不日,将被我所领导啊!
这就是主角光环的魅力,但是林戈没想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主角,当红衣娘子将那把短刀驾到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表现出了和见到那位鹅黄长裙姑娘一样的怂包气质。
林戈将头歪向一侧,盯着面前的姑娘,有点a,但是还蛮好看的,自己一路过来,遇到的女子,虽然都面色不善,但是颜值都还是上线的,算是畸形的桃花运吧。
林戈在想事情的时候,脸色沉稳,没有丝毫惧色,这一切,也被堂上的那位老大看在眼里。
他挥了挥手,示意红衣娘子先收回刀。
接着,他看向林戈,“你可知这里是什么地方?”
“土匪窝子嘛。”林戈小声嘀咕。
“你说什么?”
“在下不知。”
胡茬男人点了一个头,“我们属于胡帮。”
“胡帮?胡来吗?我一身只剩下几两文银,怕是满足不了你们,你们要杀要强,也去找豪绅官家啊,在路上打劫一个穷小子算什么本事?”林戈把想说的都说了出去,在他看来,直接表现自己的耿直比藏藏匿匿更加适合,也比跪地求饶更加适合。
“哈哈哈哈~”胡茬男人大笑。
“我们绑你,并非为了钱财。”
林戈看了一下自己,有些惶恐,“难道……”
难道要我做压寨相公,那更不可能了,我满月城还有一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儿,我干嘛来这里蹲着,林戈看向身旁那位红衣娘子,确实像不会有人娶一样。
“不会是她吧?我跟你讲,做人要有道德底线,这种昧良心的事情,我可不会做,我死也不会娶她的……”
林戈感受到身旁那位红衣娘子的脸色阴沉了一大圈,看来是被自己猜中了。
红衣娘子极力的按捺自己想要吃人的冲动,露出一个自己觉得极为和善的笑容,将刚刚忍住没有发出去的银针,瞬间抵在了林戈的脖子上,说出的话像是贴着牙根艰难的咬出来的,“你说什么?”
她继而冷笑了一声,让林戈如同堕进冰窖,也让他瞬间老实了。
“我娶你,我娶娶娶,还不行吗?你长得也蛮好看的,干嘛这么凶?”
林戈觉得姑娘的银针又离自己近了一些,若不是堂上的那个胡茬男子喊停,他估计已经下去见阎罗王了,到时候,可就成了冥婚,你可得想清楚啊!
胡茬男子大笑一声,似乎对红衣娘子遭受的偏见习以为常。
毕竟她在鹊山待了这么多年,鹊山上的糙汉子们,可是没有一个敢对她有什么想法,若不是她还肯听寨主几句话,估计没人敢对付她,鹊山早就易主,胡帮这一分支也就此消失了。
“我们绑你来,并没有冒犯的意思。”胡茬男人正色道。
没有冒犯的意思?
林戈看着自己一身落汤鸡的待遇,心里想,难道这是你们这里的最高待遇?
“你认识我?”
林戈只是在满月城中有些名头,作为新任官员上天朝,这周边的人,估计知晓他名号的人,不会有。
这不是妄自菲薄,这是清醒。
世人难得有的清醒。
胡茬大叔点了个头,“我自然是知晓你是谁?”
“天朝新任官员里,有一位才华绝伦,让朝中权重叹为观止,只是这才子穷途,过于狂妄,当即有人建议此人不可留,是大患。”
胡茬大叔说话的风度反倒不粗糙,在林戈看来,似乎还有几瓶墨水在肚子里。
“是我?”
“你一首‘楚狂人’,可是让天下生危啊!何其猖狂。”
猖不猖狂林戈不知道,但是白哥当年的气魄,确实是无人能比的,高力士脱靴,皇帝侧畔,杨贵妃赞赏,那风光无限,可是尔等可以理解的?
