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锋望着这三个人,忽然道:“你们三个一齐出手吧。”
莫孤雁冷冷道:“你把我莫孤雁当作什么人了?怎么说我也在江湖中成名已久,难道还能三对一来欺负你这小娃娃?”
秦锋淡淡道:“能够一次解决的事,为什么要多费事。”
沈东抢着道:“来了四个人,谁先出手?”
他很急。
他急着要成名,急着要杀秦锋。
玉灵真人道:“我们可以猜拳,胜的就先出手。”
秦锋道:“不必。”
玉灵真人道:“不必?”
秦锋道:“你们可以一起出手。”
莫孤雁怒道:“你可是瞧不起老朽?”
他抽出长剑,道:“老朽虽老,但剑却未锈。”
秦锋道:“哦。”
他的“哦”还没有说完,人已出手。血光如风驰电掣,忽然间就从他们四个人眼前同时闪过。
他们想不肯也不行了,他们的三柄剑也同时出鞘,沈东的出手最快,莫孤雁的出手最稳,玉灵真人的出手却是最狠的。
莫孤雁已纵身掠起,凌空击下,就如同飞雁一般,以高击下,以强凌弱。
沈东霎时间已刺出六剑,这六剑一剑快似一剑,着着置人于死地。他此刻心里唯一的愿望,就是要这个人死在他的剑下。
只可惜他的六剑都刺空了,本来在他眼前的秦风,已不见了身影,他怔了怔,然后就发现一件可怕的事情。
地上已多了两个死人。
两个人的胸口都多出了两个大洞。
他们的心脏还是温热的,只因鲜血已流了下来。
莫孤雁和玉灵真人,这两个在江湖上成名数十载的剑客,竟在一瞬间就死在秦锋的手下。
沈东的眼里忽然流下了泪水。他不知道是因为恐惧才流下眼泪,还是因为一种屈辱感和绝望。
在点苍山年少成名,一直被称做武林中不世出的奇才,从小锦衣玉食,衣食无忧。
十几岁便可在几招之内打败资历颇深的长者。
在下山之前,沈东信誓旦旦的问父亲七绝子:“谁是这武林中名气最大的侠客?”
当结果是“秦锋”两个字时,沈东就下定决心要杀掉这个叫秦锋的人。
无论他是男人还是女人,是牙牙学语的孩童还是名震江湖的高手。
他的心里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杀了他,自己便是江湖上最有名的人。
可是此刻的他,手脚冰冷,平生最得意的长剑,也丢在了地上。
他抬起了头,才看见秦锋已远远地站在一棵枫树下。
他手上还滴着鲜血,两个人还倒在地上抽搐。
沈东忽然觉得胃里有些痉挛,他只说了个“你”,便倒在地上,呕吐不止。
秦锋冷冷道:“我还不想杀你。”
沈东哽咽道:“为……什么?”
秦锋道:“因为我想再给你个机会来杀我。”
沈东手上的青筋暴露,额上的冷汗如豆,他不能接受这种侮辱,但是他又不愿放弃这机会。
秦锋道:“你回去,练剑七年,不妨再来杀我。”
沈东咬着牙。
秦锋道:“点苍山的剑法很不错,厚积薄发,只要你肯练,一定还有机会。”
沈东忽然道:“七年后你若死了,又当如何?”
秦锋苦笑道:“我死了?”
沈东皱眉道:“瞧你年龄已是知天命之年,七年后你尚能在人世么?”
秦锋的笑容忽然冻结,他的年龄只有二十四岁,只不过这么多年经历的事情,让他从一个本该无忧无虑的年龄,变的超乎同龄人的成熟与苍老。
秦锋冷然道:“我今年只有二十四岁。”
“二十四岁”这四个字字字扎心,扎的不仅是秦锋的心,亦是沈东的心。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又问了一遍:“你当真只有二十四岁?”
秦锋道:“嗯。”
沈东的脸突然因痛苦变得扭曲,他叫了两声:“好……很好。”
忽然拔起插在地上的剑,挥剑自刎。
鲜血“噗”的一声,从脖颈中喷涌而出,他到死,眼睛里也是充满了绝望和难以置信。
秦锋没有去看他,因为他知道沈东为什么自杀。
一个骄傲的剑客,一生中从未尝过失败的滋味。他本以为秦锋武功胜他百倍,至少也应该有四五十岁年纪,自己若能到四五十岁,武功一定更为厉害。
然而当他听到秦锋只不过才二十四岁,一种绝望和无奈瞬间涌上心头。
高傲的剑客不会接受失败,更不会接受施舍。
所以他没有犹豫,就结束了这年轻的生命。
韶华易逝,留下的人,又岂非是不痛苦的?
