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都市的应都酒厂是一个有着三百年历史的老字号,由于工艺落后,产量低,效益一直不太好。
到了九十年代,酒厂引进新工艺,产量迅速提升,效益越来越好。
但真正懂酒的人都知道,它们所谓的新工艺其实就是勾兑酒,就像那些勾兑酱油勾兑米醋一个道理。
应都市酒厂后来来了一个喜欢花花草草的厂长,嫌酒厂过于陈旧不够漂亮,于是开始大肆改造,到处废旧立新,连已经酝酿了三百年独特菌群的酒窖也统统砸了。
风水轮流转,勾兑酒渐渐被市民嫌弃了,人们开始怀念以前纯粮酿造的酒。
于是,落后工艺时代生产的酒再次得到人们的爱戴。
问题那时的产量很低,而且大多被消费掉了。
而当下的酒厂因为酒窖被砸,无论如何也生产不出以前的酒了。
正所谓洛阳纸贵。
到了三十年以后,那些年的酒越来越尊贵,只能被食物链顶端的达官贵人们所拥有。
元宪洲眼前的这瓶应都老窖便是极品中的极品了,因为它数量最少,口感最好,最疯狂的时候甚至被炒到30万一瓶。
边薇薇瞪起眼睛:“小孩子不许说脏话!什么叫喝金子?”
元宪洲:“啊,这,我是说这商标……”
“那是金边儿!看你怪可怜的,就来一点点吧。”
边薇薇说着,拿来一个喝水的玻璃杯,元宪洲知道那是三两的杯子。
边薇薇举起酒瓶子朝杯子里倒着。
元宪洲心里念叨着:“一万,两万,三五……”
边薇薇倒了三分之多一点。
元宪洲连忙说:“哎呀,怎么也得一两吧。”
边薇薇仔细打量着:“这没有一两吗?”
“哪有,这是二两的杯子。”
元宪洲是个老实人,但馋虫上脑也不老实了。
边薇薇将信将疑给元宪洲倒了半杯酒,但又有些不放心:“这,这是不是有点太多了。”
“不多,你看!”元宪洲说着一口喝掉了小半杯。
就像一团火从喉咙中滚进去一样,元宪洲好容易才把它压住。
元宪洲的酒量是五十岁的酒量,是经过二三十年磨炼出来的,十五岁的身体怎么承受得了。
但元宪洲毕竟有五十岁的心理素质,不费什么力气就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边薇薇惊讶地打量元宪洲:“还真没事啊?怎么像喝水一样?”
“其实就是水嘛,粮食的精华。”
“你懂得还真多啊!可我怎么一闻这个味儿就头晕呢?”
“你喝了就不晕了!来!”
在元宪洲的劝说下,边薇薇尝试着喝了一下,立刻噤鼻夹眼,元宪洲趁机又给自己倒了点酒。
喝酒的能力百分之九十都是遗传的,元宪洲再喝第二口的时候就好多了,再喝第三口的时候已经能品味出酒的甘美了。
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时不可能有太大酒量的,喝了三四两以后,元宪洲就有点神魂颠倒了。
而边薇薇也在他的劝说下,喝了一口又一口,也是醉意朦胧了。
元宪洲看着边薇薇娇艳欲滴的面孔,忍不住靠近过去,两张脸渐渐贴到了一起,最后滚落到床上。
醒来时元宪洲一度以为自己先前一直在梦里,还暗暗庆幸:哎呀!终于回来了!
可他低头看看自己赤裸的稚嫩的身体,再看看边薇薇玉体横陈不由得懊恼不已:我这是干了什么啊!我这不是馋虫上脑,是精虫上脑啊!
他看看外面,天已经全黑了,再看看墙上的挂钟,已经是晚上九点了,连忙从床上跳下来,飞快地穿上衣服,本想叫醒边薇薇,但一眼看到床单上拳头大的一块儿殷红,立刻羞愧难当,转身向门外跑去。
在厨房里,元宪洲抓了两头大蒜。
在路上骑车的时候,他不停地吃大蒜,最后吃的嘴都木了。
元宪洲是个好学生、好孩子,长这么大还没这么晚回家过。
元宪洲估摸着,回去一定会老爸痛骂一顿。
到了家门口以后,他小心翼翼推开房门。
结果看到的是母亲亲切的笑脸,还有父亲并不严厉的表情。
元宪洲刚想编点“到同学家”之类的瞎话,没想到父亲劈头盖脸问道:“老师请你吃饭了是吧?”
元宪洲心里咯噔一下:“坏了!老爸知道了!”