但也不是每个朝代都有这么猖狂还得到好报应的小伙子,大部分如嵇康、阮籍......没那么好的福气,名声还没起来,就已经死于非命,恃才傲物不一定是所有文人都该配备的,看来,他林戈,属于后者。
“得不到我,就要毁了我?那你们要干什么?杀了我?领赏?”
林戈当即感受到了危机,这一来,自己成了天朝的敌人,不只是那日杨林道的几个侍卫,要是知道他没被杀死,全天下的人,看他,都像是砧板上的鲜肉。
行走的背景二环居室啊!
早知道就不露才了,写什么白老哥,写自己编的那些诗词就好了,谁知道他的威力能那么大呢!
林戈此刻有些后悔,看向大叔的时候,多了一些求饶的意思。
“你小子还算有种,你以后就是我胡六的客人了。”
大叔吐出这句话的时候,林戈觉得
自己像是被玩耍了一般,“你骗我的吧?”
既然我是天朝的敌人,你们收留我,还美名其曰客人,是明显要跟天朝干架?
“胡帮要反?”林戈问大叔。
“哈哈哈~有眼力见,即便不过胡帮不反,今后,也不得不反。”
“你什么意思?”
其实他是不敢动的,生怕那女子手一划,大动脉就跟自己说拜拜了,但他还是极力表现出一股镇定的样子,希望这样能得到行走江湖人的赞赏。
果然,那女子竟然放下了刀,她冷冷的转过身,背对所有人,说话的声音也是冷冷的,“告诉他。”
“是!”身后那名男子领命。
“有狂言者,杀!”男子说话同样简洁。
林戈流露出当时玉清公子脸上同款的错愕,“啊?我怎么就狂言了?我什么都还没说啊?”
再说,说句话而已,用得着做这么大动干戈的事情吗?
“再说,你们杀了我,怎么跟朝廷交代?”
那男子冷笑一声,将佩刀举了起来,那距离正好抵到林戈的胸口,“
杀你,正是皇帝的旨意。”
“什么?”这下,林戈想找块豆腐撞一下,“他他他......他不是赞赏我来着吗?”
“赞赏也有,杀意也有。”
鹅黄衣裳的女子转过身来,“自古猖狂者,结局不外乎生死两断,你这样的心性,保不齐会做出什么事情来,防患于未然。”
鹅黄衣裳的女子说着,又抬起自己的匕首,向林戈刺过来,基于本能的反应,他先闭上了眼。
一分钟过去,没有疼痛感,没有倒地,气氛有点奇怪。
他缓缓的睁开双眼,鹅黄衣裳的女子不见了,身边的那群官兵也不在了,哦不,还在,全部倒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救我的还是杀我的?
林戈绕回到大路上,随手捡了一位官兵的大刀,走到原先的马车前,一挥刀,将车马分离开来。
林戈蹬上马,将马头调转了一个方向,前行了几步,又停了下来。
不行,我现在不能回家,如果真的像那位女子所说的,自己就算是回去,也照样还有其他人来行刺自己,皇帝这是嫉妒有才华吗?
不能回去,万一连累家人怎么办?
想到这里,林戈又将马匹调转了方向,继续朝前方走去,既然天朝要我死,那我偏要在天朝活得好好的。
这期间,满月城又来了官吏,将公孙家的玉清公子接回了朝廷,还有林府,得到朝廷的消息,林小公子路途遭遇山匪,不幸丧生。
一时间,竹夫人卧病不起,满月城大大小小的人都在为林小公子感到可惜。
林戈赶着马匹走了许久,天色暗下来,才在路边发现一个摆摊的茶馆。
“小二,来点吃的。”林戈摸出随身带的碎银子,小二马上两眼放光,赶紧收好上茶水。
走得有点累,人已经疲惫到了极点,什么都不在乎,小二端上来饭菜后,就开始狼吞虎咽。
吃着吃着,他突然有些犯困,干脆先睡了过去。
长途奔波,车马劳顿,也许是精力有限的缘故,林戈模模糊糊中,只觉得全身酸痛,什么力气也使不上来,眼前一片黢黑,大脑想恢复意识也难。
那干脆,继续睡过去。
这样想着,林戈就又继续睡了过去,丝毫没有挣扎。
鹊山上,一个满脸胡茬的糙汉,看着被山下弟子绑回来的公子哥,一脸的嫌弃。
这小子,到了土匪窝里,还能睡得这样安稳。
他吩咐人,“来人。”
一个铿锵的红衣娘子双手抱拳在糙汉面前,“帮主?”