秦锋没有阻拦,他也不愿阻拦。
因为他知道,有的时候,活着反而比死了更加痛苦,与其让这个少年永远活在屈辱和绝望之中,倒不如他一剑自刎。
所以他径直离开,没有再回头。
秋总是让人留恋,不仅留恋美好的年华消逝,更是留恋人生匆匆消逝的时光。
秋高气爽,秋天的集市,仿佛也少了往日叽叽喳喳,人声鼎沸的喧闹。
每个人都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仿佛更懂得珍惜时间。
以往繁华的洛阳城,秋叶飘零,秋风萧瑟处,也少了往日的热闹。
但是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洛阳城有一处地方,永远都是热热闹闹的,仿佛就像是一台永动机,永远都不会止歇。
这地方就是万春楼,就像永远在春天一样,每一个人脸上都带着笑意。
现在正是黄昏。
黄昏是深秋最凄美的时间,也是一年四季最萧索的时间。
黄昏,通常也正是人们最容易花钱,最想花钱的时候。
要花钱到这里来真是再好也没有了,在这里喝一壶茶,就要花你好几两银子。
除了每样东西都比别的地方贵之外,这里的酒菜,景致,包括其他的服务,也都是全城最好的。
正所谓一分钱一分货,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牡丹花早已谢了,楼上的栏杆外,秋菊开得正艳,掌柜的的腰包,也变的肥了。
他的腰包总是鼓鼓的,只因一年四季里,来来往往的人络绎不绝,光顾万春楼的人,亦是从未断过。
掌柜的肚子,变的更加肥大。
饮酒赏菊,对花诵诗,不但风雅,而且实惠,正是种雅俗共赏的享受。
楼上几十张桌子,已是座无虚席。
到这里来的男人一个个都是满面红光,鲜衣华服,一个个左拥右抱,美人环绕。陈年佳酿的香气在空气中飘荡,这本就是每一个人都心向往之的地方。
女人们打扮的千娇百媚,好像到这里并不是为了吃饭,而是为了炫耀自己的珠宝。
却不知道她们本身也正是被男人们带到这里来炫耀的。
一个男人身旁,若是有个满身珠光宝气的美女,给你投怀送抱,岂非也正是男人最得意的时候。
坐在正中央的,此刻是一个满身带着金银珠宝的中年人,圆圆的脸,白白净净的皮肤,一双手保养得比少女还嫩,手上戴着个比同龄还大的白玉扳指。
他身旁的女人当然也是最美的,不但美,而且年轻,看来绝对不会比他的女儿大,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还时刻扮出孩童般的天真,一张小嘴总是撅着的,笑起来的时候,酒窝显得更加明显,真是说不错的娇媚,说不出的爱怜。
这是每个男人都喜欢的女人。
所有的目光仿佛都聚集在了她身上,男人的羡慕,女人的妒忌。
所以这个女人笑的更开朗,笑的更纯真。
能做“洛阳金刀李”的小妾,实在是件很愉快的事,无论做第几房老婆都同样愉快。
他们身后出了一个丫鬟外,还有个腰系长剑,铁青着脸的年轻书生,持剑而立。
金刀李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带着他。
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武功到底怎么样,只知道他姓陈,叫陈林。外号“飞刀手”。
江湖中外号“飞刀”的人并不多,唯一能叫得上称号,如雷贯耳的飞刀手自然一定会是“小李飞刀”李寻欢。
这人的飞刀自然比不过李寻欢,但也不会逊色多少。
最美丽的女人,最厉害的保镖,最多的财富,这本是金刀李最骄傲的时刻。
无论是谁,能混到他这种地步的时候,人生也已接近圆满。
可是就在这时,街道上忽然一阵喧哗。
一辆崭新的,用八匹骏马拉着的黑漆马车,已在门外停下。
连掌柜的都从未见过如此华丽的马车。
马车的金帘子在夕阳的照射下,被缓缓掀开。
两个人,自然是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男人衣饰华贵,神采飞扬,容颜虽有些憔悴,但一身白衣,偏偏若雪,轻摇折扇,更增风流倜傥。
只是在一身白衣上,却挂着一个漆黑的布娃娃,布娃娃脏兮兮的,显的格格不入。
这男人,自然就是秦锋。
莫孤雁冷冷道:“你把我莫孤雁当作什么人了?怎么说我也在江湖中成名已久,难道还能三对一来欺负你这小娃娃?”
