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然没有。”
罗兰把刚才趁机倒光的茶杯往前推了一推。
这举动让梅森·莱尔有些为难:如果他要给这金眼先生添一杯,他之后就得少喝一杯。可这男人看起来够体面,又有枪,用词像他见过的那些‘绅士’…
罗兰不清楚自己一个动作就让对面的男人陷入困境,自顾自说起来:“欢迎您来伦敦,先生。您能在伦敦落脚,就说明,我的妹妹能常看见泥球马戏团的表演了,是不是?”
莱尔见他没执着于茶水,有些高兴:“当然!当然!您若喜欢这些小怪物,我可乐意让他们给您表演——或许单独表演都行!”
他搓搓手,意识到这可能是个大生意:“我们能雇一辆加长的大棚马车,套着厚衣服,到您府上…”
罗兰把话题拉了回来。
他实在不想和这个花孔雀打交道了。
“所以,我的朋友,哈莉妲,她在哪儿。”
梅森·莱尔苦着脸:“我也不知道,先生。您瞧,只一个晚上,那孩子就丢了。她哭哭啼啼跑来我帐篷,说得颠三倒四,我又要怎么办呢?”
他讲。
“我委人在周围的树林里找了一个下午。您不知道,那孩子不会哭…”
哈莉妲的弟弟先‘失踪’。
接着,才是哈莉妲。
姐弟俩的失踪相隔了数日。
罗兰有个猜测。
之前费南德斯说过的。
那个窃走了南区一对夫妻八个月婴儿,还掘了几块墓的人。
他或许就是罪魁祸首。
而哈莉妲?
弟弟丢了,马戏团主人又不愿意花功夫,姐姐自然会亲自去找。
那么…
哈莉妲现在在哪?
往好处想,她可能在伦敦城的某个角落冻得瑟瑟发抖。
往坏处想…
就像她之前为了给弟弟找医生,赤脚一路从近郊穿过大半个城市,到另一端的车站与自己相遇一样。
罗兰没在这只孔雀面前表现出过多的情绪,点点头,起身告辞。
“我会派人找她,先生。”临走前,罗兰忽然问:“您好像没有报警。”
“不能报警!”梅森·莱尔惊道:“您若报了警,那群人来了,又要从我身上扒一层皮!行行好!先生!我保证,我保证会派安托去城里转转…”
男人眼珠咕噜两圈:“要么就委给您吧?您一瞧就是大人物,和那可爱的姑娘有着不凡的友谊,对不对?我出钱!两个先令,怎么样?到时,我一定好好感谢您!”
金烟雾的一口雪茄都不止两个先令了。
罗兰懒得理会这吝啬鬼,草草道了别,离开帐篷。
…………
……
罗兰离开后,梅森·莱尔也草草换了衣服,鬼鬼祟祟地拉上帐篷,到车夫聚集处叫了辆马车。
他在西区有个小房子,紧临与东区交界的十字街——可以说西区,也可以说东区。
说东区的原因是,那实际上的地块是隶属于东区的。若找警察,也是被当成东区对待。包括各种杂税,他人口中用来描述的具体位置,以及,
说是西区的原因就没有这么多了。
一个。
那里在三十年前‘算’西区,只是后来政策改易,被划为了东区——但住在那儿的人依然认为自己的房子,以及自己,都属于西区。
就因为这政策‘不痛不痒’,以至于可以让某些囊中羞涩但格外需要地段来粉饰自己那坑坑洼洼的尊严以及空空如也的口袋的群体钻了空子。
比如梅森·莱尔。
是的。
他因为‘某种原因’,即将收入一大笔钱,或一个神奇的自己。所以。
他有打算在伦敦城定居,结束马戏团主人颠沛流离的生活——至于马戏团?
他找到了一个新的生意做。
“「怪物秀」,这名字怎么样?”
英俊的男人褪去衬衫,斜倚在光秃秃的床帮上。他怀里的女人像他倚床帮一样倚着他。
一头不算纯正的褐红长发,原木色的眼。
梅是一户人家的女仆。
现在是一户人家的女仆,兼梅森·莱尔的情人。
泥球马戏团主人的身份再不济,也绝不可能娶一位卑贱的女仆——所有人都知道,女仆和家庭教师没有比夜里出没的妇女干净多少。
和怀里的女人一样,他们彼此心知肚明。
只是‘有染’。
“…怪物秀?”梅念了一声,抽出一支细长的卷烟咬着,任由男人划燃火柴,像逗弄宠物狗一样引诱她伸长自己的脖子,然后,再快要烧到手指前点燃烟脚。
女仆躺在她怀里吞云吐雾,两颗兔子一样的门牙把烟嘴踩来踩去。
梅森·莱尔就喜欢她这幅模样,当初也是因此迷恋上这姑娘的。
当然。
后来听说她服侍的是一位不算太老、手握大笔金镑的寡妇后,‘迷恋’就变成了‘志在必得’。
“你又要我帮你‘传递’消息,梅森。”女仆呵出口热烟,在男人怀里撒着小脾气:“女士对你很感兴趣,可我不能总在她面前提起你,这太奇怪了。”
“是的是的,当然不能。我总得替你考虑,梅。”莱尔搂着她,用食指拨她的耳垂,弄的女仆咯咯乱颤:“由你思量。一切都你来决定,行吗?”
