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风。
木叶萧萧,夕阳,映红了天边的丹霞。
萧萧木叶下,一间破败的府邸,在秋风吹拂下显得格外的凄凉。
匾额正中朱红色的漆刻着三个字:“秦家庄”
油漆已被风吹干,门前两只石狮子身上落满了秋叶,仿佛也变得萎靡不堪。
萧萧秋风里,站着一个人,就仿佛与大地秋色融为一体。
因为他太安静了。
裘劲的风吹过,这个衣衫单薄的年轻人依旧是纹丝不动。
他的身体虽然瘦弱,但却浑身散发着一股杀气。
一种已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种逼人的杀气。
他疲倦,只因为他的脸有倦容,他的衣服上衬着血渍。就仿佛刚刚才杀过人。
他杀人,只因为他从无选择的余地。
他掌中没有剑,只有一个小小的布娃娃。
一只破旧的布娃娃,这是小孩子才玩的布娃娃,此刻竟被这年轻人牢牢的握在手里,布娃娃的身上沾满了殷红的鲜血,此刻看来更显得诡异恐怖。
江湖上知道这个布娃娃来历的不多,见过这个布娃娃的人亦可说是绝无仅有。
只因见过这布娃娃的人,已是死人。
他的年龄并不大,皮肤也不松弛,眉毛粗而厚重。看来也只不过二十一二岁年级。但是他的眼中,却散发出与年龄极不相称的冷漠和无情。他眼神中散发出来的光芒,仿佛要刺穿这风中飘舞的枫叶。
“十月十三,酉时,秦家庄庄门外,石狮旁二丈之外。一决生死。”
酉时,落阳。
秋日已落,枫叶飘飘。
夕阳映照着一个人的背影,缓缓朝这边走来。鲜衣华服,阴冷着脸,一柄长剑在地下不断摩擦,一双眸子直勾勾的盯着那年轻人,直到站在他身边。
他的脚步很沉稳,但他的剑却更加稳重,缓缓说道:“秦锋?”
“不错。”
“你的剑呢,为什么没有带在身上。难道你当真以为你手中没有剑,也能杀人?”
“未必。”
这个人笑了,笑的讥诮而冷酷,他仿佛是听了这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冷笑道:“我是谁,你不会不知道吧?”
“我知道,一剑封喉张佐,生平大小二十余战,未尝败绩。”
张佐得意的笑了,他的话还没出口,那年轻人却道:“可是我的布娃娃也刚刚生出来了。”
“哦?”张佐的神情有些疑惑。
“刚出生的布娃娃,就一定要见血,如果没有鲜血做祭祀,这娃娃岂非生的太不应该。”
他的眼皮缓缓的抬起,一双冷冰冰的眼睛盯着张佐。
张佐忽然觉得背脊有些发冷,他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硬着头皮道:“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在找你,我找到你,就一定要杀了你。”
秦锋淡淡道:“要杀我的人并不只你一个。”
张佐道:“因为很多人都要杀你,只要杀了你,就可以立刻成名。”
他冷笑着道:“这法子虽然有些愚笨,但岂非是最容易成名的法子。”
秦锋道:“很好。”
张佐道:“现在你就站在我面前,我的剑已出鞘。”
“黄昏时分,正是杀人的最佳时机。”
“只因喷出来的鲜血不会太过耀眼,但却散发着一股诱人的魔力,仿佛让我有一种再杀一百个人的冲动。”
秦锋看着他,道:“你能说出这番话,就证明你的造诣不低,这样也配给我刚出生的布娃娃做祭祀。”
这句话仿佛已把张佐当做了死人。
张佐一生中罕逢敌手,此刻竟忽然有一种感觉,他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不是临死前的感觉,他也不敢再去多想。
他的剑已出手,剑光一闪,闪电般刺向秦锋的咽喉。
一剑封喉。
就只这一剑,他已不知刺穿多少人的咽喉,这本是最致命的杀手!
可是他并没有刺穿秦锋的咽喉,他的剑刺出,心突然冰冷。
他的心脏已被撕裂,秦锋血淋淋的手,鲜血沾满了布娃娃的脸颊。
诡异的脸颊,沾满了鲜血,此刻竟像是在品味着鲜血的味道。
张佐的心脏被撕裂,人却还没死。
秦锋淡淡的道:“如果当初你不想成名,此刻你或许还能喝几口好酒,玩几个漂亮的女人。”
张佐难以置信的眼睛死死的瞪着他,眼珠已凸出。
秦锋望着手里的布娃娃,道:“所以有的时候,人还是不要想的太多。”
那布娃娃吃饱了鲜血,仿佛现出诡异的微笑。
——杀人很容易,但如何忘掉杀人以后的痛苦?