秦锋淡淡道:“能够一次解决的事,为什么要多费事。”
沈东抢着道:“来了四个人,谁先出手?”
他很急。
他急着要成名,急着要杀秦锋。
玉灵真人道:“我们可以猜拳,胜的就先出手。”
秦锋道:“不必。”
玉灵真人道:“不必?”
秦锋道:“你们可以一起出手。”
莫孤雁怒道:“你可是瞧不起老朽?”
他抽出长剑,道:“老朽虽老,但剑却未锈。”
秦锋道:“哦。”
他的“哦”还没有说完,人已出手。血光如风驰电掣,忽然间就从他们四个人眼前同时闪过。
他们想不肯也不行了,他们的三柄剑也同时出鞘,沈东的出手最快,莫孤雁的出手最稳,玉灵真人的出手却是最狠的。
莫孤雁已纵身掠起,凌空击下,就如同飞雁一般,以高击下,以强凌弱。
沈东霎时间已刺出六剑,这六剑一剑快似一剑,着着置人于死地。他此刻心里唯一的愿望,就是要这个人死在他的剑下。
只可惜他的六剑都刺空了,本来在他眼前的秦风,已不见了身影,他怔了怔,然后就发现一件可怕的事情。
地上已多了两个死人。
两个人的胸口都多出了两个大洞。
他们的心脏还是温热的,只因鲜血已流了下来。
莫孤雁和玉灵真人,这两个在江湖上成名数十载的剑客,竟在一瞬间就死在秦锋的手下。
沈东的眼里忽然流下了泪水。他不知道是因为恐惧才流下眼泪,还是因为一种屈辱感和绝望。
在点苍山年少成名,一直被称做武林中不世出的奇才,从小锦衣玉食,衣食无忧。
十几岁便可在几招之内打败资历颇深的长者。
在下山之前,沈东信誓旦旦的问父亲七绝子:“谁是这武林中名气最大的侠客?”
当结果是“秦锋”两个字时,沈东就下定决心要杀掉这个叫秦锋的人。
无论他是男人还是女人,是牙牙学语的孩童还是名震江湖的高手。
他的心里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杀了他,自己便是江湖上最有名的人。
可是此刻的他,手脚冰冷,平生最得意的长剑,也丢在了地上。
他抬起了头,才看见秦锋已远远地站在一棵枫树下。
他手上还滴着鲜血,两个人还倒在地上抽搐。
沈东忽然觉得胃里有些痉挛,他只说了个“你”,便倒在地上,呕吐不止。
秦锋冷冷道:“我还不想杀你。”
沈东哽咽道:“为……什么?”
秦锋道:“因为我想再给你个机会来杀我。”
沈东手上的青筋暴露,额上的冷汗如豆,他不能接受这种侮辱,但是他又不愿放弃这机会。
秦锋道:“你回去,练剑七年,不妨再来杀我。”
沈东咬着牙。
秦锋道:“点苍山的剑法很不错,厚积薄发,只要你肯练,一定还有机会。”
沈东忽然道:“七年后你若死了,又当如何?”
秦锋苦笑道:“我死了?”
沈东皱眉道:“瞧你年龄已是知天命之年,七年后你尚能在人世么?”
秦锋的笑容忽然冻结,他的年龄只有二十四岁,只不过这么多年经历的事情,让他从一个本该无忧无虑的年龄,变的超乎同龄人的成熟与苍老。
秦锋冷然道:“我今年只有二十四岁。”
“二十四岁”这四个字字字扎心,扎的不仅是秦锋的心,亦是沈东的心。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又问了一遍:“你当真只有二十四岁?”
秦锋道:“嗯。”
沈东的脸突然因痛苦变得扭曲,他叫了两声:“好……很好。”
忽然拔起插在地上的剑,挥剑自刎。
鲜血“噗”的一声,从脖颈中喷涌而出,他到死,眼睛里也是充满了绝望和难以置信。
秦锋没有去看他,因为他知道沈东为什么自杀。
一个骄傲的剑客,一生中从未尝过失败的滋味。他本以为秦锋武功胜他百倍,至少也应该有四五十岁年纪,自己若能到四五十岁,武功一定更为厉害。
然而当他听到秦锋只不过才二十四岁,一种绝望和无奈瞬间涌上心头。
高傲的剑客不会接受失败,更不会接受施舍。
所以他没有犹豫,就结束了这年轻的生命。
韶华易逝,留下的人,又岂非是不痛苦的?