但他转脸看看父母的表情,心里立刻镇定下来。
他只是一个十五岁少年,父母不可能往那方面想。
果然,母亲表演说:“咱们大洲现在还挺会来事儿啊。”
父亲却嗤之以鼻:“现在才知道会来事儿?初中都快毕业了。”
对于父亲来说,不批评就是表扬了。
元宪洲急于想摆脱父母,假装打着哈欠:“我帮老师送地瓜,顺便也让她帮我补习补习功课。”
父亲元义刚突然皱了下眉头,吸了吸鼻子。
元宪洲嘴里的酒味儿果然瞒不住这个老酒鬼。
“你小子是不是喝酒了?”
“没,没有啊。”
母亲刘彩霞也吸了吸鼻子:“是你自己喝的。大洲嘴里是大蒜的味道儿,好重啊。”
元宪洲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老师请我吃包子……”
元义刚皱着眉头吸了吸鼻子:“真是大蒜的味道儿!真让你熏死了,赶紧睡觉去吧!”
元宪洲如释重负般地钻进屋子里了。
第二天上午,元宪洲和章明俊一起刚骑行了几分钟,就突然改变主意了,决定不去学校了,让章明俊给他请两天假,又叮嘱章明俊不要告诉老爸元义刚。
章明俊有些诧异,但还是答应着,继续向前走了。
元宪洲站在路边却有些茫然了。
他不敢去上学,是因为他不敢面对边薇薇。
甚至不敢面对肖蝶,还有随时都可能出现的徐艳秋。
他这次重生,最想做的事是挽救肖蝶的生命,同时也看看自己上一世的爱人。
唯独边薇薇根本没在他的计划之列。
上一世的时候,元宪洲初中毕业升入高中之后,便再也没见到过边薇薇了,甚至从来都没在街头碰到过她,只是从别人嘴里听到过她的一些消息而已。
没想到他们就这么稀里糊涂扯上了关系。
元宪洲在街头踌躇了一会儿,突然想到这个时候西海还没开发,还拥有一份荒凉的美感。
连忙在路边包子店买了几个包子,然后放在书包里,骑车向西海走去。
元宪洲在西海岸边徜徉着、玩耍着、躺着,中午就把包子吃了,然后继续消磨着时间。
到了傍晚的时候,他这才跳上自行车往家里赶去。
因为明天,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到了九十年代,酒厂引进新工艺,产量迅速提升,效益越来越好。
但真正懂酒的人都知道,它们所谓的新工艺其实就是勾兑酒,就像那些勾兑酱油勾兑米醋一个道理。
应都市酒厂后来来了一个喜欢花花草草的厂长,嫌酒厂过于陈旧不够漂亮,于是开始大肆改造,到处废旧立新,连已经酝酿了三百年独特菌群的酒窖也统统砸了。
风水轮流转,勾兑酒渐渐被市民嫌弃了,人们开始怀念以前纯粮酿造的酒。
于是,落后工艺时代生产的酒再次得到人们的爱戴。
问题那时的产量很低,而且大多被消费掉了。
而当下的酒厂因为酒窖被砸,无论如何也生产不出以前的酒了。
正所谓洛阳纸贵。
到了三十年以后,那些年的酒越来越尊贵,只能被食物链顶端的达官贵人们所拥有。
元宪洲眼前的这瓶应都老窖便是极品中的极品了,因为它数量最少,口感最好,最疯狂的时候甚至被炒到30万一瓶。
边薇薇瞪起眼睛:“小孩子不许说脏话!什么叫喝金子?”
元宪洲:“啊,这,我是说这商标……”
“那是金边儿!看你怪可怜的,就来一点点吧。”
边薇薇说着,拿来一个喝水的玻璃杯,元宪洲知道那是三两的杯子。
边薇薇举起酒瓶子朝杯子里倒着。
元宪洲心里念叨着:“一万,两万,三五……”
边薇薇倒了三分之多一点。
元宪洲连忙说:“哎呀,怎么也得一两吧。”
边薇薇仔细打量着:“这没有一两吗?”
“哪有,这是二两的杯子。”
元宪洲是个老实人,但馋虫上脑也不老实了。
边薇薇将信将疑给元宪洲倒了半杯酒,但又有些不放心:“这,这是不是有点太多了。”
“不多,你看!”元宪洲说着一口喝掉了小半杯。
就像一团火从喉咙中滚进去一样,元宪洲好容易才把它压住。
元宪洲的酒量是五十岁的酒量,是经过二三十年磨炼出来的,十五岁的身体怎么承受得了。
但元宪洲毕竟有五十岁的心理素质,不费什么力气就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边薇薇惊讶地打量元宪洲:“还真没事啊?怎么像喝水一样?”