他温柔地用下巴蹭她的额头,吻她带略带汗与春情的头发:“到时,我就成了伯恩斯家的男主人。想想,仔细想一想,梅,我的挚爱。到时候,你会过上什么生活?”
女仆反手搂住他的脖子:“会比现在还‘棒’吗?”
梅森·莱尔低笑:“以前他们都用我的来撞钟。”
这下流话彻底给怀里的女人逗笑了。她伸长了手,弹掉烟灰,用脸颊蹭着自己的爱人:“…我等你太久了。你为什么不早些来?我应该让车夫绕一圈,买些土豆和鱼酱的…”
梅森·莱尔有些惊讶:“你雇了马车?”
女仆自知失言,默默翻了个身,把烟扔在茶水杯里。
转回来,抱住了他。
“行了,那没有几个钱。”
“那可不少钱了,梅。”莱尔有些不满:“你瞧,你有一双大脚,扁平足,擅长走路。我们不必洗澡,所以,为什么不走路呢?我们的时间又不紧迫,你只要走过来,沿路的土豆和鱼酱就都能买了…”
“没准还能看看伦敦城的风景。”
“思考些平时没思考过的事…”
“节俭。梅,你得学会节俭,这是人类最好的品德。”
叫梅的女仆显然不是第一次听他长篇大论。
之所以能忍受,除了那心中留恋于他那张脸的爱意,部分也因为这男人的确有点魅力——她是说,有机会俘获伯恩斯女士的魅力。
倘若真能成功,不说她的周薪(以这男人的性格自己也不会涨什么周薪),起码地位不同了——她给女士做了一段时间女仆,自然清楚地位不同后,能用新身份榨出多少油水来。
“那么你呢,梅森,我的可心人儿。”她半调侃地捧起男人的脸,问道:“你也乘马车来的,不是吗?”
“我怎么能一样,我是有大事做的…”男人随着被子下的来访,眼神逐渐暧昧起来:“瞧,大事来了…”
他正准备翻身,下面的女人却忽然想到了什么,手臂一推。
“小羊肠有新的…梅森…”
“浪费,亲爱的,太浪费。用刚才的,还滑一些…你看,如果一盒是七个便士…我们就省下了…我算算…”
女仆翻了个白眼,开了门,不再言语。
(本章完)
罗兰把刚才趁机倒光的茶杯往前推了一推。
这举动让梅森·莱尔有些为难:如果他要给这金眼先生添一杯,他之后就得少喝一杯。可这男人看起来够体面,又有枪,用词像他见过的那些‘绅士’…
罗兰不清楚自己一个动作就让对面的男人陷入困境,自顾自说起来:“欢迎您来伦敦,先生。您能在伦敦落脚,就说明,我的妹妹能常看见泥球马戏团的表演了,是不是?”
莱尔见他没执着于茶水,有些高兴:“当然!当然!您若喜欢这些小怪物,我可乐意让他们给您表演——或许单独表演都行!”
他搓搓手,意识到这可能是个大生意:“我们能雇一辆加长的大棚马车,套着厚衣服,到您府上…”
罗兰把话题拉了回来。
他实在不想和这个花孔雀打交道了。
“所以,我的朋友,哈莉妲,她在哪儿。”
梅森·莱尔苦着脸:“我也不知道,先生。您瞧,只一个晚上,那孩子就丢了。她哭哭啼啼跑来我帐篷,说得颠三倒四,我又要怎么办呢?”
他讲。
“我委人在周围的树林里找了一个下午。您不知道,那孩子不会哭…”
哈莉妲的弟弟先‘失踪’。
接着,才是哈莉妲。
姐弟俩的失踪相隔了数日。
罗兰有个猜测。
之前费南德斯说过的。
那个窃走了南区一对夫妻八个月婴儿,还掘了几块墓的人。
他或许就是罪魁祸首。
而哈莉妲?
弟弟丢了,马戏团主人又不愿意花功夫,姐姐自然会亲自去找。
那么…
哈莉妲现在在哪?
往好处想,她可能在伦敦城的某个角落冻得瑟瑟发抖。
往坏处想…
就像她之前为了给弟弟找医生,赤脚一路从近郊穿过大半个城市,到另一端的车站与自己相遇一样。
罗兰没在这只孔雀面前表现出过多的情绪,点点头,起身告辞。
“我会派人找她,先生。”临走前,罗兰忽然问:“您好像没有报警。”
“不能报警!”梅森·莱尔惊道:“您若报了警,那群人来了,又要从我身上扒一层皮!行行好!先生!我保证,我保证会派安托去城里转转…”
男人眼珠咕噜两圈:“要么就委给您吧?您一瞧就是大人物,和那可爱的姑娘有着不凡的友谊,对不对?我出钱!两个先令,怎么样?到时,我一定好好感谢您!”