秦锋没有阻拦,他也不愿阻拦。
因为他知道,有的时候,活着反而比死了更加痛苦,与其让这个少年永远活在屈辱和绝望之中,倒不如他一剑自刎。
所以他径直离开,没有再回头。
秋总是让人留恋,不仅留恋美好的年华消逝,更是留恋人生匆匆消逝的时光。
秋高气爽,秋天的集市,仿佛也少了往日叽叽喳喳,人声鼎沸的喧闹。
每个人都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仿佛更懂得珍惜时间。
以往繁华的洛阳城,秋叶飘零,秋风萧瑟处,也少了往日的热闹。
但是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洛阳城有一处地方,永远都是热热闹闹的,仿佛就像是一台永动机,永远都不会止歇。
这地方就是万春楼,就像永远在春天一样,每一个人脸上都带着笑意。
现在正是黄昏。
黄昏是深秋最凄美的时间,也是一年四季最萧索的时间。
黄昏,通常也正是人们最容易花钱,最想花钱的时候。
要花钱到这里来真是再好也没有了,在这里喝一壶茶,就要花你好几两银子。
除了每样东西都比别的地方贵之外,这里的酒菜,景致,包括其他的服务,也都是全城最好的。
正所谓一分钱一分货,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牡丹花早已谢了,楼上的栏杆外,秋菊开得正艳,掌柜的的腰包,也变的肥了。
他的腰包总是鼓鼓的,只因一年四季里,来来往往的人络绎不绝,光顾万春楼的人,亦是从未断过。
掌柜的肚子,变的更加肥大。
饮酒赏菊,对花诵诗,不但风雅,而且实惠,正是种雅俗共赏的享受。
楼上几十张桌子,已是座无虚席。
到这里来的男人一个个都是满面红光,鲜衣华服,一个个左拥右抱,美人环绕。陈年佳酿的香气在空气中飘荡,这本就是每一个人都心向往之的地方。
女人们打扮的千娇百媚,好像到这里并不是为了吃饭,而是为了炫耀自己的珠宝。
却不知道她们本身也正是被男人们带到这里来炫耀的。
一个男人身旁,若是有个满身珠光宝气的美女,给你投怀送抱,岂非也正是男人最得意的时候。
坐在正中央的,此刻是一个满身带着金银珠宝的中年人,圆圆的脸,白白净净的皮肤,一双手保养得比少女还嫩,手上戴着个比同龄还大的白玉扳指。
他身旁的女人当然也是最美的,不但美,而且年轻,看来绝对不会比他的女儿大,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还时刻扮出孩童般的天真,一张小嘴总是撅着的,笑起来的时候,酒窝显得更加明显,真是说不错的娇媚,说不出的爱怜。
这是每个男人都喜欢的女人。
所有的目光仿佛都聚集在了她身上,男人的羡慕,女人的妒忌。
所以这个女人笑的更开朗,笑的更纯真。
能做“洛阳金刀李”的小妾,实在是件很愉快的事,无论做第几房老婆都同样愉快。
他们身后出了一个丫鬟外,还有个腰系长剑,铁青着脸的年轻书生,持剑而立。
金刀李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带着他。
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武功到底怎么样,只知道他姓陈,叫陈林。外号“飞刀手”。
江湖中外号“飞刀”的人并不多,唯一能叫得上称号,如雷贯耳的飞刀手自然一定会是“小李飞刀”李寻欢。
这人的飞刀自然比不过李寻欢,但也不会逊色多少。
最美丽的女人,最厉害的保镖,最多的财富,这本是金刀李最骄傲的时刻。
无论是谁,能混到他这种地步的时候,人生也已接近圆满。
可是就在这时,街道上忽然一阵喧哗。
一辆崭新的,用八匹骏马拉着的黑漆马车,已在门外停下。
连掌柜的都从未见过如此华丽的马车。
马车的金帘子在夕阳的照射下,被缓缓掀开。
两个人,自然是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男人衣饰华贵,神采飞扬,容颜虽有些憔悴,但一身白衣,偏偏若雪,轻摇折扇,更增风流倜傥。
只是在一身白衣上,却挂着一个漆黑的布娃娃,布娃娃脏兮兮的,显的格格不入。
这男人,自然就是秦锋。