糙汉接着说:“让他清醒清醒。”
说话间,那红衣娘子一只手瞬间窜出好几根银针,挨个排列,正准备向地上酣睡的人刺过去,却在半道被糙汉喝止住了。
糙汉抬起一双眼,微眯着,似乎并不满意红衣娘子的鲁莽,“你这一扎下去,他不得直接归西去了。算了,还是用水吧。”
红衣娘子努努嘴,跟普通女子撒娇时才会做的动作又不同,还是可以明显可见女性的豪气。
其实,无论她做什么,寨子里的人都会将她和一般女子区分开来,在这里,他们一起称兄道弟,红衣娘子习惯了这样
的群居生活。
若是现在,非要她放下武器,学学市井家的姑娘闺女,那还不如直接杀了她。
一盆凉水泼下来,林戈被浇得浑身发抖。
虽然是阳春三、四月的天,但是还是经受不住洗冷水澡的。
林戈哆哆嗦嗦的看清眼前的人,脑子里无数一句草泥马在奔腾。
“你你你你……干干什么?我我我我……你大爷我冷啊!”
林戈简单扫了一眼,这座大屋子里,在正前方坐着一位胡茬大叔,毛发极其旺盛,就像书本画里的关公。房子两侧虽然摆放着两列桌椅,但并没有坐满人,只零零落落的几个人,无一例外都盯着他看,在自己身旁,是一位绝色容颜的红衣娘子,腰间配着一把短刀,一只手此时正拎着一个木盆,没错了,看来就是面前这个美女泼的自己凉水。
唉,本小爷一生行走江湖,靠的就是好男不跟女斗,不跟你计较了。
他转而看向前方的那位胡茬大爷,“你们绑我来做什么?”
看周围的置景,林戈大概能猜出来,这是进了土匪窝里,一般电视里的人怎么逃来着?
先做小弟,谋权智取,最后,寨主一定会出现什么意外,自己就会趁那个时候继承一个还不错的小势力,但是,一般主角都是不满足于这样的势力的,他必然会慧眼挑中一个对窝子最忠诚的人继承自己,然后逍遥江湖去,大有事了拂尘去,深藏功与名的大侠风范,想到此处,林戈不禁笑了出来,这土匪窝,不日,将被我所领导啊!
这就是主角光环的魅力,但是林戈没想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主角,当红衣娘子将那把短刀驾到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表现出了和见到那位鹅黄长裙姑娘一样的怂包气质。
林戈将头歪向一侧,盯着面前的姑娘,有点a,但是还蛮好看的,自己一路过来,遇到的女子,虽然都面色不善,但是颜值都还是上线的,算是畸形的桃花运吧。
林戈在想事情的时候,脸色沉稳,没有丝毫惧色,这一切,也被堂上的那位老大看在眼里。
他挥了挥手,示意红衣娘子先收回刀。
接着,他看向林戈,“你可知这里是什么地方?”
“土匪窝子嘛。”林戈小声嘀咕。
“你说什么?”