金烟雾的一口雪茄都不止两个先令了。
罗兰懒得理会这吝啬鬼,草草道了别,离开帐篷。
…………
……
罗兰离开后,梅森·莱尔也草草换了衣服,鬼鬼祟祟地拉上帐篷,到车夫聚集处叫了辆马车。
他在西区有个小房子,紧临与东区交界的十字街——可以说西区,也可以说东区。
说东区的原因是,那实际上的地块是隶属于东区的。若找警察,也是被当成东区对待。包括各种杂税,他人口中用来描述的具体位置,以及,
说是西区的原因就没有这么多了。
一个。
那里在三十年前‘算’西区,只是后来政策改易,被划为了东区——但住在那儿的人依然认为自己的房子,以及自己,都属于西区。
就因为这政策‘不痛不痒’,以至于可以让某些囊中羞涩但格外需要地段来粉饰自己那坑坑洼洼的尊严以及空空如也的口袋的群体钻了空子。
比如梅森·莱尔。
是的。
他因为‘某种原因’,即将收入一大笔钱,或一个神奇的自己。所以。
他有打算在伦敦城定居,结束马戏团主人颠沛流离的生活——至于马戏团?
他找到了一个新的生意做。
“「怪物秀」,这名字怎么样?”
英俊的男人褪去衬衫,斜倚在光秃秃的床帮上。他怀里的女人像他倚床帮一样倚着他。
一头不算纯正的褐红长发,原木色的眼。
梅是一户人家的女仆。
现在是一户人家的女仆,兼梅森·莱尔的情人。
泥球马戏团主人的身份再不济,也绝不可能娶一位卑贱的女仆——所有人都知道,女仆和家庭教师没有比夜里出没的妇女干净多少。
和怀里的女人一样,他们彼此心知肚明。
只是‘有染’。
“…怪物秀?”梅念了一声,抽出一支细长的卷烟咬着,任由男人划燃火柴,像逗弄宠物狗一样引诱她伸长自己的脖子,然后,再快要烧到手指前点燃烟脚。
女仆躺在她怀里吞云吐雾,两颗兔子一样的门牙把烟嘴踩来踩去。
梅森·莱尔就喜欢她这幅模样,当初也是因此迷恋上这姑娘的。
当然。
后来听说她服侍的是一位不算太老、手握大笔金镑的寡妇后,‘迷恋’就变成了‘志在必得’。
“你又要我帮你‘传递’消息,梅森。”女仆呵出口热烟,在男人怀里撒着小脾气:“女士对你很感兴趣,可我不能总在她面前提起你,这太奇怪了。”
“是的是的,当然不能。我总得替你考虑,梅。”莱尔搂着她,用食指拨她的耳垂,弄的女仆咯咯乱颤:“由你思量。一切都你来决定,行吗?”
他温柔地用下巴蹭她的额头,吻她带略带汗与春情的头发:“到时,我就成了伯恩斯家的男主人。想想,仔细想一想,梅,我的挚爱。到时候,你会过上什么生活?”
女仆反手搂住他的脖子:“会比现在还‘棒’吗?”
梅森·莱尔低笑:“以前他们都用我的来撞钟。”
这下流话彻底给怀里的女人逗笑了。她伸长了手,弹掉烟灰,用脸颊蹭着自己的爱人:“…我等你太久了。你为什么不早些来?我应该让车夫绕一圈,买些土豆和鱼酱的…”
梅森·莱尔有些惊讶:“你雇了马车?”
女仆自知失言,默默翻了个身,把烟扔在茶水杯里。
转回来,抱住了他。
“行了,那没有几个钱。”
“那可不少钱了,梅。”莱尔有些不满:“你瞧,你有一双大脚,扁平足,擅长走路。我们不必洗澡,所以,为什么不走路呢?我们的时间又不紧迫,你只要走过来,沿路的土豆和鱼酱就都能买了…”
“没准还能看看伦敦城的风景。”
“思考些平时没思考过的事…”
“节俭。梅,你得学会节俭,这是人类最好的品德。”
叫梅的女仆显然不是第一次听他长篇大论。
之所以能忍受,除了那心中留恋于他那张脸的爱意,部分也因为这男人的确有点魅力——她是说,有机会俘获伯恩斯女士的魅力。
倘若真能成功,不说她的周薪(以这男人的性格自己也不会涨什么周薪),起码地位不同了——她给女士做了一段时间女仆,自然清楚地位不同后,能用新身份榨出多少油水来。
“那么你呢,梅森,我的可心人儿。”她半调侃地捧起男人的脸,问道:“你也乘马车来的,不是吗?”
“我怎么能一样,我是有大事做的…”男人随着被子下的来访,眼神逐渐暧昧起来:“瞧,大事来了…”
他正准备翻身,下面的女人却忽然想到了什么,手臂一推。
“小羊肠有新的…梅森…”
“浪费,亲爱的,太浪费。用刚才的,还滑一些…你看,如果一盒是七个便士…我们就省下了…我算算…”
女仆翻了个白眼,开了门,不再言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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