暮色蔼蔼。
布娃娃身上淌着的血已干。
手上的血也干,血腥味更加浓了。
秋风吹过,枫叶萧萧。树林里忽然多出了三只“狐狸”
狐狸往往闻到血腥味就会兴奋,此刻这三只“狐狸”正亦步亦趋的走近秦锋。
三个人的衣著都极华丽,气派都很大,最小的一个也只不过十七八岁年纪。
他们走的虽气宇轩昂,但怎么看都像是要偷袭的样子。
直到秦锋缓缓的道:“你们都来了。”
这三个“老狐狸”才直起身子,径直走了过来。
秦锋不认得他们,他也没有必要去认识。
年纪最老的成名已有三十年,莫孤雁常年在大漠,一套“大漠孤雁”名震塞外。
这次他回归中原,为的就是找秦锋。
他不信他毕生苦修的“大漠孤雁”,比不上秦锋的一指。
年纪最轻的,是江湖中的后起之秀,父亲是鼎鼎大名的点苍山七绝子。虎父无犬子,他年纪轻轻,就已是点苍山门下最出类拔萃的弟子。
他是天才,也肯吃苦。
他的心也够狠。
所以他才出道两年,“浪客”沈东的名字已震动了江湖。
另外一个当然也是高手。
昔年武当派的叛徒玉灵真人。武当派走的路数本是轻灵飘逸,玉灵真人的剑却重达四十斤。
这三个人一一通报了姓名,以为秦锋会对他们客客气气的。可谁知秦锋却连头也没回。
秦锋本就不是个爱多管闲事的人,他连活人的姓名都很少记住,更何况是三个死人。
只因他知道,这三个人自踏入这片枫林开始,就已是死人。
三个人的眼睛都在盯着他,谁也没有去看地上的尸体一眼。
他们不愿在出手前,就折了自己的锐气,地上死的无论是什么人,都跟他们没有关系。
秦锋缓缓的回过身子,疲倦的笑了。
三个人的眼睛忽然一齐发光,沈东盯着他的眼睛,莫孤雁盯着他的手,玉灵道人,却盯着他那个地方。
他们三个虽盯着不同的地方,但眼中的难以置信,却还是显漏无疑。
也许沈东觉得他很好看,是那种沧桑的美感,亦或是他这个年龄还从未有过的成熟感。
也许莫孤雁看到他的手,原本以为是一双钢铁所铸的手掌,现在看来,也不过是一双平平常常的手掌。手掌非但不奇特,看来竟仿佛比平常人的手掌还要嫩滑。
也许玉灵真人是个太监。
木叶萧萧,夕阳,映红了天边的丹霞。
萧萧木叶下,一间破败的府邸,在秋风吹拂下显得格外的凄凉。
匾额正中朱红色的漆刻着三个字:“秦家庄”
油漆已被风吹干,门前两只石狮子身上落满了秋叶,仿佛也变得萎靡不堪。
萧萧秋风里,站着一个人,就仿佛与大地秋色融为一体。
因为他太安静了。
裘劲的风吹过,这个衣衫单薄的年轻人依旧是纹丝不动。
他的身体虽然瘦弱,但却浑身散发着一股杀气。
一种已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种逼人的杀气。
他疲倦,只因为他的脸有倦容,他的衣服上衬着血渍。就仿佛刚刚才杀过人。
他杀人,只因为他从无选择的余地。
他掌中没有剑,只有一个小小的布娃娃。
一只破旧的布娃娃,这是小孩子才玩的布娃娃,此刻竟被这年轻人牢牢的握在手里,布娃娃的身上沾满了殷红的鲜血,此刻看来更显得诡异恐怖。
江湖上知道这个布娃娃来历的不多,见过这个布娃娃的人亦可说是绝无仅有。
只因见过这布娃娃的人,已是死人。
他的年龄并不大,皮肤也不松弛,眉毛粗而厚重。看来也只不过二十一二岁年级。但是他的眼中,却散发出与年龄极不相称的冷漠和无情。他眼神中散发出来的光芒,仿佛要刺穿这风中飘舞的枫叶。
“十月十三,酉时,秦家庄庄门外,石狮旁二丈之外。一决生死。”
酉时,落阳。
秋日已落,枫叶飘飘。
夕阳映照着一个人的背影,缓缓朝这边走来。鲜衣华服,阴冷着脸,一柄长剑在地下不断摩擦,一双眸子直勾勾的盯着那年轻人,直到站在他身边。
他的脚步很沉稳,但他的剑却更加稳重,缓缓说道:“秦锋?”
“不错。”
“你的剑呢,为什么没有带在身上。难道你当真以为你手中没有剑,也能杀人?”
“未必。”
这个人笑了,笑的讥诮而冷酷,他仿佛是听了这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冷笑道:“我是谁,你不会不知道吧?”