“在下不知。”
胡茬男人点了一个头,“我们属于胡帮。”
“胡帮?胡来吗?我一身只剩下几两文银,怕是满足不了你们,你们要杀要强,也去找豪绅官家啊,在路上打劫一个穷小子算什么本事?”林戈把想说的都说了出去,在他看来,直接表现自己的耿直比藏藏匿匿更加适合,也比跪地求饶更加适合。
“哈哈哈哈~”胡茬男人大笑。
“我们绑你,并非为了钱财。”
林戈看了一下自己,有些惶恐,“难道……”
难道要我做压寨相公,那更不可能了,我满月城还有一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儿,我干嘛来这里蹲着,林戈看向身旁那位红衣娘子,确实像不会有人娶一样。
“不会是她吧?我跟你讲,做人要有道德底线,这种昧良心的事情,我可不会做,我死也不会娶她的……”
林戈感受到身旁那位红衣娘子的脸色阴沉了一大圈,看来是被自己猜中了。
红衣娘子极力的按捺自己想要吃人的冲动,露出一个自己觉得极为和善的笑容,将刚刚忍住没有发出去的银针,瞬间抵在了林戈的脖子上,说出的话像是贴着牙根艰难的咬出来的,“你说什么?”
她继而冷笑了一声,让林戈如同堕进冰窖,也让他瞬间老实了。
“我娶你,我娶娶娶,还不行吗?你长得也蛮好看的,干嘛这么凶?”
林戈觉得姑娘的银针又离自己近了一些,若不是堂上的那个胡茬男子喊停,他估计已经下去见阎罗王了,到时候,可就成了冥婚,你可得想清楚啊!
胡茬男子大笑一声,似乎对红衣娘子遭受的偏见习以为常。
毕竟她在鹊山待了这么多年,鹊山上的糙汉子们,可是没有一个敢对她有什么想法,若不是她还肯听寨主几句话,估计没人敢对付她,鹊山早就易主,胡帮这一分支也就此消失了。
“我们绑你来,并没有冒犯的意思。”胡茬男人正色道。
没有冒犯的意思?
林戈看着自己一身落汤鸡的待遇,心里想,难道这是你们这里的最高待遇?
“你认识我?”
林戈只是在满月城中有些名头,作为新任官员上天朝,这周边的人,估计知晓他名号的人,不会有。
这不是妄自菲薄,这是清醒。
世人难得有的清醒。
胡茬大叔点了个头,“我自然是知晓你是谁?”
“天朝新任官员里,有一位才华绝伦,让朝中权重叹为观止,只是这才子穷途,过于狂妄,当即有人建议此人不可留,是大患。”
胡茬大叔说话的风度反倒不粗糙,在林戈看来,似乎还有几瓶墨水在肚子里。
“是我?”
“你一首‘楚狂人’,可是让天下生危啊!何其猖狂。”
猖不猖狂林戈不知道,但是白哥当年的气魄,确实是无人能比的,高力士脱靴,皇帝侧畔,杨贵妃赞赏,那风光无限,可是尔等可以理解的?
但也不是每个朝代都有这么猖狂还得到好报应的小伙子,大部分如嵇康、阮籍......没那么好的福气,名声还没起来,就已经死于非命,恃才傲物不一定是所有文人都该配备的,看来,他林戈,属于后者。
“得不到我,就要毁了我?那你们要干什么?杀了我?领赏?”
林戈当即感受到了危机,这一来,自己成了天朝的敌人,不只是那日杨林道的几个侍卫,要是知道他没被杀死,全天下的人,看他,都像是砧板上的鲜肉。
行走的背景二环居室啊!
早知道就不露才了,写什么白老哥,写自己编的那些诗词就好了,谁知道他的威力能那么大呢!
林戈此刻有些后悔,看向大叔的时候,多了一些求饶的意思。
“你小子还算有种,你以后就是我胡六的客人了。”
大叔吐出这句话的时候,林戈觉得
自己像是被玩耍了一般,“你骗我的吧?”
既然我是天朝的敌人,你们收留我,还美名其曰客人,是明显要跟天朝干架?
“胡帮要反?”林戈问大叔。
“哈哈哈~有眼力见,即便不过胡帮不反,今后,也不得不反。”
“你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