“其实就是水嘛,粮食的精华。”
“你懂得还真多啊!可我怎么一闻这个味儿就头晕呢?”
“你喝了就不晕了!来!”
在元宪洲的劝说下,边薇薇尝试着喝了一下,立刻噤鼻夹眼,元宪洲趁机又给自己倒了点酒。
喝酒的能力百分之九十都是遗传的,元宪洲再喝第二口的时候就好多了,再喝第三口的时候已经能品味出酒的甘美了。
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时不可能有太大酒量的,喝了三四两以后,元宪洲就有点神魂颠倒了。
而边薇薇也在他的劝说下,喝了一口又一口,也是醉意朦胧了。
元宪洲看着边薇薇娇艳欲滴的面孔,忍不住靠近过去,两张脸渐渐贴到了一起,最后滚落到床上。
醒来时元宪洲一度以为自己先前一直在梦里,还暗暗庆幸:哎呀!终于回来了!
可他低头看看自己赤裸的稚嫩的身体,再看看边薇薇玉体横陈不由得懊恼不已:我这是干了什么啊!我这不是馋虫上脑,是精虫上脑啊!
他看看外面,天已经全黑了,再看看墙上的挂钟,已经是晚上九点了,连忙从床上跳下来,飞快地穿上衣服,本想叫醒边薇薇,但一眼看到床单上拳头大的一块儿殷红,立刻羞愧难当,转身向门外跑去。
在厨房里,元宪洲抓了两头大蒜。
在路上骑车的时候,他不停地吃大蒜,最后吃的嘴都木了。
元宪洲是个好学生、好孩子,长这么大还没这么晚回家过。
元宪洲估摸着,回去一定会老爸痛骂一顿。
到了家门口以后,他小心翼翼推开房门。
结果看到的是母亲亲切的笑脸,还有父亲并不严厉的表情。
元宪洲刚想编点“到同学家”之类的瞎话,没想到父亲劈头盖脸问道:“老师请你吃饭了是吧?”
元宪洲心里咯噔一下:“坏了!老爸知道了!”
但他转脸看看父母的表情,心里立刻镇定下来。
他只是一个十五岁少年,父母不可能往那方面想。
果然,母亲表演说:“咱们大洲现在还挺会来事儿啊。”
父亲却嗤之以鼻:“现在才知道会来事儿?初中都快毕业了。”
对于父亲来说,不批评就是表扬了。
元宪洲急于想摆脱父母,假装打着哈欠:“我帮老师送地瓜,顺便也让她帮我补习补习功课。”
父亲元义刚突然皱了下眉头,吸了吸鼻子。
元宪洲嘴里的酒味儿果然瞒不住这个老酒鬼。
“你小子是不是喝酒了?”
“没,没有啊。”
母亲刘彩霞也吸了吸鼻子:“是你自己喝的。大洲嘴里是大蒜的味道儿,好重啊。”
元宪洲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老师请我吃包子……”
元义刚皱着眉头吸了吸鼻子:“真是大蒜的味道儿!真让你熏死了,赶紧睡觉去吧!”
元宪洲如释重负般地钻进屋子里了。
第二天上午,元宪洲和章明俊一起刚骑行了几分钟,就突然改变主意了,决定不去学校了,让章明俊给他请两天假,又叮嘱章明俊不要告诉老爸元义刚。
章明俊有些诧异,但还是答应着,继续向前走了。
元宪洲站在路边却有些茫然了。
他不敢去上学,是因为他不敢面对边薇薇。
甚至不敢面对肖蝶,还有随时都可能出现的徐艳秋。
他这次重生,最想做的事是挽救肖蝶的生命,同时也看看自己上一世的爱人。
唯独边薇薇根本没在他的计划之列。
上一世的时候,元宪洲初中毕业升入高中之后,便再也没见到过边薇薇了,甚至从来都没在街头碰到过她,只是从别人嘴里听到过她的一些消息而已。
没想到他们就这么稀里糊涂扯上了关系。
元宪洲在街头踌躇了一会儿,突然想到这个时候西海还没开发,还拥有一份荒凉的美感。
连忙在路边包子店买了几个包子,然后放在书包里,骑车向西海走去。
元宪洲在西海岸边徜徉着、玩耍着、躺着,中午就把包子吃了,然后继续消磨着时间。
到了傍晚的时候,他这才跳上自行车往家里赶去。
因为明天,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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