“我知道,一剑封喉张佐,生平大小二十余战,未尝败绩。”
张佐得意的笑了,他的话还没出口,那年轻人却道:“可是我的布娃娃也刚刚生出来了。”
“哦?”张佐的神情有些疑惑。
“刚出生的布娃娃,就一定要见血,如果没有鲜血做祭祀,这娃娃岂非生的太不应该。”
他的眼皮缓缓的抬起,一双冷冰冰的眼睛盯着张佐。
张佐忽然觉得背脊有些发冷,他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硬着头皮道:“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在找你,我找到你,就一定要杀了你。”
秦锋淡淡道:“要杀我的人并不只你一个。”
张佐道:“因为很多人都要杀你,只要杀了你,就可以立刻成名。”
他冷笑着道:“这法子虽然有些愚笨,但岂非是最容易成名的法子。”
秦锋道:“很好。”
张佐道:“现在你就站在我面前,我的剑已出鞘。”
“黄昏时分,正是杀人的最佳时机。”
“只因喷出来的鲜血不会太过耀眼,但却散发着一股诱人的魔力,仿佛让我有一种再杀一百个人的冲动。”
秦锋看着他,道:“你能说出这番话,就证明你的造诣不低,这样也配给我刚出生的布娃娃做祭祀。”
这句话仿佛已把张佐当做了死人。
张佐一生中罕逢敌手,此刻竟忽然有一种感觉,他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不是临死前的感觉,他也不敢再去多想。
他的剑已出手,剑光一闪,闪电般刺向秦锋的咽喉。
一剑封喉。
就只这一剑,他已不知刺穿多少人的咽喉,这本是最致命的杀手!
可是他并没有刺穿秦锋的咽喉,他的剑刺出,心突然冰冷。
他的心脏已被撕裂,秦锋血淋淋的手,鲜血沾满了布娃娃的脸颊。
诡异的脸颊,沾满了鲜血,此刻竟像是在品味着鲜血的味道。
张佐的心脏被撕裂,人却还没死。
秦锋淡淡的道:“如果当初你不想成名,此刻你或许还能喝几口好酒,玩几个漂亮的女人。”
张佐难以置信的眼睛死死的瞪着他,眼珠已凸出。
秦锋望着手里的布娃娃,道:“所以有的时候,人还是不要想的太多。”
那布娃娃吃饱了鲜血,仿佛现出诡异的微笑。
——杀人很容易,但如何忘掉杀人以后的痛苦?
暮色蔼蔼。
布娃娃身上淌着的血已干。
手上的血也干,血腥味更加浓了。
秋风吹过,枫叶萧萧。树林里忽然多出了三只“狐狸”
狐狸往往闻到血腥味就会兴奋,此刻这三只“狐狸”正亦步亦趋的走近秦锋。
三个人的衣著都极华丽,气派都很大,最小的一个也只不过十七八岁年纪。
他们走的虽气宇轩昂,但怎么看都像是要偷袭的样子。
直到秦锋缓缓的道:“你们都来了。”
这三个“老狐狸”才直起身子,径直走了过来。
秦锋不认得他们,他也没有必要去认识。
年纪最老的成名已有三十年,莫孤雁常年在大漠,一套“大漠孤雁”名震塞外。
这次他回归中原,为的就是找秦锋。
他不信他毕生苦修的“大漠孤雁”,比不上秦锋的一指。
年纪最轻的,是江湖中的后起之秀,父亲是鼎鼎大名的点苍山七绝子。虎父无犬子,他年纪轻轻,就已是点苍山门下最出类拔萃的弟子。
他是天才,也肯吃苦。
他的心也够狠。
所以他才出道两年,“浪客”沈东的名字已震动了江湖。
另外一个当然也是高手。
昔年武当派的叛徒玉灵真人。武当派走的路数本是轻灵飘逸,玉灵真人的剑却重达四十斤。
这三个人一一通报了姓名,以为秦锋会对他们客客气气的。可谁知秦锋却连头也没回。
秦锋本就不是个爱多管闲事的人,他连活人的姓名都很少记住,更何况是三个死人。
只因他知道,这三个人自踏入这片枫林开始,就已是死人。
三个人的眼睛都在盯着他,谁也没有去看地上的尸体一眼。
他们不愿在出手前,就折了自己的锐气,地上死的无论是什么人,都跟他们没有关系。
秦锋缓缓的回过身子,疲倦的笑了。
三个人的眼睛忽然一齐发光,沈东盯着他的眼睛,莫孤雁盯着他的手,玉灵道人,却盯着他那个地方。
他们三个虽盯着不同的地方,但眼中的难以置信,却还是显漏无疑。
也许沈东觉得他很好看,是那种沧桑的美感,亦或是他这个年龄还从未有过的成熟感。
也许莫孤雁看到他的手,原本以为是一双钢铁所铸的手掌,现在看来,也不过是一双平平常常的手掌。手掌非但不奇特,看来竟仿佛比平常人的手掌还要嫩滑。
也许玉灵真人是个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